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中叶~19世纪中叶)
“系统趋稳”原理指出,当系统处于失稳条件下时,系统会做出积极主动地反映,通过改变系统、改变环境、同时改变系统和环境这三种方式,使系统的稳定条件重新得到满足,即“求生是任何系统的本能”。这种求生的本能,是系统追求生存条件的冲动和手段。冲动是系统演进的必然,是系统的本能,但是采取什么手段则取决于系统的结构和周围的环境制约。在同样面临货币资源稀缺的条件下,中国和西欧就采取了不同的系统趋稳手段。然而,系统趋稳原理仅仅保证系统处于失稳条件下时,以重新获得稳定条件为目标的主动调节就必然出现,但它没有保证这种调节一定能达到目标,也没有给出这种调节成功或失败的判据。但有一点是人所共知的,即如果调节成功,则系统进化;如果调节失败,则系统灭亡;这是仅有的两种可能。
哈肯的协同学理论则重点从系统内部的子系统间相互协同运作的角度,解释了系统为什么演进成这种模式而不是别的模式的道理。协同学认为,系统的性质的改变是由于系统中要素—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所至。任何系统的子系统都有两种运动趋向,一种是自发地倾向无规无序的运动,这是系统瓦解走向无序的重要原因;另一种是子系统之间的关联引起的协调、合作运动,这是系统自发走向有序的重要原因;系统是自发地发生从无序到有序还是从有序到无序,就取决于其中哪一种运动趋势占据主导地位。协同学采用相变理论中的序参量概念来描述一个系统的宏观有序的程度,用序参量来刻画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深入地解释了系统演化的内部机制问题。
一、白银牵动下的中欧金融系统协同演进
在西欧与中国的金融系统都处在远离平衡的“失稳”状态,并且系统内的熵值(无序程度)逐渐增大的时候,美洲金银被发现并注入世界金融系统,无疑给系统输入了负熵流,引起系统从无序向有序、从低级向高级的演进。但是由于金银是最先输入欧洲系统的,因此中国金融系统的演进是在白银的牵引下,由欧洲金融系统带动的协同演进,二者前后次序不同,演进的程度也不同。美洲白银流入欧洲,始于16世纪初期,流入中国始于16世纪中期;欧洲随后发生了价格革命,中国则表现不明显。同时中国金融系统演进的反馈作用又促进了欧洲金融系统的下一次演进,正是系统间的这种相互作用,促成了具有“层级”特征的世界金融体系的形成,而中国与西欧金融系统的“落差”被明显地拉大了。
(一)第一轮演进———欧洲金融系统演进
美洲金银的流入对欧洲的金融体系和制度结构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美洲贵金属的流入引起了欧洲国家的物价上涨,物价的上涨又引起了欧洲国际贸易的兴旺,贸易需求的扩大提高了商人们对货币和信贷的需求量,经营国际贸易的欧洲“大商人”财富的集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为各种信贷工具的大量使用奠定了信誉基础。金融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上升,又为从商人中分离出专门的金融中介人提供了条件,金融中介人的大量出现又促进了欧洲银行业的兴起,并且银行的网络追随国际贸易商的脚步伸展到了国外;另外贵金属的大量流入,又引起了货币价格———利率的普遍下降,利率的下降刺激了投资需求,各种新型的公司出现,公司市场融资的需求又推动了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繁荣。
其次,美洲贵金属的流入也引起了欧洲国家的制度结构变迁。其作用方式是:贵金属流入→价格革命→社会财富向大商人阶层集中→国际贸易中地位的上升意味着国家在欧洲体系中地位的提高→国家利益与大商人利益一致→国家对商人的海外贸易采取保护、鼓励的措施→原来的“君主—贵族—贫民”式的制度结构,转变为“议会—商业阶层—自由民阶层”的制度结构→商人利益驱动下的海外贸易扩张与国家利益驱动下的殖民扩张、争夺国际市场垄断权的竞争扩张出现一致。
欧洲金融从初级的商业金融过渡到高级的商业金融形态,从事国际贸易的大商人在社会制度结构中地位的提高,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并在欧洲体现出较为一致的“整体”特征。欧洲金融系统这种“整体”演进特征的形成,同样是由“贵金属流入某个国家→这个国家物价上升→进口激增→贵金属沿贸易渠道流入其他欧洲国家→流入国家的物价上涨→进口增加→贵金属流出→……”这一线索牵动的联动反应带来的。虽然在贵金属“浸润”过的欧洲国家中,金融系统的演进先后和程度都有所不同,但这不妨碍它们具有基本相似的特征,因此可以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二)第二轮演进———中国金融系统演进
中国金融系统演进是由欧洲金融系统通过“白银”牵动的结果,所以它的演进不仅受自身系统历史与现状的影响,也受欧洲金融系统历史与现状的影响,同时受欧洲金融系统演进结果的影响。演进次序的居后,和世界白银的有限,决定了这一时期中国金融系统演进的不彻底,和受欧洲金融系统制约的“次级”地位的初步形成。
1.白银沿世界贸易网流入中国
如果说公元8世纪以前,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是通过几条丝绸之路相连的话,公元8~16世纪中期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便是通过由朝贡贸易网形成的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区”与西亚及欧洲以“区域”的形式相连,联系的范围扩大,整体互动性增强;而公元16世纪中期~19世纪中期,由于西欧人的加入,中国与世界的联系变得更复杂和直接了。在海上,欧洲人加入亚洲贸易圈,不仅后来衍生出了滨下武志先生所说的“英、印、中三角贸易关系”,而且首先是“欧、非、美”大三角贸易关系与亚洲贸易关系的重叠、交叉。欧洲人用工业品换非洲的奴隶,又用非洲的奴隶换取美洲的金银,而这些金银除了一部分流入欧洲外,大部分是流入亚洲,尤其是中国,以换取东方的产品。而其后衍生出来的一些贸易关系,如“中国—菲律宾—拉丁美洲”之间的贸易关系、“英国—印度—中国”三角贸易关系、“中国—美国—英国”三角贸易关系,这些新的贸易关系正是“欧洲—非洲—美洲”大三角贸易关系与亚洲贸易关系的重叠、交叉的结果。在陆上,中国通过与俄国的贸易,便产生了与北亚、北欧的贸易联系。所以从16世纪中期起,出现了一个交叉、重叠的全新的世界贸易网,世界一体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
这一时期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与欧洲国家之间存在极大的“贸易不平衡”,即一方面中国商品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无与伦比的竞争优势,而且不存在对西方商品的渴求,中国惟一需要的是白银,对白银的需求因明代后期白银货币化速度的加快而显得愈加紧迫;工业革命前期的西方国家,没有什么可以和中国交换的产品,反而在价格革命引起的“商品匮乏”的情势下,各国国内甚至它们的殖民地都急需来自中国的大量日用品,他们惟一拥有的只有“白银”。正是由于内外两大系统间的这种“对称性破缺”,使得它们可以通过交流而达到双方的共同“平衡”。于是大量的商品沿着世界贸易网流出中国,同时大量的白银又顺着同一渠道流了进来。
从明中期到鸦片战争前,中国从世界吸收的白银约为51 560万两,约合19 334.998吨(庄国土,1995 )。其中,由中俄陆路贸易流入的白银是用一种白银的粗制品以“工艺品”的名义来支付,这种银成色很高,被山西商人吸收后,铸成元宝银,投入国内金融市场。虽然没有确切的数字资料,但据《中俄贸易之统计的研究》,19世纪40年代,中国对俄贸易仅次于英国,占据第二位,由此可知经由这一渠道流入的白银不在少数;在明末清初的300年间,日本与中国的贸易非常繁荣,是中国白银、铜和黄金的重要进口国。据田久川所言,“清商多买日本铜及金银,一些商人还成为内务府所辖的贩铜官商。1648~1708年的60年间,日本金外流约240万两,银约37万余贯,1662~1708年的46年间铜外流约11 450万余斤。”弗兰克认为日本出口到中国的白银数量比从太平洋上运来的美洲白银多3~10倍,平均为6~7倍;由英国输入中国的白银约有51 106 261两;由欧洲其他国家输入的白银约38 536 802两(庄国土,1995);美国在1805~1840年间向中国输送的白银,共61 484 400两;除了以上国家以外,在18世纪西班牙仍然以菲律宾的马尼拉为中介,用美洲白银交换中国商品,1700~1840年间,从这一渠道输入中国的白银数量约为9 360万两左右。
2.不够充分的系统演进
虽然在白银流入的刺激下,中国金融系统也出现了向更高一级的“较大”的演进,但与西欧金融系统相比,其演进程度是不够充分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货币制度上形成了银铜双本位而没有形成纯粹的银本位;二是在金融功能上,从以农业金融为主过渡到了以商业金融为主,但还没有形成欧洲那样商业金融程度更高、更加成熟的局面。
(1)银铜双本位的形成。大量白银的流入促成了白银在中国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的形成,但并没有促成中国形成完全的银本位,而是出现了银铜双本位的货币制度。从史料上看,明初曾禁止用金、银交易,说明政府不承认白银在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但到了明正统元年时就“弛用银之禁”,明中叶以后,市场一切商品贸易即“一以银定价”;清代的币制,基本上是“用银为本,用钱为末”,文献也记载:“本朝始,专以银为币”。以上事实足以说明白银流入奠定了其在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我国的货币制度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如果不是来自世界的1/4~1/3的白银流入,在“本国产量,殊不重要”的情形下,要确立白银在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白银主导地位确立的同时,铜在货币流通中仍起重要的作用。明末以来白银往往被铸成元宝的形式,就是外国银币流入后,中国也没有马上改铸银币,这说明流通中白银是为大额支付服务的,制钱在小额交易中的地位不可取代;清初外国白银的流入,使中国出现了“银贱钱贵”的局面,为弥补铜钱的不足,清政府曾大力组织商人从日本进口“铜斤”。由此说明,货币流通领域对铜的需求是不可替代的;明朝末年白银进入流通领域后,政府没有规定白银和制钱之间的关系,因此可以说是一种平行双本位的关系。自清朝以来,白银和制钱之间就变成了一种不完整的平行本位制。因为制钱的铸造有一定的标准,铸造和销毁的权利也属于政府,而纹银的使用则是随意的。虽然清初政府曾规定一千制钱值一两白银,但事实证明这一规定形同虚设,二者的比价往往随市场供求而变动。因此,从国家的货币制度上看,从明末到清朝,中国的货币制度是银、铜本位。
银铜双本位货币制度的形成,既有中国经济发展程度的因素,更与白银流入相对于纯粹银本位的确立远远不足的因素。白银流入的相对不足,可以从白银流入造成的物价上涨程度上来看。由于美洲白银的流入,物价稳定了数百年的西欧各国出现了持续的物价上涨。到1600年,全西欧总价格水平比1500年高出200%~300%,其中西班牙上涨幅度最高,平均为3.5倍,某些地区达到4倍多。法国为2.2倍,英国为2.6倍,荷兰为3倍,其他地区也在2.5倍左右。相对于白银流入对西欧物价的影响来看,中国的物价仅仅是“稳定”,或银价略微上涨。没有出现价格革命是不可能把铜排挤出货币领域的。事实证明确实如此,中国的价格革命发生在西欧国家实行金本位,白银大量流出的时期,也就是清末我们不得不讨论币制改革问题的时期。
(2)跨入商业金融的门槛。在明中叶以前,中国存在一些为简单的商品经济、农民和普通市民服务的分散的、单一的、初级形态的金融机构,如当铺、账局、印局、银号、钱铺等,这些金融机构资本小,服务内容单一,具有典型的农业金融时代的特征。民末清初中国商业革命的发展也带动了金融由农业金融向商业金融的转变。从北方来看,首先是在经营中国内陆与蒙俄陆路贸易的山西商人中,出现了在经营商业之外兼营“高利贷”、放印票账的“大盛魁”票庄,他们的金融活动不仅覆盖了蒙古,而且还做到了彼得堡。其次从经营异地商贸的大商人中分离出了专门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中介,1823年山西票号成立,并在19世纪中期以前将其分支机构扩展到了主要的商业城镇,成为集经营异地汇兑和存放款为一体的,主要为大商人服务的金融机构。从南方看,由明中叶的钱铺演化而来的钱庄,其功能已不限于银两的鉴定、兑换和保管工作,而是随着商业的发展,货币信用功能日益凸显,尤其是在一些商业贸易活跃的通商口岸,钱庄的作用更是不可忽视。如广州的钱庄就与行商有密切的关系,他们作为行商的看银师,协助外商保管现金、鉴定银两和融通款项。设立在广州的钱庄大部分都与商业发生联系,只有少数的钱庄业务仍限于单纯的银钱兑换活动。
可以说,从金融机构和金融功能上,我国的金融系统已经从农业金融演进到了商业金融的时代,但是票号的发展在这一时期处于初期阶段,钱庄的信贷功能有所彰显,但庄票的广泛使用还没有实现,这两大类金融机构的大发展是在19世纪50年代以后的事。
(三)第三轮演进———欧洲金融体系为工业革命做好了准备
欧亚结构性贸易不平衡,引导了白银向亚洲的流动,贵金属的减少又激励了欧洲银行业的国际汇兑和信用创造功能。逐渐地,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加强,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中央银行制度;同时白银的流出,黄金的流入,使黄金在国内流通市场的地位日益突出,一个日趋成熟的准备金金本位制逐渐形成。国际贸易的发展也使欧洲国家在世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提高,并形成了以英国为中心的世界金融的第一级次。到19世纪英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急剧上升。1800年英国贸易约占世界贸易的27%,1840年约占世界贸易的 24%,1820年英国占世界海运业的40%。①当世界各国与英国的贸易日益频繁后,以英国为中心的国际结算网、国际汇兑体系、国际信用体系逐渐形成,1832年,内森·路特希尔德宣称:一般说来,英格兰银行是“整个世界的银行,……印度、中国、德意志,全世界的所有交易都由此处操纵,并在这个国家结算。”1800年,伦敦已是欧洲的商业金融中心。国际银行的设立以伦敦为中心,专门应付日益增多的国家借款。银行业从最初的存款、贷款发展来看,在18世纪期间,它日益从事国际资金和发行钞票。总之,这个时期的欧洲已经在国内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货币、金融制度和相当有效的资本借贷市场;在国际领域,以英国为中心的世界金融网已经铺开,从国内和国际为欧洲“工业革命”的起飞奠定了雄厚的金融基础。
二、金融“次级地位”的形成
这一时期的中外金融关系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稳定中又暴露了中国金融系统受制于欧洲金融系统的“次级地位”的特征。
(一)银铜双本位对中国的影响
银铜双本位对中国的影响是深远的。
首先,银、铜双本位的确立,使中国从此纳入了世界白银货币体系,中国白银价格的波动将与世界同步进行,中国与世界的金、银比价逐渐趋同,而这种价格趋同又是白银和黄金的不断套购形成的,这使中国的货币体系从此受外界的影响更大,对外界的变动更加敏感。但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在西欧国家还以银为货币的时期,中外汇价将会变得稳定,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的开展。可是我们知道,随后的中国,不论是外贸权还是金融权都渐失于外人,这种稳定便更多地有利于殖民扩张了。
其次,除了受金银比价变动的影响外,中国的货币领域还受银铜比价变动的影响。在清一代,银钱比价问题,是金融领域里的一个重要问题。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清朝出现了三次大的银钱比价变动(见第三章),先是“银贱钱贵”,后是“银贵钱贱”,紧接着又是“银贱钱贵”,这种波动延缓了中国向银本位过渡的时间,增加了对铜钱的依赖,这也许是中国铜钱能伴随封建社会近2000年的原因吧。
再次,由于白银大部分是以银元的形式流入的,这使中国还处于称量阶段的纹银有些不知所措,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要面对会跑步的竞争对手一样,纹银向银元自然演进的环境被破坏,但纹银立即改为银元的可能又不大,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足、自铸银币的条件和能力不够及白银的丰裕程度低等问题(具体分析见第三章)。
(二)中国被纳入英镑国际汇兑系统
白银向来是西方国家用来弥补对中国巨额贸易逆差的惟一手段,但到了18世纪60年代,白银的来源日渐缩减,筹措白银日益成了西方国家的主要难题。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给其广州大班的信件中写道:“我们完全没有能力提供你们为下一季度购货所需资金的最小帮助。”这种窘迫的局面不久就有了缓解,那是因为为了平衡贸易逆差,东印度公司开始默许港脚商和英国散商将印度的原棉和鸦片运到中国销售,再用他们换回的白银来支付英国从中国购入丝茶的货款。于是在中、英、印之间产生了一个循环贸易:中国向英国出口丝茶,英国向印度出口棉织品,印度向中国出口原棉和鸦片。但这个循环贸易是单向循环,因为广州不需要英国的棉制品,英国也不需要来自印度的鸦片,印度几乎不买中国的茶叶,为了维持这种单向的贸易循环,汇票的使用便成为必需的了,即出现了中国汇与印度,印度汇与英国、英国汇与中国的“循环汇兑”的新结算办法。
美国以伦敦签发的汇票来结算对中国的贸易逆差,始于19世纪20年代。在中国的美国商社,以美对英国出口棉花而拥有的债权地位为基础,签发由伦敦兑付的汇票来结清中美之间的贸易差额。从这时起,在“中、英、印”三角循环汇兑关系之外,又出现了同样以伦敦汇票为中心的“中、英、美”三角循环汇兑关系。根据汪敬虞先生的考证,美国由于使用了票汇的结算方式,在1819~1833年不到15年的时间内,中美结算中的“汇款和运现”就“彼此换了一个位置”。
由于以英镑为中心的“中、英、印”、“中、英、美”两个三角循环汇兑关系的形成,中国便在这一时期与其他国家一样被纳入了以英国伦敦为中心的国际汇兑网。
(三)贸易中滋生的中外金融关系
这一阶段中外金融关系是在贸易关系中滋生并寓于贸易关系中的,一方面表现为中国商人在对俄国、蒙古、日本的贸易关系中自然滋生出了信贷、货币关系;另一方面,东印度公司和外国央行在与中国商人的对外贸易往来中,滋生出了汇兑关系、信贷关系。虽然中外金融关系还没有从中外贸易关系中独立出来,但却显示了南北两个中外金融关系的不同性质,为以后中外金融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作了铺垫。
1.中国北方对外贸易中的金融关系
山西商人在对俄罗斯和蒙古的贸易中,在经营商业的同时还兼营“高利贷”、放印票账,于是出现了中国商人主动开展的中外信用关系。蒙古有名的大盛魁票庄,如东印度公司一样,利用清政府凭“龙票”给予的特权,垄断部分商贸活动,并针对蒙古的王公每年要“晋京”、“值班”需要大量银两而又携带不便的情况,以他们的借据“印票”为据从事发放高利贷的金融活动。另根据孔祥毅先生的研究,“从17到18世纪,……随着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金融业的对外活动也随之发展。在北边的恰克图、伊尔库茨克、新西伯利亚、莫斯科、彼得堡、多木斯克、耶尔古特斯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巴尔纳乌、巴尔古今、比西克、上乌金斯克、聂尔庆斯克、叶尔羌以及南边的新加坡、印度加尔各答等也有了山西货币商人的金融机构”。
中国主动开展的国际货币关系体现在从俄罗斯输入白银和从日本输入“铜斤”、“白银”上。在对俄罗斯的贸易中,俄国贸易的逆差是以“工艺品”的形式输入白银,山西商人接受后就会熔化成白银,投入国内流通市场。在对日本的贸易中,有日本用白银交换中国商品的情况,更有清政府组织的皇家“采铜商”。这些货币关系的开展和白银、铜甚至黄金的净流入,说明了中国商业革命对金融货币极大的吸纳能力,和商业革命、金融革命融合向外扩张的巨大能力。
2.中西贸易中的金融关系
中国与西方的金融关系,同样是在贸易的土壤和渠道中滋生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东方贸易的垄断,奠定了其垄断中国对外贸易汇兑业务的地位。中、英、印三角汇兑业务的开辟,不仅“能够从它对于汇率的控制上取得很大的好处”,而且使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账房,实际上成为外汇交易的主宰,甚至被人看做是“类似一种中央银行”,而且还利用其对中国行商的高利盘剥赚取了诱人的利润。
令人垂涎的诱惑吸引了新的进入者。19世纪20年代起,英国的代理行号就通过参与英、美、中这一新的三角汇兑而抢了东印度公司的部分汇兑业务。“1832年广州对外贸易中,有四分之三的私人汇票是通过当时广州的大行号查甸·马地臣行(Jardineand Matheson Company)之手的。”对中国行商利滚利的放款业务,更是他们发财的主要途径,这些欠款后来竟成为鸦片战争后英国勒索战争赔款的一个主要项目。汇兑和贷款的结合不仅扩展了外国商人的金融业务,还使中国行商不得不接受由外商控制的利率和汇率。这种方式是那么普遍,以至“到1860年,沿海不凭借某种信贷,就简直不可能做大生意。”这种贷款“期限短”、“利息高”,是“标准的高利贷”,随着贷款范围和规模的扩大,进入19世纪以后,便成为中国行商在资金困难时仰赖的资源,对外商贷款的依赖换来的是外商对行商的逐渐控制和行商偿还能力的下降及破产的增加。东印度公司的大班进行的汇兑和贷款时间要更早,但由于资本有限,终究构不成太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