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得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边缘性或偶发性交易事项的结果。
它一般不需要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它往往是企业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例如,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售等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接受政府补助、接受捐赠、收取违约金及罚款等收益。这种收益在会计术语中称为利得。
产生利得的交易事项就像产生收入的交易事项那样,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和所有者权益(留存收益)的同时增加。
利得在利润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
例:企业出售一台闲置设备,该设备账面价值10000元,处置清理费用400元,售价11000元,则该设备的处置净收益为600元(11000-10000-400)。也就是说,处置设备利得600元。这笔交易事项的效应是:资产增加600元,所有者权益增加600元,利得增加600元,利润增加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