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哲学家德斯图·德·特拉西当初提出“意识形态”概念时,目的是通过建构一套有根据的可靠观念,然后以此为理念改造法国的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国民教育用这些理念塑造人民的精神世界,使人民在新的精神影响下行动,让法国自然而然地成为理想社会。这种哲学先是被拿破仑确立为国家哲学,后来又宣布为幻想、空想。马克思就是在意识形态被贬为否定性概念时使用这一概念的。恩格斯曾对意识形态有一段经典的论述,他说:“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意识形态之所以虚假是因为意识形态家们意识不到推动他的真正动力是他的阶级利益,从而把本阶级的利益说成是所有阶级的利益,把阶级性认同为社会性和人类性。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有三个特性:一是阶级性,意识形态都是阶级的意识,是一定的阶级为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进行辩护的观念体系,正是通过意识形态的教化,人们才能认同阶级统治的现实,现存的社会关系才能合法化;二是虚假性,即总是把本阶级的利益说成是全人类的利益;三是派生性,客观存在的根源是社会经济基础,它存在的价值在于它能服务于经济基础,成为现实社会经济基础的辩护力量。
列宁把意识形态概念重新理解为中性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就其形式而言,无所谓好与坏,决定意识形态好与坏、真与假的是它的内容,因此有“错误意识形态”,也有“科学意识形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总体上是虚假的,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它是科学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需要意识形态,无产阶级也需要意识形态。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革命离不开意识形态,建设同样离不开意识形态。用西方学者的话说,“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一套规则,需要一种意识形态来为它们辩护(JUSTI-FY),并且还需相应的个人良知促使人们去实践它们。”可以说,没有意识形态的强有力支撑,人们形不成普遍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共同追求的目标,经济制度就无法巩固。因此能否科学、合理、有效地表达、理解、论证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及其历史合法性,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存亡。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虽然正确地看到了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但却对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作了过于褊狭和错误的理解。说它褊狭,是说我们几乎只看到它的阶级性,看不到它的社会性。各社会主义国家的教科书中表达的意识形态观念几乎都是如此。苏联著名哲学家康斯坦丁诺夫在他主编出版的教科书《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中指出:“意识形态是直接或间接反映社会的经济特点和政治特点,表现一定阶级的状况、利益和目的,旨在保存或改变现存社会制度的思想观点的体系。”我国的著名哲学家萧前先生主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基本上沿用了这个定义:“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观念(或思想)上层建筑,是对一定社会经济形态以及由经济形态所决定的政治制度的自觉反映。在有阶级的社会里,社会意识形态是直接或间接反映社会的经济及政治的特点,体现一定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力图保持或改变现存社会制度的思想观点的体系。”社会主义国家及其无产阶级政党的意识形态观基本上是一个声音。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出:“意识形态是阶级意识,它是一定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美学的和其他思想的总和,这些思想是一定社会形态中一定阶级的历史地位、经济状况,它同其他阶级的关系和矛盾的观念表现,意识形态表达的是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这种意识形态观念的指导下进行意识形态建设并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
说它错误,是说那时在人们的观念中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就是阶级斗争意识,这种阶级斗争意识在经济上表现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对立,在政治上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在社会制度上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在党内表现为走社会主义道路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而在国际关系中则表现为“东方”和“西方”即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斗争。“文化大革命”把这一意识形态观念推向极端,“以阶级斗争为纲”、“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不仅作为意识形态的基本准则,而且成为社会生活的流行话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左”、右两种思潮都涌现出来,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形态上两线作战,一方面同“左”的思潮作斗争;另一方面还要与右的思潮作斗争,但再也没有让反“左”生右、以右反“左”和反右生“左”、以“左”反右的历史重演。邓小平总结说,“‘左’带有革命的色彩,好像越‘左’越革命。‘左’的东西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可怕呀!一个好好的东西,一下子被他搞掉了。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为此,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就必须实行改革,“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改革的目的是谋求发展,首先和根本的是生产力的发展。保证这一思想路线落到实处的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可以说,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意识形态就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它既是中国人民的根本思想观念,也是中国人民的根本思想方法。
“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确立,使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重新定位到它的应有位置上。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它必须服务于经济基础。但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最终目的不是仅仅维护经济基础本身,而是通过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检验意识形态工作的最终标准不只是它对经济基础的服务关系,而是对于发展生产力的实际作用。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意识形态,其目的仅仅定位在维护经济基础上,加上我们一直把经济基础仅仅限定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最根本目的始终未能进入意识形态的应有社会功能之中。于是,意识形态就不可能不出现自反性: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初衷由于不与发展生产力相联系,甚至忌讳谈论发展生产力,使得正是这种本想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却破坏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新时期党在两个理论要点上把意识形态建设思路彻底扭转到马克思主义的轨道上来:第一,意识形态没有自己独立的目的,它只是现实的社会生活需要的“反射和反响”,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意识形态“没有历史,没有发展”,没有自己的“独立性”。这一理论需求我们不能“空谈马克思主义”,不能抽象地谈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不能搞“政治的空谈”,因为这样的做法就把意识形态从“派生性”上升为“本原性”地位,让意识形态目的高于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目的,用理论裁剪变化发展着的社会生活、社会实践。第二,意识形态的目的和功能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统治阶级或社会管理者的社会调控需要,最根本的是服务于经济建设。这样,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基本功能就从服从、服务于革命斗争转到了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又转到了在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同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结构深刻调整的情况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任务之一就是帮助人们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团结和凝聚不同社会阶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一观念的确立,就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转型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方向。
对于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这种转型,国外学者也有深刻的洞见。“一个非同寻常的事实是,正当19世纪旧的意识形态和思想争论已经走向穷途末路的时候,正在崛起的亚非国家却正在形成一些新的意识形态以满足本国人民的不同需要。这些意识形态就是工业化、现代化、泛阿拉伯主义、有色人种和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这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明显差异中蕴涵着20世纪后50年所面临的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19世纪的意识形态是普适性的、人道评论的,并且是由知识分子来倡导的。亚洲和非洲的大众意识形态则是地区性的、工具主义的,并且是由政治领袖创造出来的。旧意识形态的驱动力是为了达到社会平等和最广泛意义上的自由,新意识形态的驱动力则是为了发展经济和民族强盛。”尽管这种观点在整体上尚有可商榷之处,但其对20世纪后50年世界格局的基本发展有一个正确的估价,看到了一种新的民族主义运动在亚洲、非洲各地兴起,预见到了地区性意识形态的兴起。尤其可贵的是,这种观点预见到这些新的意识形态将同本地区、本民族的经济发展密切地结合起来,或者说,发展经济和增强本民族或本国的实力将成为新的意识形态的主题。当世界主题由“战争与革命”转变为“和平与发展”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从过去封闭、对抗的环境条件下走出来,适应并推进面向世界、与资本主义并存竞争的开放环境、和平环境,赋予自身开放性的时代特征;必须从以阶级斗争为纲、以政治运动为中心的格局中走出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在时代主题、内容上实现转换,赋予自身发展性的时代特征;必须从过去维护高度集中统一、绝对平均主义的传统价值体系中走出来,大力推动民主政治、社会竞争与多样化发展,赋予自身现代性时代特征。这些转变和发展有一个不断深化、完善的过程,其时代特征也要在实践中不断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