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是一个古已有之、东西皆备的哲学范畴。《说文解字》对“和”的解释是:“和,相应也。”而“谐”的意思是“配合得当”。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和”被广泛应用到天、地、人之间,无所不在。孔子的“致中和”、道家的“合异以为同”、董仲舒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张载的“天人合一”,都充分表明了和谐思想的一以贯之。重和谐,求同存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长期受到人们的崇尚,深深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伦理道德和行为方式。在西方文化中,和谐观念也有深厚的思想根基。自古希腊时期以后,和谐思想源远流长。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黑格尔等都对此进行过论述。“和谐”,从本质上说,就是某个系统和事物一种结构合理、内外协调、上下有序、功能优化的状态。由此可见,我们讲和谐,不仅要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还要人内心的和谐。
内心和谐是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基础。心和则气和,气和则无欺诈、无争夺、无算计、无妄语、无非分之想、无非法之举。倘若大家都如此,人与人之间自然会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衬、互相支持、平等相处、和谐共事。内心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条件。人的内心不和谐、对财富贪婪,则会造成对大自然的伤害、破坏,必然引起大自然的报复。内心和谐是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为领导者内心和谐,就能忠于职守,勤政为民,不贪不占,清正廉洁;为民者内心和谐,就能安分守己,勤奋劳作,不欺不诈,家庭和睦,邻里亲善。官不贪,民不诈,则社会清平矣。内心和谐还是人幸福健康的重要因素。健康长寿的老人均是开朗快乐、达观无争的内心和谐之人。总而言之,内心和谐是一种健康,是一种素质,也是一种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而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领导统领的责任。具体来说,承担统一干部群众思想的责任,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精神,更好地宣传、动员群众,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创造性;承担把握方向的责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进行操作,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承担制定政策的责任,着力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承担整合力量的责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承担舆论引导的责任,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谐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承担起以上责任,真正起到领导核心作用,关键在注重提高自身的领导本领和真正实现内心的和谐。
各级领导干部需要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党的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而领导干部要实现内心的和谐,就必须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加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和权力地位,不断强化自己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就必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攀比、不埋怨、不气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认真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就必须培养道德情操,拥有良好的心态,淡泊名利、宠辱不惊、不卑不亢、不骄不躁、处变不慌、宽容大度、公允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