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一个多义项的词。义项之一,从北魏到唐,曾是军事区域、监察区域、行政区域的名称。但现有字典、词典中,对这个义项的解说,都是不符合我国历史真实情况的。只要认真查考一下史书,就发现现有字典、词典的错误:(1)分“道”不始于唐朝;(2)“道”不仅是行政区域的名称;(3)唐朝分“道”不仅是十、十五;(4)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都不是行政区域,不相当于现在的省。这不仅是正确解释“道”字的词义的问题,并且关系到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组织演变的一个重要方面。鉴于一般历史读物中,没有述及从北魏到唐的分“道”经过,特撰此文,试予论证。
(一)
“道”,本指道路。引申义很多。从汉到唐,常用“道”来称呼一定的进军、“安抚”路线。从北朝开始,又用“道”来称呼一定的军事区域、监察区域。这篇小文,专谈区域。
(1)用“道”称呼临时的军事区域
《魏书?世宗纪》:“(正始三年四月)庚戌,以中山王(元)英为征南将军、都督扬徐二道诸军事,指授边将。”“(延昌三年十一月)乙卯,以中护军元遥为征南将军、东道都督,镇遏梁楚”。这里的“道”,指临时的军事区域。
在临时的军事区域――“道”,设置大行台、行台,也是从北魏开始的。《魏书?肃宗纪》:“(正光五年)七月甲寅,诏吏部尚书元修义兼尚书仆射,为西道行台,率诸将西讨”。“(正光五年)九月壬申,诏尚书左仆射、齐王萧宝夤为西道行台大都督,率征西将军、都督崔延伯并率诸将西讨”。北魏按“道”设置大行台、行台,是出于军事上的需要。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沿袭这种制度。
从史书的零散记载中可以看出北朝按“道”设置行台的一些情况:
一、按“道”设置大行台、行台以后,不但可以统一军事的指挥、调度,“如有乖异,以军法从事”,还可以配合军事行动,进行有关的工作。如《魏书?肃宗纪》:“(正光四年二月)己卯,以蠕蠕主阿那环率众犯塞,遣尚书左丞元孚兼尚书,为北道行台,持节喻之,”《孝静纪》:“(兴和元年六月乙酉,司马子如)寻为东北大行台,差选勇士。”
二、《隋书?地理志》记载,涿郡:“后齐置东北道行台”,彭城郡:“后齐置东南道行台”,等。大行台、行台的所在地,就是当时该“道”的中心。
三、北齐世祖置北道行台于朔州(见《元和郡县图志》),后主置北道行台于幽州(见《北齐书?独孤永业传》)。可见,由于军事需要不同,“道”名虽未改,而其区域的大小,行台的驻地,前后可能改变。
四、据《隋书?百官志中》,“后齐制官,多循后魏”。“行台,在令无文。其官置令、仆射。其尚书丞郎,皆随权制而置员焉。其文未详”。从这条资料看出,由北魏到北齐,大行台、行台的组织,还是比较简单的。
五、从北魏迁洛之后,到北齐、北周,逐渐出现关中、山东,河东、河北、河南、河西、陇右、山南之名。如:《魏书?孝庄纪》说,北魏永安三年十月戊申,魏兰根“为河北(道)行台”。《周书?侯莫陈顺传》说,西魏大统十六年,侯莫陈顺“出为荆州总管、山南道五十二州诸军事、荆州刺史”。《魏书?孝静纪》说,东魏兴和四年八月庚戌,侯景为“河南(道)行台”。可见,唐贞观十道的名称,应溯源于北朝。
(2)用“道”称呼临时的监察区域
《魏书?高祖纪上》:“(太和)八年春正月,诏陇西公元琛、尚书陆睿为东西二道大使,褒善罚恶”。《孝庄纪》:“(建义元年五月丁巳)以尚书右仆射元罗为东道大使,征东将军、光禄勋元欣副之,巡方黜陟,先行后闻”。这里的“道”,指临时的监察区域。从北魏到北齐、北周,都有这种情况。
(3)临时军事区域兼监察区域的“道”
《北齐书?司马子如传》:“兴和中,以为北道行台,巡检诸州,守令已下,委其黜陟”。这个例子说明,东魏按“道”设置的大行台、行台,除指挥军事,还兼管监察工作,它不仅是军事机构,又是监察机构。设置这种大行台,行台的“道”,也就不仅指临时的军事区域,而且是监察区域了。
《北齐书?辛术传》:“武定八年,侯景叛,除东南道行台尚书齐天保元年东徐州刺史郭志杀郡守。文宣闻之,敕(辛)术自今所统十余州地诸有犯法者,刺史先启听报,以下先断后表闻。齐代行台兼总人事,自术始也。”从这段叙述中看出,所谓“兼总人事”,还是监察工作。北齐设置“兼总人事”的大行台、行台的“道”,还是临时的军事区域兼监察区域。
(二)
隋朝是统一的王朝,它所统治的地方,比北朝大,分“道”的情况,比北朝进了一步。
(1)隋初,置河北道行台尚书省于并州,河南道行台尚书省于洛州,西南道行台尚书省于益州,山南道行台尚书省于襄州,淮南道行台尚书省于寿春。
《隋书?百官志下》记载:“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射(左、右任置),兵部(兼吏部、礼部)、度支(兼都官、工部)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部、爵部、司勋)、礼部(兼祠部、主客)、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库部、刑部(兼都官、司门)、度支(兼仓部)、户部(兼比部)、金部、工部、屯田(兼水部、虞部)侍郎,各一人。每行台置食货、农圃、武器、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食货四人,农圃六人,武器二人,百工四人)、录事(食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器一人)等员。”这样的组织,比北朝完备。《通典?职官典四》说:隋朝的行台省,“随其所管之道,置于外州,以行尚书事”。它是当时最高的地方行政机构,不过是临时的。隋朝设置行台省的“道”,是临时的行政区域。
(2)《隋书?文四子传》:“(开皇)六年,(杨俊)迁山南道行台尚书令。伐陈之役,以为山南道行军元帅,督三十总管,水陆十余万,屯汉口,为上流节度”。“山南道行台尚书令”是行政职务,“山南道行军元帅”是军事职务。“山南道行台尚书省”置于襄州,山南道行军元帅的指挥部设在汉口。可见,隋朝设置行台省的“道”,是临时的行政区域;派遣行军元帅的“道”,是临时的军事区域。(杨俊是临时行政区域的长官兼临时军事区域的长官)
(3)行台省废除以后,“道”也就失去行政区域的意义。当战争时,用来称呼军事区域。《隋书?杨素传》:“汉王(杨)谅反帝于是以(杨)素为并州道行军总管、河北(道)安抚大使,率众数万讨谅。”《董纯传》:“汉王谅作乱并州,以(董)纯为行军总管、河北道安抚副使,从杨素击平之。”隋朝的河北道一称并州道。所谓“安抚”,是配合军事行动的。派遣行军总管、安抚大使的“道”,指临时的军事区域。
(4)隋朝又常按“道”派遣巡省大使、黜陟大使等。如《隋书?长孙炽传》:“使于东南道三十六州,废置州郡,巡省风俗,复持节为河南道二十八州巡省大使大业元年复为西南道大使,巡省风俗。”《柳传》:“持节巡省河北(道)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职者二百余人。”《慕容三藏传》:“(开皇)九年,奉诏持节凉州道黜陟大使”。这里的“道”,是临时的监察区域。
(三)
隋朝是不到四十年的短促的王朝,而唐朝是将近三百年的漫长的王朝。唐朝的分“道”情况,比隋朝复杂得多。
(1)武德初,作为临时军事区域的“道”
《唐大诏令集?政事?慰抚上》载武德元年十月《淮安王(李)神通山东道安抚大使诏》:“其山东诸道军事,并受节度。”武德四年八月《张镇州淮南道安抚等诏》:“(张)镇州可淮南道行军总管,(陈)智略可岭南道行军总管,以安抚之。”这里的“道”,是临时的军事区域。
据武德二年二月《国公(窦)轨等益州道安抚大使诏》,安抚大使有“进擢廉平,贬黜苛暴”等职责,也就是兼做监察工作。因此,武德初作为临时军事区域的“道”,还带一点监察区域的意味。
(2)武德时,作为临时军事区域兼行政区域的“道”
《旧唐书?职官志一》:“武德初,以诸道军务事繁,分置行台尚书省”。计有陕东道大行台,益州道、襄州道、东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东道行台等。唐朝大行台、行台的组织,比隋朝更为完备。以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例,“令一人(正第二品)掌管内军人,总判省事。仆射一人(从第二品,左右任置),掌贰令事。左丞一人(正第四品下),右丞一人(正第四品下),掌分司纠正省内。都事一人(从第七品上),主事四人(从第九品上,诸司主事并同),并掌同京省。兵部尚书一人(正第四品,诸尚书并同),兼掌吏部事。司勋郎中一人(正第五品上,诸郎中并同),主事一人。考功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兵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驾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民部尚书一人,兼掌礼部事。礼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膳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度支郎中一人,主事二人。仓部郎中一人,主事二人。工部尚书一人,兼掌刑部事。刑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都官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工部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屯田郎中一人,主事一人。每郎中兼京省二司(各有令史、书令史及掌固,并流外)。食货监一人(正第八品下,诸监同),掌膳羞、财物、宾客、铺设、音乐、医药事。丞二人(正第九品下,诸监丞同)。农圃监一人,掌仓廪、园圃、柴炭、刍藁、运漕之事。丞四人。武器监一人,掌兵仗、厩牧之事。丞二人。百工监一人,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丞四人(各有录事及府史、典事、掌固等,并流外)”。武德末,这些大行台、行台,都废除了。
(3)武德至天宝,还存在着几种军事区域的“道”
《新唐书?兵志》:“唐初,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而总之者曰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志》中列举了十二个“道”:平庐道、范阳道、河东道、关内道、河西道、北庭道、安西道、陇右道、剑南道、岭南道、江南道、河南道。“此自武德至天宝以前边防之制”。这里的“道”,是初唐的大军事区域。
同时又用“道”来称呼小军事区域。《新唐书?兵志》:“武德初,始置军府…析关中为十二道,曰:万年道、长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华州道、宁州道、岐州道、豳州道、西麟州道、泾州道、宜州道,皆置府”。唐朝设置大军事区域是为了控制四方,设置小军事区域是为了捍卫中央,各有作用。
(4)贞观至天宝,作为监察区域的“道”
《通典?州郡典二》:“贞观初始于山河形便,分为十道。”(《旧唐书?地理志一》作“贞观元年”)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但不设官,无治所,这是为什么呢?《唐六典》给了我们答案:“凡天下十道,任土所出,而为贡赋之差”。以“赋”为例:关内道“绢、绵、布、麻”,河南道“绢、绵、布”,河东道“布、茧”,河北道“绢、绵、丝”,山南道“绢、布、绵”,陇右道“布、麻”,淮南道“绢、绵、布”,江南道“麻、?”,剑南道“绢、绵、葛、?”,岭南道“蕉、?、落麻”。(“贡”的名目繁多,不一一列举)唐太宗认为:“永惟治人之本,莫重刺史”。他把地方行政机构的重点,放在州(郡)一级。他分全国为十道,但不是把“道”作为州(郡)之上的行政单位,而是为了在全国划分出剥削人民群众的劳动果实的不同区域。
据《唐会要?诸使》:“贞观八年,将发十六道黜陟大使,畿内未有其人,上问房玄龄:‘此道事最重,谁可充使?’乃命李靖充使。”(《文献通考?职官考十五》作“十八道”)“贞观十八年,遣十七道巡察”。史实证明,唐太宗派遣官吏进行监察工作,也不是按照十道出发的。
按照十道派遣官吏进行监察工作,从武开始。《旧唐书?则天皇后纪》:“(载初元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为天授丙戌令史务滋等十人分道存抚天下”。(《唐会要?诸使上》作“天授二年,发十道存抚使”)此后,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都曾按照十道派遣官吏进行监察工作,但大使的名称,员数的多寡,任期的长短,出发的时间,执行的任务,权力的大小,并不一样,由皇帝临时颁布诏令决定。
据《旧唐书?李峤传》:武曾“下制分天下为二十道,简择堪为使者。会有沮议者,竟不行”。这件事虽未实行,但可看出,十道作为监察区域,地方嫌大,需要划分得小一些。当时人不断地进行着分割十道的试验,如:
一、《旧唐书?刑法志》:“(武)又命摄监察御史刘光业等,分往剑南、黔中、安南、岭南等六道,按鞫流人”。黔中道是从江南道分割出来的,安南道是从岭南道分割出来的。
二、《旧唐书?张廷传》:“景龙末仍为江南西道按察使”。可见又将江南道分割为东、西两道。
三、《旧唐书?地理志三》:“景云二年,以江山阔远,奉使者艰难,乃分山南为东、西道,自黄河以西,分为河西道”。这就是将山南道、陇右道都分割为两道。
四、《新唐书?百官志四下》:“(开元)十七年复置十道、京、都两畿按察使”。雍、同、华、商、岐、州为京畿道,洛、汝州为都畿道。京畿道是从关内道分割出来的,都畿道是从河南道分割出来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取得了经验,在十道的基础上,重行划分监察区域。《旧唐书?地理志一》:“开元二十一年,分天下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汉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如汉刺史之职”的唐朝采访使,还是进行监察工作。设置采访使的十五道,还是监察区域。
《唐大诏令集?政事?官制上》载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置十道采访使敕》:“其天下诸道,宜依旧逐要便置使,令采访处置,朕所责成,贵在简要,其余常务,不可横干。”《唐会要?诸使中》:“天宝九载三月敕:本置采访使,令举大纲,若大小必由,一人岂能兼理数郡!自今已后,采访使但察访善恶,举其大纲,自余郡务,所有奏请,并委郡守,不须干及’。”这是安史乱前,唐朝廷限制采访使权力的证明。显然,设置采访使的“道”,还不是行政区域。
十五道的划分,还是不稳定的。《唐大诏令集?政事?按察下》载天宝五年正月《席建侯等巡行诸道敕》,列举了十七个道的名称,比十五道又增析出两道(将陇右道分割为河西、陇西、碛西三道)。唐朝廷既按“道”设置采访使,又派遣官吏到各“道”进行监察工作,未免叠床架屋了。
(5)安史乱后至唐末,作为军事区域兼行政区域的“道”
《通典?职官典十四》:“自至德以来,天下多难,诸道聚兵,增节度使,为二十余道”。“至德之后,改采访使为观察,观察皆并领都团练使,其僚属随事增置。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各因其山川区域为制”。这就是说,安史乱后,设置节度使、观察使的地方,皆称为“道”。《旧唐书?宪宗纪上》:“(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卯,史官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总计天下方镇凡四十八其凤翔、坊、宁、振武、泾原、银夏、灵盐、河东、易定、魏博、镇冀、范阳、沧景、淮西、淄青十五道不申户口。每岁赋入倚办,止于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八道。”李吉甫所说的“道”,就是“方镇”,也就是设置节度使、观察使的地方。“诸道增减不恒”,从《新唐书?方镇表》可以看出唐朝方镇(“道”)的分合变化。
今将贞观十道、开元十五道、唐末(以乾符为例)四十七道,据《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
又:“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防御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安史乱后,节度使、观察使的权力扩大和加重了。《旧唐书》记载狄兼谟对唐文宗说:“观察使守陛下土地,宣陛下诏条”。《容斋三笔?唐观察使》说:“兵甲、财赋、民俗之事无所不领,谓之都府。”设置节度使、观察使的“道”,是军事区域兼行政区域。
又据《旧唐书?代宗纪》:“(永泰元年)十二月己酉,敕:‘如闻诸州承本道节度、观察使牒,科役百姓,致户口凋弊,此后委转运使察访以闻。’”朝廷命令转运使做监察工作,说明节度使、观察使是地方上的军事长官、行政长官。又:“(永泰二年正月)乙酉,制:‘其诸道节度、观察、都防御等使,朕之腹心,久镇方’”皇帝称全国“道”一级的节度使、观察使为“久镇方面”,说明这样的“道”是州(郡)之上的行政、军事区域。采访使称本“道”为本巡,节度使、观察使称本“道”为本管,称呼的不同,反映出安史乱后设置节度使、观察使的“道”,与安史乱前设置采访使的“道”,性质不同了。(方镇跋扈,形成独立王国,需另作论述。)
附带说一下,《旧唐书?经籍志上》著录《长安四年十道图》十三卷,《开元三年十道图》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二》又著录贾耽《贞元十道录》四卷,李吉甫《十道图》十卷(《通志?艺文略四》作《元和十道图》),梁载言《十道志》十六卷。所谓“十道”,不过是地理概念,不是十道之下管辖着四十余道。
(6)安史乱后至唐末,仍用“道”称呼临时监察区域
按“道”设置的节度使、观察使是军事长官、行政长官,朝廷需要进行监察工作时,临时派遣官吏。《旧唐书?文宗纪下》记载开成元年宰臣李石对唐文宗说:“敕书须内留一本,陛下时看之。又十道黜陟使发日,更付与公事根本,令向外与长吏详择施行,方尽利害之要”,即是一例。
综合北朝、隋、唐的分“道”情况,有虚三级制与实三级制的区别:
作为监察区域的“道”――州(郡)――县。
作为行政区域的“道”――州(郡)――县。
宋朝改“道”为“路”。其实,在唐朝,“道”一称“路”。《唐大诏令集?诸王?除亲王官下》载天宝十五载(年)七月十五《命三王制》:“太子亨,宜充天下兵马元帅,仍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庐等节度采访等都使,与诸路及诸副大使等,计会南收长安、洛阳”,“永王,充山南东道、江南西路、岭南、黔中等节度度支采访等都使,江陵大都督如故”,“丰王珙,宜充武威郡都督,仍领河西、陇右、安西、北庭等路节度度支采访等都使”,“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等,并于本路自供。其诸路本节度采访防御等使虢王等,并依前充使。其署官属并本路郡县官,并各任自拣五品已上署置讫闻奏”。制中的“路”,就是“道”。可见,宋朝“路”的名称,是渊源于唐朝。对此,现有字典、词典中也没有说明。
这篇小文,是企图从北朝、隋、唐前后四百年间分“道”的复杂情况中,初步整理出一个头绪,用以说明现有字典、词典对“道”字这个义项解说的不足,兼供今后编写字典、词典的人参考。当然,写入字典、词典的,只是其中的主要结论,而不是全部内容。但不全面地考察北朝、隋、唐四百年间分“道”的历史,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建议对“道”的这个义项写为:从北魏到唐,曾是军事区域、监察区域、行政区域的名称。宋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