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把“仁”列为“五德”之首。“仁”这个字是由“人”和“二”构成的,据此推测,或许包含着这样的意思:仁,是在两个人的交往之间应运而生。当然,中国人的实践生活不一定就是这样,所以,研究文字本身的意义,实在没必要,我们对此不再多作评论,因为聪明的观察者自会留心。然而,一些应该了解真相的人做出的论断却往往是肤浅的,说中国人根本就不仁慈,事实绝不是这样的。孟子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儒教和佛教对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儒教的宗旨是教人温和、佛教则是劝人仁慈。再者,中国人在各方面都有一种注重实际的强烈天性,所以,他们在“行善”的时候,一定会尽量寻找行善的机会,并付诸行动。
在各种行善方式中,中国人颇为自豪的是他们设立的育婴堂、麻风病院、老年人收容所和免费学校。由于中国实际上没有户口调查,因此不可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善行的开展程度。李修善教士曾经调查过中国中部的慈善机构,他在报告中指出,汉口有30个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约8000英镑。然而,我们稍为冒犯地说一下,比起中国如此庞大的人口数量,这些机构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这些机构的需要量非常大。
每逢洪水和饥荒,经常可以看到处处设立了施粥棚,并捐赠衣物给没衣服穿的人。不仅是政府在操心这类事,平民百姓也积极地配合,他们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但是这种有仁有义地斥巨资救灾的人或事,却很少能看到。饥荒泛滥的日子里,城里挤满了一批批的难民,他们被允许住进车棚和空房等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当大队难民涌来,却又处处无法安身时,他们难免会采取暴力行为。这样的情况下,明智的办法是对他们做出让步。
我们没有把各省的会馆当作中国的慈善机构,因为这些社团是照顾背井离乡的人。离开这种帮助的话,他们就回不了家乡,或者在客死他乡之后无法运回家乡安葬了。估计中国人自己也认为,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机构。
在某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人以自己曾经做过的恶行作为教训,告诫人们实施善举,当然,他们也会宣扬自己曾经实施的善举。善恶相抵,显示出他在中国判官的生死簿上的寿数。这种把一切记录在生死簿上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人的实用特征,以及他们总是忘不了考虑来世报应。如果有来世,也只是现世的延伸和扩展。这种为求来世有好报的明显动机,在中国人的善举中占了不小的比例。
而公开承认自己的自私动机,有时则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1889年4月,杭州的地方官试图从这个大城市的茶馆的每一杯茶水中征税,筹款以帮助遭受黄河水灾的灾民。对这个古都的人们来说,这种做法有点像1773年波士顿人征茶叶税,官员竭力诱导人们,发布公告,告诉他们:“倘若乐善好施,当有好报。”然而,人们联合起来不去茶馆,最后完全取得了胜利。全城的人联合抵制这种强制性的“善报”的奇观,我们确实是第一次看到。
这些都是中国人积德的善举,为穷困的人买棺材,收埋野外暴尸,焚烧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被亵渎,把活鸟和活鱼买来放生。有的地方还为病人贴上有神奇功效的膏药,免费接种疫苗,提供廉价乃至免费的劝人行善的书籍。然而,据我们观察,这些善行几乎千篇一律,行善者自己不会有麻烦,也不费心思,他们只是站在河岸上看打鱼人撒网打鱼,然后把打鱼人打上来的鱼全都买下来,再把这些鱼放回去。比起帮助家门口的乞丐,这种不带感情色彩,不动脑筋的做法,的确要容易多了。
在讲求实际的中国人心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鱼跳进了河里,鸟飞上了天空,它们就能完全自立,行善也就大功告成了。鱼和鸟不会再指望放生的人去供养它们及其众多的“家庭成员”。由于行善的人只想让自己的善行记录下来,他们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不用担心会出现烦心的结果。
然而,在中国,“善门难开”,关门就更是难上加难。没有人能预见自己的好心好意在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大家又都知道承担责任的风险,所以,明智的做法就是小心谨慎。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被一名当地的绅士请去行善,为一个全瞎的可怜乞丐治眼病。由于那乞丐患的是白内障,所以视力恢复得很好。治好之后,这位绅士又把传教士请去,告诉他,这个瞎子靠的就是他的瞎眼乞讨,现在失去了乞讨的理由,因此这位传教士要弥补这一过错,把他带回去雇做看门人。有时,一位好心的老人会招待一下她认为值得救济的其他老年妇女,而这些老年妇女其实是残酷命运的牺牲品。我们的确听说过这个事例,但仅此一次,不过估计这样的事也确实常有存在。我们必须承认,在中国人生活中,“诚心诚意地行善”确实不多见,甚至是没有。
一旦有大灾难降临,比如大饥荒或者黄河决口,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有关官员,一般都会先后迅速赶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但是,这些防范措施和赈济措施不是大规模地统一实施,正如这些不断发生的灾祸本身所暗示的那样,他们只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灾难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后也不会再发生。并且,对难民的救助偏偏在他们最需要救助时就停止了,也就是在早春时节,长期的困苦和人口拥挤已使他们极度虚弱,最容易得病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打发他们一点现钱,让他们尽快回家去恢复原来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救灾基金通常已经发完了;田里有活要干,如果他们回去干农活,麦收时就能有饭吃。官员们知道,如果难民在天气转暖的时候还留在外面不返回家园,他们就可能会在瘟疫中死去。对政府而言,小范围的灾难总没有大批的死亡更触目惊心。
同样的精神,也体现在“腊八施粥”这个热闹非凡的慈善活动之中。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活动是一种典型事例,表明中国人的行善流于表面。按照习俗,中国的农历十二月初八,那些积累了大量行善愿望而平素没机会满足的人,便在这一天白天大约12个小时都来者不拒地慷慨施舍最为质次价低的粥汤。这就是“行善”,是积德的一种途径。如果碰到好年景,就没有乡下人来喝粥,因为即使最穷的人家里也可以吃到这样的粥,乃至要好一些的粥。然而,这并不能使施粥的人怠慢此举,也没有人让他们把粥换得质量好一些。相反,施粥的人一如既往地宣传自己的善意,即使他们不比往年更夸大。这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要一碗粥,最后这些粥被倒进猪圈里去喂猪了。而行善的有钱人则趾高气扬地回家休息了,他会认为,尽管没有一个穷人来出席他的“宴席”,但他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良心上觉得满足。但是,如果遇到大饥荒,粮价涨得惊人,这些有钱人就不会做出任何善举了,理由是他们“施舍不起了”!
我们曾经说过,在中国,成群结队的乞丐到处都是。施舍本质上就是给自己交保险。妇孺皆知,乞丐通常会在城市里组织起强大的帮派,因为他们一无所有,所以他们无所惧,也因此,其他帮会的战斗力还远远不能与他们争锋。假如一个乞丐,以日内瓦仲裁所特有的坚持不懈,长时间地向一个店主乞讨,却遭遇拒绝,那么,这个店主就会因此受到大批乞丐的侵扰,他们赖在那里不走,让这个吝啬的店主招架不住,乞丐们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断加码的要求,店主的买卖自然就没法做。店主与乞丐都知道拒绝的后果,因此,这种施舍就会像涓涓细流那样永不间断。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小规模地赈济那些来来往往的难民。我们从所有这些事例中发现,赈济的目的不是让受惠人获益,而是使行善之人获取回报。中国人行善的目的,好比应付“小情人”一样,所有的善举都是为了自己在现在或者将来能生活得更安稳。
至于中国慈善事业的缺陷,一定补充说明一条。任何事情,无论好坏,几乎都不可能逃避中国政体的压榨,它与中国政府的其他部分一样有着严密的组织。要把常备的救济钱粮全部占为己有,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人们完全可以看到,每逢大饥荒的紧要关头,民众的水深火热丝毫不能阻止各级官员无耻地侵吞原本应该由他们发放下去的救济款。此时,公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灾情和救济款之上,假如外界对救济款项的筹措和使用一无所知,那么,不难想象,那些贪官会做些什么。
当中国人终于开始了解西方文明时,他们时常被迫接受最坏的方面,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里到处都是慈善机构,基督教世界以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然后,他们或许会想到去探究这个事实的本质。他们或许会注意这样一个引人联想的情况:汉语里面的“仁”字,不像其他与情感有关的字那样有“竖心旁”,它也根本没有“心字底”。中国的善,没有诚心的善,这种善所带来的普遍后果,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本能地从事实际的慈善活动,不管何时何地,都自觉地要求有机会展示这个本能——这种心理状态中国人完全没有。人类的进步绝对不是这样的。
假如中国人希望创造真正的仁爱善行,那么,他们就必须像西方国家一样,经历曾经出现在西方的过程,使这种本能成为他们生命里一个必不可少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