(第一节建国前的经济社会状况)
建国前,东乡族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没有现代工业,交通闭塞,文化落后,主体经济结构基本上仍属于十分落后的、封建封闭式的小农经济。在东乡族经济社会中占绝对优势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耕作粗放,工具简陋,加之自然灾害频繁,作物产量低而不稳。作为农业经济补充成分的手工业、商业、副业发展水平也很低,手工业主要是织褐、擀毡、制革、钉补瓷器以及制造铁器、木器、石器等,商业主要是一些小商小贩和集市贸易,副业则以饲养牲畜、跑“脚户”、撑筏子、当“麦客子”等为主。
东乡族从事农业生产的历史可上溯至明代。数百年来,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辛勤劳作,东乡的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在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之下,这种发展是非常有限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仍然十分落后。主要生产工具是杠子、犁头、镢头、铁锨、木锨、木权、榔头、连枷、石碾、石磨等。沿袭了几千年的木制和石制的工具在农业生产中仍起着重要的作用。牲畜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动力和运输工具,以毛驴为主。一些无耕畜的农民,耕地多用人力,三人共拉一犁,一日仅犁半亩地。主要的农作物有洋芋、青稞、燕麦、小麦、大麦、糜子、大豆、胡麻、菜籽等,其中以洋芋、青稞的产量较高,播种面积较大,是东乡族劳动人民主要的食粮。
农业生产技术方面,普遍是落后的浅耕粗播,加上土质瘠薄,肥料短缺,常年干旱缺水,水利设施极少,因而只能广种薄收。40年代末,东乡地区有耕地43万余亩,其中水地6700亩,仅占耕地总面积的1.6%,粮食总产量1150余万公斤,平均亩产仅45公斤(粮食播种面积25万余亩),人均占有粮食只有110余公斤。贫困农民终年辛勤劳动,仍常受饥馁之苦,生活极其艰辛。
长期以来,由于东乡族的社会生产力低下,地主经济不甚发达,绝大部分群众自耕自足,土地过分集中的现象不太严重,形成两头(极富极贫)少中间多的社会成分结构。东乡族地主阶级在其构成上有自己的特点,即大部分都是中小地主,大地主较少。清末至民国时期,东乡族地主经济有所发展,土地兼并现象日增,出现了少数大地主,有的大地主占有土地达千亩以上。这少数大地主一般均是地主、官僚相结合,并兼营商业。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一部分东乡族贫苦农民失去土地,沦落为长工、短工和佃户,生活更加贫困。
东乡族的手工业基础薄弱,大都是农民兼营。在各类手工业中,以织褐和擀毡最负盛名。褐子用羊毛制成,一般可以做成衫、裤、被面等。其颜色有黑、白、红三种,虽然粗糙,但牢实耐穿,价格便宜,故受到东乡族农民喜爱。在褐匠中,完全用自己的原料,织成后拿到市场上出售的很少,一般以受雇请到农民家中织褐为主。东乡族几乎每户农民都养羊,每年都能积存一些羊毛,家境好的农户,一年能请褐匠织褐10米多。同织褐一样,擀毡在东乡族中亦较普遍。擀毡时所使用的工具既简单又原始,工序也不复杂,主要为弹毛、铺毡坯、洗毡、搓边溜角等,一般需要三四人合作,其中有一人的技术较高,称为“把式”。东乡人擀的毡种类较多,有春毛毡、秋毛毡,还有沙毡和绵毡,是以擀毡所用的羊毛的产季不同(春天、秋天)或品种不同(山羊毛、绵羊毛)而分,其中以秋毛毡和绵毡为佳。东乡毛毡隔潮保温、结实耐用,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东乡族群众视其为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女孩子出嫁,嫁妆中往往就有毛毡。
东乡族把专门制作皮制品的人称“毛毛匠”。毛毛匠制作皮制品时,先把绵羊皮和山羊皮鞣成熟羊皮,然后裁制所需的皮衣、皮帽等。毛毛匠一般在自己家中承制皮制品,也可被人请去制作皮衣等。
褐匠、毡匠,还有毛毛匠,除在东乡当地做工外,还常常身背沉重的工具,二三人结伴,远去河西走廊、内蒙古草原,替人织褐、擀毡、缝皮袄以谋生。
东乡族中专门钉补瓷器的手工业者叫“钉匠”。钉匠除固定设点外,多以挑担在集市上流动作业为主。两个箱子,一根扁担,内装风箱小火炉、工具抽屉,置些小铁砧、小铁锤、金刚钻等,随时随地便可设摊钉补。人们的碗、碟等瓷器家什以及眼镜、铜壶、火锅等破了,都送到钉匠那里去钉补,以继续使用。40年代,在东乡地区从事钉补业的即达100余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人民生活的贫困。
铁匠、木匠、石匠在东乡族中很早就已出现,但由于原料、技术等的限制,特别是受农业经济凋敝的影响,没有发展起来,也未形成较大的作坊或工场。直至民国时期,东乡族中才有了铁匠作坊,分布在东乡地区的锁南集、百合乡、大坂乡等地。木匠、石匠则继续以给人做零活为主,没有固定的做工场所。
染房是民国初年才在锁南集、唐汪集等地东乡族中出现的手工业作坊,工艺简单,仅能染青、蓝二色,用的颜料靛及灰硷是从临夏买来的。此外,进人民国时期后,东乡族人民已开始自制土盐。制盐的方法有煮、晒两种,在扎木赤、红崖子和那勒寺等地都有生产土盐的匠人,产品销售于东乡各地。土盐的质量虽不如青海盐,但由于价格低廉,为东乡族劳动人民所常用。
商业在东乡族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甚小,除极少数官僚地主兼营商业外,很少有坐商及专以商业为生的人。集市贸易和小商小贩构成了东乡族商业的主要内容。早在清代,东乡地区就出现了锁南、唐汪、汪家、那勒寺、兴同、尕扎、达板等贸易集市,但规模都不大,贸易并不兴旺0民国时期,增加了耶松大巴、尕麻、赤斯拉务、红泥滩、红崖子等集市,原有的唐汪集又发展为唐家和汪家两集。锁南集是当地最兴隆的集市,集上除布店、饭店、旅店、铁器铺、首饰铺外,还开设有粮食市、山货市、柴草市、瓜果市、羊市、骡马市、羊毛市、毛毡市等各种专业市场。当集之日,当地群众各自携带农副产品前来赶集交易,邻近地区的一些商人也会赶来做生意。由于农业经济的凋敝,手工业的不景气,从根本上制约了集市贸易的发展,使这种贸易始终在简单交换的较低层次上运行,带有贩卖的性质,而难以上升到真正的现代商业的范畴。
小商小贩基本上是东乡族农民,都是因农业生产的收入不能维持生活而兼做一些小买卖,以补家用之不足。他们除在东乡各地赶集交易外,有的还进行长途贩运。如“羊贩子”,凑些小本钱,往返于甘南或宁夏、固原等地,夜宿荒滩,昼餐野地,赶上几头牛、羊,到城乡贩卖,赚取微利;有的深入远离集市的偏僻农村进行交易,如“担子客”,肩挑百余斤,走乡串户,以物易物,换取羊皮、鸡和鸡蛋等,然后到兰州、临夏等地出售,购得铁锅、陶器等日用品,再回乡交换,经年累月,循环往复。
东乡族农民大都从事一些副业,以增加一点收入,养家糊口。如牧养一定数量的羊、牛、驴、马等,因为畜粪可作农肥,羊毛可织褐、擀毡,牛羊皮可制作皮制品,牛羊肉可食用,牛、驴、马又可耕田、运货或骑乘。又如跑“脚户”,赶上自家的牲畜,受人雇佣,驮运货物,近则往返兰州、临夏,远则东行包头、宁夏,西走河西、新疆,南至四川和青海的藏区。跋山涉水,顶风冒雪,有时终年才得一归。东乡族脚户的数量很大,因为他们吃苦耐劳,善走山路,诚实可靠,故颇受商贾用户称赞,信誉甚高。再如撑筏子,水手(或称“筏子客”)们或撑着木排筏子在黄河、洮河的惊涛骇浪中,冒着风险,劈波斩浪,远走兰州、宁夏等地去运木材谋生;或撑着羊皮筏子,夏秋两季在洮河、大夏河上做渡工,辛勤往返,渡人过河。据统计,至40年代末,在沿黄河、洮河、大夏河一带的东乡地区农民中从事撑筏子的甚多,其中红泥滩有230户,达板有310户,陈家有80户,黑石山有42户,红庄有48户,唐汪有200户,喇嘛川有100户,总计达千余户。还如当“麦客子”,按农时季节,由东到西赶“麦场”,替人打零工收割田禾。
“脚户”、“水手”、“麦客子”等远出艰难谋生的农民,在当地通称为“出门人”。出门人不仅谋生艰辛,有时还有出无归。
总之,建国前东乡族社会经济发展滞缓,百业衰微不振,东乡族劳动人民生活贫苦,终岁辛劳,仍难维持温饱,一遇灾荒之年,更是雪上加霜,许多人食不果腹,被迫外流逃荒,远走他乡。据统计,至建国前夕,东乡人离乡流落在外者达6万人以上,约占当时东乡族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这说明在封建土地所有制桎梏下的个体小农经济极度单薄和脆弱,既经受不起自然灾害的袭击,更抵御不住封建地主经济的束缚和限制。这种落后的、不合理的经济制度,只有经过大规模的、深刻的社会改革,才能解放生产力,才能使东乡族经济社会发展掀开新的一页。
(第二节土地改革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