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公司往往由于规模小,实力不济,很难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全国这个广大的市场,如果没有更多的代理商给予代理,其产品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销售,从而影响该公司的利润增长,而拥有覆盖全国各地市场的代理商就不同了。私营公司可以通过代理商迅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在短时间内把产品推向广阔的大市场,并获得丰厚的利润。可以说,得代理商者得天下,并不为虚。代理销售是指生产企业与销售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委托他在一定地域内以自己的名义销售自己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等,同时,付给销售代理商一定的酬金。放眼国内,各种“诚征代理商”的广告让人眼花缭乱,瑞士的雷达手表,日本的东芝家电,美国的通用电器、福特汽车等,一些私营公司不甘居于其后,也纷纷亮出了自己的招牌。
1.独家代理
在独家销售代理下,企业允许代理商在某一市场(可以依地域、商品品种,消费者群等形式划分),独家代理企业搜集定单、发货的权力。代理商不可越区销售,企业不可在独家代理区域内进行直销。独家销售代理的主要优点是:企业可获得代理商的充分合作,立场一致,彼此间意见易于沟通,而且独家代理商更便于承担在代理区域的广告、售后服务等工作。
2.非独家代理
采用非独家代理方式的企业一般实力较为雄厚,产品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在市场上较为畅销,否则企业难以征求到合适的代理商,并使其尽力。采用非独家代理方式有如下优点:非独家代理商共同开发市场;竞争迫使代理商更为卖力;非独家代理方式在舆论上有利。非独家代理弊处也不少:易于造成代理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代理商易推脱广告与售后服务的义务;非独家代理商士气比较低落。
3.慎选代理商
私营公司在构建市场营销网络时一定要慎选代理商,既要考虑他的能力,又要使他尽力。“假如你在第一家交易就找到了满意的代理商,算你走运,假如你在头5家交易中都碰到了这样的代理商,那你就打破了一般记录”,这句话很形象地说明了挑选到合适的销售代理商之不易。代理商的理想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顺利打开市场,扩大市场覆盖率,甚至关系到企业整个市场经营活动的成败。下面是索尼公司失败的教训:索尼公司是闻名于世的电器公司,日本消费者协会曾对日本产的7种彩电进行了一次评比,索尼的产品居第一位,排在东芝、夏普、松下、日立、三洋和三菱等公司的产品之前。即使这样的公司,创业之初也遇到过失败,即没有建立自己的营销渠道。索尼公司由井深大和盛田昭夫创立,创业时两人就看好电器消费业,成立了一个公司,当时叫TTK公司:“专注于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用途的尖端技术产品……将通过互相合作开辟生产和销售的渠道。”索尼公司的第一批产品是磁带录音机。为打开销路,索尼决定利用山叶公司的销售渠道。这就是索尼公司犯的关键性错误。但是,山叶公司在销售钢琴方面取得的成功对索尼公司的帮助并不大。要知道,出售商品,必须得精通这样商品,否则销售就无从谈起。当时,山叶公司并不了解电子器件,它根本不会介绍或是修理录音机。索尼公司没有认真进行考察,便草率地作出了选择,以至于销售失败,浪费了企业的资金和时间。
4.必须考虑的问题
在这里,不能不提醒一句:要慎重选择您的“同志”:考虑所选择代理商的销售对象是否与本企业产品所要达到的市场相符;考虑代理商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否与企业产品的顾客相近;考虑代理商的经营规模和产品策略;考虑代理商的社会关系,市场经验及市场信息反馈能力;考虑代理商提供的能力;考虑代理商所雇佣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拥有的装备及设施;考虑代理商融资能力的强弱,财务力量的大小和财务状况的好坏:考虑代理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