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于抗战一爆发,就结束留学生活,回国奔赴国难,后蛰居上海孤岛。租界形势的险恶,使他不能发表更多的与现实有关的言论和作品,这是他这时期发表的小说多纯虚幻小说的一个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是作家的主观因素。徐在这个时期发表了一系列的纯虚幻的虚构小说,这些小说可看作是作家对其“爱和美”的人生观、文学观的一种集中表达。如《阿刺伯海的女神》,表达的是一种准宗教性的爱情观。这个时期的徐是一位非宗教主义者,但他所持的是一种泛宗教观,一种人间宗教,具体而言是一种“爱情宗教”。他认为“中国人的爱情永远是入世的,而西洋人则是出世的”。“西洋对于女子的爱是宗教的情感,这种宗教的感情,产生了两种与中国不同的特征,第一,是爱情只有一种。入世的爱情是有亲疏厚薄之分的,出世的爱情没有则已,有则没有别的,只有一种,为这份爱可以牺牲自己,可以死。”而他所信仰的正是这种来源于宗教的爱情观。第二是对于自然有感情。不象中国只是对于人有感情。对于自然有感情,所以人同化于自然,对于人有感情,则自然同化于人。“所谓泛宗教,是指从宗教的特有的功能角度来理解宗教,所以徐戏说中国人的宗教有三个阶段:孩子时代”父母“是宗教,青年时代”爱人“是宗教,老年时代”子孙“是宗教。”因为宗教是爱,是信仰,是牺牲,中国人的爱是这样,信仰是这样,牺牲也是这样的。“《阿拉伯海的女神》揭示的就是这样一种替代”宗教“的神圣化的”爱情。小说中的“我”乘船航行,子夜时分,一巫婆飘然而出,向我讲述了一个海神的故事,一个女子由于宗教上的彷徨,莫衷一是,于是跳海自杀,成为了神。这个海神突然出现,并与“我”相爱。这时巫婆重新出现,说他爱的是假海神,他爱的只是一个凡人,巫婆的女儿。而“我”并不因她是凡人而放弃我的爱,因为他所爱的正是寄寓凡人身上的神性。“我”因为揭了巫婆女儿的面纱,按照伊斯兰教的风俗就应该娶她为妻,而我已经是结过婚有了孩子的人,所以两人的爱情就陷入了难解的困境,而解决办法就是,就是放弃现世,而求永生,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往海中跳去……结尾作者地点明这是“我”在轮船上做的一个梦,哪儿有巫女、海神、少女?“朦胧的月儿照在我头上,似乎有沁人肌骨的笑声挂在光尾。我一个人在地中海里做梦。是深夜。”虚幻之境又非常自如地转换到了现实情境中。这篇小说是对徐浪漫主义人生哲学很好地说明,他说过“有人在世上求真实的梦,我是在梦中求真实的人生的,我觉是世界上应该有这样不同的两种人。所谓”在梦中求真实的人生,因为梦幻中的美是真实的,它实则是一种由信仰产生的观念上的真实。所谓“在世上求真实的梦,则是要把现实变成梦,改造成梦,那就成为了一种改造社会的理想,理想和梦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求其在现实中的实现,而后者只是在幻想中捕捉美的显现;前者指向现实,而后者指向梦幻。而徐则属于后者。这种梦和美不因事实上的有无而受影响,因为”把实物上虚假的美,当创作上真实的美,是宗教的根据,是恋爱的根据,也是世间上最伟大的母爱的根据。要是人不能将实物虚伪的美,当作创作上真实的美,谁肯至诚至意,去抚育无灵而龌龊的婴孩,谁肯抛掷巨款,造雄大的庙宇与教堂去供奉一个偶象的神,这是人类的愚蠢,也是人类的聪敏,没有这一点,人类的文化不会进步到现在!宗教在近代遇到的最大挑战来自科学理性,徐从文化功能的角度,论证了宗教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因上帝是否实存,而否定宗教的价值,这是他比当时肤浅的科学主义者深刻的地方。
施蛰存先生说:“30年代西方文学流行三个”KExotic、Erotic、Grotesque,(异国情调,色情,怪奇)这是20世纪审美现代性中的现代主义文学时尚,“新感觉派”颇受其影响,徐也不例外,但其趣味仍以浪漫主义为主,因其尚抱有一种浪漫主义的信仰,相信可以通过向自然的回归,实现人的灵与肉的和谐、统一。《吉普赛的诱惑》写的是一种来自于纯朴、自然的吉普赛流浪者的生活方式的诱惑,表达的是一种回归自然的爱情信仰。它是一篇寓言式的小说,首先强调的是“爱”和“美”的超社会、超道德的属性。小说写“我”自巴黎归国途中,取道马赛。受为人算命赚钱的吉普赛女郎罗拉的怂恿,到女子时装大厦去观看“世界第一美女”的表演,对美若天仙的模特潘蕊一见钟情。“我”为了和潘蕊接近化尽了所有的旅费,还欠了一大笔钱。但由于把潘蕊视为神圣的偶像,始终不敢一表爱慕之情。罗拉嘲笑“我”的迂腐,断言只要三千法郎,就可以让潘蕊卖淫。我愤于这种对潘蕊的侮辱,抵押了全部书籍行李交给罗拉,一试虚实。果然到饭店来卖淫的就是潘蕊,她是出于生活所迫,不得已才这样做。“我”于偶像幻灭后,绝不饶恕她的这种行为,掷下三千法郎,将她赶出旅馆。“我”经此幻灭后,大病一场,不名一文。走投无路的时候,罗拉又给我出主意,说是有位美国女人出于对“我”的好奇,愿出六千法郎,与我共度一宵,我迫于贫困,不得已做了一次“牛郎。但没想到女嫖客就是潘蕊。潘蕊将我羞辱一番,”我“也终于理解了潘蕊卖淫的无奈,于是两人伤感地互吐衷曲,成为了一对恋人。这种戏剧式的互相”卖淫,就突破了传统的那种“性的独占”的贞操观念,显示了“爱”的超越性。它是对传统贞节观念的反叛,确立的是一种超道德的、个人自主的、立足于感性生存之上的审美性的道德立场。进入现代之后,宗教、传统的瓦解使得由其为人类生存设立的彼岸目标消失,对“自然”的信仰,开始成为人的此岸生存的支撑。审美现代性与社会现代性虽有矛盾和冲突,但其哲学基础都是启蒙时代的对自然的崇拜。“启蒙时代最重要的思想革命是确立自然之神的地位”它是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哥白尼式的转折。这种“爱与美”的信仰与向自然人性回归的浪漫主义信念密切相关,由此引导出的就是一种审美主义的生活方式,一种克尔凯格尔所讲的“美学生活态度,一种游戏式的人生态度和及时行乐意识,隐藏在其背后的基本力量是快感官能,感性个体靠这种力量实现真正的自我,以获得人生最高的唯一的”幸福。传统信仰对生命意义以及幸福和善恶问题的解答已被宣告无效,享受感性快感成为对人生的终极辩护,也是人生在世的惟一目的。“新浪漫派”与这种审美感觉主义生存论的区别在于,它只憧憬、钟情于一种精神性的“美,而未及于”乱“——不涉及感官肉欲。他们相信”美“产生于距离的审视、产生于欲望的升华,”美“是对欲望的超越和否定。小说中的”我“和潘蕊结婚后一块回国,由于言语不通和习俗迥异,潘蕊在中国的生活极不愉快,日渐憔悴。”我“又把她带回了马赛,她如鱼得水,容光焕发,投入无休止的应酬之中,反而将”我“冷落了。正好罗拉同一群吉普赛少女去美国旅行,”我便加入了她们的流浪群体,在吉普赛人纯任自然的任性纵情的生活方式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吉普赛人的爱的方式和态度与文明人是迥然异趣的,用罗拉的话说:“你们的爱是表现、追求、争斗、征取,而她们的爱是流露、寻觅、触到,每一个声音,碰到他的和音,像一个颜色碰到他的和色。”兴来而聚,兴尽而去,自由而洒脱。潘蕊听到“我”要同吉普赛人同去南美的消息,坐飞机到美国来劝阻“我”,却听从了罗拉的“在大自然的空气中听凭上帝的意志,享受你们的爱情”的劝告,加入了吉普赛人的流浪,与“我”一块去了南美。在中西文化的水池中都养不活的濒死的爱情之鱼,在回归吉普赛人的流浪生活后得其所在,乐而忘返了。
李欧梵先生在谈到中国文学中的现代性问题的时候,说中国现代文学中缺乏与社会现代性相对应的审美现代性,这是不周延的判断,五四时代就有李金发,三十年代有“颓废派”和“新感觉派”等等,像沈从文、徐、无名氏就可以称为这种审美现代性在中国现代文学中的代表。只是与现代文学中的主导倾向相比,显得比较贫弱而已。徐似乎对流浪者、流浪生活有着特殊的钟爱,他写于50年代的长篇小说《江湖行》就着重写了流浪艺人的生活,一个中国式的吉普赛部落的爱恨哀乐。徐先生本人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一个流浪者,他有过三次婚姻,可以说历尽了情海的风波;在政治上,始终是一个非组织的人,一生未加入任何党派,却在50年代就入了英国藉,成为现代作家中的入外国籍的第一人。徐在晚年,曾对其时代做过这样的回顾:“像我这样年龄的人,在动乱的中国长大,所遭遇的时代风浪,恐怕是以前任何中国人都没有经历过的。我们经历了两次中国的大革命,两次世界大战,六个朝代。这短短几十年功夫,各种的变动,使我们的生活没有一个定型,而各种思潮使我们的思想没有一个依赖。”其结果是“我同一群像我一样的人,则变成这时代特有的模型,在生活上成为流浪汉,在思想上成为无依者。”晚年的徐似乎已意识到“爱”和“美”的信仰并不足以成为人的可以安身立命的信仰,所以他皈依了宗教,成为受洗的基督徒,不期然应了克尔凯格尔所描述的人生三个阶段:即由“美学生活方式”到“道德生活方式”直至“宗教生活方式”。他晚年的创作《彼岸》、《时与光》就带有了浓厚的宗教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