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市场的特性
1.文化市场的发展过程十分艰难
在一般人看来,所谓市场就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或者说是商品生产与运动和交易的体系。但认真分析起来,并非如此简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市场是经济的一种运行机制,是一种创造交换环境的制度复合体。它依凭价格这一共同语言,“超越一切宗教、政治、民族和语言的限制”,使商品所有者的行为“发展为对实践理性的信仰,而与阻碍人类物质交换的传统的宗教、民族等成见相对立”。所以,市场既是一种解构性的存在,又是一种结构性的存在。市场的这一基本特性对于文化市场以及文化创意策划都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市场在我国的发育和发展过程是比较艰难的。主要原因是受制于意识形态和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传统观念这三重束缚。
(1)主流意识形态将文化过分政治化,在“文革”时期发展到极端的地步,甚至提出“听一首歌、看一场戏,就等于是在上一堂政治课”这样的口号。文化完全依附于政治,受控于政治,根本没有进入市场化运作的可能。
(2)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自然也被纳入计划的轨道,一切文化活动――从创作生产到传播流通,都是按计划进行的,价值规律、市场机制是被排除在外的,所以也就没有文化市场可言。
(3)传统观念认为文化是超功利的高尚事业,文人是耻于言利的,甚至认为文化是无价的。文化产品可以因索求馈赠而有所回报,但不可以赤裸裸地在市场上交易。这种观念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一切所谓最高尚的劳动――脑力劳动、艺术劳动等”一旦“变成了交易的对象”,势必“因此失去了从前的荣誉”。
但是,文化需求也是人们的一种刚性需求,必然会促成文化市场的形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以20世纪80年代初广州东方宾馆出现的第一支业余轻音乐乐队和第一个音乐茶座为标志,一个以商品形式向人们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文化市场在我国迅速形成,进入21世纪,更是以迅猛的态势发展成为关系到人们生活品质和国民经济水平的重要产业。
2.文化市场的特性
文化市场发育过程的艰难性与目前发展态势的迅猛性,这种极大的反差提示我们,文化市场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1)文化市场是一种集物质性和精神性于一体的双重缠绕结构
一般市场经营的主要是物质商品,用于满足社会的物质生产需要和人民日常物质生活需求。文化市场经营的主要是精神文化商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如果说,消费者到一般市场主要是“买物品”,那么到文化市场主要是“买意味”,虽然这种精神性的“意味”是以物质性的“物品”为载体的,但是消费者看重并最终产生购买欲望的却不是其物质性的载体,而是其蕴含的精神性的意味。文化市场的这一特性,导致文化市场分化为两个领域,即精神创造领域和商业交易领域。如艺术产品,就存在着艺术家的个人创意性生产领域和凭借现代技术手段而形成的庞大的复制品生产领域。前者主要保证其精神性的意蕴、品味和格调;后者主要保证这种精神性的意味在物质载体及其批量复制过程中不至于损耗或变质、变味。
(2)文化市场是一个高受限性与高灵活性并存的复杂场所
文化市场既是文化传播的平台,也是精神感染的温床。一般的物质商品在市场交换的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文化传播和精神感染,但那主要表现为一种市场形象和购物氛围。在文化市场中进行的文化产品交易和文化服务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文化的传播和精神文化的感染行为,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社会风气。如演员的演出不仅是对文化产品中精神文化的一般性传播,而且使演出场所成为感染消费者的温床――或者是净化了消费者的心灵,或者是毒化了消费者的心灵。正是由于这一特性,才使文化市场受到更加严格的外在政治、文化力量的控制。换言之,文化市场在经营什么的问题上,除了经济因素的制约外,在根本上还是受制于主流意识形态和主导文化价值体系的制约,而这往往又是由政府代表公众来做出决定的。但是另一方面,文化市场在怎样经营的问题上,却比一般的物质商品市场具有更大的灵活性,甚至可以说具有无限的灵动性。这是因为文化市场本身不像物质产品市场那样实用,它是一种虚幻的意味性的存在,可以有无限的创意与策划空间。
(3)文化市场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艺术效益三重交融的复杂体系
一般物质产品市场往往突出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要求对于非文化市场来说,只要不做犯法的营销就可以了。但文化市场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文化市场作为市场来经营,肯定要追求经济效益,但是,文化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可以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而必须要考虑到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文化市场作为艺术市场,还应当关注艺术效益,如果艺术市场没有艺术,所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就无从谈起。然而过分追求艺术效益,又可能因为曲高和寡而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然,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是,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文化市场经营者对艺术效益的追求已经是微乎其微了,于是文化市场出现了互相模仿、千篇一律乃至低劣庸俗的现象。所以,最佳状态的文化市场,应当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艺术效益三重交融、互相支撑的体系。
二、文化市场的功能
文化市场是文化与经济一体化的产物。所以它一方面具有市场的一般功能,如实现商品流通、平衡供求关系等;另一方面作为文化市场又有其自身独特的功能,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文化市场促成了文化资源的最佳配置方式
文化资源是人类所创造的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资产。广义的文化资源可以分为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前者如建筑、壁画、石刻、村落、服饰、器物以及已经出土和尚未出土的各种文物等;后者如创意、专利、著作、传说、节庆、商标、声誉,以及以人为载体、依赖人的声音、形体动作、表演等而表现出来的民俗、艺术文化形式。也可以根据资源的稀有程度,将文化资源分为垄断性文化资源、稀缺性文化资源和一般性文化资源。还可以按历时性标准将文化资源分为文化历史资源和文化现实资源。文化历史资源主要是指前人创造的物的凝聚,其典型形态是文化遗产;文化现实资源是指人类劳动创造的物质成果的转化,其核心要素是知识和智力。
文化资源是需要激活和整合才能够转化为文化资产进而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文化市场就是激活与整合文化资源的最佳机制。因为文化市场可以真实地体现文化产品供给方和需求方的真实关系,成为沟通文化产品生产经营者和购买者的有效渠道。文化市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配置资源、激活资源,可以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优先投向最有效率和最有效益的生产项目及文化产品上去,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文化生产力。这就有力地保证了文化资源在各个部门的配置适应了社会需求的变化,尤其是对于稀缺文化资源地有效利用。著名文化经济学家大卫?赫斯蒙德夫在《文化产业》一书中指出:
在文化生产和消费中,以牟利为目的的文化商品及服务的生产与交换,是获得效益与公平的最好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市场能够成为有效且公平的资源配置方式。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文化单位关注的不是销售和市场,而是根据政府指令完成文化生产,是置市场于不顾的“以产定销”。这种不从市场需求出发的“计划”反而极有可能是盲目的。相反,市场经济有一种真实准确地反映并满足公众的文化需求的“本能”,并通过市场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实现趋向高效率配置的最佳发展路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事业是不需要策划的,而文化市场是密切关注市场需要的“以销定产”,因而就有了策划的用武之地。
2.文化市场强化了文化单位的激励机制
事物的联系与发展变化需要一种机制。所谓机制,就是指事物运动的目标指向、动力来源、传导系统、运动方向、行进速度等系统的控制力量。市场机制就是指市场运行中的各个要素及其有机联系所构成的制约着市场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的控制力量。我们知道,一般市场运行机制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是价格、供求和竞争。正是这三个要素的互相制约、互相作用导演了市场经济舞台上一幕幕波澜起伏的话剧。
文化市场的运行机制是市场经济规律在文化市场发挥作用的具体表现。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产品是一种很少涉及经济利益的简单配置,甚至是一种政治任务或奉命文章,生产者的进入或退出都要受到政治指令的制约。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的竞争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每个生产者都以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生产者的进入和退出都是完全自由的。文化产品交易的各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作为平等的文化市场主体,在利益的导向下自由对话,从而能够真实地反映文化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文化资源的稀缺程度,并由此引起利益关系的变动,在公开、公正和公平的自主性竞争中,其结果是将一批不适应市场需求和公众文化需要的文化单位、文化产品淘汰出局。因此,文化市场是一种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所以,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再也不能盲目地、随便地应付市场,而必须进行精心的策划。
文化策划能够有效地将市场经济的压力转化为动力,将文化市场的需求及时地转化为文化单位的自觉追求,从而激发文化单位的活力,校正文化单位的努力方向,提高文化单位的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自觉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3.文化市场优化了文化单位和文化产品的生态环境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单位是被作为“事业”而养着的,文化产品的流通也往往是非市场化运作的,即使其中有一部分通过市场的渠道与消费者见面,但由于生产和营销单位既无自主经营权利,又无自负盈亏的责任,所以不存在任何紧迫感,也没有发展文化市场的意识。这种表面上似乎处于养尊处优的生态状况,实际上是一种极为不利于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的出现将这种不良生态环境彻底改变了,这种改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文化单位成为独立的产权主体,对其法定的财产具有独立自主的占有、支配、处置和收益权利。文化单位成为利益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要求,同时承担经营风险。这就使其真正具备了紧迫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风险意识。
(2)文化单位成为行为主体,从生产到销售,从融资投资到人力资源都拥有自主决策、自我调整的权力。这就由原先被动地做奉命文章,变为主动地趋利避害、降本增收。势必在利益关心的驱动下关注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积极主动地寻求和营造符合利益最大化的生态环境。
(3)文化市场通过价格浮动等因素,发出灵敏的市场信号,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这对文化市场的主体之一――文化经营单位形成经常的压力和动力,迫使其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投资结构和资源配置,建立通畅的市场流通网络,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满足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从而促进文化的繁荣。这在客观上优化了文化单位和文化产品的生态环境。
三、文化市场的产品
随着文化市场的日益繁荣,进入市场营销的文化产品种类也越来越多,几乎覆盖了所有文化艺术门类和文化娱乐门类。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分类的依据也不同,对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的分类呈现出一种纷乱状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分类都是相对的,各个类别之间也是有交叉和缠绕的。大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物化结构的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物化结构的不同,可以将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分为时间性、空间性、时空融合性三类。
时间性文化艺术与文化娱乐产品的物化结构形式,主要是在一定的时间过程中延续地展开。典型的产品就是音乐、说唱、相声、卡拉OK以及各种文学与音乐的综合形式。时间性文化艺术与文化娱乐产品都是一定时间里的具有程序性的存在。
空间性文化艺术与文化娱乐产品的物化结构形式,主要是在一定的空间中并列地展开。典型的产品就是绘画、雕塑、工艺等造型的综合形式。空间性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都是在以某个特点为中心的空间里静态性地呈现。
时空融合性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物化结构形式,将时间性的延续与空间性的呈现融合在一起。典型的产品就是舞蹈、戏剧、影视以及游乐场等综合形式。
2.根据符号体系与形态样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符号体系与形态样式的不同,可以将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分为听觉类、视觉类、视听融合类三种。
听觉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符号体系是动态性的,带有超越物象原型、自由变化的特质,仿佛是一种转瞬即逝、扑朔迷离、虚幻性的精神存在。典型的产品就是音乐、卡拉OK等诉诸听觉的艺术与娱乐产品。
视觉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符号体系是静态性的,带有按照自然原型准确塑型或变异塑型的特质,仿佛是可以看见、可以触摸的实体存在。典型的产品就是绘画、雕塑、工艺、摄影等造型产品。
视听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是将听觉类与视觉类融合,兼具二者的特质。典型的产品有戏剧、影视、舞蹈以及各种游乐场等综合性的艺术与娱乐产品。
3.根据文化产品的内容特征进行分类
根据文化产品的内容特征,可以将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分为表现型、再现型和表现与再现整合型三大类。
表现型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表现精神文化世界的各种文化意味,并通过精神文化意味喻示物质文化现象,即通过精神世界折射物质世界,通过社会文化意识世界来观照自然世界,通过心灵世界来反映实体世界。典型的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是音乐、诗歌以及各种游乐场等。
再现型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再现物质文化世界的各种文化现象,并通过物质文化载体展示精神文化的内涵,即通过物质世界来展示精神世界,通过自然世界来展示社会文化意识世界,通过实体世界来展示心灵世界。典型的文化艺术产品是绘画、雕塑、工艺。
表现与再现整合型文化艺术与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心灵世界与实体世界以不可分割的统一关系整合为一个整体的世界,获得综合性的显现。典型的文化艺术产品是表演艺术与影视艺术。
4.根据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性与消费方式进行分类
根据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性与消费方式,可以将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分为实用型、欣赏型、参与型、收藏型四大类。
实用型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既具有艺术性又具有实用性,既具有审美价值又具有使用价值。这类文化艺术产品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实用为主兼具审美性的,如茶具、酒具、餐具等饮食类生活用品,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但同时人们又比较重视其审美价值;另一类是以审美为主兼具实用性的,如女性扮靓身体的各种服饰文化艺术产品,首先看重的是其审美价值,然后才考虑其使用价值。
欣赏型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以突出的审美价值取胜。这类文化产品完全不具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具有纯艺术的特性。这类文化艺术产品主要是诉诸人的心灵感受与情感慰藉,满足人的感官享受和精神需求。音乐、舞蹈以及目前风靡全球的动漫产品即属于欣赏型文化娱乐产品。
参与型文化艺术和文化娱乐产品的特质是具有互动性,是必须由接受者或消费者进入现场、参与其中才可以消费的产品。很有意味的是,这类产品的消费表象上看是在接受或消费产品,实际上是在接受或消费自身,所以在参与性的同时也具有自娱性。如舞会、卡拉OK以及各种娱乐产品等。
收藏型文化艺术产品的特质是具有较大的收藏价值和潜在的升值空间。这类文化艺术产品既具有艺术欣赏的价值,更具有收藏价值,如名画、文物等。一般来说,拍卖市场所交易的文化艺术产品均属于收藏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