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是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二、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的独立的具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非独立法人企业如果与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方可代表行政方与职工方进行协商。
已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首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已经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具有较完善的集体协商办法。包括:双方代表的产生、变更方法和代表的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等。
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应先申请建立工会组织或民主选举一定数额的职工代表。
三、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
订立集体劳动合同,与订立个人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相同,即合法原则、协商原则、义务对等原则。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应该遵循的程序是:
(1)集体协商;
(2)双方签字;
报送审查;
(4)公布。
所谓集体协商就是工会或职工代表同企业或事业组织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双方签字则是集体协商双方就集体合同草案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后,经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文本上签字,集体合同即成立;报送审查,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通过报送审查后,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集体合同的订立,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起到了确定的作用,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得到了明确,其劳动纠纷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对劳动市场的稳定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