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停止新股发行近一年的证券市场,将再次启动IPO。2009年6月29日,桂林三金药业进行申购。在暂停IPO8个月之后,特别是在经历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呈现明显的复苏和上升趋势,重启IPO,给市场带来了信心和亮点,在学界引发了讨论。
(一)重启IPO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IPO溢价是指新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价格较低,但在股票首日上市时价格较高,投资者认购新股往往能获得超额收益的一种现象。谷秀娟等在对IPO重启前后影响其溢价水平的相关因素分别进行了回归分析后发现,IPO重启后新股溢价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并且IPO重启前后影响其溢价率的相关因素有明显不同,“市场行情的转变”和“相关制度的修订”在影响IPO溢价因素的变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16除了对新股溢价率的影响外,张春晓认为本次IPO重启带来的影响还包括:平均中签率有所上升、冻结资金明显减少、目前尚无新股破发情况发生等。417夏志琼认为,IPO重启还会使机构投资者或转入网下申购。由于有打新股的上限要求,大资金尤其是机构资金并没有多少优势,包括信托、银行等集合理财“打新股”性质的大资金也将一下子被挤出网上一级市场,转到网下申购。
(二)重启IPO对货币市场的影响
IPO重启,有利于恢复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扶持优质上市公司发展,但另一方面,新股发行也会引发货币市场大幅波动,这仍会引发人们对IPO重启的种种担忧。张春晓以历次新股密集发行与货币市场波动的关联性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IPO重启政策的效应分析,对新股密集发行给货币市场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认为新股高溢价是货币市场波动的根本原因,而数次IPO重启对货币市场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大幅波动;(2)货币型基金和债市基金规模骤减;(3)银行存款大幅回落;(4)上市公司投资证券市场冲动增强。他建议:(1)逐步建立发行数量与发行价格联动机制。给予企业缩小或增加发行新股规模的自主选择权,结合现有的“绿鞋机制”——承销商所享有的超额发售股票数量选择权,将可以有效地减少股票发行后交易价格的波动幅度,也有利于市场各方更有效地利用市场机会。事先不确定发行量,加大了投机的难度,询价对象会更加重视股票价值分析,有利于培养价值投资理念。(2)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增加询价对象范围。(3)建立询价对象激励约束机制。(4)完善相关辅助措施。应借鉴发达市场的回拨机制以及“绿鞋期权”等新股发行配套机制来平衡市场供求及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IPO定价的改革方向
陈生认为:未来IPO发行应该采用“荷兰式竞标”方式,因其既可解决“公平”和“高溢价”困扰,亦可昭示新股风险,不失为符合我国“国情”的IPO模式。因为“荷兰式竞标”的基本原则是“价高者得”,在“价格”面前“人人平等”,所差只是申购资金大者如机构,获配份额多些而已。而尽管资金再大,如其报价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也将无一可获。同时,“荷兰式”将一改“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的现象,因为已将询价与申购、配售三合为一,再无产生“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的“询价”环节。至于机构同时参与“网下”、“网上”申购与否,“荷兰式”同样可以解决。因为在“荷兰式”的体系中,是以“报价”高低决定是否获配,申购方式与获配与否再无关系。因此,“荷兰式”将彻底解决“公平”问题。而“荷兰式”还有另一功能,即基本解决新股上市的高溢价问题。可以想象,“荷兰式”发行的新股上市后,其最高价也就是所有申购报价中的最高者,“差价”至多为最高报价与发行价之差。因为如有更高价出现,其完全可以在申购中实现,而无须在上市时追高,而未获配者也决无追高之理。因此,试图以“低报高买”申购获配,上市时以更高价卖出获利的“新股不败”将不复存在。当然,在我国“荷兰式”最大的隐忧是“社会公众股比例”问题。在募集资金已达需求,因发行价过高及“不超过”而导致的“公众股比例”问题,将以证监会发言人提到的“发行中止”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