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侠与豪强地主秦汉承春秋、战国之淆乱,人们多崇尚武力,社会风气与文化习俗弊端丛生,游侠以武犯禁,豪族地主仗恃经济、政治特殊地位,兼并土地,组建私人武装,形成地方割据势力,这股势力与中央集权势力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激烈争斗。
游侠以武犯禁游侠,在先秦文献中多称为“侠”,有时也称为游侠或侠客。《韩非子·五蠹》曾经提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废敬上畏法之民,而养游侠私剑之属”,将“游侠”视为危害社会的“五蠹”之一。可见战国后期“侠”已经是一个颇有影响的社会阶层。《史记》首次为“游侠”立传,《汉书》中也有《游侠传》,“游侠”在两汉时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
游侠是对一群喜好交游、尚武任气的人的总称。他们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与社会背景,为人守信仗义、敢作敢为,在崇尚武力的古代社会,符合一定的社会需求与心理需要,获得了时人的认可与称道。先秦时期所谓的“刺客”在后世也多被视为游侠,并且作为游侠的主要部分而为人们所称颂,即为其例。
游侠的产生与春秋以来随着周王室衰微而出现的政治失序、宗族解体、社会动荡的背景有关。一方面,经过春秋时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大夫、陪臣执国命”几次政治权力的下移,各国君主的权威进一步削弱。再到战国时代的“合纵连横,力政争强”,列国纷争、相互兼并的格局,内外两方面的压力致使一些为人臣者僭越他们的政治职守,通过结纳宾客、藏匿亡命,借以另构个人权威。战国时期各国贵族竞相养士,典型如战国四公子,他们的盛养门客对游侠的兴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从春秋后期开始,伴随着井田制的破坏,社会结构尤其是宗族血缘关系的日趋松动,西周时期“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局面彻底改变,士阶层应运而生。战国时期,尚武的风气比较兴盛。在尚武风气的浸染下,士阶层出现了文士和武士的分化,尤其是后者,其行亦“不轨于正义”,又特别看重然诺和声名,讲求“士为知己者死”。先秦时期的游侠可能就是从这些人中产生的,他们在市井间巷或四处交游中以自己的侠肝义胆扶危救困,从而为世人树立了典范。
西汉初期,是游侠群体在历史上最庞大的时期,并在社会上形成了一股游侠风尚,司马迁、班固都为游侠立传。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列举的大侠就有朱家、田仲、五公、剧孟、郭解数人,一般的侠客则“敖而无足数者”。西汉时期的“侠”除延续战国时期的集团化存在形式外,“侠”的个体化也有所发展,侠的独立人格开始建立,“游”的特征开始显露。同时,侠的个体化的发展,也使“侠”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布衣之侠开始产生,司马迁、班固在《史记》、《汉书》“游侠传”中反复使用“布衣”、“匹夫”等字眼,明显反映了这种变化。
西汉时期游侠活动方式一般是以名侠、侠魁为核心的社会集团的形式进行活动。但这种社会集团是不稳定的,涣散的,仅仅是凭名闻而纠合起来的所谓“集团”。其成员的主要特点就是“游”,他们无恒产,无固定职业和身份,浪迹天涯,四海漂移,并可以依靠任何一个侠魁而随意杀人。甚至像郭解、原涉这样的侠魁,皆“刺客如云,杀人皆不知主名”。游侠的这种活动和处世方式,往往成为现实政权的对抗物和潜在威胁,但由于他们扶弱济贫,抱打不平,得财则与天下人共之,有难则为天下人排解的侠义精神,在下层社会中不但赢得了朋友,也获得了避难所。
西汉末王氏专权,王侯竞养宾客,豪侠大盛。虽然后来王莽诛除豪侠,而其势终不可遏。又乘西汉末天下大乱之机,豪侠得以在逐鹿中原时扮演了重要角色。
南阳集团最初就是个游侠集团。刘秀起家之前,结交大量亡命之徒,竟然连官吏也不敢到家里来抓捕他。他哥哥刘伯升也好侠养士,经常与这些人打交道。他的族人刘赐之兄刘显杀了人,官吏逮捕刘显并杀了他。这本是罪有应得,符合法理人情。刘赐与刘显的儿子刘信变卖家产,公然勾结不法之徒向办案官吏寻仇,真是目无法纪、不可理喻到了极点。刘梁也是以侠气闻名。刘氏兄弟皆是豪侠之流,敢于聚众起兵图谋天下,又利用豪侠声望积聚势力,这在当时是较为常见的途径。后来光武集团的将帅之中,也多有游侠出身的。王遵“少豪侠”,起初投奔公孙述,后归光武。窦融既出入上层贵戚之间,又交结民间豪杰,以任侠著名,后来成为了光武集团的重要成员。
东汉后期,军阀混战,崇武尚侠之风更盛。董卓年少时就喜好结交侠士。曾经在羌中游历,与当地各路豪帅相交好。归来后务农在家,豪帅旧识中有人前来拜访。董卓竭其所有,宰杀耕牛盛情款待他。豪帅被他的诚意所感动,回去后以牲畜千余头馈赠于董卓。董卓由此以爽健侠义闻名于世。袁绍也好豪侠之人,曾与张孟卓、何伯求、吴子卿、许子远、伍德谕等结成团伙势力。袁术更是结交一帮狐朋狗友一起吃喝玩乐。为世人津津乐道的刘、关、张结义,是当时极为常见的交往形式。除了有特殊目的的世家子弟外,朝廷官员也不乏任侠之人,如太尉段颖就是“少便习弓马,尚游侠,轻财贿”(《后汉书·段颖传》)。
游侠的本质是以武力为后盾的,也常以武斗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他们常常凶强侠气,虽多为行侠仗义者,但是也不乏凌弱为害之人,对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危害。更为甚者,游侠依仗其声誉与勇力拉帮结派,目无法纪,藐视官府,成为社会严重的不稳定因素。所以政府一般对豪侠之士是坚决打击的。汉武帝时期,著名游侠郭解的行径及其灭族的结局,可以很好地诠释游侠本身的问题与政府对待游侠的态度。郭解,字翁伯,是积县(今河南济源)人。年少时即多劣行,以豪侠自居。西汉有“徙陵”制度,即把豪富迁徙到位于关中的各位皇帝陵寝周围居住,名义上使豪富享受“护陵”的政治名誉,实际上是强制他们离开原籍,使之处于政府的就近监视之下。因此,被迁徙者的经济势力、社会影响,都受到削弱。本来,家中资产要达到300万以上,才属于“徙陵”之列,郭解并未达到标准。但是,由于积县人杨季主之子在县衙任掾吏,上书举报郭解为地方豪强,当地官员只好把郭解列入“徙陵”对象。为此,甚至于在朝廷之上都发生了争议。显赫一时的卫将军为他求情,说郭解家贫,不符合“徙陵”的资产标准。汉武帝断言:郭解只不过是一介布衣,但他的权势已经发展到可以使将军为他说话,由此可见其家不贫。于是郭解一家遂被强制迁徙。郭解之侄在恼怒之下,杀死了杨掾吏。由此杨氏与郭氏为仇。郭解入关之后,“关中贤豪知与不知,闻其声,争交欢解”。此种举动,几乎可以理解为豪强与游侠势力联合向中央示威,加深了朝廷的疑忌。不多久,郭解的追随者又杀了杨季主。杨季主的家人进京上书,揭发郭解的罪过,又被郭解的门客杀于宫网之下。汉武帝得知,下令逮捕郭解。郭解只好逃亡。当时,郭解侠名满天下,虽受官府通缉,却有许多人甘愿为他提供食宿方便。因此,过了许久,郭解才被捕获。朝廷决定追究郭解的违法行为,派出使者到其原籍积县调查。在使者调查期间,有积县的一位儒生相随,当在座者有人盛赞郭解贤能时,儒生反驳说:“郭解的所作所为,都是触犯国法的,怎能称他贤能!”郭解的门客事后闻知,不仅杀害了这位儒生,还割掉了他的舌头。在案件查处过程之中,又发生了暗杀、恐吓行为,使郭解一案分外引人注目。审案官员逼迫郭解说出杀人凶犯,无奈郭解已经在押,实在不知是哪一位门客所为,凶犯无法查实。审案官员奏报,杀人一案郭解并不知情,应判无罪。但是,御史大夫公孙弘坚持说:“(郭)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毗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结果,郭解惨遭灭族之祸(《史记·游侠列传》)。
游侠的专横敢行和巨大的社会影响,使之成为政治格局之中最不易于控制的变数。这是政府所决不能容忍的。西汉时期,历任帝王都采取有力措施对豪侠加以控制。东汉时期,军阀混战需要更多的武力资源,勇力过人且敢作敢为的豪侠之士大受欢迎。豪侠借机培植私人势力,这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豪强势力大涨。与豪侠相比,豪强势力是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豪强武断东汉豪强地主,史书往往有“大姓”、“著姓”、“名族”等多种称号。豪强地主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西汉末年,豪强地主的力量已相当强大。新莽时期,各地豪强地主纷纷起兵反对王莽,并积极参加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刘秀的东汉政权就是在南阳与河北豪强地主集团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东汉政权本身就是豪强地主势力的代表,对豪强地主的发展基本上采取了放任的态度。东汉初,刘秀为了扩大赋税来源巩固中央政权的统治,曾一度下令郡国“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但遭到各地豪强地主的反对,他们用贿赂等手段使地方官吏虚报田亩户口数字。刘秀为此把河南尹张极及诸郡十几个太守处死,结果激起了规模相当大的豪强地主的武装反抗。刘秀虽把这些叛乱镇压下去,但“度田”也不了了之。于是,豪强地主在经济上有了空前的发展。
东汉豪强地主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动辄占田数千百顷。光武郭皇后的父亲郭昌“为郡著姓”,“让田宅财产数百万与异母弟”(《后汉书·郭皇后纪》),可见原有土地极多;济南安王刘康有私田800顷;梁冀则“多拓林苑,西至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淇,包含山菽,远带丘荒,同族封域,殆将千里。又起菟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后汉书·梁冀传》)樊宏有土地三百余顷,并且还在不断扩张(《后汉书·樊宏传》);郑太有土地四百余顷(《后汉书·郑太传》)。
豪强地主数目惊人的土地都是兼并强占农民土地的结果。《后汉书·范康传》说,泰山“郡内豪强不法”,“请夺人田宅”。这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章帝时的外戚窦宪强夺沁水公主的田,章帝知道后说:“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后汉书·窦融传附窦宪传》)这一事实充分反映了当时豪强地主掠夺土地的疯狂程度。
土地兼并不断加剧,豪强地主阡陌绵延,广大农民却无立锥之地。失去土地的农民或沦为流民,或投靠豪强地主,变成依附农民,也有的成为“自卖人”。东汉时期的豪强地主的庄园经济正是在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和部曲佃客制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
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和人口,以田庄的方式进行经营。由于汉代农村长期保留聚族而居的习惯,所以豪强地主田庄的劳动人民大多为同姓的“宗族”,豪强地主利用宗族血缘关系进行统治。由于东汉皇权日益衰弱,地方行政组织日趋瘫痪,这种自发的宗族组织形式更加活跃。豪强地主既是田庄的主人,又是家族宗法组织的族长,负责庄园的对外社交、宗族内的祭祀以及缓和宗族内各种矛盾等事宜。这样庄园主就可以利用宗法关系网罗族人,加强宗族成员对豪强地主的依附性。大地主田庄的劳动力除“宗族”外,还有奴婢和他乡流亡来的宾客,他们大都依靠田庄主人的生产条件养家糊口,与庄园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极强,“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崔寔《政论》)豪强地主田庄的生产经营状况大致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田庄里的农业生产、种植各种农作物;在林业方面,有竹、漆等经济林木和果树;在牧业方面,注重喂养耕牛、马、猪、鸡等六畜;在渔业方面,放养鱼群于陂池沟渎;在工业方面,进行酿酒、制酱、制糖、织布、染色等等。在田庄内还从事商业和高利贷活动。因为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自然资源,所以有资源之便的地方亦从事冶铁、煮盐等大型手工业,如很多汉画像砖都描绘了东汉豪强地主霸占山林川泽经营采矿、冶铸、制盐的场面,生动地反映了田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经济决定政治。一旦经济势力得到膨胀,势必要求与其相应的政治地位。东汉豪强地主亦然。随着其田庄经济的扩张,其在政治势力上也呈扩张之势。其表现为:在朝廷,豪强地主逐渐与封建官僚合一,几近掌控朝中大权。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的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因而东汉建立后豪强地主势力迅速强大,如李通、邓晨、樊宏、刘隆、邓禹等,不仅受封为侯,而且私家田宅逾制也无人敢过问。窦融家族“一公、一侯、二公主、四二千石,皆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后汉书·窦宪传》)。顺帝梁后,出自梁统家族。梁氏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二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后汉书·梁冀传》)。这些豪强大族依仗经济与政治势力,逐渐把持朝政,甚至想驱除皇帝取而代之。东汉时期激烈的外戚与宦官之间的斗争即缘于此。豪强地主参与政事,身居要职,渐渐形成新的官僚地主。
在地方,世家大族累世为官,操控选举,把持地方政权。汉代士人进入仕途主要有察举与征辟两种途径,都与个人才德、身份地位密切相关,下层人士基本没有机会,实际上完全由豪强大族操控。士人仕进无门,不得不投靠于世家大族作为“门生”。豪族趁机拉拢人才,并凭借他们控制地方政权。东汉外戚专权时,地方官吏大多成为其门生故旧,正是这种情况的表现。
不仅如此,豪强大族们还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坞堡。豪强地主的坞堡大概产生于西汉末年。新莽时期,三辅、清河、陈留、河南、南阳、荆州、幽州、冀州等地的豪强地主都大量修筑坞堡,以对抗农民起义军。东汉时期,豪强地主的田庄不断扩大,坞堡的数量也随之增加,并越来越坚固。董卓就曾在长安城东的郿地筑了一座坞堡,称为“万岁坞”。高、厚都是七丈,储存的粮食可供三十年之用。董卓认为:“即使大事不成,凭此坞堡保全性命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袁绍的门生、宾客,公孙瓒等皆筑有坚固的坞堡。豪族势力拥有很高的经济、政治地位,可以招募大量的部曲家兵,当势力扩展到一定程度时就形成地方军阀割据势力。
豪强地主的田庄经济,反映出豪强地主经济势力的扩张。田庄实行的综合经营,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以及宗族生产组织形式,加上修建坞堡营堡,部曲家兵护卫田庄经济系统的产生,都是对小农经济结构的严重破坏,这种兼业自给的豪族经济结构,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复古退化倾向,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表现在延缓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使工商业更加紧密地与地主经济结合,从而妨碍了社会的分工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东汉时期以豪强地主为代表的大地主田庄经济的兴起和发展,严重破坏了小农经济结构,导致皇权的衰落,引发地方势力的强大,甚至形成与皇权相抗衡的势力,使分裂因素不断增长,最终使国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东汉时期政治腐败,军阀混战,都是由这一根本原因衍生出来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