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系统学派把有一定目的的群体关系或行为看成是一个人们在意见、力量、愿望和思想等方面广泛协作的社会系统。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为美国管理学家切斯特?巴纳德。
1938年,他发表的《经理的职能》一书,认为企业就是一个具有“社会系统”功能的组织。巴纳德的社会系统理论吸收了法国社会学家佩尔多、德国管理学家韦伯、美国管理学家卢因、谢尔登及行为科学学派的思想精华,因此他的理论较之泰罗和法约尔等人有了较大的发展。泰罗集中注意于个人的作业效率,法约尔提出了管理整体概念并分析了经营管理原则、职能等,巴纳德则分析了组织和管理中的各种因素及其性质,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方式等。以下是巴纳德提出的协作具备的三个要素:
1.要有协作的意愿,即协作者愿意交出对自己行为的自我控制权,实现个人行动的非个人化。成员的协作意愿强度是可变的。组织可采取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惩措施来获取成员的协作意愿。
2.要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目标要有吸引力,使成员意识到共同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他们个人目标的实现,故愿意协作,为之作出贡献。
3.信息联系。企业通过信息沟通上述两个要素,协调为统一的动态生产经营过程。
要点:
协作就像是保持一辆汽车的平衡。取得这种平衡的关键,是协作组织内所有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要求的是整个团队的协作精神以及团队整体的目标和利益,没有这些作为前提,任何一个团队都无法达到这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