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与效率的理解
对公平的理解,著名经济学家吴宣恭教授指出:公平,主要是指公正和平等,从本质上看,是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在社会成员思想意识上的反映。吴宣恭:《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载《经济纵横》2007年第1期,第2页。一些学者则是从经济学角度对其基于狭义角度理解为,“或者指收入分配的公平,或者是指财产分配的公平,或者是指获取收入与积累财产机会的公平”,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4页。但这些狭义的解释并不能科学地说明公平的内涵。笔者强调,社会公平不能只是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公平,而应该是一个整体性的范畴。公平总是历史的、具体的,公平的实现方式受具体历史条件的制约,对公平的理解应该放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来认识。
对效率的理解,效率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从宏观领域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及环境、生态的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从微观领域看,包括劳动生产率、投入产出率、收益率及人民收入的增加、福利的改善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吴宣恭:《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载《经济纵横》2007年第1期,第2页。效率的提高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伦理等方面的广泛的社会问题。社会整体效率侧重的是,社会生产力对于改善人们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能力。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声音。主要的观点有:
(一)效率优先论
坚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如厉以宁、黄泰岩等认为,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下,“效率无疑是应当被置于优先的位置上”,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13~14页。即使我国当前确实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的现象,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绝不能动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改革中出现的公平与效率间的矛盾只能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通过发展解决。
(二)公平优先论
以洪银兴、万俊人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效率来自“不公平”,主张公平要优先于效率。他们认为,公平是目标,效率是手段,首先是立足公平,然后才是保障效率。因此,强调推进以社会公平为目标的改革能达到提高效率的结果,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来实现公平分配。同时,根据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改革也需要转到公平为先,在此基础上构建和谐社会。
(三)公平与效率并重论
以刘国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要与时俱进。他们认为,公平与效率并不是原先人们设想的交易(trade off)的关系,而是辩证的矛盾统一的关系,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提高效率。刘国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与建立和谐社会不相容》,载《中华工商时报》2005年10月14日。谭希培等(2004)强调,公平与效率可以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而达到最佳的结合,就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综合平衡,而不是实现一种抽象的并重。谭希培、何子英:《公平与效率——优先性与制度安排的博弈分析》,载《伦理学研究》2004年第6期,第70~73页。吴宣恭(2007)则揭示了效率与公平的相互促进、同向发展的内在关系,即“实现公平,促进效率;提高效率,推动公平。”
笔者以为,主张“效率优先”和“公平优先”都是片面的,公平与效率是对立统一且交错互动的,应该兼顾公平与效率,根据社会发展阶段的要求灵活处理两者关系,实现二者的动态耦合,更好地共同推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公平与效率观
(一)马克思、列宁的公平与效率观
首先,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依据来阐述他的有公平就有效率的公平观。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生产资料占有意义上的公平。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在生产要素的占有上应该具有平等的地位,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那么就不可能有在收入分配上的平等地位,“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3页。二是指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收入意义上的公平。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和他的收入是等量的,“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
其次,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和满足社会需要的角度阐述了他的效率观。他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通过革命,变革落后的生产关系使之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才能促进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同时,马克思也认为,只有满足社会需求才有效率,满足社会需要的生产才是有效率的生产。
(二)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
1.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形成了第一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毛泽东关注社会公平,指出通过改变土地所有制,“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0~121页。“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87页。毛泽东在关注公平的同时也重视效率,他认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1~772页。但是,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上,毛泽东似乎更侧重社会公平。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他追求“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错误地理解为平均主义,提倡搞绝对平均主义。显然,这段时期毛泽东的公平效率观压抑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其公平效率观既损失了效率也影响了公平。
2.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邓小平的公平效率观中效率是首位的,他认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致富”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2页。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注重社会的经济效率,“搞四个现代化不讲工作效率不行,现在的世界,人类进步一日千里,科学技术方面更是这样,落后一年,赶都赶不上,所以必须解决效率问题”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页。而讲效率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因为只有提高了社会生产效率才能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达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邓小平强调,通过按劳分配来提高效率的同时,对收入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避免出现两极分化,以体现公平分配的原则。可见,邓小平的公平效率观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过程中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上一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并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特点,形成了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公平效率观。江泽民强调效率的地位优先于公平,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公平效率观。市场经济作为调节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最讲求效率,因此,就市场经济自身的运行机制来看,必然要求把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放在第一位。在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中,初次分配效率优先,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再分配兼顾公平,由政府干预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同时,在分配方式上,由原先的按劳分配过渡到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又有利于实现分配的公平性。
在现阶段新的历史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在为这个目标奋斗的过程中,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改革贫富差距悬殊、社会分配严重不公平的现象,就需要构建新型的公平效率观。
三、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典型观点
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西方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有着不完全相同的公平效率观,大体上有三种典型的观点:效率优先,公平优先,效率与公平并重。
(一)弗里德曼的效率优先论
在西方经济学中,坚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新自由主义和货币主义经济学派。他们认为市场、自由、效率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率。因此,有自由才有效率,如果没有自由,就没有市场竞争,也就没有效率。而追求公平则是对自由的破坏,会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同时,他们认为效率本身就意味着公平,公平只能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来实现,因此,效率应该放在第一位,优先于公平。
效率优先论的代表人物有哈耶克和弗里德曼等,其中货币主义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指出:“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相反,正是那些不允许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里,贫与富之间的鸿沟不断加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自由选择》,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49~150页。而且“一个社会把平等——即所谓结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结果是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一个把自由放在首位的国家,最终作为可喜的副产品,将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
(二)琼·罗宾逊的公平优先论
在西方经济学中,坚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新剑桥学派和新制度主义者。他们认为虽然市场机制在进行资源配置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市场毕竟不是万能的,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那么必然会造成人们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严重两极分化。因此,效率本身并不代表“公平”。相反,效率来自于“不公平”,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人们占有财产、接受教育等起点机会并不均等,同时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面对的规则也是不平等的,而市场自身又存在着不以人们实际贡献大小来评价和付酬的缺陷。因此,在市场分配之外,政府要对公平问题进行干预,坚持公平优先。
公平优先论的代表人物有庇古、罗尔斯和琼·罗宾逊等,其中英国新剑桥学派的琼·罗宾逊指出:“不仅主观上贫穷绝没有因经济增长而被克服,而且绝对贫穷还因经济增长而增大。经济增长要求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则改变了劳动力的构成,受过教育的工人会获得较多职位,而未受过教育的工人则获得较少的职位,但取得职位资格的机会却为那些早已掌握了技术知识的家庭所保持。当经济增长在上层继续进行时,愈来愈多的家庭在下层则被驱逐出来。虽然财富增加了,但绝对贫困却增长。”[英]罗宾逊:《经济理论的第二次危机》,引自:《现代国外经济学论文选》(第1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3页。因此,财富的增长同贫穷的减轻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相反,公平左右着效率。
(三)阿瑟·奥肯的公平与效率并重论
在西方经济学中,坚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家强调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既不能用效率来取代公平,也不能以公平来替代效率,二者应当并重。当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有时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来换取最大的公平,有时以最小局部的不公平来促成全局效率的提高。
公平与效率并重论的代表人物有凯恩斯、萨缪尔森和阿瑟·奥肯等,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阿瑟·奥肯在他的《效率与平等》一书中指出“平等与效率二者是负相关关系”,公平与效率的选择构成“困难的折衷”,原因在于“对效率的追求必然会带来不平等。”[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他认为,公平与效率同等重要,只是在不同的领域各自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在社会和政治权利领域中,“社会至少在原则上把平等的优先权置于经济效率之上。当我们转入市场和其他经济制度时,效率获得了优先权”[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86页。因此,“平等与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那么在他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80页。而且“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或者得到其他的价值的社会成果的可能,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平的”。
四、反思“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改革开放后,我国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虽然对扭转平均主义观念,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在实践中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吴宣恭:《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载《经济纵横》2007年第1期,第2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单一僵化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渐显现出缺陷,特别是在社会公平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提出质疑。
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质疑主要表现在:首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将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割裂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把经济效率放在首位,把社会公平放在第二位,处于兼顾的地位。而实际上,公平与效率正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互相依存,互为前提”,吴宣恭:《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载《经济纵横》2007年第1期,第4页。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无所谓的先后、主次之分。任何一个社会既不能没有效率,也不能缺失公平,忽视公平的效率本身也并不具有高效率。其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颠倒了发展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社会发展的目的是要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追求经济效率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把效率放在首要的位置,把公平放在次要的位置,从逻辑上看是把经济效率视为发展的基本目的,从而颠倒了发展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极易造成对社会公平的忽视,导致社会失衡发展,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最终也将损害经济效率。再其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混淆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虽然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公平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效率并不是生产力本身,公平也不是生产关系本身,因此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并非优先与兼顾的关系,即使我们把效率等同于生产力,把公平等同于生产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也不能用“优先”和“兼顾”来说明。
笔者认为,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耦合、互动耦合是指两个实体相互依赖于对方的一个量度,这里强调两者的相关性与依赖性。的,公平的缺失必定会导致效率的最终丧失,效率的缺失也会影响公平的实现,两者只有实现动态平衡才能较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建设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存在着严重的效率与公平失衡的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单一提法的弊端开始显现,社会公平正在缺失。公平与效率从根本上是一致、相辅相成的,提高效率和实现公平都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对待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应该放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分析,分清从什么角度、什么领域来讲,而不能一概而论。公平与效率的不平衡是常态,不同的社会关系层面下,公平与效率的失衡状态不同,有的表现为公平的缺失,有的表现为效率的缺失。因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需随经济发展动态变化而变化,通过制度的调整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动态平衡才是积极、正确的态度。即在公平缺失的状态下,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在效率缺失的状态下就要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