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禁忌是指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的禁忌,也属日常禁忌部分。汉族民间禁忌在这方面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微妙关系,特别是亲戚、朋友之间,法律往往是鞭长莫及,无能为力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禁忌来限制调节的。
汉族素以好客闻名,在接客待客方面有不少禁忌。古俗有上朔不会客的习俗。《风俗通义》云:“堪舆书云‘上朔会客必斗争’。”年纪大的人,忌留住宿,恐有不测,俗语云:
“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饭,八十不留宿”即为此意。在人际交往中还忌与和尚、道士、尼姑等来往,俗话说:“前门不进尼姑,后门不进和尚”,“会交朋友,交些铁匠、木匠;不会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来祸端的担忧。
待客方面,以尊重客人为基本原则,给客人倒茶水时,壶嘴不要对着人家,因为“壶嘴”谐“虎嘴”音。递烟、酒、茶都要双手、忌单手;要主动给客人点烟,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酒以敬客多次为荣,忌自饮不敬客。客人进门的第一顿饭忌吃水饺,因为水饺是送行的食品,俗称“滚蛋包”。宴客席间主人始终陪坐,忌讳提前离席。吃饭未完忌讳将空碗空碟收走,忌讳抹桌扫地,俗以为这是“驱客”之举。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妇、女儿,否则,以为待客不诚、不敬。待客一般菜忌单数,喜用双数,取意“好事成双”。
到别人家作客的禁忌以尊重主人为原则。走进主人家,客人要主动向主人打招呼。汉族普遍的习俗是客人应当向主妇打招呼,否则,以为无礼貌,轻视主人。山东、河北一带,在别人家作客吃饭时,忌把鱼翻过来,谓之“客不翻鱼”;饭桌上忌说蒜和醋,因为蒜的方言与“散”同意,吃醋则有嫉妒的意思。湖北长阳一带,进入家门时要高喊,“送恭贺”,忌不声不响。浙江西南地区,到别人家串门,忌入两房,即生意人的“账房”和女人的“绣房”
。外人入账房赶走财神,进绣房会带入恶煞。忌手提药包或香烛的人来串门,说这些人有鬼跟在身后,会把鬼带进门来。
交往中人们常常互相馈赠礼物,有些礼物含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所以赠物中也存在一些禁忌。如忌以手巾送人,俗语有“送巾,断根”、“送巾,离根”,且在丧俗中有以送手巾前来吊唁者,以示与死者“断绝”往来。忌以扇赠人,俗语“送扇,无相见。”且因扇子用过即失。忌以刀剪送人,以免有要伤害对方之嫌。忌以甜米果送人,民间过年时家家必蒸甜米果,平时只有丧家守孝才蒸,如果以此送人,则意味着别人家有丧。给病人送的物品用单数,不用双数,特别忌用四个,因为“四”与“死”谐音,一般给死人献祭用四个。在香港给人送礼,特别是给商人老板送礼,切忌送茉莉、梅花。因为茉莉与“没利”谐音,梅花的梅和“霉”同音;去探望病人,切莫带去剑兰,因“剑兰”
与“见难”相谐,这正犯了病家的大忌。一般给病人送水果要送苹果、桔子、桃、栗子,这都含有平安吉利,逃离病魔的寓意,而切忌送梨,因“梨”与“离”同音。忌下午去看望病人,下午属阴,看过反会加重病情。
上述这些家庭成员之外的人际交往禁忌,实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规范。因为皆以约束自己、尊重别人为准则,所以有利于融洽交往气氛,对调节人际关系,使之友善和睦相处,起着积极的作用。
行为禁忌
行为禁忌,汉族民间通常管它叫“妈妈经”,老北京人称之为“妈妈论儿”。往昔妈妈们目不识丁,胸无点墨,然而她们却自有一套奉行惟谨的禁忌。
在泛灵论观念的支配下,汉族民间以为时时有禁忌,事事有禁忌,稍有不慎,便会给自己或家人带来灾难。譬如,汉族旧时忌拔白发,认为拔一根会长出许多根,而白发与老有联系,青年人特别忌反常地出现许多白头发。忌拔脚毛,认为“一支脚毛管三个鬼”,腿上无毛则管不住鬼,因为人也特别怕鬼。
对大小便也有禁忌,忌向火中、木柴、或烧过的炭末谷灰小便。因火中有火种,认为犯忌会使生殖器和膀胱感染肿疼。忌小便后不洗手,否则指甲会裂开。忌在坟地大小便,否则被鬼作弄病死。俗说坟地为乱葬岗,是鬼魂栖息之地,若在此大小便,会冒犯鬼魂。小便又忌冲灶口,或者尿在烧锅的柴禾上,也是恐怕会亵渎灶神。忌大便后用有字的纸揩擦屁股,否则会招致眼瞎。浙江一带忌看别人解小便,看了有晦气。这类“排泄”时的禁忌目的在于教育人们讲究卫生,不要污染环境。
扫地是每天需做的事情,也有禁忌。忌将两把扫帚放在一起,恐败家。忌打扫时将两张椅子对叠,因丧俗中常将椅脚翻上。忌用竹扫把扫客厅,一般只用来扫庭院,也因丧家才用竹扫把在客厅中“除秽”。
每人每天都要睡眠休息,其间也有不少规矩。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淮南子·汜论训》云:“枕户檩而卧者,鬼神蹈其首。”《风俗通义》也说:“俗说卧枕户砌,鬼陷(蹈之误)其头,令人病颠。”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据《中华全国风俗志·吉林》云:“凡卧,头临炕边脚抵窗,无论男女尊卑皆并头。如足向人,则谓之不敬。唯惟则横卧其主脚后,否则贱如奴隶亦忌之。”这些禁忌虽有神鬼之语,但却源于对伤风感冒等病的预防,当然也是一种生活经验。
日常行为禁忌作为高悬在家族及家庭之上的严重危险手段,与信仰者的命运紧紧相连,人们一旦获得禁忌信息,便会以严肃态度,积极参与禁忌传承。不过,由于日常行为禁忌太多太繁琐,人们不可能一一恪守;而有些又是人不愿恪守的,于是,人们往往在获取了禁忌信息的同时,也设计了一套避忌与破忌的办法。
“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这是旧时北京的禁忌,理由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说鬼时把《皇历时宪书》放在桌上,就可以放言无忌了。至于灯下说贼也有攘除之术,说的时候把茶杯倒扣放在桌上,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山西河东绦州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非要剃头,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就不算在舅父家了,这就谓之破忌。再如小孩的扣子掉了,就得脱下来缝。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小孩就会变成哑巴。为了破忌,可以让小孩嘴里咬一根线头,这样虽然穿衣服缝,也不会变哑巴了。忌讳小儿夜啼,迷信的人认为是不祥之兆。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不使人知,讳莫如深,自己写一张帖子,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上(不具名):“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但最根本的“破忌”是科学。随着科学思想深入人心,迷信鬼神观念逐渐消淡,禁忌就越来越无市场。
日常行为方面的禁忌事项,难以枚举。这些禁忌无一不与生活紧密相连,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甚至可以说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惯制形式,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一种民众祈吉祛凶心态的行为外化。因此,我们很难用迷信与科学、先进与落后等是非标准来评判它们,而应将它们纳入民族的整体民俗文化之中来加以考察。
语言禁忌
语言是一种社会交际工具,人们利用它交流思想,传递信息,达到彼此之间的了解。但语言并不简单的只是一个工具,而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汉族民间,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便刻意追求有关死亡及一切不幸之事的语言表现形式,于是汉语里便出现形形色色表示祸害的词汇。这便是所谓的语言禁忌。
语言禁忌,是很富有地方方言或社会方言特色的语言风俗现象。禁忌的原则,大体是出于吉凶、礼教、功利、荣辱等诸种考虑,其具体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凶语即不吉利的词语,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是忌讳听到凶语的,惟恐这些字眼会招致凶祸的真正来临。然而在人际交往中,经常要表达不祥的内容,这便更改用另一些褒义或中性词代替,这种变通的表述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用反义语来替换不吉的词语,谓“讨口彩”,此法在禁忌语中极普遍。戏院里的太平门,原意为万一发生了火灾好让观众逃走,说“太平”乃失火事故之反义。吴地习俗,行船忌说“住”,“箸”与“住”同音,故改称“筷儿”,取“快”音,现普通话及广州话的“筷子”,即由此而来。广州人把“气死我”叫做“激生我”,“笑死我”叫做“笑生我”
;“杠”和“降”同音,故把“竹杠”称为“竹升”,“空”与“凶”谐音,便把“空”说成“吉”,“空屋出租”成了“吉屋出租”。吴语中忌“药”字。药为治病之物,言之恐一直缠身,于己不利,便将“吃中药”改说成“吃茶”。旧时江西流行说喝药为喝好茶;称一种消积食、去风寒的中药为“午时茶”,一般饮用的茶水叫做“茶叶茶”。广东的客家人忌说开药方,而改言“开丹底”。
二是用有关或相近的事物名称来代替。浙江一带,小孩肥胖,忌说“壮”,因本地猪肥叫壮,要以“个头好”,“补胚好”代胖的意思。人有病,最忌说“生病”,要说“不新鲜”、“懒意”、“着力过了”等。人死了,其家人忌说“死”,要说“老了”、“好了”、“过辈了”等。小孩夭亡,也忌说“死”,要说“逃出去了”、“转去了”。婴儿出生,忌说“生了”,因生有陌生、生疏之意,要说“领了”。许多地方忌“虎”,遇“虎”时改用“猫”代称。如温州把“老虎”改叫“大猫”;长沙将“腐正街”改为“猫正街”,“腐乳”称为“猫乳”,因“腐”和“虎”音同。北方人干脆称“老虎”为“大虫”,小说《水浒》里即如此。此忌讳心理发展至顶点,竟连姓氏也不免其扰,姓虎的自念作“猫”。江苏及浙江杭嘉湖地区的蚕农,忌说“温”字,养蚕怕瘟,于是“温度表”要说成“寒暑表”;忌说“亮”字,因“亮蚕”为蚕病,“天亮了”则说成“天开眼了”;“酱油”要说“颜色”
,因“酱”音同“僵”,忌僵蚕;“笋”要改说“萝卜”,因“笋”音同“伸”,忌蚕僵死伸直。
三是用比喻来代替不吉的词语。“崩”、“崩殂”、“驾崩”及“山陵崩”等用来指帝王之死的词语。“崩”之本义为山陵倒塌,把这个词转用到帝王之死上来,显然是在向人们喻示帝王是江山的顶梁巨柱,他们一旦死去,便如同山崩地裂,大地陆沉,仿佛整个世界都要随之毁灭,因此帝王君王之死绝不可等闲视之。再如湖南临湘早上忌说“龙”字,因“灯笼”的“笼”与“龙”音同,故而把“灯笼”比喻为“亮壳里”。上海郊县恋人通常忌言“梨”、“伞”,而将它们比喻为“圆果”、“竖笠”,是避讳“离散”的意思。现代汉语里,士兵打仗受伤叫“挂彩”,南方则叫“带花”,皆为受伤后扎了绷带的比喻。
四是用假托文辞来代替。如古代汉语称帝王之死为“晏驾”,意即他不出朝,只因他的本驾出来晚了。佛教僧尼之死为“圆寂”,意即他们完全沉浸于念经中去了。称有封邑的人臣之死为“捐馆舍”,是说他不住,只因他抛却了自家馆舍到别处去了。士大夫的死被称为“弃堂帐”,意即他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到别处谋生去了。
对凶祸词语的忌讳跟人的思想意识有关。解放后,人民群众的科学知识日益丰富,封建迷信思想逐步破除,这方面的禁忌语越来越少。温州旧时称“老虎”为“大猫”,但后来的“老虎钳”、“台虎钳”、“老虎灶”等均不再忌“虎”,并且“老虎”、“大猫”已并用。上海郊县原称“伞”为“竖笠”,今天很少有人知道其为何物了。对于现在仍流行的禁忌语,我们不必刻意去加以更换。语言之约定俗成,有些已通行而又不碍思想交流的词语,诸如“筷子”之类,倘若一定要加以“正名”,反而令人难以接受。
在所有的凶语中,除死亡及疾病的字眼最为令人恐惧、忌讳外,还有就是些破财词语。
因为财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命运,生活的贫富,所以民间很看重此事,时时处处惦念着发财,也时时处处警防着破财。
春节期间,各家各户要祭财神。若有卖财神画像的童子挨门喊:“送财神爷来了。”一般人家,都赶紧出来,到门口回话:“好好,来我们家请一张。”如不想买的,也不能说“不要”,更不能撵送财神,只说“已有了”。有人来送柴(财神)时,忌回答“不要”,若不想买,可回答“已有”。春节为一年之首,民间以为得罪财神,神仙便整年都不临门。期间,如果小孩说了冒犯财神的话,大人即说:“童言无忌”,以解除不祥。
广州人好经商,忌说“舌”,因和“蚀本”的“蚀”同音,故把“舌”叫做“月利”
,“猪舌”叫“猪月利”,取其“利”字。在南昌,猪舌叫招财,温州叫猪口赚,意义更明确。广东人,特别忌讳“输”字,避说:“通书”(黄历)而说“通胜”,因“书”与“输”同音;有一种中秋夜所卖的木鱼书,被叫卖者呼为“月光赢”,原因亦如此。又因广东方言“丝”与“输”的读音相同,所以把“丝瓜”改称“胜瓜”。还因“干”有“干枯”
之意,所以便把“干”改言“润”,取时时润色之意,显得有油水,为发财的象征。于是“猪肝”被说成了“猪润”,“鸡肝”被说成“鸡润”,“豆腐干”被说成“豆润”等等,不一而足。江浙一带,逢年过节,要书写“招财进宝”、“和气生财”等字样,贴在门首。
因“财”字偏旁“贝”字与“背运”的“背”谐音,惟恐因此而“失财”、“败财”,所以就把“财”的偏旁“贝”字有意写成“见”字,以表时时处处发财、见财的心愿。河南驻马店一带有一座山名叫确山,“确”在当地方言中含“坑”、“骗”、“糟糕”的意思,因此,生意人都忌讳称其为确山,而改称为“顺山”,以求发财顺利。
做生意皆有冒险性,生意人最怕倒闭破产。旧社会人们生活动荡不安,货源及销路皆无保障,使他们不得不将自己的命运寄托于财神的护佑,因而这一类有关财运衰败的语言禁忌很多。它们有一共同点,即不仅避开了不吉的词语,而且改凶为吉,力求通过语言上的变通、调整而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一个最为吉祥的理想效果。
在汉族民间,通常认为涉及性行为或性器官的词语是一种亵渎语,说出来有伤大雅,有教养的人都羞于启齿。在不得不说到性器官时,要用“下部”、“阴部”等来代替。说到性行为时,也要用“办事”、“房事”、“同床”、“夫妻生活”等素雅词语代替,甚至连容易引起生殖部位联想的“拉屎”,也在忌讳之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改称“大便”、“大解”、“解手”、“上厕所”,文言叫“如厕”等等。还有妇女之月经,人们也不喜欢直说。
在解放了的中国,妇女把这叫做“例假”——这个新词倒记录了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因为建国后我们的工厂实行劳动保护,妇女遇到月经来潮时,如有需要,允许请几天假,工资照发,所以称为“例假”。
汉族广大地区都禁忌以龟相称。龟俗称“王八”,若骂人为“龟儿子”、“王八”、“乌龟”,必定引起对方恼怒而拳脚相加。乌龟者,老婆有外遇也。这对中国男子来说是莫大的耻辱。龟,在以前是与龙、凤、麟合称为“四灵”的神物,人多视为祥瑞,不但不讳龟,反而喜用“龟”字取名,象征长寿。如唐朝音乐家李龟年及文学家陆龟蒙等等。到了唐代,因当时乐户妓院里的人,头上都戴绿头巾,而龟头也呈绿色,所以民间皆戏称乐户妓家之人为“龟”;而大凡妓院乐户之家的妻女皆为歌妓,因而后人就把放纵自己妻子卖淫者,称为“乌龟”。从此,“龟”便是男子最忌讳的字眼。元人陶宗仪在《辍耕录》里记载了一首当时戏弄破落子弟的诗,内有“宅眷多为掌月兔,舍人总作缩头龟”等语。民间俗谓兔望月而孕,比喻妇女未婚野合而有妊,因而“兔崽子”意同私生子。诗内的“缩头龟”,显然也含有明知老婆有外遇,而惧内的男人,乃贬义。
实际上,不但非正常的性行为会形成某种语言上的禁忌,就是正常的性关系也需要语言方面的避忌。例如,“避孕”字眼就不能随意说出,而应叫计划生育,西方叫“节制生育”
或“家庭计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