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者,志之所之也(1)。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2)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3)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4)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5);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6)于诗。先王以是经(7)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8),二曰赋(9),三曰比(10),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讽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注释”
(1)志,意志;所之,所表达的东西。
(2)形,形容,表现。
(3)嗟,叹,感叹。
(4)文,声文之形式。声文之形式有宫、商、角、徵、羽五种。
(5)乖,乖违。
(6)莫近,莫过。
(7)经,人与人之间必须遵守的常道。这里是使动用法,谓使夫妇之道归入正常。
(8)风,地方上的风谣民歌,表现民间风情。《诗经》中有十五国风。
(9)赋,铺也,铺陈政教善恶。刘勰谓“铺采?文,体物写志也。”
(10)比,比喻。“比,比方与物也”(郑玄引郑众语)。“比,以彼物比此物也”(朱熹《诗经集传》)。
兴的解释,众说纷纭。“兴,起也”(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注)。意思是诗能兴起人的性情。孔子申言:“兴于诗”(《论语·泰伯》)。“兴,引譬连类”(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熹《诗经集传》)。
梁启超认为,“雅与夏古字相通”,“雅音即夏音”。雅,雅正,与政治密切相关。
颂,按清代阮元的说法,认为其本义为“舞容”。可以理解为赞美,赞颂。
主文,主于文辞;谲谏,用柔婉的言语规劝。
时世变化,风衰俗怨,风雅之作亦随之变化,此谓之变风变雅。
国史,谓采集民风歌谣的史官。
“译文”
诗歌是表现心志的,在心里的是志,发言为文成诗。活动于心中的感情表现为诗的语言,诗的语言尚不足以表现这种情感时则以感叹之语发之,感叹之语气仍然不足时则依靠咏歌,当咏歌情感仍然未尽时,则不知不觉地手舞足蹈起来。
情感表现为声音,但声并不就是音,只有当声演化成人文形式时它才会变成音。在政通人和的治世,所出现的音声必然安定快乐;在风衰俗怨的乱世,所出现的音声必然动荡愤怒;在国破家亡、民不聊生的末世,所产生的音声必然愁苦哀痛。所以纠正社会得失,感天动地,泣鬼娱神,诗是最好不过的形式。古代的贤君明主多以此笃诚夫妻关系,培养孝敬老人,敦厚人伦道德,赞美教育文化,改善风俗习惯。
诗歌有六种意义,可以简练地概括为风、赋、比、兴、雅、颂。社会上层以政治风化下层,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以实情讽刺上层;以审美的文化形式柔讽婉劝,发表意见者没有罪过,接受意见者闻过即改,这就是风。在王道仁政衰落时期,废弃了礼仪道德,政治教化流失,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的政治风气和家庭风俗,诗歌上亦出现了变化风雅的文学作品。采集诗歌的史官从诗歌作品中看到了世风得失之蛛丝马迹。诗歌悲伤于人伦道德的废弃,哀叹刑法苛政之严酷,借助于吟诵和歌咏情性的方法,讽刺社会上层,既有对旧俗的怀念,亦表现了对事变的看法。变化了的风诗虽然生发于感情,但却必须遵守礼仪之规范。从情感出发,这是人民的性情;遵守礼仪道德,这是贤圣明君所留下来的传统。用一个人的本心情感,融通一个国家的实在之事情,这就叫风。不局限于某人某国而言及天下之事和四方之风,这就叫雅。雅是雅正的意思,所说的是王道政治兴盛衰败的原因。政治有小有大,雅正之诗也有小雅大雅。至于颂诗,主要是赞美和形容盛德,有成功才有盛德,赞颂盛德的诗歌将其成功之所在传达给天地神明和人之精神。
“作品简介”
《毛诗序》是《诗序》的一种。《诗序》是《诗经》的研究著作。汉代齐、鲁、韩、毛四家诗原本都有序,但前三家都已失传,现存的《诗序》是《毛诗序》。《毛诗序》有大小之分。一般认为,列在各诗之前,解释各篇主题的为“小序”;在首篇《关雎》的“小序”之后,从“风,风也”句开始,概论《诗经》的大段文字为“大序”。关于《诗序》的作者,汉代郑玄认为,“大序”为子夏作,“小序”为子夏、毛公合作。南朝刘宋范晔在《后汉书·儒林列传》中认为《诗序》是东汉初卫宏所作。中国古代有诗乐一体的传统,汉代人继承了这种传统,《毛诗序》和《乐记》奠定了诗乐理论的传统,不过,《乐记》是偏于音乐的理论作品,而《毛诗序》是偏于诗歌的理论作品。
“内容讲解”
1.诗乐的本性。诗和乐属于人文中的艺文,具有抒情言志的特性。但诗是偏于“以义为用”的言文,而乐是偏于“以音为用”的声文。从艺文内容上讲,诗乐都应该“发乎情,止乎礼义”,但诗歌作为言文,发源于情志,坐实成形于言辞。音乐作为声文,是人心感物所生发出来的(参见《乐记·乐本》),坐实成形于乐律。
2.诗乐的功用。先秦孔子有所谓“兴观群怨”之论,荀子有所谓“移风易俗”之说,到了汉代的《乐记》和《毛诗序》,便系统地总结了前人的观点。在《毛诗序》看来,作为艺文的诗乐与社会政治关系密切,不只是社会政治决定诗乐艺文,而且诗乐艺文也可以“感于物而动”,并在政治道德和伦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3.诗歌的六义。所谓“六义”即风、赋、比、兴、雅、颂。《毛诗序》中的“六义”之说继承了《周礼》中的“六诗”说。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将六义中的风、雅、颂解释为是诗的不同体类,将赋、比、兴看作是诗的不同表现方法。
4.正变说和美刺说。正变说:正是指正风、正雅,变是指变风、变雅。时代风气正,就会有风雅之正作;时代风气发生变化、动乱,就会有变风、变雅之作。美刺说:美是正面称美,刺是批判、讽刺。
“参考资料”
1.李铎,中国古代文论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8~42.
2.袁峰,中国古代文论义理,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1.60~64页。
3.郭绍虞、王文生,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30~35.
“思考题”
1.何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2.《毛诗序》如何理解诗乐与社会政治的关系?
3.用《国风》中的诗例说明诗歌“兴”感的审美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