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1日至31日,中国证监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意见,中国证监会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09年3月31日正式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共六章58条,其中增加了2条,修改了5条,并作了若干文字调整。
该办法对创业板市场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及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并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备受市场瞩目的创业板市场正式拉开了序幕。
2009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专门为创业板推出而修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已于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
2009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已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2009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开始受理创业板发行的申请,共38家保荐机构推荐了108家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创业板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本章将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上市规则,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予以详尽解读。
一、创业板兴起的历史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从创业板的历史来看,最早的创业板市场可以追溯到1962年美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建立,现在仍在运行中的最早的创业板市场是1971年成立的美国纳斯达克(NASDAQ)市场,2007年11月26日,新加坡为取代原SESDAQ推出的CATALIST板为距今最近推出的创业板。在创业板40余年的运行中,全球共建立了75家创业板市场,其中34家因各种原因关闭,各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运行和发展分化严重。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中国香港创业板成立,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
从创业板发展的进程来看,在经历初创期、20世纪90年代的快速发展期,以及受2001年网络泡沫破裂而导致进入低迷期后,近5年(2002年底~2007年底,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数据无法反映这5年来的变化)全球创业板市场发展进入到了全面复苏阶段,成交量和上市公司总市值出现了成倍的增长,创业板受投资者关注度不断提高,主要创业板市场在市场规模、成交量、融资总量上已经排在了全球证券交易市场的前列,创业板已经不仅仅是主板市场的补充了。
从目前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个创业板市场看,最成功的要数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其成功原因在于:一是面向全球,投资者众多;二是拥有微软、英特尔、戴尔、思科等一大批真正的成长型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对投资者构成较大的吸引力;三是有可行有效的市场制度和运行机制,美国纳斯达克采用了独立市场运行模式,拥有独立于主板市场的交易系统、监管系统和上市标准。另外还包括市场分级制度(分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合理的做市商制度等。
二、创业板的概况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创业板市场又不同于主板、中小板和场外市场,虽然这四种均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服务对象不同,各层次市场在发行标准、制度设计、风险特征、估值水平等方面都有所区别。简单讲,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主板市场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高于创业板;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板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中小企业提供集资途径,帮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而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则主要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高新园区股份公司等提供报价转让服务。
三、创业板与主板的关系
首先,两者所服务的对象是互为补充的。主板市场为成熟的大型企业提供融资场所,而中小型的新兴高科技、高风险的企业主要在二板市场融资。
由于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服务对象的不同,导致了二者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和制度安排也不尽相同。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中小板主要面向进入成熟期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板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因此,在上市条件上主要反映为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指标要求没有主板多,以及同一指标下的定量标准也较低,但创业板更加注重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海外创业板市场对业绩等定量指标的要求也都较主板市场低很多,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在企业规模上对上市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要求是4000万美元,是NASDAQ全国市场对有形资产的三个指标中最高的2.2倍;中国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对企业盈利要求是5000万港元,而对创业板则无盈利方面的要求。在公众持股量等指标上也体现出了同样的区别,这是由两个市场在功能上的分工所导致的。
其次,作为新兴市场,创业板将更多地担负起制度创新的角色,而主板市场的制度改革将是相对平缓的。但是,两者的走势将会基本一致,这是因为两者背靠的经济环境是一样的。
最后,创业板巨大的波动幅度会带动主板市场的走势,影响主板市场走出更大的震动幅度。
四、开设创业板的目的
1.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并引导产业升级。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明确2009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及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从而这些产业领域将成为创投机构未来投资重点,在创业板发审中有意突出这类企业,对产业的升级有积极影响,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和创业板的财富效应,将有效带动风险投资资本和产业资本投向新兴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从而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促进我国经济转型。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三大产业中制造业占比高,2009年一季度占GDP的44%,其中钢铁、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重工业占比过高(约占工业增加值69%),且增长迅猛。因此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高科技产品和第三产业是未来我国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流方向和重要任务。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仍在扩散,中国经济面临着加快转变增长方式的挑战,过去30年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不可持续,必须向高能效、低污染、低排放的节约型、低碳经济转型。
美国新经济的蓬勃发展,与纳斯达克的推动、扶持作用密切相关。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大力扶持高科技与创意产业发展。在科斯达克(KOSDAQ)对中小创业企业融资的支持下,韩国创业企业的发展非常迅猛,弥补了1998年金融危机后大企业停滞不前带来的经济衰退,为韩国经济迅速走出低谷作出了巨大贡献。在科斯达克市场的推动下,韩国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了质的飞跃,电子、汽车、网络科技等产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创业板市场以自主创新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为更多的创新型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支持,能够有效促进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同时,通过引导经济资源向“专、新、特、精”类企业聚集,创业板能够有效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从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扩大上市公司覆盖面,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是指针对质量、规模、风险程度不同的企业,为满足多样化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分层次的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指资本市场将由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4个层面组成。
主板和创业板均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着联动性和示范效应。主板上市公司因过于集中传统制造业,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带来股市的大幅波动,这已在2008年的证券市场得到验证。推出创业板,可以弥补现有主板市场缺失、扩大行业覆盖面、拓展市场深度与广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各行业处于不同生命周期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企业的做强做大。
同时,创业板市场可以为主板市场培育优质企业,带动主板公司的技术创新热情,对主板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使资本市场成为一个互补互动的有机整体,扶植优质企业,淘汰落后企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3.推动创业企业高速成长,有助于推进我国自主创新战略,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创业板为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了通过公开市场筹集权益资本的渠道,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一批优质创新型企业纷纷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其中包括我国3个最大的互联网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以及盛大、分众传媒、携程、如家、无锡尚德、新东方、阿里巴巴、药明康德等200多家中国知名创新型企业,这些企业市值上万亿元人民币。同时,国外大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大举进入中国,不仅投资于众多中小高科技企业中,还将触角伸到了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产业。如果任由这种状况继续发展下去,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的优质创新型企业的掌控权有旁落的可能。
如果中国有自己的创业板资本市场,这些企业就不会花费高于国内市场2~3倍的成本,千里迢迢到海外融资。正因为如此,创业板的开设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创业板的开设将优质上市资源留在国内,使得国内投资者能够分享高成长企业带来的投资收益。
4.有利于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创业板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要进行创业当然需要有资金,但创业有着高风险,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投资者冒高风险进行创业的热情和勇气将大为降低,商业性高新技术的开发、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等都将受到严重制约。
风险投资不只是可以解决创新企业的资金瓶颈问题,更重要的是能为创新企业的做大做强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没有成熟的创业板市场,可能会导致风险投资市场的畸形发展,目前进行早期投资的中国风险投资机构非常少。就企业技术、市场、管理三要素而言,国内风险投资企业比较喜欢介入一些风险小、市场稳定的传统产业,习惯于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而不是投资早期的高新技术小公司,伴随其成长。
1980年以来美国长达20多年的经济增长,原动力是创新经济的发展。而谷歌(GOOGLE)、雅虎等大批的创新企业,背后都有风险投资的身影。没有美国的纳斯达克,就没有美国发达的风险投资业;而没有美国发达的风险投资业,也就没有美国硅谷的经济奇迹,也不会有美国20世纪80年代后的持续经济增长,更没有美国在创新经济中的霸主地位。
以下将会对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一些重要条款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