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方面想要长期侵吞钓鱼列屿,应当从何下口,确是他们长期以来殚精竭虑、冥思苦想的问题。前述日本南方同胞援护会会长大浜信泉,就曾愁肠百结地感叹:
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尖阁列岛位于连接中国大陆的所谓大陆架边缘上。这对日本来说是个有力的支撑点,但从大陆架理论的关系上讲,却是包含着惹起麻烦的可能性。总之,尖阁列岛近海海底的资源问题,一方面与领土主权有关,另一方面从大陆架的理论来看,将来又会面临招致国际议论的形势。
其实,他远远没有说到节骨眼上。对此,奥原敏雄氏有一段绝妙的点睛之笔:
在假定尖阁列岛曾是中国领土的情况下,我国的立场确实是不利的。因为在把尖阁列岛作为台湾附属诸岛的情况下,是日清讲和条约的第二款,将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割让给日本的,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作为我国放弃台湾的结果,也就在旧金山和约、日中和约上放弃了尖阁列岛。
另外,即使不作为台湾的附属诸岛,我国为了取得中国领土尖阁列岛的领有权,则除了依靠实效的法理之外别无他途。然而,时效的法理,只能以不存在日清战争这个事实为条件才能适用。如果以日清战争为前提,那么在考虑这一问题时,我国根据这个法理取得尖阁列岛领有权的主张,虽然不失为一种理论,但作为主张则是十分软弱的。因为在提出实效法理之前,在取得中国领土尖阁列岛时,我国[将其]编入领土的行为本身,则是作为日清战争的结果,才使那种行为成为可能的。这一段话可以视为日本谋夺我钓鱼列屿的“总纲”,同时也是人们破解他们所作所为一切活动的钥匙。其要旨不外是:(一)日本想要窃取钓鱼列屿的主权,只能死守以实效的控制为要素的“先占”(occupation)这一关。
(二)先占是一个国家在一块“无主地”(terra nullius)上建立主权,使之成为自己的领土;而无主地,是指没有任何国家在该无主土地上设定主权,或曾有他国在该地行使主权,而后又明确表示放弃。
(三)为此,日本绝对不能承认钓鱼列屿为中国领地,尤其不能承认该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四)同时,日本必须把 1895年窃据钓鱼列屿的活动,与 1894—1895 年进行的中日甲午战争(日本称为日清战争)“脱钩”,尤其不能承认其与《马关条约》沾上任何瓜葛。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及其代言人们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杜撰了自古以来中国、琉球国之间存在一条“两不管”的真空地带的神话,即钓鱼列屿甲午战前既然不属于琉球,也不能属于你中国,而是“无主地”。他们面对中国方面举出铁证如山的历史和法理依据,一面感到回天无力,叹息“的确,在历史学上,收集许多有关尖阁列岛的资料,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是重要的。然而,收集追溯到历史学上古时代的资料,是十分困难的。而且有限的资料作为论理性的证据是否有价值,其评价也是相当困难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现今所叙述的,并不意味着国际法无视历史的事实。在发生领土争端时,争执的当事国总是以古文书的存在为理由,来主张本国的领有权。 ”惜乎天公不作美:日本整个幕府时期与钓鱼列屿沾边的“古文书”,屈指可数的仅有 1785年仙台人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 ·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但恰恰是此书直接否定了“尖阁列岛系无主地”的论调;琉球方面的“古文书”,如《历代宝案》《中山世鉴》《中山世谱》和《指南广义》等书,不仅帮不了日方的忙,反而还大唱反调;而大量中国方面的图籍,却正确地反映出钓鱼列屿很早就已属于中国的历史事实。
面对不利于日方立论的尴尬局面,他们采取的对策主要是:
假贬低历史证据之名,行隐瞒历史真相之实。他们一再强调:“尖阁列岛的领土争议(请日本政要们看看,是‘从不存在领土争议’
吗?),不是历史学上的论证或古代记载资料的解释与推论”;“在领土争议上拿出古文书来并不特别可贵,问题在于解决领土争议时,争执的当事国所提出的古文书,在国际法上是否有意义”。事实上,他们一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历史学上的论证和古代记载资料的解释与推论”,不过“解释与推论”的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随心所欲,为我所用”:只要主观断定其对日方立论有利,便可颠倒黑白,肆意渲染,化腐朽为神奇,奉谬说为瑰宝;反之,虽铁证如山,亦横加曲解,化神奇为腐朽,弃真理若敝屣。例如, 1881年(明治十四年)出版的《大日本府县分辖图》中的《冲绳县地图》上,凡属该县的岛屿处,均标注岛名,仅在钓鱼列屿大体相当的方位上,简单地作了勾画,表明该处有岛屿存在,但均未标注岛名,连其后四年( 1885年)的冲绳县令西村捨三尚且不认为该列屿属于冲绳;而 1970年 9月 17日的琉球政府声明中,却居然一口咬定“尖阁列岛是在冲绳县内”,并且以之作为日本对该列岛具有“占有意向”的证据。与此相反,却对中国方面早于该图 319年、即明代嘉靖四十一年( 1562年),由抗倭最高统帅胡宗宪主持编纂的国家级海防图《筹海图编》;早于该图 276年即明万历三十三年( 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乾坤一统海防全图》;早于该图 260年、即明天启元年( 1621年),茅元仪《武备志 ·福建沿海山沙图》等等,或者刻意贬低,或者不置一词。另一学者还反唇相讥道:“中方也该举出中国古代地图中,能说明该诸岛是中国领土的明确资料,请指教!”双重标准,各取所需。对同一事物,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是他们的惯用手法。如《三国通览图说》的著者林子平,是一位经世济国的杰出人物,他痛感当时对俄防务的紧迫性,深入研究地理学和军事学,并撰写了重要著作《海国兵谈》(1786年)。他的《三国通览图说》,也为其后明治时代外交界人士所倚重,19 世纪70 年代,“在日、美两国就小笠原群岛归属问题进行交涉时,〔《三国通览图说》一书中的〕《无人岛大小八十余山之图》(小笠原)就成为日本强有力的佐证资料”。然而,也就是同一个林子平及其力作《三国通览图说》,却被日本某些学者诋毁为“只具有荒诞无稽的知识”。唯一的原因,就是该书《琉球三十六岛之图》设色表明钓鱼台、黄尾屿和赤尾屿均为中国领土!
又如,由于中国官方文书《册封使录》大量记载了钓鱼列屿归属中国的史实,日方某些人士便不止一次信口开河地宣称:“使录不是历史研究上的第一等史料”;“连续多次的册封使录,均属航海者个人的旅行记录,而非中国的官方记载和声明”……但是,当 2012年 7月中旬,长崎纯心大学汉文学专业石井望副教授,基于对册封使郭汝霖“涉 琉球境”含义的曲解,误认为“找到一条‘尖阁列岛’不属中4
国的史料”时,竟然一反以往诸多长辈的常态,厚誉“这是明朝皇帝所派使节团正式承认 赤尾屿属于琉球,并由琉球人命名”云云,貌似前倨后恭,实则别有所图。
尤有甚者,某些人对 1885年外务卿井上馨致山县有朋“亲展”的第 38号函中,对有关“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欲占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对我国怀有猜疑,屡促清政府注意”“此次勘查之事,均不必在官报及报纸刊登”等关键内容,采取了“开肠破肚”的“挖心”手法,统统予以“删节”……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时至 2012年 4月 17日——请注意,这正是 117年前签订《马关条约》的日子——首先由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登台,在华盛顿如期“扔出几个炸弹”,放言东京都政府要“购岛”;最后野田佳彦首相亲自亮相,导演了又一出“ 9·11事件”——“国有化”。须知,进行交易的首要前提是要弄清“标的”究竟是自有财产还是来路不明的赃物;倘若不幸属于后者,则无论如何改变包装(例如更改岛名或“国财产”之类),都难脱“销赃”的干系。
日本政府的非法购岛行径,理所当然地激起中华儿女的愤慨,招致中国政府的正义反制。 9月 29日,日本前外相即将成为野田得力阁僚的前原诚司,在神户讲演时,居然恶人先告状,“用前所未有的口吻,公开批评中国是‘极度歪曲历史。中国是个一贯伪造自己历史的国家’ ”。石原慎太郎则倒打一耙,反诬中国捍卫钓鱼列屿主权“是一种霸权主义行为,是闯入别人家的强盗”云云。
日本政府为了拼凑“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法理依据”,炮制了所谓“‘尖阁列岛’是日本不存在争议的固有领土”的两张“王牌”:
1896年《日皇十三号敕令》和 1895年“ 1·14内阁决议”。历史已经证实——如本书第五章第二节所述,第一张牌在上世纪 70年代业已被证伪,以致连日本官方其后也不敢旧话重提;历史还将继续证实,第二张牌无论在国际法还是日本国内法上,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1894—1895年中日甲午之战,不仅是炎黄子孙的国耻,而且是断定钓鱼列屿谁属的关键,也是“该列岛周围海域埋藏着价值万亿美元的油田”谁属的根据:倘若甲午战前“尖阁列岛无主地”的梦幻成真,则既完成了山县有朋的未竟事业,也使日本“ 99.8%石油由外国进口”
的局面根本改观,“可供使用 40年”;反之,则岛之不存,油将焉附?
一旦“ 1·14内阁决议”的把戏被揭穿,钓鱼列屿是作为《马关条约》
中台湾“附属岛屿”一并割让给日本的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世人特别是日本人民终于会知晓,究竟是谁在“歪曲和伪造历史”?是谁扮演了“闯入别人家的强盗”的角色?不可忘却的 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不可忘却的《马关条约》丧权辱国的切肤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