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由于企业的发展成为无国界的第三社会,因此世界上哪个国家需要经济增长,跨国公司的投资就会延伸到哪个国家。当企业成长至可在行业中进行垄断的时候,各国的反垄断法会限制企业的市场垄断行为,于是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成为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企业政策。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从理论设计上看,主要是依据社会伦理学原理发展成为当代西方流行的企业哲学,该理论主要是研究和解决主要利益人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法律与人格、社会与环境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从企业和整个社会来说,企业社会责任则与可持续竞争力、吸引优质的投资者、建立可持续和更加公平的增长机制使包括贫困者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受益三个基本问题联系在一起。可见企业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已成为世界各国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为什么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如此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呢?是企业本身发展的需要还是各国政府需要企业那样做呢?这不仅是当代企业管理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企业未来走向的大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一、企业的社会责任
应该承认,从全球经济的角度看,联合国是推动企业发挥社会责任的重要机构。在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主政时期,联合国的工作重点发生了较大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从维护国家主权转向了维护公民权利。由于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而各国内部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贫富差距扩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正、不平等的问题已成为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冲突地区增多,而国际企业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促使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另一方面,国际性大企业的牟利行为却对世界政治经济稳定造成影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在这样的情况下,联合国要求国际商界领袖们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一味地只顾自己企业的发展。于是,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该协议号召全球各公司遵守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①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②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③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进行谈判的权力;④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⑤有效禁止童工;⑥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⑦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⑧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⑨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现在的问题是,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经进入现代社会的时候,为什么还要通过联合国以全球协议的形式来发布这九项原则呢?这显然与目前全球存在的突出矛盾有关,而世界各国政府、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地说,实际上即缺乏社会责任。如果只从字面上讲,九项原则似乎是强调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但具体到国家来讲,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的情况则是相当普遍的。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有中国学者认为当前中国某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最突出的问题是:①无视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想方设法地逃税及逃避社保缴费;②较少考虑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把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推给社会或政府;③不考虑环境保护,只顾企业自己赚钱,将企业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把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推给社会;④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一度威胁食品安全;⑤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甚至克扣工人的工资,长期不解决欠薪及员工福利待遇问题;⑥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有些企业从不参与公益事业;⑦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国有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⑧企业普遍缺少诚信,尤其是有些大型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以国有资源牟取私利,与民争利情况日盛,搞假破产逃避债务,而一部分民营企业则坑蒙拐骗,通过造假到市场上圈钱。此类现象不一而足。
从理论上讲,发展中国家从二元结构向工业化现代化过渡期间,大量的乡镇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出现,虽没有技术与产品,但发家致富的欲望却十分强烈,导致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恐怕中国企业和社会对这些问题还从未思考过。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问题,是为了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没有正确的理念,资本就会过度地偏向少数人。例如,企业如果搞假冒伪劣,就会不正当地攫取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就要减少利润。如果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就更要减少利润。这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清晰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诈骗的泥沼之中。国际企业的成长经验表明,现代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法律保障,还需要一定的思想道德境界来保障。
二、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有人说,企业只要照章纳税,就算完成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去承揽其他社会义务;企业如果负有太多的社会责任和道义,就肯定长不了,因为负担太重。应该说明的是,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失败的代价最终都要由社会来承担。更主要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企业与社会有一种共荣的关系,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甚至有着更密切的关系,而不是关系变得相对疏远。新形势下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要通过纳税和缴费的形式来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的责任,增强社会的保障能力,而不是千方百计逃避这一责任。就目前的形势看,企业不履行这一责任的问题相当严重。联合国的全球协议所提出的九项原则基本上都是企业应尽的刚性责任,属于“分内”的事。除了分内的事情,企业还可以从事许多公益活动。这些责任我们可以称之为非刚性责任,是企业自觉自愿的事。企业能在社会上做多少这种非刚性要求的公益活动,完全取决于企业的公德心水平和经济实力。
实践证明,企业效益不等于社会效益。在市场经济下,效益好的企业可以较多地将利润分配给员工。效益好的企业和效益差的企业在收入方面拉开了较大的差距,与失业下岗者更是拉开了巨大的差距。例如,浙江镇海的烟草行业职工年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应将利润通过税收等方式更多地转移给社会?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不可与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同日而语,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几乎没有差别,而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可以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均衡企业的收益、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已成为重要的时代课题,否则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就会更严重。
从理论上来说,产权归公共所有的国有企业更容易肩负起社会责任,私营企业的公共责任心相对较弱。但中国当前的情况非常复杂,一些国有大型垄断企业反而利用垄断地位与消费者争利,所得利益更多地流入了本部门的福利中。有的企业所缴的税与自身的资产规模远不相称,然而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却名列前茅。至于一些实力薄弱的小型民营企业则更有可能为了生存不择手段。目前在中国只有少数企业表现出了公益精神。深圳一对靠个体经营起家的夫妇捐款几千万元救助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在“光彩事业”中,也有一些企业为社会的公益事业作出了贡献。而内蒙古的仕奇集团更是作出了中国企业少有的举动,即出资建立了仕奇综合研究机构,在物质生产之外,还在社会科学研究上为社会作贡献。
事实证明,企业不仅要学会怎样挣钱,还要学习如何花钱,即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当企业经济效益好的时候,企业的利润转移仅靠税收一种方式还不够,还有捐款、资助、参加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途径。以美国为例,其目前有各种基金会5万多家。这些基金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在中国,由企业出资设立的基金会目前还较少。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政府承担了太多的社会责任,在法律上也未对企业设立基金会作出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应发挥的社会作用。
在这方面,目前亟须研究的是企业公益活动与税收的关系。譬如,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设立社会基金?基金与税收是什么关系?企业利润转变成社会基金之后还要不要纳税?总之,企业可以提供多少公共产品,可以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怎样提供公共产品,将是中国企业和理论界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
三、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关系
协会是社会团体组织,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结果,反映了各行业的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要求。企业协会应具备如下特征:一是必须以同行业的企业为主体;二是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三是必须以谋取和增进全体会员企业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四是必须是一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社团。
中国企业协会组织起源很早,明清时期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就有相当多的商人商会组织,手工业协会组织也相当活跃,行会、公所甚至商人的会馆都在历史上发挥了协会组织的功能。对传统企业来说,如果不参加协会组织,那么当经营活动遇到纠纷时,就很难得到同行的支持。而在西方,协会也是企业组织中最为活跃的。美国的《经济学百科全书》说协会“是一些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同行或商人的团体”。日本把协会定义为“以增进共同利益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事业者的联合体”。英国权威人士指出,“协会是由独立的经营单位所组成,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合理合法利益的组织”。企业的很多事情原本是协会组织的业务,所以不需要政府来办。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政府需要更专注于公共服务,而企业则由企业协会去组织。政府职能转变了,就使得许多政府原有的职能如行业管理、企业间的协调交由协会负责,协会的职能比原来更为丰富。做好协会公关,对于企业来说,可使竞争力增强;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协会之间、本协会与其他协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公共关系活动大都由协会进行组织,这对于企业来说则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企业与社会的广泛接触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这一原则如果延伸到海外业务的拓展上,则对企业有更大的帮助。协会组织走向海外市场,并且为企业的海外发展牵线搭桥,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协会的公共关系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为宽广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