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颂》这首诗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诗歌的1至6行。沿袭考曼亚克一贯的创作风格,《鼓颂》具有很强的抒情性,但以叙事为总体基调,以第二视角讲述着造鼓的故事。诗歌开门见山,“羚羊啊羚羊,我宰了你/为了你那灵敏且极富感受力的羚羊皮”开始了鼓匠与羚羊魂魄的对话。诗歌的第二部分7至16行,叙述者在猎物面前,以近乎忏悔的语调解释其狩猎是为了孩子能免于饥饿。他不是对羚羊有任何怨气,而是出于生活所迫。这呈现了叙述者对动物的虔诚敬意。“几周前,我制服了你/使你没能溜到草丛的寂静中去/犹如一个女人曾把我弄得疲惫/在她的重压下把我变成一首歌”,他把几周之前杀害羚羊比作一种性行为,将羚羊的死如同男人将女人变成一首歌一般,他也通过鼓将其颂为一首不朽的歌。考曼亚克在这里把性行为渗透在诗句中,融进了蓝调与布鲁斯的气息。诗歌的第三部分17至29行具体描写了造鼓的过程——把羊皮拉成形,用铜钉固定……同时,鼓匠把鼓的“身体”比作胸腔、脸,具备了人的特性。最终完工时,鼓匠看到了羚羊的重生,确定鬼魂也无法钻进神圣的鼓。至此,羚羊在鼓匠手中重生为捕食者,褪去了软弱的猎物形象。诗歌的最后部分,鼓匠通过杀死羚羊,制作鼓(将羚羊变为陆地上最凶猛的捕猎动物黑豹)来驱逐烦恼。“棕榈酒”、“盐”、“鱼”和“葫芦”都是非洲民族的生存必需品。借助鼓他们可以获得这些生活必需品,摆脱烦恼。
考曼亚克生长在有严重种族隔离的南方。从小他喜爱阅读,但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路易斯安那州的乡村地区,由于种族原因他不被允许进入图书馆以及其他一些公共场所。唯一能直接接触的文化是他母亲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因此他逐渐爱上了爵士乐和布鲁斯音乐。当他进入写作成熟时期后,那些音乐以及他所读到的关于美国和非裔美国文学的作品和历史,都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有重要体现。将诗歌与音乐融合的诗人,例如兰斯顿·休斯、巴拉卡,都对考曼亚克的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鼓颂》很大程度上是考曼亚克自身经历与所受影响的反映。诗歌明显反映了非洲的历史、音乐、政治和社会。一切都可以从鼓匠这个寓言本身看出。同时寓言本身也诠释了非裔美国人在美国的挣扎,这也是作者从小亲身经历过的。作为非裔美国人,尤其是通过文化和音乐的力量,他们也有潜在的黑豹般的力量,并非一定要像羚羊一样任人宰割。
鼓匠和鼓手是传统非洲社会的重要成员。当然,在美国爵士乐和布鲁斯乐中,鼓手对于非裔美国传统而言也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他们掌控着节奏。全世界范围内的重要仪式也一直延续着使用鼓。诗歌通过鼓来驱赶邪恶力量。这包括瘟疫和敌人的入侵。打鼓、跳舞、唱歌以及打猎一直以来在传统非洲社会扮演着神圣的角色。虽然诗歌清晰地描述了非洲发生的事,但具体描述的时期是未知的。它可以指奴隶社会时期,邪恶力量可以指沿河贩卖黑奴的人;也可以指20世纪早期的殖民主义时代,那些掠夺他们村落,修建通往橡胶种植园道路的人;或者更接近现代,指传入非洲的艾滋以及其他疾病。布鲁斯的意义在于,邪恶力量一直都存在并将永远存在下去,但音乐本身能帮助人们生存下来,这也是考曼亚克在诗歌《鼓颂》中所要阐明的要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