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内基公司的其他资产
我查找到了一个报告,列出了控股公司的资产在上半年的收入。这不是一本收入账,而只是一个提供信息的报告;报告中列出了焦炭公司以及其他子公司在第一季度的全部收入(也就是它们被收购前的收入)。我在表4中列出了这些数字。
(325页)表4:1900年上半年卡内基控股公司的收入情况*(单位:美元)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总计
卡内基钢铁公司 3638549 3591365 4700244 3219872 2387455 1823241 19360726
HC 弗里克焦炭公司 687061 593066 428946 803373 700250 647305 3860001
Youghiogeney 铁路 2388 2475 3006 3766 2987 2626 17248
Mt Pleasant Water水力公司 2359 2297 2308 2264 2178 2038 13444
Youghiogeney Water 水力公司 927 822 907 772 796 669 4893
Trotter Water水力公司 1720 1510 1513 1566 1440 1322 9071
联合供应公司 29824 46421 29728 30648 30692 28125 195438
卡内基天然气公司 80162 71094 82607 103061 103082 91897 531903
联合铁路 -41687 -79405 -65573 -5176 39528 73202 -79111
匹兹堡、贝丝和和伊利铁路 -56594 -63866 -33893 -46113 74518 85774 -40174
匹兹堡汽船运输公司 0 0 -431 -12813 119885 75068 181709
匹兹堡及康尼奥特港口 -5874 -4215 -892 -9610 71407 39652 90468
匹兹堡石灰石公司 4229 3200 2595 2531 2337 2039 16931
奥利弗铁矿开采公司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3000000
总计 4843064 4664764 5651065 4594141 4036555 3372958 27162547
资料来源:ACLC
*这里列出的钢铁公司的数据与表2中的数据有些出入,毫无疑问是由于决算调整造成的。由于这些数据无关紧要,我就把它们原样列出了。
卡内基公司是控股公司,所以它的账上并不登记其子公司的收入,而只是报告产生和收到的股息和利息。(公司律师们认为控股公司可能对它们没有管理控制权。)由于这份文件明显只是一个背景文件,所以它包括了所列公司的所有收入,其中包括它们并入卡内基公司之前的时期;此外,这里当然还有一定数额的重复计算。我们还知道钢铁公司下半年的收入,所以我用上半年的钢/非钢收入比率代入这些数据中,得出一个对整个公司全年收入的一阶估计值。(钢铁公司是其他所有子公司的主要的,或者说是唯一的客户。)下面是一些详细数据:
1. 弗里克焦炭公司下属4个子公司——Youghiogeney铁路和三个水力公司。弗里克焦炭公司及其4个子公司在第一季度的总收入乘以卡内基钢铁公司持有的29.55%股份比例,就得到511601美元这一数值;卡内基钢铁公司的账目中“弗里克”一项已经包含了这一数字。由于这一部分已经计算过一次,所以卡内基公司1900年的收入中不应当再包括表中所列的弗里克及其子公司一季度的所有收入。
2. 在第一季度其余的账目中,除了奥利弗子公司的收入以外,其他也都包括进了卡内基钢铁公司的账目中。这里还出现了一个小的负数(2570美元)。按账面数值计算奥利弗公司的数字(但是看下文我讲述的保留态度),应当从中减去外部股东持有的16.7%的股份,数值为250500美元。把奥利弗公司的净收入加到卡内基钢铁公司的账上,就得出了该公司一季度的收入:1318万美元。
3. 第二季度我只按列出的数字计算,再减去奥利弗公司外部股东的收入250500美元,得出二季度的总收为1175万美元;与第一季度的收入相加,得出上半年的收入为2493万美元。
4. 把奥利弗公司的净收入和弗里克公司的所有收入(再减去重复计算入钢铁公司一季度收入的511601美元)计算在内,上半年非钢业务与钢业务收入的比率是38.7%。
5. 下半年的钢业务收入为444万美元。假设下半年的非钢业务收入比率与上半年相同,就可以计算出非钢业务收入为172万美元,而下半年总收入为616万美元;进而可以得出全年的总收入为3109万美元。
虽然如此,我还是对记录的奥利弗公司的收入数据极为怀疑,因为它们看上去像是“插进”账目里的。钢铁公司没有把奥利弗公司的收入计入它的月度利润账目。我没有找到奥利弗公司1898年年终的账目。钢铁公司从其持有的奥利弗公司的股份中所得的当年收入只是一个估计值。奥利弗公司估计其1898年的收入为80万美元,而钢铁公司为了“保险”起见将这一数字减少为60万美元(按其持有的83.3%的股份,记入其账目中的数额为50万美元)。但是,即使按照80万美元这一数字计算,铁矿与钢业务收入的比率也只有表4中的数字的一半。另外,1899年,奥利弗公司和钢铁公司对合同进行了修订,不适用于贝西默炼钢法的铁矿被以成本价转让。这些铁矿可能至少占到钢铁公司的产量的一半,因此奥利弗公司的收入也应当相应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