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开始田野调查的前一年的冬天,平安村曾经举行过一场葬礼。这场葬礼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仍然为村民们所津津乐道。一般来说,农村的葬礼是各种家庭矛盾集中展示和爆发的时候,农村中有关葬礼的故事也最多。上述这场葬礼因为过去的时间还不长,所以人们对它仍然记忆犹新。以下就是村民的讲述。
一年前,大概也就是这个时候,一个叫满牛的老人去世了。这个老人曾经娶过两房媳妇,第一个媳妇生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现在都当上了爷爷。第二个媳妇生了三个儿子,她现在还活着。这样这一家的儿子就分为两房。在老人生前,兄弟中的老大和他的弟弟们就关系很僵,老大扬言不赡养自己的继母,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做的。在兄弟几个轮养自己的父母的时候,参加轮养父亲的有兄弟四个,而轮养母亲的人只有兄弟三个,因此他们的父母必须经过计算才能知道两个人多长时间才能在一个儿子家里团聚。父亲死前兄弟们关系就不好,死后丧事上就更容易闹矛盾。
出殡那天,其他一切事都很顺利,但是在一个问题上老大和他的弟弟们之间产生了不同意见。按老大的意见,要以“排葬”的方式埋葬他爹,如果这样埋葬,他爹和他爹的俩老婆在坟里的排列顺序是男一女一女。可是按其他三兄弟的意见,要以“夹葬”的方式埋葬他们的爹,如果这样埋葬,他们的爹和他的俩老婆在坟里的排列顺序是女一男一女。因为他们父亲的大老婆已经入坟了,给父亲行穴(“挖坟”的意思)的位置就会决定以后三位老人的埋葬形式。虽然表面的问题是怎样埋葬父亲,其实问题的实质是两个母亲的名分,换而言之是兄弟之间的名分。在三个弟弟看来,如果以“排葬”的方式埋葬三位老人,两个母亲之间就分出了嫡庶,他们就成了小老婆生的孩子,他们肯定不能接受。老大要“排葬”的理由是,这是他爹临终的遗言,可是他弟弟们不承认有这样的遗言。几个弟弟要“夹葬”的理由是,以前本村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但都是“夹葬”而没有“排葬”。他们认为,他们的大哥是借丧事的机会发泄他的不满。
由于有关行穴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迟迟不能起丧(“葬礼开始”的意思)。一般来说,起丧的时间都是中午十二点到两点之间。兄弟几个一直在那里争吵,时间越来越晚。在这期间,家族里的大辈儿、双方的亲戚朋友、大队干部、葬礼司仪一个个进去劝说,但都没有结果。平安村几乎整村的人都出来了,站在孝子家周围的大街上,人山人海。本来冬天天就短,到四点多了还没有起丧,眼看日头就要落山了,如果再不起丧,天一黑,那天就没法埋人了。按咱这里的风俗,埋人逢单(日)不逢双(日),今天要是埋不了人,明天也埋不了。可是亲戚门子的人都来了,所以今天说什么也得把人埋了。就在双方仍在争吵的时候,有人提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你猜是什么办法,是抓阄!
兄弟们竟然都同意了!然后就抓阄,最后是要“夹葬”的人赢了,这才起丧,把人埋了。丧事过后的一段时间,这回事就成了人们议论的主要话题,有说老大对的,也有说小兄弟们对的,虽然意见不一样,但都觉着这件事挺稀罕(“有趣”的意思)。
通过这个故事,村民对于一个人死后在祖坟中的位置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一个人在阴间的位置是他或她在人间位置的反映。一个人进入祖坟的资格,和一个人成为某一宗族成员的资格是一样的。而一个人成为某一宗族成员(继承宗祧)的资格,和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资格也是一致的。比如,女性不能继承其娘家的宗祧,也不能继承其娘家的财产,反映在葬仪上,就是她不能进入娘家的祖坟。在传统社会,女性的归宿是在她的夫家。一个人在祖坟中的位置,与他或她在族谱中的位置是一样的。据老人讲,平安村原来立轴式的族谱上是没有女人的名字的。虽然她可以以妻子的身份埋进祖坟,但她是作为丈夫的一部分,并没有自己的独立身份。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以后讨论“续夫”的殡葬问题时还要提到。
以上故事给我的另一个印象是,葬礼是平安村的风俗中受现代因素影响最小的风俗。很多旧观念还固着在葬礼上。例如,“妻分正侧”、“子分嫡庶”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已经不存在了,但在上面的故事中,几个兄弟仍然为了这种名分争得不可开交。另外,我们通过这个故事也可以看出,死人的位置其实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活人的位置。妻的位置自然影响到子的位置,因此几个兄弟才会为墓穴安置的问题而争吵不休。
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是“盖棺论定”,葬仪中对死者的安置是“论定”的主要内容。其实,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一个人在祖坟中的位置,在他或她的生前就已经确定了的。只是在一些并不确定的场合如上述两个妻子的情况,或者死者身份是嗣子的情况下,人们才会为死者在祖坟中的位置发生争议。一个人能否进入某一宗族的祖坟,是他是否完全被该宗族接受的最外在也是最后的标志。而一个人的财产继承权,仅仅是他的宗祧继承权的自然结果。他的宗祧继承权是否得到承认的最显著的体现,就是他是否被允许进入某一宗族的祖坟。一个人在葬礼中的位置,不论是作为死者,还是作为送葬者,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和在家族中位置的一个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