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顾及对方的利益是最重要的,不能把目光仅仅局限在自己的利益上,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自己舍得让利,让对方得利,最终还是会给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占小便宜的人不会有朋友,这是我小的时候我母亲就告诉给我的道理,经商也是这样。
——李嘉诚
在内地投资方面,李嘉诚一贯持放长线钓大鱼的投资策略,终于得到了回报。正所谓十年耕耘一朝收获,李嘉诚终于以其诚心和耐心迎来了内地投资的黄金时期。
1992年4月27至28日,江泽民、杨尚昆、李鹏等分别会晤李嘉诚。李嘉诚旋风般从北京飞赴汕头,又急转深圳。5月1日,他宣布成立第一个在内地注册的联营公司,其办事的高效令人惊叹。他一方面投资深圳盐田港,体现了自己的深谋远虑;另一方面,他在广州兴建73层高的国际金融中心大厦。他在上海投资60亿建设的货柜码头,与香港地区的码头互为犄角,使他成为亚洲首席私营货柜码头大王。另外,在上海、福州、重庆等地,李嘉诚还投资房产及康居工程,名利双收。
而李嘉诚在内地投资最具争议的项目是北京王府井的东方广场项目。在这个项目里,充分显示了李嘉诚精明成熟的商业管理之道。
1992年6月,北京市政府放出风声,表示可以考虑与外商合作王府井旧城区改造工程。一时间,香港大财团蜂拥而至,试图分得一杯羹。众所周知,王府井是古都最繁华、历史最悠久的商业区,其地位好比上海的南京路、香港的铜锣湾。试想过去在这些黄金地段,想找一间铺面都难如登天,现在竟有机会获得以公顷计算的大幅土地租用权,当然令人喜出望外。据香港一位地产分析员称,谁拥有王府井的一块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座大金矿。
李嘉诚细细分析后认为,在内地,土地价格与起楼造价的比例往往是1:10,而香港不少地段,却正好倒过来。而大陆和香港合作的基础是互补互利,港方的优势是资金雄厚,大陆方则控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权。通过双方谈判,李嘉诚获得规划建筑总面积14万平方米的土地。
李嘉诚与另一位富豪兼好友郭鹤年于1992年联手获得王府井旧址发展权,新财团在此兴建了特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东方广场,从而一举奠定了李嘉诚在内地的龙头老大地位。
而李、郭二人能如此神速办理,固然是二人实力雄厚,但也是他们多年来在内地耕耘(捐赠与投资)的结果。由于他们亦曾在香港竭力鼎助中资(中信、首钢、光大)打天下,所以现在已到了获得回报的时候了。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谈判、签意向书、拆迁、拔钉子户等,李嘉诚解决起来得心应手,举重若轻。
商场上之所以有感情投资,其原因便是商场上的关系虽然是一种利害关系,但实际上也是人与人的关系,一切都是通过人而起作用的。而商场上的人也都同普通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情有智有感情亦有理性。所以,商场上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也都带着感情投资的色彩。这种色彩尽管同普通人的行为及官场上人的行为有所不同,但在本质上并没有根本的不同。
如果看不到存在于商场和商人中的感情因素,不了解感情投资在商场上的巨大作用,而只是鼠目寸光,把眼光盯在眼前的一点小“利”上,则必然无法更好地获利。唯有把目标放长远,才会有更大的收获。
李嘉诚曾说过:“有时候看似是一件很吃亏的事,往往会变成非常有利的事。”由此可见,“吃亏是福”、“不贪小便宜”是李嘉诚待人处事和管理的原则。
香港是一个鱼龙混杂的竞争自由港,巧取豪夺而致富的人肯定不会太少。所以李嘉诚认为,金钱的多寡并非衡量一个人价值的惟一标准。能像李嘉诚这样完完全全清清白白赚钱的,商界中堪为楷模。
李嘉诚曾严肃地讲道:“我的金钱,我赚的每一毛钱都可以公开,就是说,不是不明不白赚来的钱。”
比如,李嘉诚身为长实主席,却主动放弃高额报酬,但同时李嘉诚是大股东和大户,得大利的当然是李嘉诚。有公众股东追捧,长实系股票被抬高,长实系股值大增。这样一来,李嘉诚如果想决策一个大的项目投资,就会很容易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他舍弃了小利,而赢得了大利。
对李嘉诚这样的超级富豪来说,报酬并算不得大数,他所看重的是他所持股份而得到的股息的价值。
李嘉诚所持长实、生啤、新工股份,自1994年到1995年一年,所得年息就共计12.9亿港元,这尚未计入他的非经营性收入,以及海外股票收益。
同样,在与合作伙伴的利益交往中,李嘉诚也很善于为他人谋利,做得仁至义尽。小利不舍,大利不来。这是李嘉诚做事的无上定则。
李嘉诚有很多为公司、为国家、为他人不计私利、牺牲私利的“好人好事”,但李嘉诚毕竟是个生意人,生意人总是要赚钱的。用李嘉诚的话说,要赚该赚的钱。钱财谁也不会嫌多,关键是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