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人看来,浪漫爱情好像带有某种神秘的色彩,它既不能被侵犯也不能被遗弃,爱情和婚姻是生命中既神圣又重要的财富,一旦毁灭就意味着灵魂的死亡。当时,诗人和众多女性一样对爱情和婚姻充满了希望与幻想。社会上甚至有“爱情至上主义者”,以爱情的追求为人生的最高目的。这种观点固然过分,但也从另一面说明爱情的可爱与尊贵,而诗人也很认同这种观点。爱情是人生的至乐,人生如果没有了爱情,那就失去了无限的趣味,所以他们将宗教家的天堂称之为“永远的蜜月”即是此意。他们认为人在热恋中时,所倾慕的对象就好比天使一样,是完美无缺的,是绝对纯粹的。所以一次真正的爱情,会使人的灵魂得以净化,道德得以升华。许多文人、学者、艺术家,无不重视爱情,甚至于一生多次恋爱,以从中寻找灵感与激情。歌德每经过一次恋爱,就有一首好诗,即是此证。男人可以为爱情牺牲一切,女人为了爱情也可以舍弃一切,这就是爱情至上。两性的选择与婚姻,完全是以爱情为基础,而不论出身、门第、年龄、社会地位和其他考虑。同样,诗人心目中的爱情是神圣至上的,它是人类情感中最神圣的部分,决不能被玷污。它具有与宗教偶像一般的神圣性与绝对性。同时,它也是人类情感的极致,具有高度非理性的品格,任何一方背叛了这种神圣的爱情都是难以原谅的。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实属名存实亡。在西方,大多信仰基督教,而基督教认为,婚姻是上帝所设立的,是神圣的、庄严的,是婚姻当事人永远的约定。伊甸园是礼堂,上帝是主礼人,亚当与夏娃结为一夫一妻,这正是基督教婚姻的根据。
爱情因其可以带来深沉的幸福感以及诸多惊心动魄的心理感受而使其成为人类共同追求与认同的一种情感。若干个世纪以来,爱情一直是哲学、宗教、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诸多领域激烈争论的一个命题。尽管人类对于爱情的评价由于文化的差异而各有不同,但爱情有着许多共同的特性。爱情是男女之间由于爱慕对方而产生的强烈的倾慕之情,包含精神和肉体的两个方面,爱情一旦产生,就会碰撞出耀眼的火花,产生巨大的能量。爱情是欢乐的、天真的、幸福的,可一旦破灭,便会带来深深的痛苦。喜新厌旧是人类的本性,可是幸福的婚姻就必须排斥喜新厌旧,这一点对于夫妻来说容易做到吗?从美国的状况来看,目前,传统模式的一夫一妻制,即一对夫妻生活在一起,共同抚养子女的婚姻已经不足10%,单亲家庭占到美国现实婚姻的一半以上,而同居家庭、系列婚姻、同性婚姻、群婚、开放式婚姻等婚姻形式已经占到美国家庭数目的40%左右,而且还有增长的趋势。所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传统的婚姻形式提出了质疑:我们的婚姻究竟怎么了?其实,造成人们婚姻困惑的原因就是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思维:“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以上的论述都是在试图说明,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推敲的论断。因为,爱情和婚姻的本质是格格不入的,爱情需要不断变化,而婚姻却寻求稳固不变,将两种自相矛盾的东西拴在一起,怎么可能不会导致冲突?而冲突的受害人自然就是人类本身了。在西方,人们没有受到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所以,一段婚姻没有了爱情就走到了尽头。诗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丈夫无缘无故地离开,使她一直处于痛苦的旋涡当中。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丈夫要离开她,更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之间神圣的爱情就这样消失了。面对失败的婚姻,诗人的心中充满了失落、痛苦与绝望。她仿佛失去了任何思考意识,任凭自己沉浸在回忆与痛苦之中。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件东西一样,时而被拿起时而被放下,任人摆布,没有任何自主权。
诗歌中,诗人就像毫无主动权的婴儿一样被人任意使唤,这也暗示了在婚姻的世界里自己被丈夫无故抛弃,却没有任何解释与惋惜。婚姻的失败致使诗人的生活充满了暗淡色彩,她一直沉迷于丈夫离开的缘由无法自拔。拥有美满婚姻的生活是幸福的,美满婚姻一经破灭,诗人迅速被推向了一个痛苦的深渊。突然的打击实在是诗人无法接受的,当她意识到丈夫离开时她已经在深渊中徘徊了许久。丈夫的做法非常武断,容不得她询问原因,她只能像婴儿一样默默接受被安排的一切。为什么丈夫要离开自己呢?难道他们之间的爱情与婚姻就这样不堪一击吗?为什么他要践踏这段神圣的婚姻?我苦苦追求的爱情竟是如此短暂、易变、动荡、不稳定,让如此不确定的东西作为婚姻的基础,婚姻还会是幸福的吗?种种疑问吞噬着诗人,她深陷这种“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