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权是大多数带有私心的官吏的伎俩,因此这些人是弄臣。乾隆帝对待这些人再三批评道:弄权即败身。
欲煞住贪污索贿之风,手要硬,不管牵涉到谁,都要一并收入法网。
惩治贪污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乾隆帝对贪官惩办十分严厉。乾隆二年(1737年),山西学政喀尔钦在布政使萨哈谅支持下贿卖文武生员一案被揭露。乾隆帝为之震惊,他说:“御极以来,体恤群吏,增俸禄,厚养廉,以为天下臣工,自必感激奋勉,砥励廉隅,断不致有贪黩败检以干宪典者。不意竟有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学政喀尔钦,秽迹昭彰,赃私累累。实朕梦想之所不到,一省如此,他省可知矣。”
于是,乾隆帝降旨将喀尔钦斩立决,萨哈谅斩监候。
喀尔钦一案未了,乾隆六年三月,左都御史刘吴龙又揭发浙江巡抚卢焯在处理嘉兴府桐乡县汪姓分家案件时,贪赃枉法,受贿银5万两,该知府杨景震受贿3万两。九月,总督那苏图参奏,荆宜施道姜邵湘“管理荆关税务,肆志贪饕,横征暴敛,侵蚀冒销,饱其私壑”。荆关税课每年还有余银3万余两,姜邵湘年侵吞几及一半。接着,又发生浙江巡抚常安贪污案、四川学政朱荃贿卖生童案,等等。
面对日益增多的贪污案件,乾隆帝决定加重惩治。他说:“近来侵贪之案渐多,照例减等,使可结案。此辈既属贪官,除参款外,必有未尽败露之赃私。完赃之后,仍得饱其囊橐,殊不足以惩儆。”
这就是说,对贪污犯采取罚赃减等办法不足惩儆。为此,他下令将乾隆元年以来重大贪污犯,陆续发往军台效力,以为黩货营者戒。嗣后贪污犯亦照此办理。乾隆十二年,又降旨修改惩治贪污法。原法律规定,贪污官吏至秋审时,概入缓决,而且“不入情实”,所以不至于处死刑。乾隆帝命九卿于秋审时,“核其情罪,应入情实者,即入于情实案内,以彰国法”。
不过,乾隆帝对贪污案的处理虽较以往严厉,但乾隆一朝的贪污案,仍层出不穷。
在乾隆二十二年之中发生的三起贪案:一是一直深受皇恩,为帝赏识的一品封疆大吏、满洲官员恒文贪污纳贿;二是满门高官重相的山西巡抚蒋洲贪赃;三是包庇贪官的湖南巡抚蒋炳和九卿一案。于是,乾隆帝采取了“严饬科道,清明官场”的才智,将尚书、侍郎、给事中、御史等六十八名政府官员分别处以革职留任、降级留任、销级等处分。
乾隆二十二年的四月间,云南巡抚郭一裕参奏云贵总督恒文让属员买金铸造用于进贡的金手炉,但却少给商家银子,借机牟利,并且还纵容家人收受属员门礼。乾隆大帝闻奏后,一开始并不相信恒文这样受他重用、有思想觉悟的满族大臣会做出这种事来,虽马上派了刑部尚书刘统勋去调查此事,但为防止有误,他还是要求保密行事。此外,他之所以没有像乾隆元年处理贪吏萨哈谅、喀尔钦那样在审理恒文案之前即将其定罪革职,原因也就在于他并不相信恒文会有其事。原因在于两点:首先从民族情感上来说,乾隆大帝为政期间一直对满官极为好感,认为他们不会像汉官那样做出负恩之举;而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个恒文有过人的才干。
恒文为满洲正黄旗人,起初只是雍正时期的一个小小生员,此后连续四次升迁,不到十年的时间就成为贵州布政使,清廷的二品大员。乾隆十二年在清军征金川时,恒文因献良计被乾隆皇帝调任直隶布政使。乾隆十六年,乾隆大帝嘉其能治事,又升任他为湖北巡抚。恒文在任期间又在采矿、水利和粮仓储备问题上提出过不少较好的建议,于是到乾隆二十一年,即又接受皇恩,擢为一品大吏云贵总督。在任职总督期间,还弹劾了贵州粮道沈迁的贪污行为,因而深为乾隆皇帝所赏识。鉴于这些功绩,乾隆大帝一向认为他确实是一个好大臣,所以在有人奏恒文贪污时,乾隆皇帝自然不相信了。
然而,事实终归是事实,经过刘统勋的深入调查,郭一裕所劾恒文诸事,确凿无误。乾隆皇帝闻言既失望又生气,加上恒文这回勒派属员、短价购买金子,原意在于既能减少一些开支,又能为皇上贡献最好的物品,是为了皇上而违纪。这种情景,使乾隆大帝并不好受。他在谕中说自己本来就曾屡次降旨,禁止群臣上贡进献,而恒文竟为进献金手炉而勒派属员,短价购买,以图余利,实在罪不可逃。这是不得已的决定。
乾隆二十二年九月,乾隆皇帝忍痛下谕,勒令恒文自尽。他在谕旨中说:恒文深负皇恩,如果有意将对他的惩罚减轻,“其何以饬官方而肃吏治”!不久,乾隆皇帝又以地方官行贿于恒文,毫不为过,而将恒文下狱终生监禁,将贵州玉屏县知县等14位州县官员普降一级留任,其他有关此案的38个官员均受到一定的惩罚。
恒文原本企图贡献珍品取悦于乾隆大帝,而乾隆大帝却毫不留情,把他从一个飞黄腾达的治政能臣,变为声名狼藉的阶下囚,落得个人财两空。看来,乾隆皇帝对这些贪赃横行的大臣是舍得下狠心惩肃的,哪怕他以前功勋卓著,名声堆誉。恒文只是出身于满族家庭的一个普通生员,他并没有显赫的家史,杀就杀了,关就关了,也无过大影响。然而在与恒文同年而发的蒋洲贪污案,却更让乾隆皇帝意想不到,也更让他下定决心要痛惩贪官,革除劣员。
先看看蒋洲的身世吧。蒋洲的父亲蒋廷锡是云贵总督蒋陈锡的弟弟,工诗善画,在康熙朝时官至内阁学士;到了雍正朝,蒋廷锡又深受雍正皇帝常识。六年时间内,由内阁学士迁至礼部侍郎,后升为户部尚书,兼领兵部尚书,又拜文华殿大学士,兼领户部,并受恩得到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职。
蒋洲的哥哥蒋溥,在乾隆年间历任湖南巡抚、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后升至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身任重职近30年,还颇有政绩。像蒋洲这样世代出身于书香门第、一家之中拜二相的朝中二品巡抚,竟侵吞帑银,勒索民财,收受贿银,真是不可思议;况且蒋洲的父兄都是科甲出身的大学士,他本就更应律己正身以报效皇恩。可是他竟丧失廉耻,见利忘义,贪污数量达到数万两,怎能不让乾隆皇帝惊骇愕然呢?乾隆皇帝又派自己比较信任的大臣刘统勋去审理蒋洲一案,这一审可不得了,竟又扯出了山西省大大小小的一大帮贪官污吏来,由于案情的不断发展,此案牵连到山西省的巡抚、按察使、知府、知州、守备等等不少州官县官。
山西吏治之腐败使乾隆大帝深为震怒,他叹道:
“山西一省,巡抚藩臬朋比为奸,毫无顾忌,吏治之坏,至于此极,朕将何以信人,何以用人!外吏营私贪黩,自皇考整饬以来,久已肃清,乃不意年来如杨灏、恒文等案,屡经发觉,而莫甚于蒋洲此案,若不大加惩创,国法安在!朕为愧愤!”
既然连皇上都愧愤了,杀人便不可避免。就在这一年,也即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蒋洲被绑赴法场,成了刀下亡魂,而由此被追查出的山西污吏也均被严厉惩处。
然而古往今来,封建专制是吏治腐败的温床,贪官杀而不绝;只要专制存在,贪污收贿的官员就会像离离原上的野草一样年年枯荣而又年年复生。所以说官场贪风自古有之,敢以身试法的人也大有人在。
早在乾隆二十二年前,湖南巡抚陈宏谋奏说现任山东布政使的杨灏在湖南买补运济江南仓谷的银子20万两时,每百两扣银一两三四钱或二两六七钱等,共侵扣银数千两,为此已将杨灏拘捕。乾隆皇帝对陈宏谋的奏章深为高兴,他批示:“如此察吏,何愁吏治不清,朕甚为湖南吏民庆喜而嘉悦焉。”乾隆皇帝这样表扬陈宏谋,自然起到了立榜样的作用,他想让百官都知道,全心全意为黎民服务,为黎民除害的官员,他一定会大力支持。
按照乾隆朝的侵贪律条,贪污银粮的官员,只要能在限期内缴清赃银,就可以免去死罪。因此,当杨灏如数如期还了赃款之后的乾隆二十二年,又一任湖南巡抚蒋炳将杨灏拟罪责为缓决之刑。而乾隆大帝在当年的秋审册中,发现贪官杨灏竟没有被定死罪,极为愤怒,他在一日之内连下四谕,痛斥蒋炳及有关人员对杨灏的庇护,要求斩杀杨灏。
乾隆皇帝抓住杨灏定罪之事,开始故意扩大事态大作文章。他由此生发开去,也训斥参与拟定杨灏罪的九卿,说他们审理贪污案件时不权衡轻重,恣意欺君瞒上,说“将视朕为何如主!朕临御二十二年,所办案件,内外臣工所共见矣,尚敢如此窃弄威柄,施党庇伎俩,朝臣亦可谓有权!今日检阅之下,不胜战栗!”
本来九卿对杨灏的审决也是比较合乎威法的,然而乾隆皇帝发怒,无疑是向群臣宣告:我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哪怕仅贪污几千两也难逃死劫,若是有谁敢庇护他们,也照样其罪不小,想在我面前弄权使威,你们还是先掂量掂量自己有几颗脑袋吧!这样一来,大小官员还敢轻易触法吗?既然贪官的手指不那么干净,那就让他们咎由自取吧。
于是,杨灏终没有逃过处决,做了刀下鬼。随后,湖南巡抚蒋炳也因受牵连,被作为乾隆皇帝施技压制群臣的替罪羊,发往军台效力赎罪。这件案子本是由贪官杨灏而起,却以蒋炳受罪而震动全国朝野,这种效果也可以说是乾隆大帝事前预期的。接着,正如本篇开头所说的那样,除了朝中尚书、侍郎、给事中、御史等六十八名官员被革职留任、降级留任、销级留任的局面。既有九卿全部被罚,百官岂能不自我警戒。
§§第十三章 藏算与退胜:忍住急性子可以等来大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