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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中国人的同情心

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居于“五德”之首的“仁”,它代表着中国人生活的一个侧面。仁是祝福,而同情则是人们互相之间的伙伴之情。现在,我们要论述的是,中国人在行一定的善的前提之下,所表现的同情心的极度匮乏。

我们必须始终记住,中国人口密集,并且这个国家几乎所有地区都会周期性地发洪水,闹饥荒。中国人传宗接代的愿望似乎永远无法遏制,因此能控制人口增长的环境在许多其他国家里都起作用,但在中国却收效甚微。最穷的人也要继续让孩子们早早地结婚,而这些孩子又要生出很多孩子,似乎他们的粮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为这些或其他原因,致使大部分中国人的生活,除了干活吃饭,还是干活吃饭。这可以解释为何到处都有按日计酬的务工者,而这种状况也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与什么地方的中国人打交道,外国人马上就会觉察到,几乎没有一个中国人有现钱。叫他们做事情,第一个要求就是给钱,干活就是为了吃饭,而前提是他们一无所有。甚至富人们在碰到急用时,往往也筹不齐最起码的数目。有一句最为意味深长的话,说一个人被迫筹钱去应付官司、安排葬礼等诸如此类的事情,称作“度饥荒”,也就是像一个饥饿的人急迫地寻求帮助。除了有钱有势的人家,谁都无法应付这类事情而不需要帮助。中华民族最为突出的事实,就是贫困而又没有希望,而这个事实对人际关系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生计之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习惯,即使在生计之忧不那么急切的时候,人们也习惯过最艰苦的生活。在这个层次上只有钱与粮这两个突出的事实。钱与粮是一对圆心,构成中国这个的椭圆,中国人的全部社会生活都围着它们转。

中国的广大民众普遍陷于深深的贫困之中,他们经常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艰难求生。对于他人所遭受的各种可以想见而又令人同情的苦难,他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了。一个中国人,无论怎么具备仁慈之心,实质上都无能为力,哪怕是减轻无处不在的苦难千万分之一,他都做不到,而荒年的苦难又要成倍地加重。一个善于思考的中国人肯定会意识到,减轻苦难是绝不可能的,不管是靠个人的善心,还是靠政府的干预。所有这些办法,即使勉力为之,也只是治标而不治本。他们的治理方法,好比是给伤寒病人分发一些小冰块,每个病人都分到好几个盎司,但是医院、食品、药物、护理,统统都没有。所以,毋庸置疑,中国人没有更加仁慈的有效办法。体制、预测和管理完全缺乏,而慈举善行却还能进行下去,则更是令人奇怪了。如果人们一直碰到无法防止也无力救助的苦难,这种现象哪怕是放在一个最有教养的人所产生的结果,我们也不难想象。现代的战争就足以说明这种现象。第一次看到流血,恐惧万分,因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但这很快就会过去,接着就会麻木不仁,但看见一次,就会永生难忘。在中国,总是有一场社会战争,大家对其后果都已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了。

对身体上有任何残疾的人的态度,最能说明中国人的同情心匮乏。对于跛子、盲人(尤其是瞎了一只眼的人)、聋子、秃子、斜眼,中国人都是避而远之的。好像身体有缺陷的人,品质也肯定有缺陷。通过观察,我们发现那些人对待残疾人倒不是冷酷无情,只是也没有同情心。可能中国人会认为,那些残疾人是因为犯有隐秘的罪恶才受到这样的惩罚的,这种看法与古代犹太人不谋而合。但是西方人不是这样,他们对残疾人的同情都是发自内心的。

假如那些不幸先天残疾或者后天致残的人,忍受不了讥讽,那么他们就没法活下去。最温和的方式是描绘他们的缺陷,以吸引公众注意。药铺的店员对一个病人这样说;“麻子大哥,你是哪个村的?”一个眼斜的人经常会听见别人说“眼睛斜,心地歪”;秃子则经常受到这样的提醒:“十个秃子九个诈,剩下一个是哑巴。”有缺陷的人永远会遭到嘲笑与讥讽,他们必须一辈子逆来顺受,要想心平气和地生活,除非他们对此毫无脾气,充耳不闻。

对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中国人往往也是过分的坦率。“这个孩子是个傻子。”一位旁观者说。但是,事实上,或许这个孩子并不傻,而这样直接说他智力低下,那么,他那尚未发展起来的心智很容易就会枯萎。而且这样对待一切精神病人或者完全是别的病症的病人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们甚至怀疑,有些病症就是这样产生的,或者加剧的。令人难过的是,他们的与众不同之处,行为举止上的细节,发病的原因、病情加剧的症状,都成了公众茶余饭后的话题,而病人必须彻底习惯于别人称他为“疯子”、“呆子”、“笨蛋”等等。

一个民族把生男孩视为头等大事,于是家里没有男孩就会不断地遭遇讥讽,如同传说中的先知撒母耳的母亲,“必须大大激怒她,要使她生气”。不管怎样,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自己的孩子,大家也不会感到奇怪,因为那是一个女孩。

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在对待迎亲那天的新嫁娘也是如此。新娘子通常都很年轻,胆怯,并且害羞,突然置身于陌生人群之中,自然会感觉害怕。尽管各地风俗有很大差别,但这个可怜的孩子突然暴露在大庭广众的注视之下,却没人顾及她的感受。有的地方还允许掀起轿帘瞪大眼睛看新娘。另外一些地方,尚未出嫁的姑娘们会在新娘子必经之路旁占好一个有利地形,满手捧着草屑或者米糠,撒在新娘子费时费力地油过的头发上。当新娘子到达公婆家起身出轿的时候,她得像一匹刚买来的牲口一样,接受各式各样地评头论足,新娘当时会有怎样的感受,可想而知。

中国人十分看重繁文缛节,但他们显然顾及不到会让人不快的事情。我有一个中国朋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讲失礼的话,说他第一次看到外国人,最感惊奇的是外国人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但接着他又拍着胸脯保证地说:“现在我已经很习惯了!”老师当着学生的面评论这些学生的能力,他说:在他们面前离门最近的学生最聪明,20岁就会学业有成,但旁边那张桌子的两个孩子是他见过最笨的。他们从没有想过,这样的评论会给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中国人的大家庭生活之中,也能体现出他们同情心的匮乏。不同家庭虽有很大不同,但究其本质都不太乐观,很容易看到大多数中国家庭根本就不幸福。之所以不幸福,是由于他们缺乏感情上的联合,而这在我们看来,是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最关键的部分。中国家庭通常是个人的联合,持久而又稳定,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也有各自的私心。我们认为,中国的家庭不是家庭,中国家庭里不存在同情心。

中国的女孩,一生下来就或多或少地遭遇冷眼。这一现实对她们之后的全部经历,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并且进一步地证明了中国人缺乏同情心。

母亲与女儿在狭窄的院落里生活,不免会发生口角,随口乱骂是日常生活中随心所欲养成的自由。有一句特别的俗话,了解中国家庭的人会觉得意味深长。妈妈怎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女儿一旦出嫁,除了无法脱离的血缘关系,就不再与娘家有多大关系了。所有家谱都略去女儿的名字,其理由很简单:她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女儿,而是人家的儿媳妇了。各地方的风俗会要求新娘经常回娘家,这也是人的本性的要求。有的地方,女儿回娘家的次数比较多,而且住得久,还有的地方则回去的比较少,如果娘家的人都死了,那么,她就不会再回去了。不管是哪种风俗习惯,媳妇都是婆家的人,这个原则是不会变的。想要回娘家,就得带上不少活儿回去,可能是大量的针线活,娘家人还得帮着干。并且尽量要带上孩子一起去,这样一来,就不怕孩子没人照看了,关键还在于这些孩子的开销将由姥姥家负责。在女儿经常这样回娘家的地方,那些女儿比较多的家庭,娘家人通常都会担心这种频繁的省亲,庞大的日常的开销让他们感觉这简直就是一种剥削。因此,这类访问经常受到父亲和兄弟的阻止,母亲则非常欢迎。但是,由于各地的风俗规定了女儿回娘家的时节,比方说在新年之后的特定日子以及特殊的节日等等,所以,这类访问不受限制。

媳妇回到婆家,用句形容贼的俗话来说就是——绝对不能空手而归。她必须带一些礼物给婆婆,通常是一些吃的东西。如果儿媳妇忘记带礼物,或者没有能力带回礼物,不久她就会招来婆婆无缘无故暴躁脾气。如果女儿是下嫁到穷人家,或者嫁去之后变穷了,如果她又有几位已经成家的兄弟,她就会发现自己回娘家,用医生的话来说,就是“禁忌”。娘家的几个儿媳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她们之间准会有一场较量,比如腓力士人与以色列人的子孙,各自把某个地方当作自己的领地,而把对方当作侵略者。如果几个儿媳占据了领地,他们会像腓力士人那样,对无法彻底消灭和驱逐的敌人索取贡品。儿媳妇通常被视为婆家全家的仆人,这一点也不夸张。而要找仆人,显然要找健壮的,发育完好的,而且必须得知道烧饭缝补这类生活技巧。从谋生的角度说来,比起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她们总是要强得多。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健壮的姑娘,丰满而年轻,却要嫁给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瘦弱男孩,他们成亲之后的头几年,姑娘们通常都得照顾这些出天花的小丈夫。幼儿常犯这种叫天花的疾病。

中国媳妇的苦难,说上几天几夜也说不完。所有的中国女子都要出嫁,通常在很年轻的时候出嫁,她们一生中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完全受到婆婆的控制,不难想象,她们生活在受虐待的家庭中会遭受多少难以忍受的苦难。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只能口头上抗议婆家的种种恶行,或者女儿真的被迫自杀之后索要一大笔丧葬费。如果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甚至杀了她,只要婆家控告她对公婆“不孝”,那么,婆家便可以推卸责任了。我们需要反复强调,在中国,年轻妻子的自杀现象十分常见,有的地方,甚至在短期内,就会发生几起类似事件。一位自杀未遂的女儿被母亲这样斥责:“你不是没有机会啊,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心痛了。

《邸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这样一个事实,除了父母杀死孩子无罪,甚至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只要她肯付一笔罚金。报纸上描述了诸如此类的案例,如一个妇女用点着的香烛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甚至最后还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起相似的案例,写进奏折里的案例,肯定是确实无疑的。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非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并不罕见。

给人做妾的中国妇女的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所在的家庭,能使她们觉得幸福的,实在屈指可数,不断地争吵与公开打斗似乎是家常便饭。“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邪恶念头。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之后,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穷人最好不要生病。男人们根本不把妇女、儿童的病痛当回事儿,时常任其发展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可能是因为没时间去管,或者是因为男人“无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

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说过,年轻人没有发言权,他们的地位无足轻重。年轻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做法,中国正与之相反,三个旅行者之间,最年轻的人总是最先去承受劳苦。而最年轻的仆人,总是干最苦最累的活。在贫困中历经煎熬的中国男孩,总是不堪忍受各种严重的欺压,奋起反抗,或者离家出走,而这一点儿也不奇怪。那些下定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可以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生活。造成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有多种,但据我们观察,最为普遍的原因是备受虐待。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胃口都特别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到集市上,花了约20个铜钱,买了一些点心充饥。因为这个事情,他被父亲痛骂了一顿,一气之下,他跑到东北去了,从此再也没有任何音信。

乔治·D·普伦蒂斯曾经说过:男人是掌权者,女人则是“无足轻重”。这种说法形象地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可以不用再抚养这个女儿了。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延续香火。这一切就像吃饭一样平常,除非去一味地追究人们的动机,否则,没人会关心这个问题。

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俗语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只是个例外,可是真的是时有发生。

或许只从大饥荒的年份的种种现象去判断一个民族,明显不公平,但这种情况是一块试金石,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深层准则,比寻常年景所反映的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并不只是荒年才有卖妻子儿女的事件,只不过荒年更加平常。熟悉这些事实的人都清楚,近年来许多闹饥荒的地区,妇女儿童像骡和驴一样被公开拍卖,唯一的根本区别只在于前者不赶去市场。1878年那场大饥荒,波及整个东北三省,甚至还有向南蔓延的趋势,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很难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年轻妇女从饥馑之乡或人口过剩的地方,卖到因动乱而人口减少的地方,以及常年娶妻困难的地方。这种稀奇事情最令人觉得悲哀的是,这些中国家庭的成员被迫卖到各个遥远的省份,而这或许是全家人的最好出路。对于被卖者和卖者来说,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大概就是这样。

我们曾经提到过,漠不关心家人的病情,是因为得病的是“女人和小孩”。天花在西方被当作可怕的瘟疫,它也不断造访中国,以至于中国人已经不指望逃脱其蹂躏了。但是,他们不愿多想,因为得天花的主要是孩子。人们经常可以遇见因小时候得天花而两眼全瞎的人。无法容忍身体发肤受到丝毫毁伤的中国人,却对孩子生命的价值看得如此无关紧要,这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小孩死了,甚至根本就不去掩埋他的尸首,他们的口头禅是:“扔了!”草席一卷,随意地抛在荒郊野外,松散地盖着,很快就成了野狗的美味。有的地方,还有流行一种恐怖的风俗:把孩子塞进乱坟岗的死人堆里,以防止“鬼魂”回家骚扰!

中国人对天花满不在乎,他们自然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是,他们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就像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如果一个人出门在外,得了这其中的任何一种病,那么,他就很难受到适当的看护,甚至完全没有看护。面对所有恳求帮助的人,人们通常都会简要地回答说:“这病会传染的。”许多发热病症确实也会传染,而云南某些山谷里,最可怕的疾病或许就是这种疾病了。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描述说:“很快,患者就会感到极度虚弱,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全身上下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十有九死。”据当地人讲述:“病房里到处都是鬼魂,甚至桌子和床垫也在扭动,发出讲话声,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不过,也有几个人冒险走进房间。传教士确切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怕传染,患者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地遭人嫌弃。如果家里有个长辈染上病症,最好的看护就是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并在他旁边放上一壶水。房门紧闭,门的一侧放着一根竹竿,焦急不安的亲戚每天两次用竹竿捅一下病人,检查他是否还活着。”

中华民族是一个性情温和的民族,家庭内部肯定处处洋溢着关爱,可能我们观察的不够仔细。疾病与麻烦特别能唤醒人性中的最好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办的外国医院里,我们亲眼见证了许多事情,不仅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充满挚爱,而且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也充满挚爱。甚至陌生人之间也会相互关心。中国母亲非常具有同情心,她们不忍心看着别人的孩子饿死,于是,就会用自己充溢的奶水去哺育那些失去母亲的婴儿。

没人愿意帮助别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这个特点反映了中国社会关系的多重特点。一个聪明的男孩,尽管没有机会上学,但是他希望尽量读点书。尽管他身边有不少读书人,可是就是没人愿意教他,原因很简单,他们那么辛苦学来的知识,不愿意轻易传授给别人。只要这个男孩一提出想学习的意愿,那么,他肯定会招人冷嘲热讽。这些在私塾里苦熬了十几年的读书人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凭什么想走捷径,几个月就想学会我们多少年苦读的东西,然后过几天就忘记?让他像我们一样自己请老师好了。”尽管“自学”成才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真正学到知识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有的人甚至最起码的识文断字都不会。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很吃惊,中国人对于落水的人通常都是见死不救。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上起火,成群的中国人目击了这个事件,他们几乎没有营救乘客和船员。当落水者尽快逃到岸边之时,许多人连衣服都被抢走,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应该把不久以前在英国发生的一起沉船事件,与中国的这一事件做一个比较,然而,英国的人民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当然,也不是完全麻木不仁,1892年秋天,一艘英国大汽轮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幸存人员。只不过,总的来说,中国人对几乎到处存在的各种苦难还是抱着冷漠的态度,这样的事情仍然存在,尤其是人在旅途之时,有句谚语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

在中国旅行,人们对陌生人缺乏帮助和友善,这极为明显。一场夏雨之后,地面道路无法行走。不得不起身赶路的人会发现“天、地、人”联合起来同你作对。没有人会告诉你,你走的这条路前面马上就是泥沼。如果你陷在里面,修路的人也不会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我们已经谈到过中国的公路没人关心。所有这样的路在一定季节里都是坑坑洼洼,每当出门人一头栽入泥坑而又无力自拔的时候,便会发现不知从哪儿围拢过来一大群看热闹的人,而他们自然是“袖手旁观”,除非你跟他们说你会报答他们,特别是答应给他们钱,那么,这些旁观者一定会踊跃帮助你的。更令人发指的是,当地人还经常在难走的地方挖个深坑,特意让旅行者陷进去,因为这样,出门人就不得不出钱来雇他们帮一把!如果对这样地方的道路有任何疑虑,最好继续往前走,不要去理会当地人的劝告,因为你永远都不能肯定,他们给你指的路是“明道”还是“黑道”?

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外国人举家搬往中国一个内地城市,受到当地人亲切热诚的欢迎,不少邻居甚至还主动把日常用品借给他们,让他们用到自己备齐之后再还。这样的例子肯定存在,但这绝对是个例外。很明显,最为常见的接待是,周围人们完全漠不关心,除非他们感到好奇,想来看看新来的人是什么样子。那种恨不得把新来的人的底细摸透的劲头,就好比贪婪与敌意一定会去招惹肥鹅,甚至拔光肥鹅的羽毛。对于那些遭遇不幸的外国人,我们从没听说中国人有任何主动帮助的举动,尽管自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们听说不少事情,说一些水手在陆上旅行时,从天津到烟台,或者从广州到汕头,期间没有任何人免费赠送他们一些食物,或者是留他们住宿一晚。

那些运送死人回家的人,想得到店主的允许去住店,通常很困难,实际上,这根本不可能。我们知道这样一件事情:死者的兄弟被迫整夜守在街上,因为店主不许棺材进门。把死尸摆渡过河,则要索取高价,而且我们也已经听说过几件这样的事:把死尸双层包好,再用席子裹起来扎好,让它看起来像货物,以免别人怀疑。还有一些骇人听闻的事,说某严冬,山东潍县的一个店主,拒绝几个冻得半死的出门人进店,害怕他们死在店里,硬是把他们赶到街上,结果这几个旅客真的都冻死了!

中国的罪犯往往不会受到惩处,原因是负担不起告状的费用,或者是不想被公开。不少通奸案就这样按乡规民约解决的。犯规的人要遭受一大群男人的痛打,这是条非常熟悉的中国原则。“人多势众”,有时打断腿,有时打断手臂,更常见的是眼睛被抹上生石灰,双眼被活活弄瞎。我确实亲眼见到过这样的事情,并且时有发生。有一个极其聪明的中国人,他不熟悉西方人的思考方式,当他听到一个外国人责备这种做法极其残忍时,竟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说,这样处理案情,在中国已经是“很宽大了”,就比方说他自己,他只是被弄残废,实际上,把他杀了也不过分。

“为啥你老来这儿混饭?”一个大嫂对她丈夫的兄弟说,这个兄弟离家数年,在外头惹了事,并被人用生石灰抹瞎了双眼。“这儿没你的份。要硬的有刀子,要软的有绳子,你自己瞧着办吧。”这段谈话,是这位无法医治的盲人亲口告诉我的,他只是想解释一下,他希望恢复一点视力,如果一点都恢复不了,他将在“硬”或“软”之中选择一个,以便他脱离苦海。并且这种暴行的受害者去告官的话,通常是徒劳无功。不利于他的明证简直是铺天盖地,审判的官员也会认为他罪有应得,而且加重刑罚也不为过。即使他打赢这场官司,境况也不会比过去好,通常只会是更糟糕,他的众多邻居更是怒气冲天,这样一来,想保住性命都是一种奢望。

必须理解的是,尽管中国人认为人命关天,但事实却是,人的生命犹如野草一样卑微。偷盗是中国人最为恼怒的罪行之一。在一个人口多得难以维生的社会里,偷盗对社会的威胁,其严重程度被视为仅次于杀人。

有个分发救济饥荒的钱粮的人,发现有个疯女人偷盗成癖,被人用链条拴在一只大石磨上,仿佛她是只疯狗。如果公众知道某个人是小偷,或者公众讨厌某个人,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有被简单讯问一下就处死的危险,这与加利福尼亚早期的维持治安的做法如出一辙。有时是用刀,最常用的方法是活埋,并且美其名曰——“吞金自尽”。实际上,这是一件非常残忍的惩罚。我认识的4个人,就都曾受过这种死亡方式的威胁。有两例已经进行了第一步,被捆了起来,其中有一次坑都挖好了。他们之所以没有被活埋,只是因为行刑一方某个长者出面干预了。还有一次,发生在我熟悉的一个村庄里,一个大家都知道是疯子的年轻人,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偷。住在那个村子里的他家的亲戚,只与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把他绑了起来,在村子附近结冰的河面上凿了个洞,然后把这个年轻人扔了进去。

太平天国风起云涌的那几年,波及甚广,人人自危。这样的时候,一个陌生人稍有嫌疑,就要接受严厉的审问。如果他的回答没有说服抓捕他的人,他就不好过了。

就在距离我写这些文字的地方几百码处,20年前不久,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悲剧。当时的各级官员发现自己执法时力不从心,就发了一份半官方性质的通告,要求捉拿一切可疑人等。有一次,村民们看到有人骑马而来,看上去似乎是个外省人,而他又没说清自己的来历。而人们又发现他的被褥里包的全是金银珠宝,那么,毫无疑问,这是从哪里偷来的。这个人就被绑了起来。村民挖了个坑,把他推了下去。与此同时,村民又发现一个人在惊慌逃窜,只是因为有的旁观者认为他有可能是同谋,于是,这个人的命运便同前面那个人一样了。有时候,这些陌生人还被迫自挖坟坑。中国各省各地的人,对没有法律的年代里的肆无忌惮深有感触,上了点年纪又能回忆起当时情形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类事情数不胜数。1877年的一次匪夷所思的剪辫子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地区都弥漫着紧张和惊慌,毫无疑问,有许多受到怀疑的人也被这样除掉了。不过,在一定条件之下,任何民族都会有这样的惶恐时期,这不是中国人的独有现象。

中国人极度的残酷,最为突出的表现了中国人的同情心匮乏。不过,中国人普遍相信,在中国的穆斯林比中国人自己更残忍。然而情形也许是这样,任何一个了解中国人的人,心里都确信,中国人对别人所受的痛苦所表现出来的冷漠,任何别的文明国家都望尘莫及。尽管孩子在家中全无管束,但他们的受教育生涯一旦开始,那种宽松的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三字经》是这个国家最为普遍的启蒙教材,里面有句话:“教不严,师之惰。”这条箴言的执行情况各不相同,得看老师的脾气与学生的天赋,当然,严厉的处罚肯定很普遍。

我们看到过一个刚从老师那儿出来的学生,老师拳打脚踢地教学生科举文章的秘诀,此时这个学生的样子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厮打搏斗,头破血流。学生因老师生气而受辱骂的情况,非常普遍。另一方面,遭到辱骂的孩子又让母亲极为气恼,于是,一气之下,孩子又被母亲打了一顿,这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不难想象,因为孩子闯祸而责打孩子的母亲,很可能会在特别恼怒的时候,对孩子实施了一些残酷至极的举动。

中国人的刑罚制度,也反映出了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很难从这个国家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地方风俗会认可许多违法的事情。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杖责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我们还没来得及提到中国监狱里的犯人所受到的令人发指的刑罚。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

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尽管中国人有“心肝”,但绝对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官员判处了这两个老囚犯,他们挨了3000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不进阎王殿,活不进衙门”,这个说法其实就是真实的写照。

也许有人会质疑上面的实例,那么,下面这段文字引自1888年2月7日的《邸报》:“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订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简直骇人听闻,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铲除这一疯狂陋习,但没有成功。”

福州附近的某地方还有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几年前有过详细报道。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最后立一道贞节牌坊!政府极力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是收效甚微,只有个别地区遵从了这一规定,不过那也是短暂的执行。

中国人有许许多多的需求,政治家们认为陆军、海军和军械库是必需的,睦邻友好的外国人说,中国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的指导。但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个国家的情况,不正说明中国最为深刻的需要,就在于更多的同情心吗?中国需要同情儿童,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全人类最珍贵的财富,而人们却并不知晓。中国需要同情妻子和母亲,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深入。中国需要把人当作人来同情,明白仁慈的降临如同天降甘霖,既保佑祝福者也保佑被祝福者——神的感情,塞涅卡称之为“心灵的缺陷”,但基督教的影响已经培育了它,直到它开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而在表现同情心的时候,人类才最接近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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