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时,沟通了中原与西域的交通,方便了东、西方经济和文化的交流,随之,伊斯兰教的传教士亦接踵而来。约在元末明初时,由哈木则率领的第一批40名伊斯兰教传教士到达东乡地区。后来人们尊称他们为40个“舍亥古杜布”(“舍亥古杜布”系阿拉伯语,通常解释为智者、哲人、贤人)。据说,哈木则精通阿拉伯文,持两种文字的经卷,足迹遍及东乡各地。哈木则选择了一个林密草茂的山梁定居,今称“哈木则岭”,并用山上的木材,在那里修建了第一座清真寺,称大礼拜寺。其余的一些传教士,在去河州路上的一个村庄里相聚后又分散到其他各地。
此后,第二批伊斯兰教传教士来到东乡地区,由阿俩塔率领,共八人,后人尊称八大“赛义德”(阿拉伯文音译,意为“主人”、“先生”、“首领”)。阿俩塔落居在高山乡布隆谷。
这40名“舍亥古杜布”和8名“赛义德”除远走他乡传教外,有14人落居东乡,至今坟墓尚在,并留有后裔。
约在明末清初,传教士穆乎引吉尼来到东乡地区,曾落居在北岭乡大湾头地方。
这些伊斯兰教传教士的到来和礼拜寺的相继建立,对伊斯兰教在东乡地区的传播起了重要的作用。
自清中叶以来,东乡地区也是西北伊斯兰教内部产生教派与门宦的主要地方之一。
教派。在东乡地区主要有两派,即格底目与伊赫瓦尼。格底目,俗称老教;伊赫瓦尼,俗称新教。伊赫瓦尼于19世纪末产生于东乡,流传于甘、青、宁、新等省区。
门宦。主要有嘎底林耶、库布林耶、哲赫忍耶、虎夫菲耶,通称四大门宦。门宦在发展中,又有一些分支。各门宦的始传者,一般尊称“道祖”。对继承者的称呼有两种,在家的称“老人家”,出家的称“当家人”。各门宦都以自己的传统规矩选择、确定继承人。
随着伊斯兰教在东乡地区的传播发展,东乡各地的穆斯林建立了从事宗教活动的清真寺、拱北,东乡语称“麦池”。同时,也产生了“哲玛尔琪”制度,哲玛尔琪大小不一,基本上各自独立,互不从属。大的包括几个村庄,达数百户,小的只有十几户。它是以清真寺为中心,以居住点为单位从事宗教活动的基层宗教组织。伊麻目(哲玛尔琪的宗教首领)制,是管理哲玛尔琪内部宗教事务的组织。
清真寺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坪庄乡的大礼拜寺,相传是由第一批来东乡地区定居的阿拉伯人哈木则巴巴于元代修建的格底目清真寺,是东乡地区的第一座伊斯兰教大寺。特别是清康熙、乾隆年间苏菲学派的四大门宦相继传人后,到新中国成立初,全县约有清真寺、拱北580处,宗教职业者2000多人。
1958年秋,开展“反封建特权”运动。全县清真寺全部被关闭,其中有名的坪庄大礼拜寺、汪集丁家大寺、唐汪汪家大寺被拆除。1959年开放清真寺8处,1961年贯彻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开放清真寺25处。到“文化大革命”后期,除一座清真寺外,所有的寺全部被拆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根据群众的要求,不断批准恢复各地的清真寺,至1999年底共有清真寺、拱北450处。从而满足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需要,宗教活动恢复正常。解放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界上层人士在解决各民族、各教派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捐资助学,植树造林,抗旱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六节风土人情)
一、服饰
东乡族的服饰与回族有相似之处,但有自己的特点。古时的妇女爱穿一种有领圈、大襟和宽袖的绣花衣服,袖口上镶一道花边。下穿套裤,裤管镶两道绣花边,裤管的后面并小叉,用飘带束住裤管。逢喜庆大事,穿绣花裙子,足登后跟高寸许的绣花鞋。当时不戴盖头,只戴包头巾。后来,妇女的服饰逐渐变化。女的一般戴盖头,分绿、黑、白三种颜色。少女和新婚妇女戴绿绸和绿缎子盖头;少妇和中年女子戴黑盖头;老年妇女戴白盖头,衣着都是藏青色或黑、蓝色布衣。青年妇女穿红或绿的,上衣宽大,大襟在后边,外加一件坎肩,长裤一直拖到脚面。男子多戴平顶的无沿帽,有黑、白两色,穿白衬衣,外套黑坎肩,穿青蓝色裤,老年人则以黑、灰、白为主。冬季穿羊皮袄,不挂布面。随着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东乡族的服饰也在发生变化,向大众化发展,年青人都穿新式时装,旧时的一些服饰逐渐消失。
二、饮食、居住、禁忌
饮食。东乡族以面食(小麦、青稞、玉米)为主食,副食主要是洋芋。以前,蔬菜较缺,现在在城镇亦应有尽有。食牛、羊、鸡、鸭肉,但须经阿訇或伊斯兰教的长辈屠宰、放血后才能吃。遇节日和吃“宴席”,喜以面和清油为料,炸“油香”、“酥馓”以及各种花果,味香色美,十分好吃。东乡的手抓羊肉是一绝,西北闻名。
东乡族喜欢饮茶,一般爱喝云南的春尖茶和陕青茶,来客人以“三香茶”待之。在盖碗茶内放有茶叶、冰糖、桂圆或红枣、葡萄干、杏干等,叫“三炮台”。
居住。在改革开放以前,一般是一家一院,房屋坐北向南,以北房为上房。土木结构的平房一门两窗,四合院是理想的住家。山区兼挖窑洞,它具有冬暖夏凉的优点。室内陈设简朴,地上靠墙放板柜,盛粮及衣物等,柜面喜欢摆座钟和茶具等,墙上挂(贴)阿文对联,忌贴人像。现在住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大多数人家盖有砖木结构的瓦房,有些家庭盖起了砖混结构的二层楼房。家里有电视机、桌椅板凳、衣柜等,还有一些家庭置买沙发、床、衣柜等,装有电话,已是现代家庭,可与城市家庭媲美。
禁忌。东乡族日常生活与言谈中有一些禁忌,如果违背,便会产生误会和不愉快。忌吃猪、狗、马、驴、骡和凶猛禽兽的肉;忌吃一切自死动物和一切动物的血;自禁烟、酒;禁止未经允许进入清真寺大殿,如进入必须脱鞋;倒茶倒水用正手,不能反手倒水;吃饼子、馍馍要掰开吃。语言方面,食牛、羊、鸡只言宰,不可言杀。对殁了的伊斯兰教徒,称“亡人”,忌称“死人”。称人亡为“无常”,忌说死。
三、家庭婚姻
东乡族把家叫“格儿”(房子的意思),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个别富户也有一夫两妻的。家庭通常由夫妻儿女组成,也有三四代同堂的家庭。祖父母住上房,父母亲住厢房,儿女住单间的尕房。长子结婚后如有次子结婚,长子另建新家,与父母分居。分居时,父母给儿子划分财产土地。幼子可一直留在父母身边,继承权比其他儿子多一些,并为父母养老送终。父母亡故时的殡葬费,由儿子们共同负担,父母居住的房子归幼子所有。
东乡族的婚姻,实行男娶女嫁。男子到了结婚的年龄,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女方同意后,男方就要送“订茶”。由男方家通过媒人向女方家送去茶、冰糖、衣物等信物组成“四色礼”,故名为“订茶”(相当于订婚)。
送礼。与彩礼相同,指送衣服、银钱和手饰等。送钱是给女子选购一些喜爱之物,俗称“礼钱”。送礼的多少视家庭贫富情况而定。送礼,是从说亲到结婚的一个重要环节,举行一定的仪式,一般男女双方家庭在约定的日子里,由媒人、男方家长及说亲的儿子一起向女方家送礼。女方家请来本家的老人,备以饭菜招待,称之为接礼。
结婚(俗称宴席)。结婚这天,双方家里热闹非凡,亲戚朋友、隔壁邻里都应约而来,并按亲戚关系的亲疏、朋友交情的厚薄:“搭礼”,以表示祝贺。宴席的吃食注重遵循传统的规矩,主要有各种油炸面食、糖包、肉包、烩菜、羊肉、鸡肉等。席上不放烟酒。对结婚日期男女双方家庭可随意商量,多在秋收后或冬闲时举办,一般以“主玛”(星期五聚礼日)为吉祥日子。结婚这天,要进行简单的伊斯兰教仪式。男方到女方家娶亲时,由阿訇主持,征询男女青年同意结婚后,当众颂经念“尼卡”,说明经过阿訇证婚,婚姻方才被社会承认。阿訇征询时有一方不愿意,婚约即无效。新中国成立后,在念“尼卡”前,按照婚姻法在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领取结婚证。在念“尼卡”时,阿訇当众议定婚后,男子给女子一定数额的“尼卡钱”。“尼卡钱”像征着男子向女子承诺的义务,约束其不随意抛弃妻子。念罢“尼卡”后,证婚人把预先摆好的一盘红枣、核桃撒给围观的大人和小孩,表示早得儿女。晚上,也兴闹房。第二天新娘同客人见面,称“拜客”,下午新娘第一次进灶房,擀长面,称“试刀面”,请邻里老人品尝新媳妇的手艺。
四、节日庆典
东乡族的节日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相同,有三大节日。即尔德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一年一度,各有不同含义,过节方式也不同。尔德节,在满斋月后的第二天,故又称开斋节。这天早晨约9时~10时,到清真寺聚众礼拜,然后在各自家庭范围内逐户道“赛俩目”(问好)。尔德节上家家户户都要炸油香、馓子、果果等各种食品,煮牛、羊肉,以示庆贺,这些食物除了自家用以外,还相互送吃品尝。古尔邦节,在开斋节后的第七十天,按家庭经济情况宰牛、宰羊、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所宰的牛、羊肉分送临近村里的各家各户。圣纪节一般在清真寺里聚众进行。
五、礼节风尚
东乡族注重礼节。尊重老人被视为天赋的职责,是晚辈做人的起码品德,并认为你怎么孝敬父母老人,子女也就怎么孝敬你。晚辈出门归来,先见老人道“赛俩目”(问安)。老人与青年同行进门时,要让老人先进。平时,青年见长辈老人走进,坐着的要起立,让老人坐在上位。在家一日三餐,对老人无论倒茶、递食品都要双手呈送;老人坐炕必居中;就餐时,老人先食,晚辈始可就食。除长辈妇女外,晚辈妇女一般不与男子同屋吃饭。
东乡族人民热情好客。客人到家,立即请到炕上,用最好的茶饭招待。主人陪客,但不和客人一起饮茶用餐,而是在一旁端饭倒茶,以示尊敬。女主人一般不与客人会面。炸油香、炖鸡、手抓羊肉是待客的食品。东乡人吃鸡是把鸡的各部分分为13块,鸡尾最贵重,最年长或最尊贵的主客吃鸡尾。
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东乡族的观念、风尚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家妇不见外男子”,这在旧社会的东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规矩。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实行男女平等,妇女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和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了很大变化。广大妇女转变观念,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参与经商等各种活动,许多家庭主动送女孩子上学读书,有的在政府部门工作,即使是家庭妇女,赶集上街也习以为常。
“男婚女嫁,父母作主”,这是东乡族传统的婚姻制度。但现在一些男女青年共同学习、劳动和工作,自愿恋爱而终成伴侣的日渐增多。即使在农村,青年男女婚前也要做到双方自愿,一同前往政府有关部门领取结婚证,这是婚姻方面的一大进步。更重要的变化,是人们对文化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送子女上学、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学习文化、了解信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成了新的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