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德国宗教信仰除了基督教外。还有一小部分属基督教其他小宗教团体,如福音会——卫理会教会、老天主教会、门诺会、贵格会和救世军等,这些都是自由教会。
在德国新教教徒在北方占多数,南方则多为天主教教徒,但在一些州,如巴登——符藤堡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则是两个教派势均力敌。目前,在德国共有24个州立基督教会和27个教区、4.2万名神职人员。德国几乎每个角落都有教堂,每平方公里土地上有两个牧师从事教会工作。宗教在德国人的日常生活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一、福音新教教会(EKD)。
福音新教教会是由24个基本上独立的路德教派、联合教派和革新教派的分会组成的联盟。州教会教区的界线与联邦州的界线相交叉。1991年它成为全德范围上的联合组织,其最高立法机构是教会代表会议,最高领导机构是德国福音新教教会理事会。设在汉诺威的教会办事处是其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福音新教教会属世界基督教教会理事会(世界教会理事会),它与罗马天主教会保持密切合作。
二、天主教会。
经过德国统一后的改组,目前有27个主教区,其中7个大主教区。总共70多位大主教、主教和副主教。每年参加春季和秋季的德国主教会议全体大会,就一些共同的问题进行协商。大会秘书处设在波恩。教皇约翰内斯·保罗二世曾于1980年和1987年先后两次访问联邦德国,引起了巨大反响。保罗二世的访问对世界基督教教会运动和促进国家同教会的对话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德国每两年更替举行德国天主教代表大会和德国福音新教大会,以此来加强教会的影响,引起社会对教会的关注。平时就通过大量的慈善工作来扩大教会的影响。不论是天主教,还是福音新教都有自己从事慈善工作的专门机构。天主教进行慈善工作主要是通过德国慈善协会,新教是通过教会救济署。教会用于慈善救济事业的资金主要靠善男信女们的自愿捐助。通过慈善活动不但扩大了教会的影响,也加深了它对国家的影响力。
三、其他宗教团体。
除福音新教和天主教两大教会外,还有一些较小的宗教团体,主要包括德国的东正教、老天主教会和自由教会。自由教会是一个具有自愿性质的教会,加入这种教会由自己决定,而不是在儿童洗礼时由家长决定的。“犹太”既是宗教教派,又是种族的名称。二战前,约有50万犹太人生活在德国,在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政策之后,今天生活在德国犹太区的犹太人将近70000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是最近几年内从原苏联各国迁移来的。最大的柏林犹太教区有10000多名教徒,其次是美因河畔法兰克福教区(教徒6500名)和慕尼黑(教徒6000多名)。犹太教区的最高组织是德国犹太人中央理事会。创建于1979年的海德堡犹太学大学是德国一所专门从事犹太学研究与教学的高等学府,该大学有一个中央档案馆,它是德国犹太人中央理事会1987年承办建立的。它存放着有关犹太人历史的档案,为人们从事犹太学研究提供重要的历史资料。
此外,在德国生活着的700多万外国人在迁到德国的同时,也带来了他们的宗教,出现了一些以前在德国几乎没有的宗教团体,特别是伊斯兰教。今天生活在德国的穆斯林教徒来自41个民族,约有260万人。最大的群体是土耳其的穆斯林教徒,然后是来自原南斯拉夫、阿拉伯国家以及南亚和东南亚的穆斯林教徒。在德国还有35万希腊人,他们所信奉的东正教也是当今德国一个比较重要的宗教。
(二)
教会同国家之间的关系。目前,德国实行政教分离,德国没有国家教会,宗教不参与政治,国家对教会也没有行政监督作用,国家对宗教信仰持一种中立态度。教会具有独立的合法团体的地位,国家和教会之间的关系,除了宪法之外就是教会同政府间签订的协定和条约,常常被称为伙伴式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教会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政党。
虽然说1949年颁布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国家无国教,也非基督教政体,基督教也无特殊司法权。但政教的分离实际上是不彻底的。德国的宗教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表现在教育、社会以及随军牧师等方面都有教会参与。其中《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第137条保障一切宗教、哲学团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内部事务的权利,各宗教团体对自己负责,无需国家或公共权力插手其事。第141条规定教会须为军队、医院、刑罚场所和其它公共机构提供礼拜和其它牧灵服务。宗教组织可以自由履行其宗教职责。学校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宗教教育可按不同的宗教教义进行。教育权利人对其子女是否受宗教教育有决定权。因此,在德国从小学教育开始,就开设有宗教课,凡是不愿读的,一定要家长到学校正式提出申请,表示小孩不信奉宗教,即可免读。
除了宪法上对国家和宗教关系的规定外,教会还同政府间签定了不少协定和条约,来处理国家与教会之间的关系。如1924年、1929年、1932年,罗马天主教曾分别与巴法利亚、普鲁士、巴登地方政府签订契约。这些契约至今仍然有效。1933年罗马教廷与“第三帝国”签订的条约被1957年立宪法庭宣布仍然有效。包括教会组织,主教及其它机构的司法权利,罗马天主教会管理其宗教事务的权力,更换大使以及国家保证教会的独立。天主教神学系的教授和创立教派的可能性;关于世俗婚仪和抑制教会在国内权限方面也作了立法限制。
国家对教会人员的尊重,还体现在把教会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体系,薪金虽由教会支付,但教会属国家的公共机构。国家代教会向教徒征税。各州教会税率不同,所得税多为8——10%,从教徒所领取的工资、薪金或生活津贴的收入中扣除,如果拒绝交税,必须到当地教会办理退教手续。政府把收到的税,除了留下一部分作为劳务费外,其余分别交天主教会和福音教会。
德国联邦政府无专门的管理宗教事务部门,涉及教会的问题多由各州负责文化事务的部门处理,涉及联邦政府的宗教事务则由联邦政府内政部与外交部处理。德国政府很重视教会的意见,建议并经常进行沟通,支持教会兴办公共福利事业。
德国教会的社会福利和慈善活动是公众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医院、养老院和护理院中、在生活各领域中的咨询和照管以及在学校和培训场所等方面的活动是不可替代的。德国社会的宗教气氛还是很浓重的,单纯的全国性的宗教节日就有13个,如三圣节、狂欢节、复活节、圣体节、圣诞节等等。每逢这些节日,全国都要放假,由此可见宗教对国家及社会的影响。
但是随着现代化生活的日趋优越,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宗教感情日益淡化,很多人自称是教徒,却很少去教堂做礼拜。为了吸引更多的教徒到教堂来,教会不断地变换着布道方式,有时竟搞成节日性集会,既有牧师讲道,又有教徒作见证,也举行欢乐亲善的舞会,使教徒们既得到心灵上的安慰,又得到感情上的娱乐与满足。1997年10月基督教民主党阿登纳基金会政治教育部部长在向中国学者做报告时讲到:要时刻提醒德国人民,特别是青年必须从历史上法西斯上台肆虐,给民族和世界带来灾难中吸取教训,且应竭尽全力强化民主制度,以杜绝任何形式的独裁者窃权上台,实行专制的可能性!这是本基金会的首要任务。至于人们道德理想的维系与增强,则要仰赖宗教——基督教会。而目前德国教会的状况却不够理想,乃至有日益衰弱的趋势,令人堪忧。当社会民主当总理施罗德取代执政达16年之久的基督教民主党科尔上台宣誓时,在他的就职誓词中竟不向上帝宣誓,因而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德国《星期日图片报》在报道这则消息时说:
新教教区委员会成员苏珊·舒勃鲁斯——克斯勒在“寄语礼拜天”中对施罗德提出批评,说在他就任德国联邦总理的宣誓中没有用“天地良心”这句套话,他的部长中有七人也是这样。
这为神学家说:一位联邦总理没有向上帝宣誓,这还是第一次。但是,政界必须意识到自己对上帝和人的责任。
联邦总理施罗德在回答《星期日图片报》记者的相关提问时是这样解释的:“信仰是私人的事情。所以,我虽然属于新教,但在就任联邦总理的宣誓中没有用这句话做结束语。我在就任萨克森州州长的三次宣誓中也是这样做的。”他还引用了耶稣在山上对门徒的教训中的一句话:“你们要说,是即是;非即是非。说多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