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级批评或指责,虽然应该诚恳而虚心地听取,但并非说你一定要忍气吞声,必要时应该勇于辩护,并且要作积极的辩护。但辩解时一定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这样才不致让领导迁怒于你。
晋文公一次用餐时,厨官让人献上烤肉,肉上却缠着头发。文公叫来厨官,大声责骂他说:“你存心想让我噎死吗?为什么用头发缠着烤肉?”
厨官叩着响头,拜了两拜,装着认罪,说:“小臣有死罪三条:我找来细磨刀石磨刀,刀磨得像宝刀那样锋利,切肉肉就断了,可是粘在肉上的头发却没切断,这是小臣的一条罪状;拿木棍穿上肉块却没有发现头发,这是小臣的第二条罪状;捧着炽热的炉子,炭火都烧得通红,烤肉烘熟了,可是头发竟没烧焦,这是小臣的第三条罪状。君王的厅堂里莫非有怀恨小臣的侍臣么?”
文公说:“你讲的有道理。”就叫来厅堂外的侍臣责问,果然有个人与厨官有仇,想陷害厨官,于是文公就将此人杀了。
这明显是个冤案,如果正面辩解,有可能使晋文公火上浇油,怒气更盛而获死罪。因此,厨官采取正意反说的方式为自己辩解。他装着认罪的态度供认了三条罪状,其实是为了澄清事实:切肉的刀如此锋利,肉切碎了而头发居然还绕在上面;肉放在火上烤,肉烤焦了而毛发犹存。这明显不合乎情理。至此,厨官已证明自己无罪,同时提醒晋文公,是否有人陷害自己?厨官的辩解顺其意,却能揭其诬,可谓灵活机巧。这种做法也是非常必要和适当的。
要为自己积极辩护就要直面麻烦,不要逃避,逃避的话就走到另一个极端了。这种推御责任的辩护,偶一为之,无伤大雅,尚可原谅。倘一犯再犯,肯定会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
有时候,做错了事责任不会在下级,大部分却是由于上司的缘故,这时应大胆辩解了。不辩解,只能使上级对你的印象更加恶化,而丝毫不会考虑到也有自己的责任。
所以,工作中,同事之间,尤其是下级与上级之间,由于地位不同,而发生意见相左的情况时,不要害怕会被认为是顶撞,应积极地说明理由,沉默不语只能使问题更加复杂而难以化解。
辩解的困难点在于双方都意气用事,头脑失去了冷静。所以过于紧张和自责,反而会使场面更僵。因此越到这类棘手的对立状态时,更应该积极辩明,明确责任。其要点大概有以下几点:
1.不要畏惧。不必害怕声色俱厉的上级,越是嚷得凶的上级,往往心越软。
2.把握时机。寻找一个恰当的机会进行辩解也很重要。辩明应该越早越好。辩明越早,则越容易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因为害怕上级责骂而迟迟不说明,越拖越误事,上级会更生气。
3.辩护时别忘了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讲话。上级责备下级,当然是出于自己的观点。如果下级不了解这一点,一味认为自己受了冤枉,因此站在本身的立场上拼命替自己辩解,这样只能越辩越使上级生气。应该把眼光放高一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来解释这件事,则容易被接受。
4.辩解时不管是何种情况,都不要加上“居然你这么说……”任何人都有保护自己的本能,做错事或和旁人意见相左时,便会积极地说明经过、背景、原因等。但在上级看来,这种人顽固不化,只是找理由为自己辩护罢了。
5.道歉时不要再加上“但是……”
千万不要说“虽然那样……但是……”这种道歉的话,让人听起来觉得你好像是在强词夺理,无理争三分。道歉时,只要说“对不起!”不必再加上“但是……”如果面对的是性格坦率的上级,或许就可以化解彼此的距离。当然该说明的时候仍要有勇气据理力争,好让上级了解自己的立场。
辨护要有理有据,不卑不亢,但不能咄咄逼人,否则就会让辩护充满挑衅的味道了。记住,以理服人更能赢得上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