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平
摘要:面对入世后国内卷烟市场不可逆转的国际化趋势,中国烟草的整体竞争力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从中国烟草的发展与现状、提升整体竞争力的首要任务、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现实政策和市场因素分析,探讨了建立统一大市场必须依赖的宏观政策及烟草行业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卷烟市场 竞争力
烟草行业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已经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正处在第三个发展阶段之中。在第一个阶段,烟草基本上处于卖方市场,主要矛盾是解决量的供给问题;在第二个阶段,烟草发展所面对的基本是国内市场的竞争,国内烟草发展此消彼涨,但拓展了总体的发展空间;进入第三个阶段,国内买方市场已全面形成,消费者对产品的选择居于主导地位,国内市场国际化日趋显现。中国烟草正步入一个重大的“涅槃”时代,烟草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步伐牵涉整个行业在今后世界竞争格局中的位置、走向和命运,新生的希望与改革的阵痛将如影随形,中国烟草在国际舞台上站在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发展转折点。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在2003年全国烟草工作会上明确指出:中国烟草近期目标之一就是要采取综合措施,坚决打破地区封锁,努力形成全国统一的烟草市场,为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全国卷烟大市场的问题已被提上中国烟草整体发展的议事日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全国卷烟统一大市场,必须是依照市场规则运作,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烟草行业集中统一管理的优势,形成的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烟草大市场体系。“这个市场必须是统一的,卷烟产品在全国市场能顺畅流通;这个市场必须是开放的,对所有符合行业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都要开放;这个市场必须是体现竞争的,竞争才是市场经济的灵魂;这个市场必须是规范有序的,规范有序才能持久健康。”惟有在全国卷烟统一大市场条件下,才能造就一批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现代化大企业,才能壮大重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最终提高烟草行业的总体竞争实力,保证中国烟草在世界烟草竞争格局中的一席之地。
一、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国烟草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
(一)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力现状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烟草在国民经济及国家财政税收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在国家利益和自身发展的根本驱动力下,中国烟草不但要追求税利总额及其他总量指标的持续增长,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实现整体结构的持续优化,形成整体合力,在国际竞争中形成自身的优势竞争力,为总量和税利的持续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和不竭的动力源泉。然而,目前中国烟草的整体竞争力却明显滞后于现实发展要求。
1.行业集中度水平低。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卷烟生产企业合计生产牌号1200余个,平均每个牌号产量不足3万箱,212个规格中,其中近50%亏损。小企业过多、生产布点散,企业规模效益、生产管理水平低、效益低,全国有近1/3的生产企业达不到30万箱这个比较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即使我国最大的玉溪红塔集团,年产量也只有180万箱,占不到菲里普·莫里斯公司一个卷烟品种“万宝路”产量的1/5.同时,部分优势大企业正“由强趋弱”,行业集中度在原本就较低的水平上“不升反降”。从国际通行的衡量行业集中度的“四厂商指数”(最大的四家企业占行业整体的比重)和“八厂商指数”来看,中国卷烟工业企业按卷烟产量指标计算的集中度在2000~2002年一直呈下降趋势,其中“四厂商指数”由17.8%下降到16.1%,“八厂商指数”由28.2%下降到26.4%。
2.品牌集中度低。我国生产卷烟占全世界产量的31%,但品牌生产集中度低,全国146家生产厂家1200个牌号,产量最多的“红梅”也仅为90万箱。而世界上一些大的卷烟品牌集中度极高,“万宝路”仅在国内销量就达到310万箱,世界各地的销量达到1010万箱。同时,虽然现阶段中国烟草具有相对较高的赢利水平,但事实上超过80%的利润都是由不到20%的“高价卷烟”提供的,从而致使围绕此类卷烟的市场相互封锁、品牌频繁更迭、市场价格朝令夕改,不仅造成了市场资源的浪费,更从根本上制约了品牌的高度集中。
3.外贸依存度低。由于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烟草工业只偏重于获取垄断收益,缺少提高效率和拓展市场的压力和动力,致使中国烟草长期以来一直在封闭性的国内市场中生存和发展。虽然中国烟草近年来出口有所增长,但出口总量远远少于外烟在国内市场的实际占有量,并且相对于庞大的生产及销售规模而言,其所占比重仍然是微不足道的。这与世界烟草第一大国的身份很不相称,难以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也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国产卷烟出口很少的情况下,尽管通过正常渠道进口的外国卷烟数量非常有限,但通过非正常渠道流入国内市场的外烟事实上已拥有较高的影响度和占有率。在未来时期内,如果中国烟草不能有效“走出去”的话,那么,甚至在国内市场上都完全可能遭遇销量不断下降的困难和危险。
4.整体竞争力低。可控制的市场资源日渐成为决定地区烟草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地方政府对此也会愈抓愈紧,但全国烟草却日渐陷入低水平均衡陷阱。由区域垄断和市场分割所导致的“强者趋弱、弱者趋强”的结构劣化趋势十分明显。全国烟草资源并未向最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卷烟生产布局的平均化趋势尤为突出。按各省区卷烟产量占全国比重计算的平均差,近年来就呈逐年下降之势,2000年为2.50%,2001年为2.43%,2002年为2.37%。在追求地方利益至上思想主导下,品牌集中度分散和过度依赖国内市场,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中国烟草仍然无法形成统一对外的整体竞争合力,零售商和消费者也对烟草企业的满意度较为低下。所有上述问题的存在表明,中国烟草虽然近年来实现了较为快速地增长,但事实上其整体竞争实力并没有得到相应地提高。
(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国烟草行业的当务之急
1.建立统一大市场是WTO情势下应对竞争的重要策略。今后一个时期,国际烟草市场发展的全球化、垄断化步伐将不断加快,国际烟草界新一轮的调整重组正方兴未艾。菲利普·莫瑞斯公司、英美烟草公司、日本烟草公司这三家巨头控制了除中国市场外的全球50%的市场份额,跨国集团正以兼并、收购、控股、合资的方式扩大市场,跨过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实现本土化的扩张。长期以来,中国烟草虽然依靠专卖体制非常成功地把国外烟草商拒之门外,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烟草制品关税税率降低、卷烟零售统一许可程序要求、进口配额等非关税壁垒的放松甚至取消,在逐步放松管制的承诺中,也并未将烟草作为例外行业看待,这些都为各大跨国烟草公司进军中国市场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它们凭借自身强大的优势,必将在国内烟草市场上掀起日益激烈的国际化竞争。这种竞争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条件下的竞争,是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这对于并不具备整体竞争优势,甚至准备不足的中国烟草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按照入世承诺,进口卷烟和雪茄烟达到零关税还有3~5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建立起统一的全国大市场,尽快形成并壮大中国烟草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已经刻不容缓。
2.建立统一大市场是中国烟草强化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2000年开始,中国烟草进入第三个发展周期,在税利水平已经比较高的基础上,又实现了连续3年较高速度的增长,2002年突破了1400亿元。但近年来中国烟草整体结构方面出现了“强者趋弱”态势,这从根本上弱化了行业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烟草不可能再保持原有的强劲发展势头,必须寻求新的突破。一个业内普遍的观点是,中国烟草业老大云南玉溪红塔集团近年来的多元化投资是它的一处败笔,但红塔集团实施多元化战略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地区封锁下坚固的市场壁垒,让红塔集团扩大市场份额的努力四处碰壁,不得不将企业积累的大量资金投向并不熟悉的金融、医药等领域,突出主业和做大做强品牌在区域分割的市场环境下左右为难,与红塔感同身受的还包括了红河、上海、白沙等实力强劲的烟厂和集团。增强重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烟草行业的总体竞争力,是保持中国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根本途径。要铺平这条“康庄大道”必须不断加大烟草行业市场取向改革的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确立生产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市场行为,打破地区封锁,理顺产权关系,推进卷烟工业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做精做强主业,提高行业总体竞争实力。
3.建立统一大市场是挣脱制约中国烟草发展枷锁走向世界的必经之路。烟草行业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烟草专卖专营制度需要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行烟草体制已经造成了诸多阻碍行业发展的问题:一是资产分散,企业出资人缺位,未形成有效的资产运作关系;二是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场机制在烟草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竞争不足和不正当竞争同时存在;三是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总量大,单个规模小,集中度低;四是全国统一大市场没有形成,大企业、大品牌形成和发展的“沃土”没有开辟;五是计划、财税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无法按市场和效益原则进行动态调整。诸多弊端的存在制约了中国烟草走向世界的进程:国产卷烟中能覆盖全国市场的品牌不多,至今尚未形成国际性的卷烟品牌,烟草工业企业整体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我国优势企业和国际大型烟草企业相比并不具有竞争优势,要扭转这一系列被动局面,必须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卷烟市场为契机,促成大企业、大品牌的快速成长,冲破制约中国烟草走向世界的枷锁。统一全国大市场已成为中国烟草破冰裂坚的突破口。
4.建立全国卷烟大市场中国烟草必将走向繁荣。全国烟草统一大市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全国大市场下不存在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各市场主体间在资源利用、市场开拓、经营竞争等方面相互渗透、横向联合、广泛合作、利益共享。统一全国大市场的形成必将推动企业间的联合兼并重组整合,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下,在平等竞争的舞台上,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大力推进结构调整步伐,做大做强国产名优卷烟品牌,形成国产优势品牌的全国覆盖。培育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品牌,壮大中国烟草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培育起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加速缩短中国烟草行业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实力。建立全国卷烟大市场必将促进中国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中国烟草走向繁荣。
二、建立全国卷烟大市场所面临的困境
健全的卷烟市场体系是烟草大企业、大品牌形成的“沃土”,是推动中国烟草发展的不竭动力。但是,我国现有的2000多家卷烟工商企业都是独立法人,行业集中统一管理与利益主体多元化并存的冲突日益加剧。入世后,中国烟草面临着调和计划行政管制与外部市场竞争环境的尖锐矛盾,尽管当前烟草行业实施“工商分离”,全国工业“三大集团”、商业“南北集团”的改革构想,为打破地区封锁,促成全国大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思路,但烟草财税与地方利益的紧密联系使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依然举步维艰。
(一)财税体制是阻碍大市场建立的“瓶颈”
烟草及其制品具有一般商品和特殊商品的两重属性。作为一般商品,特别是作为大众化的日用消费品,需要按照市场规律组织有效的生产供应满足消费需求。而卷烟作为一种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的特殊商品,又必须采取与一般商品有别的管理及经营方式,需要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必要的和严格的限制。因此,既要满足需求,又要适当控制,客观上构成了对烟草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针对烟草的特殊性,国家对烟草采取了“寓禁于征”的高税政策。
具有烟草行业特殊性的税种只有两个——卷烟消费税和烟叶农林特产税(增值税等税种与其他行业相同),这两个税种都与地方政府的利益息息相关。烟叶农林特产税是地方税种,直接关系到地方的财政收入。烟草公司在收购烟叶的同时,不论日后是否销售,均按照收购价格代烟农上缴特产税,地方政府也马上实现财政增收。卷烟消费税在卷烟工业企业的环节征收,虽然卷烟消费税名义上是中央税,但与地方财政考核基数、新增转移支付增长挂钩。1994年以来,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额是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各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在这种体制框架下,以消费税为主体的烟草税收自然成了各地区保证财政基数和获得中央税收返还的极为重要的决定因素。正因为它事实上与地方财政收益的高度相关性,要打破地区封锁、区域市场割据的局面,现行财税体制已经成为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卷烟大市场的“瓶颈”。
(二)地方保护主义是阻碍大市场建立的“桥头堡”
1.国家专卖地方化,卷烟市场资源被封闭。地方政府非常关心烟叶和卷烟的生产,因为一旦生产无论是否实现终端消费,都实现了税收。到后来逐渐发现,如果控制了市场资源,只销售本地的卷烟,那么税收就会更有保证,税收也会更多。在这种情况下,专卖制度就正好为政府提供了控制市场的有效手段,国家专卖逐渐沦为地方专卖,地方封锁愈演愈烈。
另外,按行政区划相应设置合二为一的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的体制构架,客观上助长了烟草行业久打不破的地区封锁痼疾。由于各省、各地区、各县的行政区域范围是有明确划分的,因而各级烟草公司的产品销售范围也就受到明确界定,在所属行政区域内拥有绝对垄断权,而超出其行政区域的任何经营行为都要受到严格限制。随着烟草专卖权的地方化,全国烟草市场的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现象也就逐渐凸现出来,全国烟草市场呈现按行政区域互相割据的状况,市场资源被人为封闭。
2.在地方保护下,市场竞争主体受“冷落”。我国的卷烟工业基本上没有在充分的市场环境下进行过竞争。首先,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些外国的卷烟品牌进入中国市场,但所占市场份额很小且不稳定。因此,国产卷烟不是同外国卷烟在自由竞争的环境下发展起来。其次,由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卷烟的生产和销售(批发)由国家控制,社会资本进入行业受到制约,烟草行业处于未受到任何威胁的垄断市场地位。再次,地方政府对当地卷烟生产企业的发展给予了特殊的倾斜政策。同时对外地卷烟企业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断设置进入壁垒,外地烟和地产烟在区域性市场上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
随着中国烟草市场逐渐从短缺走向过剩和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在中国财政分权化改革导致地方利益日益独立时,按照行政区划相应设置的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也逐渐形成了依附于地方利益的行动主体。在地方利益的驱使下,当地工业企业组织生产并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市场供给不以市场需求为中心,而是围绕财政收入在做文章。产品生产不是按照“你需求什么我生产什么”,而是“我生产什么你销售什么”,按照理想化的目标近乎盲目地提升产品结构,表面上增加了财政收入,实际上却是库存积压、流通不畅,市场管理更加困难,工商之间的利益冲突则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调整。在市场分割保护性销售的前提下烟草工业不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烟草企业参与竞争的意识和能力都十分脆弱。
(三)生产流通消费脱节是大市场建立的“血栓”
1.市场有效供给与需求脱节。2001年6月,新的卷烟消费税改革方案实施后,低档卷烟税率大幅上升,致使低档烟生产严重亏损。在只有同等数量的生产计划的情况下,多生产或者只生产中高档卷烟能获得更大的利润,同时低档烟生产又严重亏损,卷烟工业企业选择“弃低就高”,放弃低档卷烟的生产就势成必然,低档烟供应因而产量锐减,供应断档。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烟草行业广泛的干预,地方封锁和市场资源的“画地为牢”,使地产烟成为了各区域卷烟销售市场中的主角,盲目提升产品结构和围绕财政收入而进行的地产卷烟生产供应,往往与市场需求背道而驰,卷烟供给方面出现严重的“头重脚轻”现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
供给与需求的脱节,市场需求并没有因为供应不对称而萎缩,消费者对卷烟的消费需求总量也没有改变。市场需求一旦出现空缺,就会有人填补。这就给制假贩假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挖空心思,乘虚而入,非法收购下低等烟叶以次充好,非法生产贩卖假烟以假乱真,牟取高额利润,损害国家、烟草行业和卷烟消费者的利益,这迫使烟草行业不断地付出比低档烟停产、提高结构而获得的利益更大的代价,去不断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在这种情形下,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根本建立不起来的。
2.流通链在零售终端受阻。零售客户是卷烟流通环节的终端,中国现有300多万个商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在流通中获取利益是赢得零售客户认同和提高对烟草行业忠诚度的重要驱动力。为零售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这一点至关重要。近几年,虽然烟草行业大力开展营销网络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但深层次的供应与需求严重不对称的矛盾却不是完善的营销网络能解决的。工业为了完成税收指标围绕计划理想化地组织生产,而生产的产品却不能实现最终消费,导致消费与零售终端的脱节,促使了卷烟批发与零售终端的相互对立,流通链在零售环节受阻。零售商不愿经营地产卷烟,甚至经营地产卷烟不赚钱,零售客户在经营中利益受损,因而“铤而走险”违法经营。守法者不能获取正常利益,违法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导致整个烟草市场的供应链基础的不稳固,甚至动摇到国烟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三、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性建议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很多地区对烟草经济的依赖性较强,使烟草生产经营与地区经济发展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有的甚至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烟草已经成为征税的工具。
现行体制促成了非市场性的行政壁垒和障碍的设立,烟草工业在缺乏竞争的环境中安享垄断收益,中国烟草陷入“优不胜、劣不汰”的结构劣化和低水平均衡状态,整体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不断被弱化。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促成中国烟草的凤凰涅槃,这就必然地把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现行财税、计划和行业管理体制推到了“尖锋对决”的境地。要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些问题的妥善解决与否成为了决定统一大市场成败的关键。
(一)调整宏观财政税收政策
在国外发达国家,实行的是消费环节征税,而我国则对流通环节征税,并且与地方财政基数紧密挂钩,利益主体的过多为宏观财税政策的改革与调整带来诸多弊端。在欧盟,国家对卷烟消费税的财政分配实行的是消费税全部归中央,不与地方财政基数有任何联系。美国、加拿大对卷烟消费税的财政分配制度实行的是对卷烟消费税实行明确的分税制,确定分成比例,调整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政府对卷烟生产行为征税,地方政府对销售行为征税,权责明确,税收合理,企业赢利有保证。
但在我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税收的调整不可能像国外一样一步到位实现消费环节征收。改革的一种方式是在不影响国家税收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税收政策调整与财政分配制度改革配套进行,而不是单纯的调整税率。首先是在中央承认地方财政原有返还基数的基础上,改变目前卷烟消费税与财政基数挂钩的办法,将卷烟消费税、农林特产税和由此产生的附加税统一起来,形成统一的税收,将国家在产地100%缴纳的统一税收,逐年递减10%将其转为在销地缴纳,用10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中央政府只对卷烟生产行为征税,地方政府对销售行为征税的财政税收体制,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另一种方式是形成统一税收的前提下,将中央下达地方政府财政基数中的卷烟统一税收部分分割出来,与地方财政基数脱钩,也就是说,卷烟生产的税收部分全部划归中央,纳入全国的财政笼子,对卷烟生产税收统一调整,确定明确的与地方分成比例,从而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利益。
(二)保证地方政府的既得财政利益
在现行的分税体制下,高额烟草税收不但是维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基数的重要保障,而且也直接影响中央对其返还数量的多少。因此,在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改革的同时,保证地方政府原有的税收额度,维持其既得的利益显得尤其重要。在国家宏观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同时,可以采取多管同步的办法处理:一是确定地方财政基数可以不按1993年的基数,而代之以近三年的平均水平并从基数中扣除因卷烟统一税收划归中央后的损失部分;二是因脱钩而造成地方财政完不成当年税收基数,可以考虑几年内不扣减并足额返还;三是根据不同省份各自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级来设置对统一征收卷烟生产税收的分成比例,富裕的省份比例低一些,贫穷的省份比例高一些;四是在过渡时期,对关闭当地烟厂破产后减少其所在地的财政税收,由调增卷烟计划企业所在地实现的税收增量在确定年度内给予补偿。只有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同时,照顾所在地政府的合法既得利益,打破地方封锁,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来自政府的阻力才会很小。
(三)推进行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推进宏观财税政策调整的同时,烟草行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调整以与之相配套,在外力和内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宏、微观良好环境。
1.加速工业集团合纵连横,统一战略策划。当前中国烟草正在以工商分离作为改革工商管理体制的突破口,省内和省际的卷烟生产企业联合集团已逐步建立,但目前的集团仍然是带有浓厚的区域色彩,品牌的集中度和规模的集中度仍然不足,产品的市场定位区域集团间仍必将有冲突和差异,资源配置效果不明显,宏观上对全国烟草的生产布局战略结构并未真正形成。因此,应进一步加快工业集团联合的进程,制定中国烟草未来高、中、低档卷烟生产企业的战略策划,有效调控不同结构卷烟全国的生产供应,确定全国的卷烟生产企业集团的战略定位,制定集团之间的联合和发展方向,形成全局一盘棋的战略构思。
2.共同生产优势品牌,品牌联盟为联合奠定基础。根据宏观的全局战略构想,卷烟生产企业集团可以利用优势品牌进行渗透,走联合生产共同牌号的道路,发挥优势品牌卷烟的辐射功能,扩大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规模。在对各地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规模不大、同档冲突的品牌的数量和结构大规模进行削减,对有着广泛市场基础,知名度高的品牌通过强强联合或强弱联合、省内联合或跨省联合、两家联合或多家联合的方式,共同生产、共同培育,有效使用现有卷烟生产指标,壮大品牌,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扩大品牌影响,提高企业效益,增强抗竞争能力。同时,客观上也有效地突破了地方封锁的阻碍,促成了市场的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融合。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联合、并购,造就中国烟草业的“航空母舰”,最终促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3.改革内部生产计划分配体制,扩大优势企业的比较优势。烟草行业目前的卷烟生产是由国家计划部门把生产计划直接下达到各生产企业,各企业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生产,计划资源不能通过市场原则进行有效配置,指标分配的刚性化制约了优势企业的规模扩张。可以考虑在全国卷烟生产总量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每年按总量计划10%的比例缩减分配给各省区的卷烟计划指标,把缩减下来的指标下达给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扩大优势企业比较优势的原则再把部分指标下达给重点企业,降低重点企业正常扩张受刚性计划分配的束缚程度,对生产计划进行市场化调整,壮大支撑中国烟草发展的重点企业,提高品牌和行业规模集中度,通过宏观调控淘汰劣势企业,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实力。
四、结束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企业面对品牌的竞争已无可避免。中国烟草要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企业、大品牌,必须有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舞台。现行的财税体制、计划和行业管理体制已经滞后于中国烟草发展的要求,地方封锁使企业不能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大企业、大品牌的形成不具备先天的气候。因此,必须打破目前“春秋战国”诸侯割据的局面,形成大一统的“强秦”,烟草企业才能真正成为的市场竞争主体,优势企业在市场机制下才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市场占有和扩大规模,中国烟草才能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烟草公司永川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