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肯定是呆不下了,摆在商鞅面前的只有二条路,一是去东面的齐国,一是去西面的魏国。
其实不用费多大的劲,商鞅就有了自己的答案。
因为很明显,魏国是他心目中的圣地,这里有著名的西河群体,而齐国的硅谷效应才刚刚发芽。
于是,经过慎重考虑,商鞅出发了,出现在新长征的路上,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和当年不安份的大多数一样,总之是不服气,商鞅才出现在路上,“埋着头,往前走”,自信,刚毅,坚决,激情。商鞅知道,他只有在路上,才能找到“我自己”。这就是历史在场。
所谓历史在场,就如八零后,九零后这些新潮名词,它是属于最时代的感觉。商鞅需要这样的感觉,正如酒鬼需要酒精的感觉一样。
这是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
同时也和不安份的大多数一样,商鞅能够引以为利器的,也只有赤手空拳。
当然,同样是手心手背,对于不同的群体,它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普通人的手心手背就是手心手背,逃不出“都是肉”的物理范畴,但高人的手心手背则是属于哲学范围。因为这一群本事高强的人,他们拥有一个惊人的能力:只手乾坤。
商鞅有信心,凭借蕴含在他手掌心的巨大能量,开拓出一片属于他的根据地。
不过,在这些大有作为的情感中,商鞅还多了一份心情--朝圣。在那里,商鞅将进一步接受深造,不断完善并且成熟心中的理想。
商鞅是什么时候来到魏国的,在魏国呆了多长时间,这些现在都成了历史疑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商鞅投身公叔痤的门下,大体在公元前362年到公元前361年之间。
因为魏惠王拜公叔痤为魏将,是在公元前362年,紧接着公叔痤就打了那场大胜战。只可惜,公叔痤的运气显然比较糟,就在同一年,与秦军大战少梁(陕西韩城)地区,兵败被俘。
至于公叔痤是如何逃回魏国的,也不得而知。《史记》只记载了二个字:取宠。我估计公叔痤这个人很有左右逢源的一套,拍马屁也能直接拍在马屁股上而不是马蹄上,深得秦献公的信任。由此来看,公叔痤很可能是大摇大摆地回到魏国,而不是那个仓皇越狱的逃犯。
不管怎么说,总之公叔痤是回来了。一年后,成功当上魏国国相。此时,商鞅是他手下的“中庶子”。
战国时期,“中庶子”是国君、太子、国相的侍从之臣。也就是说,“中庶子”的职位虽然比较低,但这个职位有一个巨大的优势:老在领导跟前晃来晃去,就有机会晃进领导的视野。
事实是,商鞅晃进了公叔痤的视野。
聪明的公孙痤知道,他的这个“中庶子”实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表面上看,此人似乎心无杂念,平淡无奇,一心做他的杂役。但他的内心,其实是一座火山,只要时机合适,此人一定会一鸣惊人,掀起大浪。于是,打算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向朝廷推荐。
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周显王八年(公元前361),公孙痤病得要死,魏惠王亲自前去探视。
魏惠王一脸悲伤地说:“国相如果死了,国有大事我问谁?”
公孙痤乘机说,问商鞅,我的这个随从虽然年轻,但此人胸有奇才,可以把国家交给他治理(举国以听之)。
魏惠王相当吃惊。他的意思我的明白:一个嘴上无毛的年轻人,如何担得起这么重大的责任?
公叔痤是相当清楚魏惠王的为人的,正如他相当清楚商鞅的本事一样。在公叔痤眼里,魏惠王是这样一个人:只对看得见的东西感兴趣,对于一时不可知的事物,基本上是一个白痴,完全丧失起码的判断能力。
公叔痤知道,魏惠王终究是不会用商鞅的,而商鞅这个人又是如此的可怕,与其……不如……公叔痤的脑海中迅即闪过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后来成为战国之世对待人才的通行法则。虽然公叔痤不是这一缺德行当的始作俑者--吴起就是惮于这一法则的威力才屡次逃跑的。但毫无疑问,公叔痤是揭穿谜底的那个人,以至后来秦国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李斯,将这一缺德法则发挥得淋漓尽致,给众多无辜的人带来无尽的灾难。
这个极缺德的法则就是:能用则用,能为我所用则为我所用,如不为我所用,利剑刺之,省得回头祸害本国。
公叔痤建议杀掉商鞅。
人之将死,魏惠王不愿让公叔痤带着遗憾离开人世,遂口头答应了他的请求。
事实是,魏惠王一出门,立即毫不掩饰自己的愚蠢。他对手下人说:“国相确实是不行了,一会儿让我用商鞅,一会儿让我杀掉他,我估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等魏惠王走后,公孙痤就叫来商鞅,对自己的举动表示谦意:“我这也是没办法,我得先考虑国家利益,然后才能讲私人感情(先君后臣),你若想活命,赶快跑吧。”
令公叔痤大感意外的是,惊慌失措并没有出现在商鞅的脸上,商鞅没有领他的情,也没有选择逃跑。因为商鞅不是魏惠王,他有他自己的判断。
商鞅对公孙痤说:“魏惠王既然不肯听您的话而用我,又怎肯听您的话而杀我呢?”
事实证明,商鞅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的判断是对的,魏惠王并没有要杀商鞅的意思,当然也没有要留下商鞅的意思。
魏惠王自此失却最后的机会,多年以后,愚蠢的魏惠王将要为自己的愚蠢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