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再就业是一项关系国家经济政治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保证了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但是,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职工的低层次就业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是兴办的一些企业不符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的要求。为了安置下岗职工,一些地方新建立了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部分下岗职工,减轻和缓解下岗职工再就业压力。但是,总体效果并不理想,甚至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的地方根据暂时需要建立了一些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的企业,有的企业甚至将一些已经被调整淘汰的生产设备重新安装使用。一些新建企业技术含量低、产品老化、市场前景有限,新企业老产品现象严重,不符合经济技术发展需要,企业没有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二是地摊式就业比较多。下岗分流从某种程度上讲,是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低层次就业造成的企业劳动力过剩引起的,是对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重新调整。而目前形势下,下岗职工多数集中安置在地方政府或企业兴办的“下岗职工一条街”、“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中,有的地方则开办农贸市场供下岗职工就业,不仅造成新一轮的低层次就业,而且使下岗职工再就业市场与原有的在改革开放初期建立起来的各种市场产生矛盾,争顾客、争市场、争商品的现象比较突出。下岗职工由于资金、技术、意识和不熟悉市场等原因,往往处于劣势,维持生产生活的难度非常大,势必造成在一定时期内出现新的再就业问题。
三是老的观念没有根本改变。有的地方和企业在安置下岗职工过程中不注意转变职工传统的就业观念,不重视教育和引导职工提高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适应市场发展的能力,统包统揽的意识比较浓,甚至把简单安置下岗职工作为“政绩",依靠行政行为决定兴办企业、兴办就业市场,安置下岗职工,而不是依靠市场经济规律来确定劳动力的转移。一些地方在安置下岗职工的过程中仍然沿用老观念、老办法,认为只要把下岗职工安排了,哪怕是暂时有了吃饭的地方,就万事大吉了,自己的地方没有下岗职工,就认为了有“政绩”,而不是从整体上、长远发展上研究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研究地方经济的发展问题,致使地方经济仍然处于低层次状态,职工的就业观念、竞争意识等没有发生转变。这样做的结果必然造成新的再就业问题,为以后更多的职工下岗和地方经济发展速度的减缓埋下了祸根。
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些企业穿新鞋走老路,减员增效、下岗分流政策失去作用,甚至减员不增效,下岗难分流。长此以往,必然给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因此,要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出发,既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又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发展目标和规划。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上,放在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建设上,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通过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和转移,尽最大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为职工就业提供服务。要教育和引导职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增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能力。要重视研究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尽最大可能使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和措施、办法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符合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使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当地经济发展互为依靠,相互促进。
(刊登于《工人日报》199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