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加缪的这一思考几乎贯穿于他的所有作品中。比如,在《西西弗神话》中,加缪已经指出,认识到世界的荒诞性只是人生在世的一个前提,“荒诞不是解套的,而是束缚的,不是一切行为荒诞都允许。‘一切都是允许的’并不意味着任何东西都不维护了”加缪:《西西弗神话》,沈志明译,见柳鸣九、沈志明主编:《加缪全集》散文卷Ⅰ,页107。。而解除了宗教与意识形态双重束缚的现代人应该认识到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是不可玷污的。在《反抗者》中,他进一步点明,这种永远不能被玷污的东西就是生命,就是美。他说:“生命的奔放,无意识的冲动,荒谬发出的呼喊,这是应该肯定的唯一的纯粹的真理。反对欲望的一切事物,主要是社会,皆应无情地摧毁。”加缪《反抗者》,吕永真译,见柳鸣九、沈志明主编:《加缪全集》散文卷Ⅰ,页212。正是基于这种心灵的力量,《局外人》中的默尔索才能够坦然面对母亲的死,而对强迫他流泪的法庭置之不理;《鼠疫》中的里厄医生所体现出来的生命尊严才能够让人肃然起敬并影响周围的人;剧本《正义者》中的“暗杀者”才能够为了两个无辜孩子而放弃一次绝好的复仇机会。换言之,这正是“荒诞”与“反抗”在加缪的观念里合而为一的原因。如果说荒诞是人对世界真相的认识,那么反抗则意味着人性的存在,意味着一种转回身去质疑既有“意义和界限”的勇气。而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他提倡“南方思想”的前提——重新拥有一种博大、宽容、节制与平衡的品格,在希腊艺术的熏陶下体验一段幸福的人生之旅。
要指出的是,加缪对伦理的思考、对罪恶的谴责,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时代。当法西斯肆虐欧洲时,加缪没有沉默。1944年,他在《致一位德国友人的信》中痛苦地写道,“在五年间,已不可能听到清凉夜晚鸟儿的鸣叫声。应当对暴力失望。我们和世界分离开来,因为每时每刻,伴随着这个世界的是在死亡阴影下的一国的全体人民。五年间,在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一个清晨不会有苦难,没有一个夜晚让人们看不到监狱,没有一个午间不存在杀戮”,即使如此,有一种信念仍然让他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仍未忘却对幸福的向往。而透过喧闹和暴力,我们仍努力在心中保留着对宜人的大海、对永不忘怀的小山的记忆,保留着脸上那珍贵的微笑”加缪:《致一位德国友人的信》,杨荣甲译,见柳鸣九、沈志明主编:《加缪全集》散文卷Ⅱ,页19。。从这些表达可以看出,加缪信念的主要来源是大自然的美丽。
然而,这里要强调的是,实际上并没有纯粹的自然美。人虽然无时不在欣赏自然之美,但只有审美者从中读出人本身时才会体会到自然的意味。换句话说,人对自然的欣赏,其实是对自我的欣赏,是对山水景色中蕴涵的生命力的体验。正如启蒙思想家康德所说,“对崇高的事物具有感情的那种心灵方式,在夏日夜晚的寂静之中,当闪烁的星光划破了夜色昏暗的阴影而孤独的皓月注入眼帘时,便会慢慢被引到对友谊、对鄙夷世俗、对永恒性的种种高级的感受之中。光辉夺目的白昼促进了我们孜孜不息的渴望和欢乐的感情。崇高使人感动,优美则使人迷恋”康德:《论优美感和崇高感》,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页3。。无论感动还是迷恋,人从自然中感受到的都是人类昂扬不屈的精神,是生命的丰富与壮美。因此,加缪对地中海的追怀,在根本意义上,是对遥远的希腊人的审美想象,是对希腊人自由精神的向往。加缪所禀有的信念源泉是生命,是对活泼泼的生命的热爱促使他无保留地谴责罪恶与丑陋,引导他通过思考苦难显示自己的“道德之美”。可以说,这也是加缪之所以赋予艺术一种极高的使命的原因。1957年,在《在瑞典的演讲》中,他坦诚地说:“艺术在我眼中,绝非是一种孤芳自赏、自我陶醉的东西,它是一种在心灵上打动大多数人的手段,并向他们提供一种对共同痛苦和共同欢乐的独特感受方式。因此,它便决定了一个艺术家不能与世隔绝”,“如果艺术家决心把自己局限在象牙塔里,那这种艺术要表达的也只能是拒绝参与。于是,我们将只能有两种人,一种是帮闲者,一种是古文研究者,这两种人则构成了一种与活生生的现实完全割离的艺术”加缪:《在瑞典的演讲》,王殿忠译,见柳鸣九、沈志明主编:《加缪全集》散文卷Ⅱ,页368、374。。而真正的艺术家必须以自己的方式对现实发言。
在加缪看来,这种“自己的方式”就是“拒绝”。即通过说“不”表达自己的态度与立场;通过说“不”阐明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实际上,看一个人有没有信仰,与其阅读他的宣言与口号,不如看他的行为与选择。在宗教信仰被证明是虚妄的今天,回到审美,在艺术精神中体会人生的况味,在艺术经验里感受生命底层涌现的信仰之力,这才是最真实、最有价值的伦理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维特根斯坦直截了当地说:“伦理学和美学是一个东西。”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页95。别的学者也进一步指出:“艺术确实具有某种道德价值。声称艺术可以直接改变这个世界,或者可以自然而然地改变我们的性格是毫无意义的。艺术时常可以通过以一些微妙和间接的方式向我们提供有关其他人的想象性洞见,或者反复向我们灌输某种价值观和种种态度,而产生道德方面的影响。”安妮·谢泼德:《美学:艺术哲学引论》,艾彦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230。这种影响使真正的作家正视现实,勇于担当。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与萨特等人一样,加缪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道德勇气虽然值得肯定,但过重的道德感却常常使人压抑,显出一种概念化、哲理化的痕迹,并在客观上损伤了其文学之美,影响了作品的生动性。可以说,在加缪诸多体裁的创作中,都能发现类似的不同程度的问题。比如其名作《鼠疫》,虽然在可读性上堪称精彩,但它对“集体抗恶”的着力刻画,却使读者的目光不由得全力关注这一道德哲学问题而忽视了小说的本来面目,从而不由自主地将《鼠疫》当作一部象征小说来看。对此,苏珊·桑塔格也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说加缪道德上的严肃性有时失去了吸引力,开始变得令人不快,那是因为它里面存在着某种智性上的弱点。人们从加缪身上感觉到,他有一种完全真实的、与历史相关的激情”,但“这种激情似乎太容易蜕变为庄严的语言,蜕变为一种用之不竭的、自身流芳万古的华丽言辞。他所提供的那些用来缓和不可忍受的历史的或形而上的困境的道德律令——如爱、适度——太笼统,太抽象,也太巧于辞令”。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页63—64。造成这种缺憾的原因在于,它过于重视社会使命而偏离了文学的本己使命。说到底,真正的文学必须是诉诸个体的:只有发诸个体心灵的写作才能打动作为个体的读者的阅读,只有单个人的故事里所蕴涵的情致才能让另一个人为之欷歔慨叹。在这个意义上,浪漫派批评家施勒格尔的见解“谁如果觉得哲学或诗是一个个体,他就理解了哲学或诗”施勒格尔:《雅典娜神殿断片集》,李伯杰译,三联书店,1996年,页135。,可谓是抓住了诗的特质。因此,如果说对个性的任何形式的损害都是奴役的话,那么正是加缪理念先行的写作方式导致其作品中生动性的欠缺,甚至可以说,是“道德之美”损伤了“艺术之美”。这终究是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