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不浪费别人的时间的人,也会珍视自己的时间,这样的人才真正懂得时间是用来做重要的事情的,他们的工作效率必然高。尊重别人的时间,就是在尊重自己的时间。
有一天,一个大企业家和一个年轻人约定于次日上午10点到他的办公室谈话。事先,这位年轻人曾经托他谋取一个位置。第二天,企业家本来预备在谈话之后,领他去见一位总裁,因为这位总裁办公室正需要一个职员。遗憾的是,第二天,这个年轻人在10点20分才到,但企业家已经不在办公室了,他去出席另一个集会了。
几天以后,年轻人请企业家再次会见。企业家问他为何上次不准时赴约,年轻人回答说:“先生,我那天是在10点20分到的。”
企业家立刻提醒他:“但我是约你10点到的!”
“是的,是非分明我知道,”年轻人支吾地回答,“但是20分钟的相差,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吧!”
“不!”企业家严肃地说,“能否准时,是大有关系的。就以此事而论,你不能准时,所以就失去了你所想得到的职位;因为就在那天,那位总裁已录用了一个职员。而且,容我告诉你,年轻人,你没有权利可以这样看轻我那20分钟的时间价值,而让我在这段时间闲着等候你。在这段时间,我要参加两个重要的约会呢!”
有些人总是喜欢在约会的时候迟到,而且他总是有很多的理由来自我解释:“对不起!我实在太忙了。”这种解释真是一点也不合情理,既然忙就不要和他人约定,即使是临时有事也要事先联络。
以忙为理由就是不合理。你忙既不是对方的责任,也不是对方要求你要这么忙,而你却完全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说话,只想到自己的方便与否,却没有为对方着想。像这样任意妄为全然不顾对方的立场,让对方等待数十分钟的行为,就等于使对方在无形之间蒙受了时间上的损失。
现代社会也可说是契约社会,约定也是一种契约。身为社会的一员,若不能遵守这种契约精神,如何能够与人交往呢?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做不到这一点。如参加一个宴会,邀请函明明印了6时入席,一般能在7时开始就不错了。再者,把汽车送进车厂修理,讲好3天后取车,届时对方可能会说:“这两天太忙了,明天才开始修理。”
类似这种“空头支票”,大家早已经见怪不怪,甚至早已经演变成一种风俗文化,太信守承诺的人反而会让人大吃一惊。
然而,不能信守约定却是职场中的一大忌讳。不论这个人多么有才能,但他总是若无其事地约会迟到,久而久之大家就都知道他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自己说的话都做不到,拜托他的事就更不能有保证了。
斯坦利·马库斯说:“我一定会准时,因为我的时间很重要,别人的时间也很重要。如果我发现有人不打算持有同样的态度,我就会想办法另找人打交道。”许多行业中的顶尖人物也都赞同这种原则:尊敬别人的人是不会让别人等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