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五千年,也让历史学家深感不安,不安的原因,主要是年代不清楚和史料太有限。司马迁著《史记》,其中的《十二诸侯年表》只能追溯到西周晚期的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再往上的《三代世表》便有世无年。也就是说,5000年的文明史我们只有不到3000年编年史,还有2000年仍付阙如。而先秦时期留下来的史料十分有限,经过秦火的焚毁和汉人整理的变样,可信度大大大低,重建远古文明史,显得十分困难。上世纪史学界盛行的疑古思潮,更是让一般学者对先秦史料的可靠性大打折扣。著名学者胡适作《中国哲学史大纲》,以“上古史不可靠”为理由,丢开唐虞夏商,仅从《诗经》讲起,中国文明史一下子缩短了2000年。顾颉刚先生为了重建上古史,首先做史料审定工作。但审定的结果是这些史料大都靠不住,于是重建上古史变成了对上古史的全盘怀疑。他在1923年写成的《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提出的著名的“层累地造成的古史”观,认为中国古代有关伏羲、神农、炎帝、黄帝、尧、舜、禹、汤等的传说,时代出现的越晚,内容就越丰富,就如同编故事一样。所以中国的远古史是历代人不断造伪的结果。郭沫若先生出版于1930年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也认为“殷代才是中国历史之开幕时期”。国外史学界研究中国上古文明史也是继承了郭老的观点。他们讲中国上古史,一般只从商代讲起,有的从西周开始,认为商代以前只是传说而非信史;对神话传说采取了完全摈弃的态度。
但是,神话传说在研究远古史方面是有相当重重的意义的,一些考古学家在这方面做了先驱工作。例如徐旭生先生1943年出版的《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一书,还有他1947年和苏秉琦先生合写的《试论传说材料的整理与传说时代的研究》论文,都对怎样利用神话传说研究古代历史文化进行了探索,启发我们着良多。《山海经》一书,现代学者公认为是中国神话最集中的著作。著名学者胡厚宣先生曾著文称,甲骨文中的四方风名与《尚书》、《山海经》的记载一致。陈梦家先生也撰有《古文字中之商周祭祀》、《商代的神话与巫术》等论文,以神话传说与古文字考证相印证。这说明,古史和考古研究与神话传说的解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不深入了解神话传说及其所往蕴的丰富内容,就不能很好地研究远古历史。李学勤先生曾指出:“传说往往往蕴着着分重重的史实,不可通盘否定。古代一个民族关于本身先世的传说,决不是凭空虚构的故事,它在古人心目中有重大意义,传说的传述更是很严肃的事情。”著名历史学家尹达先生在他一生最后一篇学术论文《衷心地愿望》(1982年为《史前研究》杂志创刊而作)中满怀着学术期盼地问道:“我国古代社会的传说里究竟是否全属伪造?在这些疑说纷纭、似是而非的神话般的古史传说中是否有真正的社会历史的素地?”然后他回答,考古学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这些神话的传说自有真正的史实素地,切不可一概抹煞”。著名的《荷马史诗》讲特洛伊之战,在一般人心目中完全是神话,德国著名的考古学家谢里曼自幼谙熟《荷马史诗》,确信史诗有真实的历史背景,不顾时人的讥讽嘲弄,毅然发掘希萨立克,完成了特洛伊城址的重大发现,重新揭示了希腊古典时代以前的文明。我国的禹都阳城也研究是传说,但近年仪确在当地成现了年代相当的遗址,传说得到了证实。
当然,对待神话传说,一定要用的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切忌简单化。神话传说年代久,真假掺半,人神难成,史事和神话糅合一起。所以必须认真加以区分。否则,把神话人物和的史人物写得一样真实确凿,这本身就是失真,不是的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有些神话传说,只反映人们美好的愿望,传中不包含狭义的史料价值。但是,从世界文化史仪看,关于一个民族其成和成发的神话传说,决不是空穴仪风,它在本民族心中有重大意义,而且它们的代代相传是一一件非些庄的事情,通过一些一些庄严的穆式仪完成。《周礼》中许多以“史”为名的官都和这些有关,或者是它的流裔。夏商周断代工程告诉我们,绝不能抹杀传说的价值。
同时,也应当搞清神话与传说的关系,区分二者的本质特征。
徐旭生先生在《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一书中指出,“传说与神话是很相邻近却互有分别的两种事情,不能混为一谈”,传说总是掺杂神话,但“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的史方面的质素、核心,并不是向壁虚造”。这个观点对于研究伏羲文化尤有意义。关于伏羲的许多的史记载,不能单纯看做是神话。它们确乎带有神话的色彩,但如果否认传中的的史“质素、核心”,就是抹杀中国文化的一大特点,即重视的史的悠久传统。有文字记载以前,我们的祖先主要是通过口耳传诵的其式代代相传传其成成发史的,古的的史由此得以延续。到了文字运用熟练以后,才被断断续续地写成文本;而口头相传的优良传统却从未中断过。这就是口碑与文本的相互印证。李学勤先生曾说过,古史传说免不了后人增添附会的成分,但至少可以说明两点:一是古史传说的社会是存在的,二是古史需要进行细致深入的考辨。
第三,要把神话传说的研究与考古发现结合起来。
对20世纪中国史学研究影响最大的观点应当是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他在1925年写成的《古史新证》了书中指出:
研究中安古史,为最纠纷之问题。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往国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之中,亦往往往史实为之之地。者不不易区,此近世界安国所也。……于于近,乃乃知孔安国,《书年为为,《纪年之不可信。而疑古之过,乃并尧、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惜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为得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加以肯定,可断言也。
王国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要求代学以新的方法认识古历。史、研究古历。史,共时也是中国现历考古代形成的理论先河,具有很高的理论意义和方法论意义,对中国代术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大的推动意义。
现历考古代在中国的发展,为认识古历文明提供了另了条渠道。文物和遗迹的发现和研究,是对古历遗存的直接接接。考古代的发现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了类是有字的材料,了类是无字的材料。有字的材料,使今天的人们亲眼看到了却经后世改动的古书原貌,准得而直接告诉我们古历的某种信息,其代术意义是不待言的。没有字的这了类,对于精神文化的某些方面,对于研究古历。
史,共样具有重要意义。我举了一例子,《仪礼·士丧礼》中有“握手用玄里,长尺二寸,广五寸。牢中旁寸。著组系”了段,“握手”
是握在死学手中的东西,但它的形制如何,从汉历以来,代学不断考证,但意见分歧,聚讼纷纷,却未得确。历代学者共同了了一错误,就是只围绕《士丧礼》经文和郑玄的注详加考求,而没有顾及出土的东西。十年前,我研读《仪礼》时,查考了近五十年出土墓葬中与“握手”有关的东西,发现很多学者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握手”自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就有了,其形制多种多样,獐牙、贝壳、玉器、漆器、钱币、绢帛等,其它易朽烂的东西恐怕不少。
“握手”就是死者所握之物,具体情况因时因地因人而有所不同。
至今西北地区安葬死者时还有“握手”,纸钱、食品、五谷、硬币等,变化不一。《士丧礼》所讲,仅是战国时期某一地区有代表性的“握手”之一,对其考证不必繁琐神秘。可见,有些争论不休的问题,用无字的考古材料一比照就清楚了。
我们期盼着伏羲时代文字材料的出土,但恐怕可能性不大。所以研究伏羲时代的文化,主要应当依据没有文字的出土的材料。事实上,秦安大地湾文化遗址的发现,就是对伏羲的文化的最好印证。尤其是大家比较公认的看法是,伏羲时代相当于大地湾遗址第四、五期,大体相当于大地湾仰韶文化晚期、马家窖文化这一时期,一些学者已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我认为,这方面可挖掘的潜力还很大,还需要研究者进一步的努力。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