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的自然化”,我们认为,具体地说,“人的自然化”的具体内涵主要有三方面:其一,“人的自然化”就是指,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中,自然界的一切物种的规律(尺度)都内化为人的内在的尺度(规律)。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其二,“人的自然化”就是指,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中,人成为了大自然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宰或对手。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三,“人的自然化”就是指,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中,人与自然形成了和谐协调的关系,达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共产主义”:“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所以我们说,“人的自然化”也就是人在社会实践之中逐步成为了“天人合一的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亦即“真正的人”,或者说“审美的人”,“人化的人”。
从第一层含义来看,人作为自然界之中的一个物种,与其他的物种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人可以将自然界的一切物种,包括人自己的规律性都内化为自己的内在的尺度,从而成为能够认识和运用这些内外两种尺度(规律)来进行创造,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物种。因此,人既是自然界之外的一个物种,又是自然界之内的一个物种。当人能够很好地把这内外两种尺度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的时候,人就可以说是被自然化了,即人成为了一种自由自觉的自然物,所以,这时人就可以“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因此,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我们以前对于这段话着重从“自然的人化”来理解,虽然不错,不过不够完整。我们不能忽视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是双向的对象化,不仅有“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的“自然的人化”,而且还有“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的“人的自然化”,这样的“双向对象化”才使得人能够生成“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的“美感”,也就是人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到作为自然物的自身,即在“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统一过程中得到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快感——自由创造的快感。这时,人就感到自己是真正的人,也就是“人的人化”了。
从第二层含义来看,人永远不可能脱离自然界,“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以前,我们似乎没有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含义,没有理解到,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人的自然化”——人是自然的一个部分。动物当然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但是动物是自然的一个极其有限的、无意识的、不自由的部分,而人由于社会实践而成为了具有“普遍性”的、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部分,所以,人就可以把自然界作为科学、艺术的对象,在自己的意识之中来把握的从而成为“人的精神的无机界”,也就是“人的自然化”,这时人就成为了不同于动物的自然存在物,这就是“人的人化”。
而正是在社会实践中“事先进行加工”的自然界对于已经“人化”或“人的自然化”的人就成为了科学和艺术的对象,即可以“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人对现实的认知关系和审美关系的对象。所以,只有人真正地“自然化”成为了真正的人,自然界成为了属人的“人化的自然”,这才有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也才有了美和美感以及艺术。
从第三层含义来说,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是人的自然化,人真正成为了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一个对立的或外在的部分,这时,人才真正成为了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真正的人——天人合一的人。这种含义是一种自然与人的理想境界,也是一个不断的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程。因此,人总是在这种“人的自然化”的路途之中。当人过分地“征服”自然界的时候,由于忽视了自然界的规律(尺度)的内化,从而自觉或不自觉地自外于自然界或与大自然处于对立的地位,就必然地要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诚如恩格斯所说:“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自然辩证法·自然界与社会·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所以,人要达到真正的“人的自然化”和“人的人化”成为“天人合一的人”,是要付出非常艰难而巨大的代价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这只能是一个不断的探索过程,也就是一个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不断的飞跃的过程。
三、人的人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
正是基于以上的这样的立场、观点,我们认为,作为研究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的生态美学,其根本目的就应该是“人的自然化”,即“人的人化”。所以,我们研究生态美学就是要正确地、合理地、合规律与合目的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得自然界成为属人的、与人关系密切的、“为人的”、“人化的自然”,与此同时,人也成为能够掌握和运用整个自然界(包括人本身)的规律的、与自然界和谐统一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天人合一”的“人化的人”,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因此,我们坚决反对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的资本主义现代性所宣扬的“人类中心主义”,但是,我们同时也反对西方后现代主义反对现代性所张扬的“自然中心主义”。我们认为,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仍然是我们这个“地球村”的中心,但是,这个中心并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中心”,而是,在人类的自由自觉的社会实践过程之中,“通过人”并且“为了人”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促进“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人的人化”),形成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的协调发展以及包括自然界在内的人类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就是整个自然界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的生态美学,还是应该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根本目的,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学科研究的根本目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之中,曾经谈到科学的中心问题。他说:“天文学中以地球为中心的观点是褊狭的,被排除是合理的。但是,我们的研究再深入下去,它就越来越有合理性。太阳等等服务于地球(黑格尔《自然哲学》第157页)。(整个巨大的太阳只是为小的行星而存在。)对我们来说,除了以地球为中心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气象学等等,不可能有别的,而这些科学并不因为说它们是只适用于地球的并且因而只是相对的就损失了什么。如果人们把这一点看得很严重并且要求一种无中心的科学,那就会使一切科学停顿下来。”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世界上的一切科学,尤其是人文科学和哲学,理所当然地应该是以人为中心的,否则一切科学,尤其是人文科学和哲学就失去了它们的价值,也会“停顿下来”。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生态美学不可能脱离人这个中心。比如,在当前世界许多地区流行高致病性禽流感,我们为了人的生存安全,就不得不把大量的家禽和野禽捕杀掩埋,只有这样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才有保证,同时整个自然界也才可以和谐地发展。如果我们把禽类等自然存在作为中心,不以这样的“残忍”手段进行处理,而是实行“兽道主义”或“禽道主义”,那么,不仅禽类不能得到生存,而且会殃及人类及其整个自然界。再比如,现在由于全球化贸易的发展,一些国家和地区发现在生物和农牧产品的进口之中引入了一些有害的植物、动物、农作物害虫,当然就必须把这些有害的自然物给清除掉,否则就会贻害本国和本地区的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最终使得人的生存面临极大的威胁。另外,有些地区由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主义忽视了人的中心地位,使得一些猛兽和成群的鸟类过多过快繁殖,而当地的居民生命受到威胁,不得安宁,因而当地政府还是不得不采取捕杀和驱赶的措施,以保证居民的人身安全。这些现实情况都充分表明,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首要考虑的仍然是人的生存和发展。
与此相关就是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问题,有人提出,为了真正尊重和敬畏自然,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就必须由主体性哲学走向主体间性哲学。我们认为,这种提法是不精确的,也是不全面的。按照我们的观点,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而生态美学则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的科学,生态美学应该是一般美学的分支学科。所以,我们可以认同,美学和生态美学的研究的哲学基础应该是20世纪以来所发展的“关系性哲学”,或者叫“间性哲学”、“交互性哲学”,也就是反对传统的形而上学的追问世界根源的实体性,而着眼于世界根源的“关系性”、“间性”、“交互性”,但是不能简单地把美学和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归结为“主体间性哲学”。因为实际上,世界上的存在之间不仅仅具有“主体间性”,还有“主客体间性”,也有“客体间性”,当我们研究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的时候,就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主体间性”,还有人与自然的“主客体间性”,还有人与自然的“客体间性”,只有在这些“关系”之中,才可能探讨清楚生态美学的规律性。此外,我们认为,人与自然的“主体间性”是一种意识的、想象的、艺术的结果,在现实中实际上,无生命的或者非人生命的自然界的存在是不可能成为真正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的。按照现在通行的解释,“主体”作为哲学范畴应该是:“哲学范畴。与‘客体’相对。指具有意识的人,是认识者和实践者。”(《新华词典》1988年修订版,第1176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2版。)“主体与客体,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对象。”(《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Ⅱ》,第1240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北京·上海,1987。10。)根据这些权威词典的词义解释,主体应该是有意识的、自觉的、主动的存在者,而现实中存在的任何与人相对的自然存在物都不可能是哲学范畴意义上的“主体”,而只可能在人的意识之中、想象之中、艺术作品之中成为“主体”,所以,笼统地、一般地说“主体间性”应该是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就是不妥当的,不精确的,不完全的。而且,抽象地说,当代的“主体间性哲学”要代替传统的“主体性哲学”,也是没有现实的和历史的根据的说法。
实际上,传统的哲学也不完全是“主体性哲学”,当代的哲学也不完全是“主体间性哲学”,而是二者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都应该在一定的范围和域限之内对美学和生态美学的研究发生作用,超过了它们的一定范围和域限就会产生荒谬的结论,真理向前超出半步就是荒谬。而且西方哲学所谓“主体间性”的概念,不论是胡塞尔的“主体间性”,还是海德格尔在胡塞尔的“主体间性”基础上所阐发的“共在”,或者是马丁·布伯的“我与你”,甚至是巴赫金的“对话”,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的“主体间性”,都是有其特殊的语境和含义,也有其策略性、局限性、偏激性,必须对其进行甄别和批判借鉴。我们不能跟着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思路亦步亦趋,我们应该走自己的路,走全面、科学、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发展之路。
总而言之,按照我们的观点,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只有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社会实践之中,“自然的人化”和“人的人化”的双向对象化之中,才可能实现,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也是如此,所以,美学和生态美学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成为“人化的人”,从而使得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都得到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这也就是当前我国所奉行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美学和生态美学之中的具体体现。
张玉能,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