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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在那遥远的地域(二)

回到教室来,正好赶上第三堂语文课。我拿出书,悄悄的偏着脑袋去问一个贼眉鼠眼的小胖子语文老师是谁。他竟露出了十分害怕的神情,四下顾盼了一会,才小声告诉我,站在讲台上背身书写粉笔字的中年男人是“野兽”。我听见“野兽”二字,像是被雷劈了,猛然一惊,脸颊立刻火热火辣了起来,一双手也不知该往哪里放,忍不住的不停去翻那语文书的扉页。这时,逃过惩罚的杨肖也回了座位,他还不知道现在的情况,脸上依旧保持着逃过惩罚后的满足表情。他愉快的拿出语文课本,深情的吻了一口封面,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那时,我本想告诉他真相,可喉咙竟发了紧,一时间根本说不上话来。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原来,“野兽”要教三个班的语文,我们班只是他统治地盘的1/3。

我知道自己掉进了万劫不复的火坑,迟早是九死一生,于是决定乐观点,把一切事都看淡、看白,好免去自己日日忧愁,夜夜难眠的苦痛生活。

因为这次《静夜思》的惩罚,我谦虚好学了一回,问了一个叫王灿灿的女孩子。她人非常好,不但告诉我有关《静夜思》的情况,还教我背诵诀窍。在她的帮助下,我顺利通过了李先飞的惩罚,收回了自由之身。

两天后,消息不大灵通的杨肖,终于知道了语文老师究竟是谁的噩耗。他为此事,是如坐针毡,三天没睡好觉,即使睡着了,也在做噩梦吓自己。他告诉我,一个白胡子老头为他算过命,说他今年有血光之灾,不宜出门求学,万事需小心谨慎。我那时虽小,但一直不相信算命这东西,就跟他开玩笑,劝他马上去退学,保住性命。怎料,他果然去做了,借着这算出来的命理跟他爷爷和奶奶不停的周旋,说自己不能去上学,上了学一定会出现白发人送黑发人惨剧。他爷爷和奶奶太迁就他,坚持了几天,就妥协了,跑到学校来跟校长杨彪标谈退学大事。

退学这天,杨彪标穿的很帅,一件崭新的西装,一双透亮的大头皮鞋显示了他作为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事后得知,他是要去吃喜酒,故意精心打扮过的。他把杨肖的爷爷和奶奶领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还请两位老人喝水。末了,他又很和蔼的问杨肖。

“杨肖!是吧!”

杨肖快速的回答:“嗯!杨校长你好!”

“小孩子啊!你真的那么不想读书吗?看你,今年也有5岁多了。要在古时候,都是个小男人了,要撑一个家的。”

杨肖不懂,只好点头装懂。

杨彪标又说:“嗨!你可晓得城市里的孩子,他(她)们3、4岁时,便开始学唱歌,学跳舞,学文化知识了。你如果现在退学,就是让自己输在起跑线上啊!”

杨肖以为杨彪标说的是电视里的一项跑步运动,心想,自己脚上有力,让那些小孩子先跑也能追上。

次日,杨肖就呆在了家里,获得了缓期一年再上学的诱惑福利。我的同桌也因此变成了大院子里的杨二宝。杨二宝人不帅,长了个猪腰子脸,一双丹凤眼,一对招风耳,小小的年纪就有了“宰相肚”。但他跟我很谈得来,一节课之后,我俩便成了生死至交。我们面对苍天,立下了永不出卖对方的誓言,说一辈子都是好兄弟。我们还打着宋代杨家将的旗帜,自封了外号,他叫自己和尚杨五郎,我叫杨六郎。如果遇上去打架,我们俩准是一块上,两人打一个或两人打一群,现身之时还会喊句口号——杨家将在此。

学习了一段日子,我渐渐的发现,“野兽”已经被人类所训化,对人待物都十分和蔼,根本没一点野兽的凶恶。他也不像杨肖所说的那样,动不动就拿教鞭打人。他很有原则,始终坚持着,人若犯我,事不过三的自律规定。他很喜欢班上字写得好的王灿灿,经常让她帮忙收作业。可王灿灿很内向,不爱表现,也不爱说话,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

杨海和杨一帆,他们俩呆在一年级一班,算是一对臭味相投的好同桌。更让人羡慕的是,院子里最漂亮的杨暮雪,就坐在他们的正前排,能随时跟她说话打闹。我十分的羡慕嫉妒,很多次下课,都一个人跑去爬在没玻璃的方形木窗下,露半个脑袋和一只眼睛偷窥。我希望能看见杨暮雪骂人的场景。但十次期望,有九次都是相反的,看见杨暮雪和他俩笑作一团,把自己反而弄的心痛不已,仿佛心脏正被刚针刺似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带着自己的痛回去教室,将那痛转化为诗人的愤怒和灵感,写出一些顺口的打油诗来骂人。例如,“杨海杨一帆,猪头猪脑只吃大补丸。杨海杨一帆,难兄难弟捆住蛐蛐玩。杨海杨一帆,没心没肺不能上飞船。”写完打油诗,我的痛会全部消失,又能若无其事的去跟出杨二宝之外的伙伴们打闹。因为那会儿,杨二宝定是爬在课桌上一边留口水一边睡觉。他在睡觉的时候,是万万不能去打扰的,否者一旦醒来,便会化身李小龙或霍元甲,勇猛的去跟扰自己清梦的人打架。他人壮实,打起架来再加个“李小龙”、“霍元甲”,自然是所向无敌,班上难逢匹敌的对手。不过,同学们有时会搞点小恶作剧,把他的眉毛用红墨水涂红或在额头上贴一张僵尸符咒。他不知是何人,只能把这些作弄看开,问一问是谁干的,便又爬下去睡了。时间一长,班上同学都掌握了他的习性,恶作剧一做完,周围人都开始装哑巴。他找不到人打架,瞪瞪眼,横眉冷对一番四周就算了。

放晚学后,回家的路上,几乎每天我都能见到杨肖那家伙。多数时间,他是和一群比自己年龄小的弟弟、妹妹们在工棚里踢足球。我来了兴趣,也会去参加参加,可每次都由于用力过猛,把足球踢到了周围的浅水田里。起初几次,杨肖和其他人都不在意,还夸我脚力大,是大力金刚脚。但等我把球踢进水田次数成倍增长后,他(她)们便一起翻脸了,开始骂我不开窍,是个莽夫,几乎不传球来。因这事,我是深受排挤,就激发了内心的倔强,开始痛下苦心,把老爸买回的足球拿来练习。我打算,把自己的技术练到接近走火入魔的境界,好在杨肖面前大肆炫耀。

为了练习,我用粉笔在房子的砖墙上画了一个人的肖像,且把它擅自命名为了杨肖或杨一帆。至于什么时候具体是谁,那要看我当时的心情偏向于谁了。我抱着对墙上所画之人的不满,坚持不懈,奇迹般的锻炼了一个多月。球技这方面,自然是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有一次练习,竟然是弹无虚发,一连四次击中了墙上之人的大脑袋。

日子走得非常之快,悄悄咪咪,北半球的冬季来临了,空气中的温度也一点一点向下坡路走。寒冷的日子里,我穿上了厚厚的棉袄、软软的棉鞋,带上了柔和的羽绒手套,围上了妈亲手针织的毛线围巾。那围巾,很是柔软、舒适,仿佛妈温暖的手掌一样。

寒冷日子的早晨,上学路上的田埂、竹林、果树中,都会浮动起一种乳白色的小水滴,白茫茫一片,美丽神秘如仙境般。那不算别样什么,很纯粹的说,是冬天的雾。冬雾很有几分调皮可爱,像个古灵精怪的小顽童,时而很淡很薄,像一床轻柔的蚊帐,时而又浓又湿,人眼看3米开外的东西都是模糊的。遇见这样的冬雾时,你便能将自己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藏起来,且永远不会被人找到。你在这雾里,往东南西北走一阵,人就会消失掉了,连影子都会被没收。由此可见,这雾绝不是什么凡间之物。它只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在适当的地方,来到适当的人群中。到最后,它是会悄无声息的离开的,带着一些人的寄托或梦想离开。

我喜欢冬雾,喜欢它的单纯、神秘、仙味。我很愿意把自己委屈的心事,一五一十的说给它听。而冬雾,也喜欢我的坦诚,安静的听着,安静的看着我不开心的模样。一直以来,我觉得雾是懂情感的,能明白人们心中的忧伤或喜悦,能尽力把人们的忧伤和喜悦带到另一个世界去。虽然,最后它消失了,但来年的它,会更加的成熟,如我们一样成长起来。

冬雾,它给了我童年许多想象的空间和快乐记忆。我在雾中,曾去过一个坐落于水中的国家,那里的人们,一直都生活在黑暗中。人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会冒出白蒙蒙的光。皮肤是青淤色的,还有些许鳞片。指甲比清朝太监的假指甲还长,而且坚硬无比,用力一抓,鲨鱼都能被杀死。自从我来到这国家,便成为了英雄,利用手电筒的光,让人们认识到了人类的世界。接着,我又带领人们勇敢的浮出水面,来到一片阳光明媚的沙滩,开始全新的生活。我们建房、种粮、生育,过着比世外桃源还美的生活。这还不止,我在雾中的世界里,还丢失过体重,幻化成了一个自由的灵魂。我漂浮在虚空里,漫无目的的看着人们日复一日的繁琐生活。我飞过高山、大河、大江、大桥,飞过国境线,飞过梦中的南天门。可是,我还是飞累了。而那时,人却无法落到地面上来,直到一天,一个巧然的机会,一位单纯、美丽、善良的漂亮女孩,无意间读到了一本古书中的咒语,把我救回到地上。我回到真实的世界里,竟发觉,时间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我没变老,心态也年轻无比,便和女孩成了最好的朋友,幸福的生活。

冬日在学校的日子,我非常懒惰,翻书、做笔记都是不用手的,全用嘴巴来代替。但杨二宝,会一反常态,不去睡觉冬眠,反而开始发奋学习,每节课都一丝不苟的瞪着眼珠子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有一回,上思想品德课,天气很冷,我用牙咬着圆珠笔在课本上画波浪线。也许因动作幅度过于招摇了,被黄老师给当场逮住。黄老师虽没多大火气,但为了树立威信,还是狠心惩罚了我。她让我用嘴衔圆珠笔,画一节课波浪线。结束时,我的嘴巴、牙齿和脖子都被拉伤了,痛了一天一夜才好。后来,我再上思想品德课就很有思想、很有品德了。

冬天上课,我只喜欢体育。一是,人可以不受约束的瞎跑。二是,男同学们可以踢足球耍帅,惹围观的女同学们欢呼、尖叫。那个时候,我踢球已相当厉害了,过人、射门、助攻样样都拿手。当然,这足球是一项团队运动,个人技术再好,也需要有队友的协助,才能取得比赛的胜利。我们班上,杨二宝是我最得力的帮手,他移动起来像推土机一样,争抢头球也相当有一套。我们俩的配合相当默契,用句不客气的话来说,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行云流水、无人企及的地步。每次踢球,我进了,就会学电视机上那些职业运动员的庆祝动作,放肆的表现一番。比如,打打天空,跪地滑行,或大声的呐喊一句,还有谁?班上的女生们看见了,多半都会跳起来欢呼。

“哇!杨六月真厉害耶!”

“真厉害!不愧是我们二班的球王。”

“加油!再进一球!”

我那小小的心,收获了女生们的崇拜,自信心便会极度的膨胀起来,整个人恍若长出了一对天使般的翅膀,感觉一活动便可飞到白云漂浮的蓝天上去。享受过这样的美妙体验,我就上了瘾,更加努力的练习足球,更加夸张的想一些庆祝动作。不过,我们踢球用的是泥土球场,石头球门,连犯规什么的都不明白,裁判什么的,也只有体育老师有兴趣时才存在。但这一切都无妨,我们单纯的快乐是没任何界限的,即便是身处于废墟之中,人也能够龇牙咧嘴的大笑起来。因为,那时的我们,都还年少,都还拥有一颗像水晶一样通透的心。

一天,体育课踢完球,我在厕所旁遇到了一件令自己惊奇的事。这惊奇,来至于班上的女同学王灿灿。她竟手握了一瓶矿泉水在男女厕所的交界处等我。当时,她低着头,一脸忧心忡忡的神情,看见我,便用一种不容他人推辞的动作塞了一瓶矿泉水过来。我没多想什么男女之事,顺手收下了。可她的脸,立刻就红起来了,接着飞快的转身,跑得无影无踪。我想,女孩子送男孩子水,跟男孩子抢着喝一瓶水是不一样的,自己必须要有所回应,礼尚往来,才能继续收获女孩子送来的水。于是,我打算过几天,去请她吃一包脆脆面。可我的记性不大好,过了好几天都没成功请客,反而是又收了王灿灿一瓶矿泉水。时间还是在体育课后,只是地点变的文艺了点,改在了升旗台旁边的洋槐树下。现在用浪漫的观点来看,估计都可以叫个洋槐树之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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