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5月8日,清廷宣布成立皇族内阁。次日,清廷发出铁路干路国有的“上谕”,以“国家必得有纵横四境诸大干路,方足以资行政而握中央之枢纽”,将“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以,宣统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这样,以法令的形式剥夺了各省自办铁路的权利。5月18日,清廷任命端方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20日,即与四国银行团签订《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款总额600万英镑,年息5厘,以两湖厘金盐税收入作担保,聘用英、美、德三国人为总工程师,四国银行团享有两湖境内粤汉、川汉路的修筑权,以及该路在延长时继续投资的优先权。
清廷假借“国有”之名,以接受奴役性的外债,出卖路权,阴谋换取帝国主义的支持,挽救行将灭亡的封建政权。但这一卑劣行径,引发了湘、鄂、粤、川等省的保路运动。四川的保路运动声势浩大,斗争最为激烈。
四川保路运动是由立宪派绅商发起的。5月16日,川路公司致电邮传部,请求顺应民情,川路仍归商办。随后,四川省谘议局和川路公司分别呈请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代奏,乞求清政府收回铁路“国有”成命。清廷以立宪派软弱可欺,对此置之不理。5月22日,谕令川、湘两省停收租股,遏制商办铁路。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令电报局拒发争路电报,封锁消息;端方派员监督川汉路宜万段工程,意在强行夺取;王人文的代奏也被严旨申斥。6月1日,盛宣怀等联衔致电王人文,“欲举现存、已用之款,一律填给股票”,威胁说如果川省定要筹还路款,朝廷必借外债,必以川省财产作抵。6月5日,袁世凯也给端方写信,催促端方迅速实施铁路国有政策。6月13日,四国银行团借款合同传到了四川,清朝借债卖路引起四川人民的愤慨,立宪派也满腹埋怨。他们企图利用群众的爱国情绪,逼迫清廷收回成命。
6月17日,成都各团体在铁路公司开会,“到会者二千余人,讨论合同对于国家与铁路存亡之关系。一时哭声震天”。当场发起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设总务、讲演、文牍、交涉四部,推立宪派首领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会议发表宣言指出:“政府借款合同,实葬送人民死地之合同也。六百万镑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实将三省三千六百里路政全权,完全授与外人。”提出“以拒借洋款、废约保路,力图进行为宗旨”,通知各州县成立保路同志分会,派讲演员分赴各地进行宣传。
以保路同志会的成立为标志,四川保路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保路同志会不仅提出了反对举借外债和铁路“国有”,还使保路斗争跳出立宪派的圈子,同广大群众结合起来,促进了群众运动的新高涨。尽管蒲殿俊、罗纶等人把持着同志会的领导权,但人民要革命却是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保路同志会一成立,得到全省群众的热烈响应。人民“争起人会”,不到10天,会员已逾10万人。重庆以及各州县、乡镇、街道多设立保路同志会分会。妇女组织“四川女子保路同志会”,提出以“拒款、破约、修路”为宗旨。学校师生成立了学界保路同志会。四川各阶层群众、少数民族也卷人了保路风潮。夏秋间,保路同志会遍布全川。
保路运动的高涨使立宪派感到不安。他们寄希望于“文明争路”,指望清廷俯顺舆情,收回成命。8月,赵尔丰到成都接任四川总督,奉命对保路运动“严行弹压”。盛宣怀、端方收买川路公司宜昌分公司总理李稷勋,强迫接收川汉路宜万段,川汉路权利尽失,路、款并送。立宪派的希望再次落空。
8月24日,保路同志会决议罢市、罢课。传单一出,成都大街小巷关门闭户,百业停顿,万众一心。周边州县立起响应,风潮波及全川。在罢市、罢课的同时,群众烧毁经征局,打击外国传教士。成都将军玉岜等人向朝廷惊报:“附省州县,烧毁局所之事,日有警报。教堂散布全省,防不胜防,保不胜保。通省扰动,兼顾实难。事势之危,间不容缓。”保路运动正向纵深发展。
9月1日,四川群众展开了抗粮抗捐斗争。群众不纳丁粮、不纳新常捐输、不买田房不纳税,“以困国库”。有人编出宣传歌谣唱道:“练民团制造好军火。习武艺一齐供达魔,农工商不要久抛书,读书的半日课半日执戈……倘有那不肖官吏来捕捉,鸣锣发号我们一蜂窝,一家有事百家齐聚合,他的手快我人多,钢刀快砍不完七千万人脑壳,那怕尸骨堆山血流成河,有死心横竖都战得过,战胜了,我们再打收兵锣。”随后,保路运动由群众性的爱国运动,开始向反清武装起义转变。
四川保路运动的蓬勃发展,是与广大劳动人民积极参与分不开的,他们在川路公司有股份,川路路权的得失,同各个阶级包括很多农民在内的经济利益紧密相连。四川保路同志会给广大群众提供了联合和组织起来的纽带和合法斗争的场所,特别是哥老会成员大量加入同志会和革命党人的宣传活动,促进了四川保路运动的发展,保路运动由“破约保路”到罢市、罢课,到抗粮抗捐,直到武装起义,点燃了四川的革命烽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