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金字塔结构下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及其分离程度
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按照其是否通过IPO方式上市可以分为IPO上市民营公司和非IPO上市民营公司。IPO上市民营公司是由创业者团队或家族历时数年,经过艰苦的创业而发展起来,在符合我国证券法律法规的条件并经证监会发审委严格审查后公开发行上市的。非IPO上市民营公司主要由原国有上市公司经控制权转移而民营化,其中绝大部分是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大背景下由原国有大股东协议将其控制权转让给民营企业,还有很少部分是原国有大股东通过MBO方式将控制权转让给公司管理层而形成(王力军和童盼,2008)。IPO上市民营公司和非IPO上市民营公司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控制权以及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分离程度可能存在差异。
3.3.3 非金字塔结构下现金流权和控制权
本书也对终极控制权人直接控制公司和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终极控制人或主要股东的现金流权和控制权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