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目标
了解论辩的类型和要素
理解论辩的语言特点
掌握论辩的规律
技能目标
能运用论辩规则进行简单论辩
“情景导入”
朱总理巧对记者
记者:“请问总理先生,无论下一届总理是谁,您认为他哪些方面应该向您学习?”
朱总理:“关于我本人,除了埋头苦干外,没有什么优点。我不希望别人学习我。前不久香港某家报纸说我的本事就是拍桌子、捶板凳、瞪眼睛,那就更不要学习我了。但是,这家报纸说得不对,桌子是拍过,眼睛也瞪过,不瞪眼睛不就成植物人了吗?板凳是绝对没捶过,那捶起来是很疼的。至于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吓唬老百姓,我想,很少有人会相信这种说法。拍桌子只吓唬那些贪官污吏。”
“问题讨论”
如何评价朱总理的回答?
“理论知识”
论辩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播活动,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只要人们所探讨的事物的真假、是非、善恶、美丑、优劣、大小等问题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就会产生可辩点,就有论辩的可能。
一、论辩的含义和作用
论辩,也叫辩论,是人们针对某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以公开对立的立场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和否定,同时确立和强化本方观点的一种对白话体演说形式。
论辩的作用有三点:一是人们交流思想、探求真理、摒弃谬误的重要途径;二是人们沟通思想感情与表明态度立场的常用方式;三是人们维护自己权益名誉的有效武器。
二、论辩语言的特点
从一般意义上来看,论辩显然表现为“舌战”,但它的目的仍是说服,即通过合乎逻辑的立论来阐明真理,分清是非,使对方信服。论辩的崇高目的性对辩论语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符合论辩要求的语言才能有效地说服对方。从语言、思维、言语环境来看,论辩语言的特征有以下四点:
1.论辩语言的征服性
辩论者应具有多种良好的心理素质。应相信是最重要的一种。辩论时,应相信我方必胜,对方必败。有战胜对方的勇气,才能用语言的力量征服对方,达到自己的目的,辩明真理。
我国学者彭倚云,是世界著名的行为治疗专家阿加尔教授的博士研究生,这个令人羡慕的学位正是彭倚云借助语言的力量取得的。在面试时,师生激烈争论了两个小时,阿加尔教授咆哮如雷:“……你认为你可以说服我吗?”“当然不一定,因为我还没有出生时,您已经是心理医生了。”彭倚云毫不示弱,响亮地继续答道:“只有实验本身能说服您或者我,但是如果没有人来做这些实验,那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我与您谁对谁错。”教授气急败坏地说:“就凭你那个实验方案?我马上可以指出它不下十处的错误!”到这时,双方的争论火药味十足,看来是很难继续下去了。这时,彭倚云接着说:“这只能表明实验方案还不成熟。要是您接受我当您的学生,您便可以把这个方案改得尽善尽美。”教授说:“你想让我指导一个反对我的理论的研究生吗?”“我是这样想的,”彭倚云笑了起来:“可是经过这两个小时的争吵,我知道牛津大学是不会录取我了。”“最后我问你,”阿加尔教授在倔强而自信的中国小姐面前渐渐让步了:“为什么你要选择行为治疗这一科目?为什么要选择我做你的导师?”彭
倚云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您在那本书里曾写道:‘行为治疗的目的是给予在心灵上备受痛苦的人一个能回到正常生活的机会,从而享受正常人应有的幸福和权利。’老实说,您书里的其他话我不一定赞成,可这句话我能给予全心全意的赞同。”教授问:“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不能做正常人的痛苦,也曾看见许多人失去了正常生活的权利而痛不欲生。我觉得行为治疗能让心理畸形的人重新做正常的人,不再忍受精神折磨。在这一方面,我完全赞同您的看法,也许咱们的分歧只在于怎样才能更好地进行这种治疗。”彭倚云坚定地回答。最后,这位45年才收一名研究生的教授被彭倚云的自信、雄辩征服了,而彭倚云正是靠着自己的见解和辩才做了阿加尔的学生。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双方都试图压倒对方,辩论气氛紧张,彭倚云凭借自己出色的口才、坚强的自信,以及不屈不挠的精神,令倔强暴躁的阿加尔教授接受了自己。
2.论辩语言的逻辑性
辩论语言是极富灵活性的口语形式,理由充足、富有逻辑力量的辩论语言才能使对方心悦诚服。说服性只有建立在逻辑性的基础上才能有说服力。论辩的语言要符合逻辑,就应避免语无伦次、似是而非、矛盾百出等现象出现。《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就是巧借富于逻辑性的雄辩力量“舌战群儒”,说服了孙权。诸葛亮先用刘备“博望烧屯,白河用水,使夏侯惇、曹仁之辈心惊胆裂”的战绩作反驳论据,驳斥了江南“第一谋士”张昭所谓“曹兵一出,弃甲抛戈”的虚假论据;接着列举汉高祖刘邦出身卑微,然而击败了秦国许多名将,围歼了楚霸王项羽,“终有天下”的事例,驳倒了儒生陆绩的“织席贩履之夫”刘备不足与相国后裔曹操抗衡的论题;最后,诸葛亮用“必有一假”的矛盾律,指出了“匡扶宇宙之才必按经典办事”论题的虚伪性,使得那些主降的“江东英俊”或是“默默无语”,或是“满面惭愧”,或是“低头丧气而不能对”,从而揭开了“赤壁大战”的序幕。最终大败曹操,确定了天下三分的局面。
3.论辩语言的目的性
辩论是一种一定要辩明是非曲直的激烈角逐,针对对方的漏洞、谬误,有的放矢地驾驭有声语言,力争击败对方,使己方论点得以确立。
在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一位女代表说:“上一届我也是代表,每年开会都是听领导讲,总是觉得国家的大政方针咱不懂,应该好好学习,回去好贯彻执行,这一次开会,大家你说我说,我脑子都乱了。”一位男代表提出异议:“我认为国家意志应是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人民代表如果不主动反映他所代表的那个社会阶层民众的意见和呼声,那么国家意志的形成就缺了一个重要环节。”女代表有自己的观点:“可是你所代表的只是小部分,国家是代表绝大多数的。我认为自己不比国家高明。”男代表立即回答道:“人民代表不是一个人的概念,我承认我的代表性还不足以反映我所代表的那个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愿,但每个人大代表都认为自己只是‘自己’,放弃代表人民的权利,那么,国家何以代表大多数?”
这场发生在休息厅里的争论,针对性强,民主气氛浓厚,谁胜谁负,不言自明。男代表谈话中具有明显的针对性,虽只有短短几句,却有的放矢地阐明了正确的观点。
4.论辩语言的健康性
辩论是一种有益的、理智的口头交流活动,而不是庸俗无聊的“斗嘴”。鲁迅曾说过:“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可是,有些人在论辩中容易冲动,出言不逊,甚至开口骂人,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因此,遵守健康性的语言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脱离了健康性的论辩只会流于粗俗的人身攻击。
罗蒙诺索夫是18世纪俄罗斯博学多才的伟大学者,有一次,他和宫廷贵族舒瓦洛夫伯爵为一个问题争论起来:“你简直是个大傻瓜!”舒瓦洛夫伯爵理屈词穷,气急败坏地嚷着。“阁下,有人说,在俄国大臣下面当一个傻瓜是最荣幸的,即便是这样,我也不愿意。”罗蒙诺索夫平静地笑道。“我要把你开除出科学院!”伯爵大人叫得更凶了。罗蒙诺索夫神情坦然地说道:“请原谅,任你怎么说,也无法把科学从我身上开除出去!”
在这场激烈的辩论中,罗蒙诺索夫始终保持着学者的风度,在风度和口才上都更胜舒底洛夫一筹。
论辩中,我们应掌握辩论语言的压服性、逻辑性、目的性和健康性,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的深刻含义,又能在辩论中既能善辩明理,又能展示风度翩翩的形象。三、论辩必须遵守的逻辑规律
1.论辩必须遵守同一律
同一律的含义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有确定性,不能改变为其他不同的概念或判断。如果偷换思想,就是违反了同一律。违反同一律,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
两千多年前,古希腊著名学者普洛太哥拉斯招收了一名叫爱瓦梯尔的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两人签订了一份合同:爱瓦梯尔分两次交付学费,第一次是在入学时交付一半,第二次则须在爱瓦梯尔结业后第一次出庭胜诉时交付另一半。可是爱瓦梯尔结业后老是拖延,不肯交付另一半学费。普洛太哥拉斯一气之下,要到法院去告爱瓦梯尔。他先去警告爱瓦梯尔:“只要我一告到法院,你就一定要把学费付给我。因为如果我胜诉了,按照法院的判决,你必须付学费给我;如果你胜诉了,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规定,你也应该付学费给我。所以,我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你都得把学费付给我。”爱瓦梯尔听后,想了想,回答说:“只要你到法院告我。我就可以不付给你学费了。因为如果我胜诉了,按照法院判决,我就不会付给你钱了;如果我败诉了,那么按照我们的合同规定,我也不该付学费给你了。”
这桩两千多年前的悬案,一直无法裁决,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他们二人都违反了同一律:普洛太哥拉斯没有坚持同一个标准,提出胜诉时以法院判决为依据,而败诉时以合同规定为依据;爱瓦梯尔也同样依据不同的标准,胜诉时以合同规定为依据,而败诉时以法院判决为依据。他们两人都没有保持标准的同一,因而陷入了诡辩的泥潭。
2.论辩必须遵守矛盾律
矛盾律,又叫不矛盾律,它的含义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违反这一要求,就必然犯自相矛盾的错误,这在论辩中是最忌讳的。例如:
有一个年轻人想到发明家爱迪生的实验室工作,爱迪生接见了他。年轻人满怀信心地说:“我想发明一种万能溶液,它能够溶解一切物品。”爱迪生听罢,惊奇地问:“那你想用什么容器来装你要发明的那种万能溶液呢?它不是能够溶解一切物品吗?”年轻人被问得哑口无言了。
3.论辩必须遵守排中律
所谓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中必须有一个是真的。即二者必有一真,排斥中间的可能性,故曰排中律。如一个学校举行学生辩论赛,论题为“逆境比顺境容易出人才”,那么反方的观点就应该是“顺境比逆境更容易出人才”。可是出题者却把反方的观点定为“逆境不一定比顺境容易出人才”,结果闹了个大笑话,辩论根本无法进行下去,因为不管对方怎么论证,反方都可以说:“我们的观点是‘不一定’嘛。”因为出题的人违反了排中律,所以无“辩”可言。
4.辩论必须遵守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在任何议论中,一个判断被确定为真,必须有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律对辩论的要求有二:一是理由必须真实;二是理由与推断之间有逻辑联系,从理由必然能够推出一个判断。例如,有人说:“你的普通话说得这么好,你一定是个北京人。”这里,“你的普通话说得这么好”是理由,可这个理由无法必然地推出“你一定是个北京人”这个判断,因为并非“凡是普通话说得好的都是北京人”,这句话本身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理由不充分,不能说服人。
四、辩论要素及类型
一般说来,按照论辩的过程,论辩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①主体—辩论行为的实施者;
②客体—辩论行为实施的对象;
③媒介—辩论行为实施的条件;
④受体—辩论行为实施的接受者。
辩论的类型有许多,以下从形式的角度分为三类:
①对话式:社会生活中常见此种形式,如日常琐事争执、经济纠纷、工作上的谈判、邻里矛盾、交通事故协调等,此类论辩以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为目的。
②答辩式:具体发生场合为毕业论文答辩、法庭辩论、决策辩论、外交辩论、答记者问等。
③竞赛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围绕辩题展开的辩论。
“案例回应”
记者的提问企图让朱总理对自己的政绩及缺点作一番评价,朱总理回答得十分巧妙,他举香港一家报纸对自己的评论,用幽默的语言否定了“捶板凳”之谣言,赢得了众多记者的掌声。朱总理的这段答记者问,真是口舌生风、妙趣横生,被誉为辩论口才的“红色经典”。朱总理的答记者问,实际上是一个辩论过程。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领会到辩论四要素、辩论特征以及辩论类型的内涵。
“实战训练”
阅读下列材料,说说它们能证明一个什么观点。
(1)魏源力主“去伪、去饰、去畏难”,渴望一个“风气日升、智慧日出”的新社会出现在华夏大地上。
(2)敞开双眼看世界,向西方国家探求治国的道理,达到“报国、御敌”的目的。
(3)龚自珍冲破埋头考据、不论实际的局面,开创了“今文经学”与“经世致用”相统一的局面,对社会的变革起了积极的作用。
(4)青年马克思为研究革命真理在大英博物馆孜孜不倦地学习。
(5)少年莎士比亚为学习戏剧进剧院做勤杂工。
(6)屈原投江自尽。
(7)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
(8)林则徐虎门销烟。
(9)深圳由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今天的现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