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群的崛起是产业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而形成的一种产业空间组织形式,目前产业集群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一个世界性趋势,日益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推行产业集群发展战略,而且,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无论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都不乏有产业集群的成功典范,如,德国勒姆什特地区的工具制造业、瑞士巴塞尔的制药业、意大利伦巴第纺织产业群、美国硅谷IT产业群等。产业集群利用其特有的柔性生产和协作创新在区域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范围经济和规模收益是其他产业组织形式难以媲美的。
产业集群是指在一定领域内相互联系的,在地理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的集合,即产业集群包括一批对竞争起重要作用的、相互联系的产业和其他实体,例如,零部件、机器和服务等专业化投入的供应商和专业化基础设施的提供者。产业集群还经常向下延伸至销售渠道和客户,并从侧面扩展到辅助性产品的制造商,以及与技能技术或投入相关的产业公司,许多产业集群还包括提供专业化培训、教育、信息研究和技术支持的政府和其他机构――例如大学、标准的制定机构、智囊团、职业培训提供者和贸易联盟等。
产业集群理论经过了以马歇尔为代表的外部经济理论、以韦伯为代表的区位经济理论和以波特为代表的新竞争优势理论等三大学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之后,人们对于产业集群的形成原因和内部运作机理等方面都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特别是对于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即认为同一产业或相关产业的企业集聚在一起相互竞争和协作,对于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非常强的促进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产业集群可以发挥资源共享效应;第二,产业集群可以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第三,产业集群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第四,产业集群可以增加企业的规模收益;第五,产业集群可以促进产业升级。
一、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现状与发展不足
从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区域分布来看,我国纺织产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和东南沿海省市,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纺织产业集群屈指可数。截至2004年年底,浙江、山东、广东、江苏四省共集中了全国65.49%的纺织企业,汇集了全国57.63%的纺织从业人员,拥有全国66.49%的纺织工业资产,完成了全国72.04%的纺织工业总产值,实现了全国72.91%的纺织工业销售收入额,创造了全国80.26%的纺织工业利润,这充分显示出我国纺织产业向浙、苏、粤、鲁集聚的发展趋势。
从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变化趋势来看,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总体规模进一步增大,但各地的发展速度不一。广东省纺织产业集群经济占全国纺织经济的比重总体呈下滑趋势,浙江省和山东省的纺织产业集群经济占全国纺织经济的比重呈快速增长趋势,江苏省纺织产业集群经济在全国纺织经济的比重整体呈缓慢增长趋势。具体来说,浙江、江苏、山东三省的纺织产业就业人数占全国纺织产业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从2001年的13.81%、17.85%、11.54%增长到2004年的15.08%、18.92%、15.64%,而广东省纺织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则从2001年的12.36%降低到2004年的7.99%。浙江、江苏、山东的纺织产业资产额占全国纺织产业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从2001年的15.21%、18.88%、11.28%增长到2004年的23.21%、20.29%、14.47%,而广东省的纺织产业资产比重则从2001年的11.36%降低到2004年的8.51%。浙江省和山东省的纺织工业产值占全国纺织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从2001年的19.41%、10.87%增长到2004年的23.32%、15.76%,而广东省和江苏省的纺织工业产值比重则分别从2001年的13.45%、23.68%降低到2004年的9.45%、23.51%。浙江省和山东省的纺织产业销售收入额占全国纺织产业销售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从2001年的20.44%、10.82%增长到2004年的24.07%、13.13%,而广东省和江苏省的纺织产业销售收入比重则从2001年的13.05%、23.89%降低到2004年的11.19%、23.37%。山东省的纺织产业利润额占全国纺织产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从2001年的14.90%增长到2004年的18.94%,也是全国唯一的一个利润比重增长的省份,浙江、江苏和广东三省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它们分别从2001年的34.20%、23.69%、5.34%,分别下降到2004年的30.48%、21.85%、4.02%。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四省的纺织企业数占全国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分别从2001年的19%、19%、9%、9%增长到2004年的24.18%、21.38%、11.16%、9.09%。综上可见,产业集群对全国纺织产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纺织经济腾飞的一支重要力量,尤其是浙江纺织产业集群不仅规模优势日益突出,而且集群区内的生产设备、营销网络、信息化建设、科技投入等方面也都走在全国前列,甚至位居全国之首。
此外,针对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处于技术升级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我国纺织工业协会及时给予了各方面的服务与引导,并且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为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建设和集群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里重点介绍最近几年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工程建设的一些进展。2002年12月纺织工业协会在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集群区,与当地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骨干企业联手共同建立了示范性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培训中心、专利服务技术推广中心、企业与院校合作业务、中介服务中心等,确定了首批纺织产业集群试点单位,共19个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县)和19个中国纺织产业特色城(镇)。2004年1月9日纺织工业协会又宣布设立了13个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县)和17个中国纺织产业特色城(镇),紧接着,2004年12月3日纺织行业协会再一次对第三批21个产业集群试点单位进行了授牌仪式,并授予广东西樵纺织产业集群区为全国首个产业升级示范区,这也标志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与地方政府联手构筑产业升级公共服务体系的序幕徐徐拉开。这一系列措施对于我国纺织产业探索如何转变增长方式,如何针对具体产业集群的特点和区域经济的实际情况协调好当地的自然资源、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如何构建产业创新平台服务体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到目前为止,产业集群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与可喜的成果,受到了广大集群企业的欢迎。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会长杜钰洲指出,产业集群是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下,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和产业支撑体系基于产业特点、地域特点与网络特性的比较优势在纺织服装行业积聚的必然结果,产业集群已成为现阶段纺织工业组织结构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部和东南沿海地区涌现出了一批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纺织产业特色县和特色乡镇,据粗略估计,目前全国纺织产业集群不少于200个,尤其是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三角洲这三大经济圈为辐射中心的产业集群最为明显,如江苏吴江的横扇镇、浙江桐乡的濮院镇、广东汕头的谷饶镇、东莞的大朗镇、山东昌邑市和即墨市、河北清河市等特色纺织市(镇)。业内人士也一致认为,随着纺织产业升级的进一步加快,这些以小城镇为主的纺织产业基地,将会继续分享由于集聚而扩大的市场需求,获得相关产业的支援,通过集聚提升产业形象、区域吸引力和竞争优势。
尽管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在纺织产业经济总量中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的纺织产业集群甚至是当地经济命脉的关键,但是,与国际成熟的产业集群相比,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专业化程度整体偏低,缺乏产业链的有机配套,产业链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环节不多,无法引领产业发展潮流,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呈现出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主要表现为: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内的企业以中小型民营企业或家庭企业为主,它们对外实行加工贸易、对内以中低档产品为主,产业层次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高档原材料和国际品牌较少;创新能力较弱,缺乏自有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产品,市场进入的技术壁垒和资本壁垒不高;资本市场和高级人才市场尚不发达,破产和兼并的法律法规都不够完善;集群内的公司、大学或研究机构、中介、金融等服务系统尚未建立完善,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互动机制还不够灵活;产品质量监管还不够严格、竞争秩序还比较混乱。总之,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多是基本要素集聚型和价值链集聚型,有的地区正在形成社会网络集聚型,但整体上还不能称之为创新体系集聚型,也有少数纺织产业集群的创新平台建设得比较成功,产业集群开始向高级化方向发展,如广东西樵产业集群,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像法国巴黎那样的高级时装集群或意大利那样的高级成衣集群,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多是建立在低成本、低价格基础之上的,“量大、质低、厂小”是各地纺织产业集群的通病。波特教授指出:当一个国家把竞争优势建立在初级生产要素上时,它通常是浮动不稳的,一旦新的国家踏上相同的发展阶梯,也就是该国竞争优势结束之时。因此,我国的纺织产业集群应树立危机意识,注重产业技术和产业结构的提升,使其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我国纺织产业集群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纺织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模式
世界各地产业集群的经验说明,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没有固定的标准化模式,各地应该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集群模式,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出现以来一直备受广大学者的关注,有关纺织产业集群的形成原因和发展模式的研究也随之成为我国产业集群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总体认为我国纺织产业集群是自发形成的,同时不可否认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总之,我国纺织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是在世界纺织产业转移的国际大背景下,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宏观政策指导下,尤其是我国沿海城市和港口城市的对外开放试点建设以及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由国内创业者和外商投资者敏锐地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艰苦创业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三、纺织产业集群战略的实施
产业集群是一个综合体,其成功运作离不开集群的外部环境建设和集群内部机制的协调发展,这是因为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产业集群健康发展的沃土,和谐统一的共生机制是产业集群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从外因分析来看,产业集群发展涉及到诸多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投融资政策、法律及知识产权体系等外部因素,这些外部因素与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具有直接关系,同时产业集群发展也离不开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网络等其他服务系统,因此,我国政府应继续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并且协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建设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系统、文明健康的人文环境以及灵活多样的应急机制、网络发达的信息共享平台,为产业集群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推出各种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积极创建产业园区,这些筑巢引凤的措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注意的是,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与地区经济条件相结合,促使区位优势向集群优势转变,否则,产业集群的根植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必将导致产业集群的迁移或消亡。
从内因分析来看,纺织产业集群持续增长的内部机制主要有技术创新、集体学习和合作竞争等几个方面,其中技术创新是产业集群升级的活力源泉,也是产业集群竞争优势长存的核心力量。集群企业与分散企业最明显的区别就是,集群企业不仅具有同质性或相似性而且空间距离非常临近,这为集群企业的资源共享和技术扩散提供了途径,增强了企业间的耦合共生关系,促进了企业的集体学习和合作创新,强化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但同时也使集群企业间的竞争更为激烈。
为了说明产业集群的创新激励和相应的约束机制,首先从双寡头投资策略谈起,假设产业集群内的两家企业,即企业1和企业2,它们当前的固定成本均为c1,如果企业1(不妨假设为企业1)通过研发一种新技术能使固定成本降低为c2(c2<c1),但同时需付出f的研发成本,企业2观察到企业1的技术投产,此时两企业如同古诺竞争一样同时选择它们的产出水平q1和q2,不难理解这是一个两阶段博弈模型。假定市场需求为:p(q)=a-b(q1+q2),企业的目标是最大化扣除成本之后的净收益。
即企业1在第二阶段的产量与收益均大于它在第一阶段均衡时的收益;企业2在第二阶段的产量与收益均小于它在第一阶段均衡时的收益。这种分析仅仅考虑了一般情况下的企业创新博弈行为,但是,技术一旦发明创新以后就具有扩散效应,特别是集群内部的企业,它们不仅空间距离很近而且由于各种社会网络关系使得彼此间的联系更为密切,集群内的技术扩散往往比分散状态下的技术传播更加容易,加之一些外观设计类成果本身也易于被仿制,如服装款式、选料等,因此,企业2在不支付创新成本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得到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即企业2的合作动因不足,这就意味着在第二阶段两企业的产量和收益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均衡结果。另外,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多是以实力相当的中小企业为主体,创新企业难以通过规模优势获得更大的收益,在创新成果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情况下,集群创新很容易陷入“囚徒困境”之中,即集群企业合作创新的动力不足,每个企业都希望其他企业研发创新而自己坐享其成,这也是许多人担心我国纺织产业集群创新动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设计一种约束机制,既能激发创新者的积极性又能合理地保护创新成果,还能促进创新成果的社会收益最大化,下面具体分析几种约束机制。
第一,自动实现机制。上述分析仅考虑了一次博弈结果,如果让博弈进行无限多次,并且假设,如果前一次博弈中双方均采取合作创新策略,则下一次博弈中双方都采取创新策略的几率会更大;如果前一次博弈中有一方采取等待策略,则下一次博弈中双方都采取等待策略的几率会更大,这种置信机制的建立过程实质上就是利益主体相互适应、相互学习、总结经验、调整行为的过程,在无穷多次博弈之后双方有可能建立起一种良好信誉,采取合作方式的创新策略,但只要有任意一方的信誉较差,则另一方就会放弃采用合作策略,集群创新就会陷入停滞状态。在实际生活中,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和集群升级无法容忍无穷多次的博弈,因此,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合作创新无法自动实现,必须依靠第三方(如政府)进行干预才能达到整体最优。
第二,补偿机制。双方都不愿首先去创新,主要是因为创新成本与创新收益之间存在不相称的关系,从技术本身的属性来看,企业无法阻止创新技术的自由扩散,结果导致创新成本无人愿意支付,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如果创新企业可以得到一定的成本补偿(记为β),那么就有可能打破这种创新不足的僵局,但是,补偿的成本至少要不小于创新成本,即βf,创新企业才能得到与等待企业近乎相同的收益,这实际上相当于政府出资由某一企业完成创新活动,之后所有企业共享创新成果,从社会收益的角度来看,虽然政府出资带来的创新成果能够使创新技术的社会收益最大化,但是,并没有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事实上,所有的技术创新都由政府出资来完成也不符合实际,因此,通过政府出资以实现技术创新的补偿机制并不是社会最优选择。
第三,惩罚机制。从创新动力不足的原因分析不难看出,创新成果被无偿占有对创新活动具有很大的负面效应,如果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罚金(记为α)大于创新技术带来的收益增额(记为△π),即α≥△π,那么等待企业将失去仿制他人创新成果的勇气,这样就能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进而调动创新者的积极性。但是,如果创新成果不能用来共享,不仅无法实现创新成果的社会收益最大化,而且要求每个企业都采取自主创新也不现实,况且,重复创新还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因此,严厉的惩罚也不是激发创新的最优策略。
第四,混合策略机制。要想实现创新成果的社会收益最大化,就需要将技术成果尽可能地社会化而不能为创新者独家所有,但同时又必须兼顾创新者的积极性,由此可见,补偿与惩罚策略失效的根本原因就是片面地考虑某一方面的利益。实际上,借助外力(如行业协会或企业工会等协作组织团体)的监督约束力量,把罚金补偿成本联系起来,使所有企业采取合作创新策略,共同分摊创新成本及平均分配创新后的垄断产量和垄断收益。
这是从平均角度考虑的创新成本均摊策略。当然,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工程,一方面,创新能力在企业之间呈不均匀分布,只有不断追求创新的企业才具有继续改进技术的可行性,否则技术积累不足根本无法实现下一步的技术突破;另一方面,技术应用过程通常也是一个非匀速的渐进过程,技术扩散效应的边界往往很难界定,而且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同技不同价,即同一种技术在不同领域的使用价值也会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可见,所谓的创新成本平均值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逼近值,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协调各方力量。
第五,其他约束机制。除法律规范以外的其他约束力量,如,道德约束、声誉约束等,不仅社会成本低,而且也能对企业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监督作用。集群企业与分散企业最明显的不同之处就是集群企业是长期群居在一个群落里,因此,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建立良好的声誉对于群体企业的发展极为重要,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有利于集群内部的信息流通,为合作创新奠定了知识基础、信息基础和协调基础,进而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交易成本以及其他社会成本。而且,集群企业的信誉越好,企业之间通过网络集体学习的效率就越高,群体决策理性和合作创新的机会就越大,创新成果的社会收益也会趋于最大化。
总之,积极引导我国纺织产业集群企业在资金、技术、研发等方面走联合路线,合作创新,提升区域品牌形象,改变集群整体规模较大、单体规模偏小的劣势,使产业优势得到最佳聚集,是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当前我国政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群创新,即吸引创新人才、引进公共技术、专利技术等,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并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二是营造环境,即培育各类中介组织等集群发展的配套服务系统,如设计中心,检测中心,并使之专业化、产业化、国际化。三是规范企业行为,即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培育良好的企业信誉,借助行政、道德、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共同维护健康有序、公平自由的企业竞争行为。四是发挥集群品牌效益,即改变原来的单兵作战方式,借助区域品牌去角逐市场、参与竞争。五是集群规划,即要优化现有集群资源,又要及时治理现存的问题,还要适当修正集群的发展方向和实现途径,实现集群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