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克俭,经名伊布拉欣,195圆年元月生于宁夏吴忠市。他的幼年是在农村度过的,以后进了城,上了学,但每年的寒暑假几乎也都是在农村度过的。家乡的风土人情、宗教礼仪给他以很深的影响和熏陶,他对家乡有着特殊的厚爱和感情。后来,他写的一些诗,如《家乡的湖》《吴忠》《家乡啊,我爱你的一切》就是正面抒发这种感情的。1980年5月《宁夏日报》发表了他的第一首诗《纺织女工的心愿》,从此步入了文坛。
何克俭是一位勤于思索、感情真挚、努力追求着回族风格和地方特点的回族青年诗人。他在《写出地方特色来》一文中表示:“离开了对我们的生活的地方特点的观察和研究,我们的作品就没有根,如随风转蓬,堕入模仿和因袭的混乱。有志于文学的严肃的作家,应当认真地从我们所熟悉的地方景物和风俗民情中发掘题材,从自己的脚下开出远行路。”他在《我歌唱在明媚的春天》一诗中宣言:“我用民族风俗和美感歌唱,昨天与今天流动于我的琴弦。”在他的作品中,我们更强烈地感受到了他的这种追求。他怀着强烈的民族感情,放眼巡视着民族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用民族风俗和美感歌唱”,唱出了自己民族苦难的过去:“往昔残缺的日子/给乡亲们的/总是一个转不圆的指望/石碾儿转呀转,转不动乡村凝固的生活/转不开乡亲们徘徊的目光……”(《圆圆的打麦场》);歌唱回族人民幸福的今天:“清真寺里回荡着/‘主麻日’的赞礼/大道上飞扬着/悦耳的‘花儿’/田野上响起/清脆的鞭声/蓝天下飞过/自由的鸽群……”(《吴忠》);歌颂着民族的英雄:“你去寻找火种/谋求民族希望的法宝/党,交给你火炬/于是,你便以自己全部的生命/将一堆欲燃的干柴点着/你虽然没看见胜利的红旗/但民族的精英千秋朗照/回民支队、回汉骑兵团……接着而来的是烈火和狂飙!”(《民族的火种——题马和福墓碑》);歌唱着自己热爱的故乡:
故乡啊,我爱你的一切!
爱你那走过怨恨和贫困的大道,
而今走过欢笑和富裕;
爱你那曾是湖滩的庄田,
袒露出迷人的风姿,
蓝莹莹的马莲花摇着东风,
光秃秃的村落已是杨柳依依。
故乡啊,我爱你的一切,
爱你驮炭路上叔伯们喝出的“花儿”,
爱你夏日溪水里光腚的儿童,
爱你冬日的萧瑟春日的碧绿,
麦草味、砟子味、汗腥味,
交织成一幅故乡的画图,
永远珍藏在我的记忆。
这些诗句,感情饱满、真挚,意象缜密、浓厚,运用大段排比和反复鲜明的对比,抒发了作者喷涌而出的激情,表现了诗人的一片赤子之心,给人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何克俭的诗歌,不仅热烈地抒发了民族的感情,而且深入地表现出了民族的精神。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回族青年,天然的民族心理的熏陶和民族生活的积累,使他对于回族的民族精神具有独到的认识和把握,并且在自己的作品中鲜明地表达了出来。
在《西海固的群山》中,他写道:
在每一座大山的裂缝里,
珍藏着我们民族带血的忆念;
在每一棵大树的年轮里,
收录着我们民族历史的悲欢。
在这起伏的叠嶂里,
听不到一眼悲鸣的山泉,
找不到一棵懦弱的小草,
看不到一架屈服的山峦。
山里的松柏,即使在磐石下,
也无畏地指向蓝天,
山里的花儿,哪怕只有一把土,
也依然绽放妩媚的笑颜!
通过形象、贴切的比喻,托物咏志,借助于西海固这回族聚居地区的山、石、草、木,通过它们在“酷暑烈日”“飞雪严寒”“雷电的鞭击”“飓风的摧残”中,“听不到一眼悲鸣的山泉”“找不到一棵懦弱的小草”“看不到一架屈服的山峦”的昂扬风姿,深刻地表现了回族坚强的意志、不屈的精神;通过西海固的花木,“即使在磐石下,也无畏地指向蓝天”“哪怕只有一把土,也依然绽放妩媚的笑颜”的蓬勃生气,生动地歌唱了回族人民坚韧、旺盛的生命力量。
在《一个民族的追求》中,他写道:
我是无垠的戈壁上
远征驼群的后裔,
肩着一个民族火的追求
和生命的希冀,
走向远方的碧绿,
沙砾打磨我的脚掌,
饥渴撕咬我的胸壁,
烈日灼烤我的背脊,
而我怀一颗耿耿的赤子之心,
并无半点停息。
为寻找你,千里风云,
我多难的民族
踏平道道坎坷和荆棘,
倒下多少死不瞑目的精英,
流下多少沉重的血滴……
这是民族斗争史的形象画面,是民族发展史的概括反映。作品借助于“我”的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回族对理想、对希望、对未来的无畏追求精神。
而在《我是回回》中,作者则直抒胸臆,强烈地表达了回族人民的忠诚、坚贞和对祖国母亲的深厚感情:
我是一朵冰山上的雪莲,
屡遭雪压又被霜摧,
无论冰雪怎样滥施淫威,
我的生命都紧系母亲的心扉……
我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
一道可靠的屏障,
所以,我才选定了这个象形文字,
并自豪地以它作为我的姓名:回回
别林斯基说:“我不知道谁能比果戈理在如下的寥寥数语中把诗的民族性特点规定得更好、更明确的了,这些话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的无袖长衫,而在于具有民族精神。”何克俭的诗歌,其数量虽然并不是很多,但他自觉地“用民族风俗和美感歌唱”,热烈而深沉地表现出了民族的精神,从而使自己的作品具有深厚而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点,这是难能可贵的。
何克俭的诗之所以具有鲜明的民族、地方特点,除了在作品的取材和表现内容上几乎都是民族的之外,在艺术表现上也有着他自己的许多特点。
首先,是艺术感觉和表现的独特。何克俭以自己特定而天然的民族心理、民族情感、民族思维习惯去观察、体验、认识、把握生活,因而,由此产生的艺术感受就有着别人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如下面的诗句:
我从大山的脚下走来,
用不着再到山洞里避难;
我从城市的门口走来,
用不着提防突然的抄斩;
我从黄河岸边的小舢板上走来,
母亲河,洗去我满腹疑窦和幽9.
——《我歌唱在明媚的春天》
这些诗句,在歌唱今天的安宁的同时,表现出了昔日的警觉和惊惧。这种特殊的感觉,为一般人所难以理解。其实,这正是民族的真实心理的流露。在过去的年代,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歧视和迫害,回族不但被“孤其群、涣其势”,分散居住在山中、河边和城边,而且小心翼翼,随时防备飞来的侮辱和迫害,人格尊严和生命极没有保障。这些诗句,真实地表现了这种情况和新时代回族人民的内心感受。而这,缺乏民族实际生活感受的人是无法体会和表现出来的。
其次,是抒情和思辨的统一。民族感情的抒发和民族精神的表现,是源于对民族生活本质的深刻认识的。何克俭的诗歌,既长于抒情,又颇富哲理,并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更强烈的艺术效果。如在《我是回回》一诗中,他在“回回”这个象形文字上大做文章,从而形象地抒发了回族人民对于祖国母亲的深情。而在另一首诗中,他又写道:
五十六个民族互佩信任的花环,
不用害怕诬告者的密件,
历史打倒了回字边上的恶犬……
封建反动统治阶级认为回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因而在他们的官方文书中,在回族的“回”字旁加上“犬”旁,成为字,以表示对回族人民的诬蔑和憎恨。作者运用历史和文字学的知识,在这个字上大做文章,通过“犬”旁的兴废去留,深刻地表现了民族政治地位的变化,既富于鲜明的思辨气质,又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给人的艺术效果更为具体、形象。
再次,是他风格的朴实和感情的真挚。何克俭的诗,基本上采用的是传统的艺术表现手法,没有时髦的技巧和新奇的形式,但却以朴实、清丽的风格和饱满、真挚的感情打动了读者的心灵。读着他的诗,仿佛和他一起步入塞上回族群众之中,体验着他们的感觉,触摸着他们的情感脉搏,为这个古老民族的过去叹息,为这个伟大民族的新生而歌唱,没有虚情,没有假意,从而得到了一种真实的艺术享受。
尽管何克俭的诗歌在题材的拓展上还不够丰富和广泛,但已经基本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是一位有才情、有特色的回族诗人。我们希望他坚定地沿着自己的路走下去,放开自己的歌喉,为民族的新生活而放声歌唱!
载《塞上文谈》198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