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先秦时期
在中国古代的敬老养老风俗中,历代封建王朝注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老年退休官员的待遇与颐养。官吏退休,古代称为致仕。众多的各级大小官吏,是任何一个王朝的统治基础,皇帝的权力旨意,必须要由他们来执行传达,百姓的治理,也必须由他们来承担,他们本身就是封建王朝的组成部分。因此,官吏年老后致仕的礼仪与待遇,就成为古代社会中一种特殊的敬老养老方式。由于我国历史悠久,经历了许多朝代,而各个朝代对致仕官员的待遇、俸禄也不相同,变化极大,现分述于后。
官吏的致仕,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载入儒家典籍。按照周代的制度,士大夫年满七十岁以后,精力衰退,就应该向国君请求致仕。(《通典·职官十五》)在《礼记·王制》篇中,曾这样描述了儒家学者心目中的理想退休生活:“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意思是说,七十岁以上的致仕官吏只需对国君作揖后即可告退,不必等待朝典结束;对于八十岁以上的致仕官吏,国君应该每月派使者到家中问候并赐予饮食,使者应报告国君致仕者的健康情况;满九十岁的老年退休官吏,由于年事已高,如风中残烛,国君更应每日派使者探视和赐膳,以表示君主的关怀。虽然《礼记》中的记载是儒家理想中的周代制度,但是可以反映出周王朝对年老退休的卿大夫与士是待遇优渥、关怀备至的。这些致仕的卿大夫与士,还可以得到三老五更的称号,在国君举行的敬老养老礼典中享有无上的尊荣。(《礼记·文王世子》)
二 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由于庞大封建帝国的建立,国家机器由此而运转起来,官僚制度也开始进一步发展,作为其重要一环的老年官吏致仕制度,也较先秦时期更为明确、具体而严密,待遇更为优厚。
西汉和东汉时期,官吏的致仕年龄没有固定的规定,一般是七十岁以上,自觉年老体衰,疾病缠身,就可以向皇帝请求致仕。汉宣帝时的丞相韦贤,年已七十多岁,于是在地节三年(前67)以老病为由,向宣帝“乞骸骨”。这是臣下向皇帝告老退休的谦虚说法,意思是请求君主让自己告老还乡,以便埋骨于桑梓之地。在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各个王朝的文武百官,不论其职位高低,权势大小,只要从政为官,此身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皇帝,自身的自由也就没有了。因此,才有乞骸骨之说。宣帝赐予韦贤黄金百斤,以及长安郊区的一所宏大宅第。这是汉代第一个从丞相之位致仕的官吏。(《汉书·韦贤传》)汉宣帝时的另一位有治名的御史大夫杜延年因年老而乞骸骨,宣帝因为延年是当时的良吏,同意致仕的要求,并给予优厚待遇,派光禄大夫为使者,持节赐延年黄金百斤,牛肉美酒,并加赐医药,延年乘坐着皇帝特赐的四匹马拉的安车,在长安大道上享受这最后的荣耀。(《汉书·杜延年传》)但一般看来,汉代的官吏退休年龄并无限制,如东汉章帝时的太傅赵□八十三岁时尚未退休而死于任上。(《后汉书·赵□传》)同时的光禄大夫杨统,九十岁才任三老致仕。(《后汉书·杨厚传》)。汉灵帝时的太傅胡广,也是八十二岁方死于官。(《后汉书·胡广传》)可见当时的老年官吏是相当多的,这种情形,一方面是汉代致仕制度还不完善,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有官吏长久任职的风气。而这些老年官吏,也乐得长期在位,以免失去丰厚的俸禄和特权。
在西汉时期,公卿大臣因老病退休,国家在俸禄上给予优厚的待遇,在一般情况下,二千石以上的退休高级官吏可以享受原官职俸禄的三分之一。汉平帝元始元年(1)下令说:“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三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汉书·平帝纪》)这种退休俸禄是终身享有的。这样,使老年高级官员可以安享晚年。不过,正如上面所举的事例,在此之外,皇帝还可以对得到恩宠的公卿大臣,额外加赐金钱、田地和宅院,以显示皇家的恩惠。汉宣帝时,疏广和他的侄子疏受,二人由于学识渊博,辞礼娴雅,为天下所重。宣帝先后任命他们任太子太傅与太子少傅的官职。疏广并且由于屡次对宣帝进言,深受器重。叔侄同时成为皇太子的老师,朝廷上都认为是莫大的荣耀。在太子十二岁的那一年,疏广郑重地对他的侄子说:“我记得,老子说过:‘知足者不会受到耻辱,知止者不会遇到危险。’老子又说:‘功成身退,符合自然的道理。’我们叔侄二人,已经做到二千石的大官,功成名立,天下尊重,有这样的地位,如果还不知止足,还留恋权位,恐怕总有一天会后悔莫及。我想,最好的办法是我们叔侄二人相随辞官,东出关中,归老于东海之滨的故乡,以享天年,这岂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吗?”疏受听了这番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俯伏于地,叩头说:“我完全听从大人您的建议。”当天,叔侄二人一起上书称病请假。三个月后,按汉代的规定,皇帝准备给他们延长假期,疏广却上书请求致仕。宣帝因其确实年老,准许了疏广和疏受的请求,除享受公卿大臣的三分之一俸禄外,又加赐黄金二十斤,皇太子也赠送老师五十斤黄金。辞别京都那天,朝廷公卿大夫和故人在长安东都门外设宴,为他们饯行,送行的车排列在道路上,有数百辆之多。沿途知道这件事的路人都赞叹说:“真是两位贤明的大夫呀!”(《汉书·疏广传》)
在礼仪的待遇上,汉代的致仕官员,地方官吏要定期去问候。还有一些德高望重的老臣,在致仕后还可以按时朝见皇帝,继续对政治发生影响。汉成帝时,丞相张禹因年老体衰,在鸿嘉元年(前20)请求致仕。成帝再三挽留,把奏章退回,而张禹则去意已决,坚持退休。成帝只好允许,赐予他安车驷马和黄金百斤。但由于张禹任期六年,深得皇帝信任,所以成帝又下诏特许张禹以列侯的身份,在每月的朔望日,即初一和十五的例行朝会中,与现任官员一起朝见皇帝,皇帝并赐给他“特进”的加官,在朝见时享受现任丞相的待遇。(《汉书·张禹传》)汉代官吏在年老退休后的待遇,还有相当的资历限制,即只有级别在二千石(即光禄大夫和郡都尉)以上的高级官员,才能继续获得三分之一的俸禄以养余年,至于额外的加赐,则主要视其受到皇帝的信任恩宠程度而定,大多数中低级官吏,则还没有固定的退休待遇,他们的余年,主要依靠自己为官时置办的田产房舍和积累的钱财为生。
三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虽然是中国历史上分裂战乱的时代,对于老年致仕官吏的待遇,并没有制定新的办法,仍然大体上沿袭汉代七十岁致仕。如像南朝萧齐武帝时,曾经由御史中丞重申这个规定。(《南齐书·武帝本纪》)不过,当时的各个王朝,对于致仕官吏的照顾还是十分周到的。一般来说,高级官员年老退休后,往往可以给予光禄大夫和中散大夫等散官的称号,继续享受这一等级散官的供给。如南朝刘宋时,太常臧焘在宋武帝时致仕,朝廷拜他为光禄大夫,加佩金章紫绶。(《宋书·臧焘传》)齐武帝时,太子步兵校尉范述曾因父母年老,上书请求告老还乡,以便养老,得到武帝的允许,拜中散大夫而致仕。(《梁书·范述曾传》)按照晋代和刘宋时的标准,光禄大夫这一品级的散官,每天可以得到三斛米的俸禄,此外每年还有绢五十匹,绵一百斤。(《通典·职官十六》)这一标准相当于汉代年俸二百石的官吏,待遇虽较汉代退休官吏为低,但在战乱动荡的时期,仍然还是并不菲薄的。
此外,正如汉代一样,退休官员如果得到皇帝恩宠,还可以获得额外的赐予和崇高的地位。南朝刘宋孝武帝时的镇北大将军沈庆之,屡立战功,成为朝廷依赖的柱石。而庆之因年过七十,精力渐衰,固请辞去官职退休,孝武帝无法挽留,于是批准庆之致仕。为了酬谢他的功绩,下诏赐予侍中、左光禄大夫和开府仪同三司的崇高官位,让他退休后继续享受很高的俸禄。而庆之却不愿意这样,连续向皇帝写了数十次奏书,请求辞去赐予的加官。宋孝武帝不同意,庆之于是进宫拜见皇帝说:“张良是汉代著名贤臣,他不愿为官,请求致仕,汉高祖虽对张良十分倚重,仍然让他退隐。我现在老病不堪,何必再成为圣朝的累赘呢?还是请陛下答应我的请求吧。”宋孝武帝仍然不许,庆之跪在御座前,流着泪再次陈述自己的愿望。孝武帝看到实在无法让庆之接受封官,只好长叹一声,允许庆之以他原来的封号始兴郡公致仕。每月给庆之钱十万、米百斛作为养老的俸禄,并且赐给他随从和卫士五十人,以表示朝廷对庆之的敬重。(《宋书·沈庆之传》)沈庆之无疑是因皇帝的宠信,而在致仕时得到了远较普通官吏为多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而他能够再三辞去皇帝赐予的官衔荣誉,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四 隋唐宋元时期
隋唐宋元时期的文官退休,与汉代一样,称为致仕。文官致仕的条件包括四个方面,即年龄、健康状况、官职高低和政务需要。
就退休年龄而言,隋唐宋元均继承秦汉以来的传统,以七十岁作为致仕标准。但由于隋代帝祚短促,未能形成系统的官员退休制度。唐王朝建立以后,继承隋制,在《唐令》中规定:“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之所以以七十岁为退休年龄,因为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人口的平均寿命远远还未达到七十岁。所谓“人生七十古来稀”。统治阶级成员寿命要长一些,但也不会超出太多,七十岁以上已经很难保持正常工作能力和效率。不过,由于官员的健康状况差异较大,为灵活掌握退休年龄起见,又补充规定,不到退休年龄而身体衰弱,不能维持正常工作者,可以提前致仕。另一方面,官吏年龄虽已七十以上,“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高宗时,太子左庶子薛元超“以疾乞骸骨,加金紫光禄大夫,听致仕,其年冬卒,年六十二”。(《旧唐书》卷七三《薛元超传》)武则天时,中书令王及善因高年,“乃上疏乞骸骨,三上不许。”直到文昌左相任内去世,年已八十二岁。(《旧唐书》卷九〇《王及善传》)唐中宗和睿宗时,唐休璟已年逾八十,仍被起用为宰相,并监修国史。不过,这样往往要受到舆论指责,由于休璟“年逾八十,而不知止足,依托求进,为时所讥”。唐休璟直到八十五岁方请求致仕。(《旧唐书》卷九三《唐休璟传》)当然,能够得到皇帝宠信的大臣,不仅在退休年龄上不受限制,而且退休时的待遇更是优厚无比。《旧唐书·贺知章传》说,唐玄宗时的大臣贺知章,深受玄宗礼遇,一直到八十六岁还任太子宾客兼秘书监的高官。据说,在天宝二载(743)的一个冬夜,贺知章在病榻上梦见身游天帝宫阙,醒来之后,顿然大彻大悟,向玄宗上疏请求致仕,并还乡出家为道士。玄宗虽爱知章之才,但念其老病,准其致仕,并赐以其会稽家乡的镜湖一曲为放生池。辞别长安之日,玄宗又命皇太子和文武百官在长安东郊饯行送别,玄宗又亲自赋诗相送,诗中说:“遗荣期入道,辞老竟抽簪,岂不惜贤达,其如高尚心。寰中得秘要,方外散幽襟,独有青门饯,群英怅别深。”大意是说,贺知章抛弃为官的荣耀,请求致仕,遁入道家之门,我虽然惋惜贤达之士的离去,但又想成全他高尚的追求。贺知章就要去过山野幽谷中的方外之士的生活了,我只有让百官在长安城的青门外饯别,以表达这一片怅惘惜别的情怀。可见玄宗对贺知章的评价是很高的,当时的大诗人李白和名臣李适也有诗歌赠别。玄宗为照顾贺知章的生活,又任命他的儿子为会稽司马,以就近侍养其父。知章的致仕,可以算是无比的荣耀了。
官员退休前地位的高低,对于退休条件和待遇有较大的差别。唐代规定,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时,要奏请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致仕,只需报请尚书省吏部批准,上奏皇帝备案即可。到唐代后期文宗时,又对官吏退休的条件作出限制,规定京常参官五品以上,外官四品以上,才有资格申请致仕,经皇帝批准后享受致仕待遇,其余中低级官员仅只停官而已,没有其他待遇。(《唐会要》卷六七《致仕官》)
隋代退休官员待遇未见系统记载。唐代退休官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第一,加官。少数致仕官可以享受加官一级的待遇。唐代前期,少数高级官员致仕后,可继续参加朝参,如尉迟敬德在太宗贞观时致仕后,“授开府仪同三司,令朝朔望。”(《旧唐书》卷六八《尉迟敬德传》)玄宗开元时进一步规定,三品以上官员退休后,还可以享受参加每月朔望朝见皇帝的荣誉。玄宗时,太子宾客卢从愿“以年老抗表乞骸骨,乃拜吏部尚书,听致仕,给全禄”。(《旧唐书》卷一〇〇《卢从愿传》)太子宾客与吏部尚书虽然品阶相同,均为正三品,但吏部尚书官职地位远较东宫官职要崇高,因而实际上等于加官致仕。德宗时,太子右庶子穆宁“就拜秘书监致仕”。(《旧唐书》卷一五五《穆宁传》)太子右庶子为正四品下,秘书监为从三品,所以穆宁为加官致仕。第二,俸禄。唐代规定,五品以上退休官员给予半禄,其俸禄由退休官员籍贯所在地或定居州府支给。(《唐会要》卷六七《致仕官》)六品以下官员唐代前期仅能享受四年的半俸,在玄宗天宝九载(750)以后,才下诏规定享受半俸终身。(《通典》卷三三《职官十五》)少数德高望重的大臣,在退休时可由皇帝赐予全俸的待遇。如睿宗时,宰相张仁愿“以老致仕,特全给俸禄”。(《旧唐书》卷九三《张仁愿传》)总之,隋唐官吏致仕后的待遇,较之两汉时期更为制度化。文宗时大臣杨子陵,因年老退休,“三上表乞自退,诏迁尚书左仆射致仕,全给俸料。数月,上表固让,乞就半俸,许之。”(李翱《唐故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致仕杨公墓志铭》,《全唐文》卷六三八)这是给全俸后又辞掉的,在唐代众多官吏中实属难得。
宋代对官员退休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正和加强。首先强调了官员年满七十岁致仕的规定。同时,逐步强化对符合退休条件而不主动申请官员的检查和制裁。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御史司马池请求对年满七十而不主动申请致仕的官员,御史台可以纠察上奏皇帝,勒令退休,并且不给予退休后享有的荫子和俸禄待遇,朝廷同意这一建议。仁宗皇祐时,再次下诏肯定这一做法。同时又规定,如不到时退休者,不再准许参加考绩。(《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对那些年逾七十而又无意退休的官员,宋代往往采用直接强制退休的办法。当然,对于那些年龄“七十以上视听未衰者”,以及“虽七十而未衰及别有功状,朝廷固留任使者”,仍然可以灵活处理,继续留仕。(《宋史》卷一七〇《职官十》)
宋代官员退休的待遇,就俸禄而言,仍然沿袭唐制,给予退休官员半俸,有一部分高中级官员在退休时给予提升官位一级的待遇。而原任殿阁学士之类职衔的官员,退休时则不再转官。此外,退休官员还可以按照品级高低,分别荫自己的儿子或孙子一至三人为官,获得荫官者不必再参加科举考试。(《宋史》卷一七〇《职官十》)这种退休时还可荫子孙为官的待遇,较之宋代以前的历代王朝,更为优厚。宋王朝一方面用强制,一方面用优待的方式,吸引官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主动退休,使官僚集团的更新能够正常进行。
元代文官制度是从元世祖时期开始逐步建立的。其退休年龄与唐宋金王朝相同,亦为满七十岁致仕。不过也同时规定:“其德望素著,为时所重,翰林集贤,侍从老臣,备朝廷咨询者,不拘此例。”这一规定同样是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元成宗时又进一步规定,官员在退休时可以在原品级上再加官一级。除加官外,大德九年(1305)又规定:“子幼家贫者,给半俸,终其身。”(《元典章》卷一一《职制二·致仕》)可见部分家境富裕的官吏退休后享受俸禄的时间较短些。元代对官吏亦采用强制退休制度,规定:“诸职官年及致仕而不知止者,廉访司纠黜之。”(《元史》卷一〇二《刑法一·职制上》)有些得到皇帝特别优宠的官吏致仕后,也可以享受全俸。如元顺帝时,“以宣政院使不□奚年七十致仕,授大司徒,给全俸终身。”(《元史》卷三九《顺帝纪二》)
综观隋至元的文官退休制度演变,可以发现其几个显著的特点:一,继承性很强。如退休年龄、退休后待遇等,各朝代均大体一致。二,对于退休制度的执行,有严格程度不断加强的趋向。隋唐时期官员符合条件不愿退休的,政府还主要采用劝导和舆论谴责的方式。唐代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不致仕》的诗歌说: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若不闻?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白居易集》卷二)
这首诗讽刺和劝导那些贪恋权位,年已昏耄,仍不肯退休的官吏。意思是说,七十岁退休,从古到今都有明文规定。但那些贪恋权位的官吏,却对此置若罔闻。可怜已经八九十岁,牙齿脱落,两眼昏花,还在盘算名利和为儿孙忧虑。上朝时,穿上金紫的官服,已经不胜重负,伛偻着腰艰难地迈入衙门。奉劝这些官吏: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官位?但年龄已高,功成名就,还是应该及时告老退休,才合于情理。白居易的诗歌,尽管把这些八九十岁还不肯退休的官吏讽刺得入木三分,但唐代既然没有采用强制退休的办法,这样的官吏必然是很多的。从宋代开始,对于退休制度的执行日益严格,超过年龄而不致仕的情况才有所减轻。
五 明清时期
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对于老年官吏的退休,规定更为严密。
首先,在退休年限方面,明清仍然沿袭历代王朝官吏七十岁致仕的制度。早在明王朝刚刚建立时的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朱元璋就颁布诏令,规定:“凡内外大小官员,年七十者,听令致仕。”(《明会典》卷一三)在明太祖后期到永乐帝前期,因为统治集团内部的动荡和诛杀,大批官吏退出政坛,所以一度把致仕年龄降低到六十岁,直到明成祖永乐年间才恢复原来的规定。(《明史·太祖本纪》)清代也同样规定,官吏在满七十岁时致仕。
不过,明清王朝对官吏的退休年龄也并不是一刀切的,而是考虑到老年官吏的健康情况。明太祖时规定,老年官员,如果身体很差,经常出现精神昏倦,允许亲自到京城的吏部当面查验,如情况属实,则可以提前退休。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更进一步规定,凡是自觉病衰体弱、无法坚持处理政务、自愿提前退休的官员,不分年龄的高低,都一律允许致仕。(《明会典》卷一三)在另一方面,如果官员超过七十岁而不主动提出致仕的,明清王朝都规定了强制退休的方法。明代是由吏部和都察院定期考察京官及地方官,一旦发现年老有疾、丧失工作能力而仍然留恋官位的,要把名单上奏皇帝,对这些官员实行强制致仕。(《明会典》卷一三)对达到退休条件而不愿致仕者,还可以采用不予考核、不给升级的措施,以使他们自愿按规定退休。清代也有类似的规定,即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官员中,如果“年老有疾,恋职不去而被议者,则勒令致仕”。(《大清会典·吏部条注》)明清关于老年官员退休制度的实行,一方面保证了他们免除政务、颐养天年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使国家机构成员不断地新陈代谢,以保持一定的活力与效率。
明清的致仕待遇,仅限于正式官员,吏员不能享受。明宣宗宣德三年(1428)曾经规定,吏员年满五十岁以上,不能再继续工作者,一律罢斥为平民,不给予经济方面的补偿。(《明会典》卷一二)清代的吏员也同样不能享有退休权利。这种情况是继承从汉代以来只有高级官员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趋势的继续。为数众多的下级老年吏员直到中国封建社会末期,仍然没有取得享有退休待遇的权利。
对于致仕后官员的待遇,明清时期有下面几项规定。第一,退休后可以继续保持官员身份,仍然穿戴原有的官服和官帽,也就是“冠带致仕”。这些致仕官员回乡后,以官员身份与现任官员分庭抗礼。第二,加官进秩。明代规定,凡致仕官员均可以在原品级的基础上,加升散官品级。如明宪宗时规定,五品以上官员在年满七十岁退休时,都可以进散官一阶。五品以下的中低级官员在致仕时,如果连续六年考核没有过失,也可以进秩二级。如果未通过考核的,则只能以原官致仕。(《明会典》卷一三)清代对退休官员的加官进秩限制较严,只有一部分致仕的高级官员可以用皇帝恩赐的方式,加衔进阶。如雍正皇帝时的礼部尚书陈元龙致仕时,加衔为太子太傅。康熙时,光禄寺少卿虞世璎年过八十,仍未退休,御史上奏皇帝,康熙念其为先朝旧臣,特令加衔为礼部尚书致仕,并给予全俸。(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三)第三,明清官员致仕后,都可以按原级或晋级享受原有俸禄的一半,即半俸待遇。对于五品以上因家境清贫而生活困难的退休官员,每年还可由有关部门发给米四石,作为补助。(《明会典》卷一三)清代规定,有功于国家,或为皇帝所宠信的大臣,在年老致仕时,可以享受领取在职全俸的待遇,以示皇帝的恩典。(《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