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书的分析,基于破坏性创新的企业执行力的形成显然是需要两种力量来对其进行作用,一种力量是外部的强制推动力量,另外一种力量则是企业执行力形成的有效引导。
6.3.1 基于破坏性创新的企业执行力提升途径
从前文分析的企业执行力形成路径来看,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来提升企业的执行力。
1、将企业执行力规划作为企业执行力形成的前提
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有必要调整和重新界定自身的目标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企业执行力的规划。执行力规划的目的在于让企业新设定的目标成为可行的目标,而不仅仅是一个在思想上合理可行的目标。在进行执行力规划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不能把这一规划简单的理解为企业的战略或计划,认为在战略或计划过程中就能够确定可行的战略和计划。在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重新界定目标和调整自身行为对于企业来说几乎都是可行的②,因而进行执行力规划,确保完整规划、全面执行是企业执行力形成的前提。
2、有效利用组织资源和调整组织结构,使其成为企业执行力形成的保证
事实上,对于所有的组织重新设计其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提高公司的执行力(奥里特?加迪什,斯科特?奥利维特,2006)。在组织资源上,企业应该对已经确认的破坏性创新目标进行必要的资源配备,同时在组织结构以事业部或独立运营的形式来实现企业的破坏性创新,如果把破坏性创新目标作为企业整体目标的一部分来考虑,同时在组织上缺乏独立运作的资源,可以想象企业内部原有的核心能力和企业惯性必然会与破坏性创新发生冲突,从而促使企业执行力下降。因而有效利用组织资源并调整组织结构是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保证。
3、把培训和教育视为企业执行力发展的根本
对企业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仅仅在于增加员工的知识、技能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关键在于破坏性创新条件下能够使员工在培训和教育中对突变环境和可能发生的变革有充分的了解,使员工能够在培训教育中不断评估修正自身行为,形成强烈的执行认同感,因而培训和教育是企业执行力得以保证的根本。
4、建立的有效的信息系统是企业执行力形成的条件
没有有效的信息系统,企业的执行信息有可能会出现遗漏,而出现“完整规划、局部执行”的现象①,信息系统的建立能够使得企业的执行力规划、企业的组织资源及岗位、团队职责以及培训教育的信息传递到执行层,从而使执行层能够不断修正评估自身原有行为,同时形成执行过程的强烈认同感。因而有效的信息系统是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条件。
5、不断评估修正执行行为并使得执行在企业内部形成共识是执行力形成的直接媒介
与企业执行力直接相关的两类因素,一类即为企业的执行过程中的认同感,第二类则为企业执行力中根据变化的环境所进行的不断评估和修正行为。缺少这两种媒介,前期所有的努力都变得缺乏针对性,从而使得执行力和执行规划中间缺少了连接的桥梁,因而不断评估修正执行行为并使得执行在企业内部形成共识自然成为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有效媒介。
6.3.2 基于破坏性创新的企业执行力的保证与提升的管理借鉴
1、不断强化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动力
企业执行力的动力主要来自于环境的推动与企业内部的自动力相互作用的结果。再具体到每一个企业,外界环境的挑战对企业来说主要有市场竞争的压力、政府对企业的政策导向、企业所处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社会的发展趋势和世界政治的动荡等。企业内部的自动力主要包括企业执行的需要、员工的执行心态、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吸引以及工作人员事业心、好奇心和功利心的驱动。在这些动力中,有些动力是一直存在的,有些动力的出现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时,还应该看到在动力产生的背后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信息的存在,无论是环境的挑战还是企业内部的挑战,信息源对动力源的影响不仅是潜在的而且是直接的,并对企业执行的全过程有着自始至终的影响。在破坏性创新条件下,强化执行的动力就是强化企业执行层的执行过程的强烈认同感,以此来促进企业执行力的提升。
2、最大限度的较小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阻力
在企业执行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有较大的动力来拉动,不断向更高的层次提升;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还要克服企业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阻力,以使其不至于产生停滞和下滑。从已有的分析来看,产生执行阻力的因素在于建立在传统计划基础上的目标分析、重视历史成功经验的分享以及对企业中已有隐性知识显性化的过度关注①。
另一方面,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执行力形成的阻力还来自于企业内部的不协调性,破坏性创新条件下这种不协调性表现的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企业惯性和企业破坏性发展上),因而奥里特?加迪什和斯科特?奥利维特,(2006)在提出企业执行力规划时一再强调了企业协调机制的设计。
在执行动力和执行阻力的相互作用下,必然会导致三种情况的出现,即执行动力大于执行阻力、执行动力小于执行阻力以及执行动力与执行阻力相等这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的出现,必然带来执行力的三种状态:
执行力状态的表现必然脱离不开三种状态,即执行动力与阻力之间所存在的以上三种关系。因此,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保证和提升企业执行力必然要以三种执行状态出发点,其基本的管理手段在不同区域自然采取不同的方式。
企业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三种基本途径来保证与提升企业执行力:
(1)执行动力小于执行阻力时(可称为“负执行力”即企业执行力有下滑趋势),企业应该通过一种强制手段来推动执行力与企业的破坏性创新的目标相吻合,从而强制提升企业的执行力。这种强制手段主要体现在对制度和流程的严格遵守、对企业战略的分解任务一丝不苟的执行上。该阶段企业管理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对执行阻力的削弱,其主要手段在于对现场人员的纪律、制度与流程的培训和考核,对于执行不力的员工采取淘汰制度。
(2)执行动力和阻力相当时(可称为“均衡执行力”即企业执行力相对稳定),企业处于一种稳定有序的状态之下,执行力有着最基本的保证,而此时也是企业容易沉迷于“过于的成功执行就是未来的执行的指南”这样的局面中。而对于破坏性创新来说,任何一个过去成功的执行过程对于企业未来来说,其借鉴意义都是相当有限的。破坏性创新条件下企业更多的是从过去的执行发现错误,而能够找寻到未来的答案的只有在现在和未来,而不是过去。因而企业此时可以通过对执行层教育和培训,强化执行的动力,使执行动力超过执行阻力,从而避免企业陷入忽视破坏性创新的窘境中①。
(3)执行动力大于执行阻力时分为两种情况:
执行动力略大于执行阻力时(可称为“弱正执行力”即企业执行力有微弱提升趋势)该阶段企业的执行力有着一定的强度,企业这时不仅仅要保持原有的执行动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强化这一动力,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的消除企业执行中产生的阻力,从而确保企业执行力的不断提升。这一阶段企业管理的重点应该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的结合,以强化精神激励为主。
执行动力较大于执行阻力时(可称为“强正执行力”即企业执行力有较强的提升趋势),执行力提升过程中还蕴涵着执行文化的形成,这种思维和习惯的形成能够促使执行从被动向主动转化。这是企业执行力提升的最为关键的要素,也是企业能否最终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在这一阶段,管理的重点在于战略引导和精神激励,其主要手段是通过满足员工的高层次个性化需要和逐渐形成执行文化来营造企业与员工和谐相融的文化环境,以保证执行力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