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国民党官兵中,大量的士兵来自于农村,他们对土地始终有着浓厚的感情。为了激励迁台的国民党官兵,蒋介石决定采用中国古代的军功授田方法,给战士颁发授田证。1951年10月18日,蒋介石批准颁布了《反共抗俄战士授田条例》,以“奖励反共抗俄战士,提高士气,争取反共抗俄的基本胜利,及为将来复员准备,安定社会基础”。它规定授田对象为:“一、参加反共抗俄作战之陆海空勤部队暨军事学校、机关的现职兵科业科军官、军用文职及技术人员与士兵。二、参加反共抗俄作战在授田条例公布以后退除役战士。三、卓有功绩之反共抗俄游击团队人员。”所授之田为台湾现有之公地及将来“反攻大陆”完成后之公地、无主地及没收之地;授田标准是每一士兵授予每年出产净早稻2000市斤面积之田,或与其同值产量面积之田,但边疆地区授田者不在此限,“又阵亡将士遗有家属或依法应受扶养之人,作战受伤致成残疾者及特有功勋经国防部核定者,其所定授田数额将增加减”。
然而,条例颁布后多年未能实施。1954年5月,蒋介石又批准公布了《反共抗俄战士授田条例实施细则》。1955年7月,“行政院”饬令“国防部”成立了“反共战士授田办事处”,展开调查登记工作。8月,又颁布了《反共抗俄战士授田凭证颁发办法》,规定“凡阵亡战士之家属,伤残战士,在授田条例公布之日,服务已满二年之战士,以及在条例公布之日,服务已满二年之退(除)役官兵,均可优先获得授田凭证”。
1956年7月,当局在台北、台中、台南、台东、澎湖马祖、金门及遗族区,就近向士兵颁发授田凭证。各区的领导人均由“国防部”派充,师级以上单位都举行了颁发仪式。根据授田条例规定,战士授田证件分授田凭据及授田证书两种,前者由“行政院”按“国防部”查报士兵名册,填发凭证,转由“国防部”发给,后者则俟配授地夺回,再依据各地查报可供分授之田地,凭据统筹核配,换发授田证书,转由“国防部”分给,饬该管地方政府凭证分授田地。蒋介石把授田这种保障退役士兵生活的基本措施也与他的“反攻”大陆政策联系在一起。在台湾他根本拿不出这么多土地分给士兵,只能允诺“反攻”成功后将大陆的农地分配。
1957年,蒋经国领导的退辅会,开始试行对部分退除役老兵授田。通过授田,把这批士兵全部投入农业生产,既解决农业劳动力缺乏问题,也解决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10月8日,“反共抗俄战士授田典礼”在宜兰县三星乡三里国校举行。典礼由周至柔主持仪式,蒋经国等党政军高级领导人和退除役官兵1000余人参加。
参加此次授予仪式的宜兰县大同合作农场的1280名退除役军人,均获颁授田证书和财产授予证书,授田总面积为水田、原地、建地等合计561.8796甲。在授田同时,还授予这些退役军人各种财产,如房屋、仓库、农具、家具、家禽、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等。蒋经国声称,实行退役官兵授田有两点重要意义:“第一,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是我们反攻必胜,建国必成的重要关键;第二,对退除役官兵的优先授田,表现了反共抗俄战士的光荣。”
然而,虽然很多老兵获得了授田证,却只有极少数老兵实际领到了田地。退辅会也没有能力给全部的退役老兵授田。因为蒋介石的“反攻大陆”遥遥无期,老兵们手拿的授田凭证也就是一张废纸,多少老兵们手拿授田凭证几十年,至死也未见到自己的土地。
到了蒋经国晚年时期,一些老兵终于忍不住一起向当局抗议,要求解决授田问题。1987年7月7日,部分老兵冲进国民党中央党部,要求晋见正在主持中常会的蒋经国,并为他们解决授田问题,后来经过国民党中央秘书长李焕和“社工会”主任赵守博等人的劝说沟通,老兵们才纷纷离去。不久,蒋经国指示赵守博说,老兵问题很重要,老兵的诉求主要有两件事,一个是回大陆探亲,一个是战士授田证换钱。这些人过去为国家牺牲奉献,相当辛苦,所以一定要设法照顾他们。然而,蒋经国还没来得及解决授田问题,就已逝世。1990年,“立法院”终于通过了《战士授田凭据处理条例》,用现金折价的方式将老兵们手中的授田凭证一一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