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重私轻,公而后私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虽然有“灭私”、“无私”的观点,而且是思想上的主流,但是也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特别是明末清初以来,一些思想家提出,“私”并不只是私曲、私意、偏私、私情等。每个人都有其个人的意志,有追求其个人利益的权利等,这些不可能去除,问题是如何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像李贽、黄宗羲以及鸦片战争以后的龚自珍等,他们一方面揭露当权者(包括君主)的伪善,批判当权者用“无私”来掩饰自己的“私”,要求群众无私以实现他们自己狭隘的“私”,另一方面,他们也肯定了“私”的合理性,肯定了个人的利益和权利。与此同时他们也赞成并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以公为重的传统。顾炎武强调公私统一,王夫之提出公私相对说、公重私轻说,指出个人应该服从全体,暂时应当服从长远。在处理公私关系上,这些看法达到了一定理论高度。
人生论
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对人生的关注,也可以说是教人如何做人。在这方面,前人积累了丰富的思想遗产。如何做人的问题,除了首先要回答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与禽兽的区别和怎样认识人性等问题以及处理好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等之外,还要回答和解决人生路程中必然会面对的一些重要问题。事实上,每一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回答这些问题;而这种回答就体现在他的每一个言行中,指导着他的人生。例如,人们对生死、苦乐、荣辱这三个问题的态度,能够集中地反映出每个人对于人生价值的认识和人生的根本态度,这也是其义利观、公私观的具体体现,再比如,义命关系,即人生追求与命运、机遇的关系,或者说是必须如此去做的与可能做到的之间的关系,这个主客观之间的矛盾,是人生旅途中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从对于人禽之别的认识出发,中国传统思想对于人生价值有一个根本观点,就是以“义”为人生价值之所在,如荀子所说:“义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这一根本观点,体现在义利观、公私观中,也贯穿在生死、苦乐、荣辱这些问题中,成为处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则。义,是道德的追求。所以,以义为上的人生态度,体现出极强的道德精神,反映了我们民族的道德传统。这一点是今天值得大大提倡和发扬的。当然,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义”,在内容上与古代有根本的不同。然而,人总是要有一点精神的,没有精神的追求,而只知追求物质享受,那就把人降低为禽兽,失去人生的意义了。
对于命运,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除了有听天由命的消极、迷信的传统外,还有另一种积极的传统,即对事物采取尽人事、知天命的态度。一方面,对人生理想和一切应做的事,充分发挥主观努力,尽力而为,不稍懈怠,这就是尽人事;另一方面,承认由人力所不可及的领域而安之若命,既不作必成的妄求,也不因挫折失败而怨天尤人,这就是知天命。这种积极、合理的态度,也值得提倡。
义命关系的又一层含义,则是具体阐明对义与利的态度。强调人道本之于天命,从而自觉修养,要由义而行。而且,要人们意识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个人的进退,事业的成败,全在一己的努力。它鼓励人们以崇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孜孜以求成人成己、利国利民,甚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而在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上,则清醒地认识到其“求之有道,得之有命”,不可求其必得而应安之若命。这是对义利观的进一步阐明。它直接联系到人们的修养,对于指导人们的道德修养,对于把义利观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生死自然,唯义所在
古往今来,生死问题是困扰着人生的基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古代哲人有许多有价值的思想。最主要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生死的现实态度,二是对人生意义和不朽的思考。
对于生死的现实态度,表现为两种思想:道家从万物都是一气之化的观点出发,把人的生死看做是气的聚散,是自然之道,“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甚至以死为归真。后儒也吸取了这种思想,张载说“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就是一个代表。另一种思想以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为代表,重视现实人生问题而对死取淡然态度。两种思想的共同点,是不为生死问题所累。这样的态度是合理的。
在对人生意义和不朽的思考方面,从春秋时期叔孙豹提出“三不朽”的思想以来,代表中国古代文化精神的主要是儒家思想。他们主张把个人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人群的大生命中,以对社会、历史作贡献为人生价值之所在,以“立德、立功、立言”、“虽久不废”为不朽。孔子提倡“杀身成仁”,孟子提倡“舍生取义”,都是强调对仁义的追求重于生命。“当生则生,当死则死”,取舍的标准“惟义所在”。这种对生命意义的理解,成为我们民族精神中爱国主义精神的思想基础,培育了无数志士仁人,激励他们创造出无数正气磅礴、可歌可泣的事迹。这是我们民族在几千年漫长历史中,虽经历磨难而能巍然屹立的最重要精神支柱。近代以来,社会发生了根本变革,人们的理想追求也有了根本变化,“义”的内容虽然更新了,但是“生以载义”的精神传统却被继承了下来,并获得了新的意义和生命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需要继承、发扬这种精神。
二、安仁乐道,苦乐自得
苦与乐,乃人所共有;但是,以何为苦,以何为乐,如何对待苦和乐,人们的看法却各不相同。中国古代的苦乐观,形形色色,有《列子·杨朱》所反映的享乐主义思想,有墨子“自苦为极”的思想,也有道家不以苦乐而伤其身的思想,居于主导地位的则是儒家忧道不忧贫,由道义看苦乐的思想。在以上各家学说中,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的思想具有积极意义。
第一,不以物质享受之多寡衡量苦乐,追求道德精神上的完成。道德精神上得到满足,即使“饭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物质生活极度贫困,也不该其乐。这也就是所谓“仁者安仁”和“孔颜乐处”。这与以“义”为生命意义之所在的观点相一致。
第二,以天下为己任,以人民的苦乐为苦乐。墨子的自苦为极,利天下为之;孟子提倡的“与民同乐”;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都属于这一类。其实这是第一点思想的展开。因为所谓义,是代表了社会的(儒)或人民的(墨)利益。以义为生命的意义所在,就是要求把个人的小生命融入社会和人民的大生命中去。墨子以自苦为极,言苦不言乐,悖于人情,难以实行。但是他一“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崇高精神,值得大力提倡和发扬。
第三,以艰难困苦为人生之磨练,激励自己奋发进取。孟子所说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司马迁《报任安书》中所说的圣人发奋而有所作,张载说的“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于汝于成也”,都体现了这种态度。这种思想、态度,培育了我们民族不畏艰险,坚忍不拔的品格。
第四,以超然的态度对待苦乐,苦乐不入于心。这是道家的态度。与前几点相比,这种态度虽显消极,但不失为一种重要而高明的人生艺术。当个人遭受困厄、身处逆境之时,这样一种态度有助于解除烦恼,保持心理平衡,而不致陷入苦恼不能自拔。在现代社会竞争激烈、矛盾复杂的环境中,这种修养尤其有价值。
三、荣辱在己,仁重义荣
凡人都有荣辱感和羞耻心,如孟子说,“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荀子说,“好荣恶辱……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因此,怎样对待荣辱是人生一大问题。他们反映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不以权位财富论荣辱,而以义为荣,以不义为辱。这种荣辱观,与前面反映的生死观、苦乐观是一致的。把这三个方面联系起来看,就可以深刻地体会儒家人生观所代表的传统文化精神。而庄子的荣辱观,也与他在生死、苦乐问题上的态度一致,是一种超然的态度,不以世人的毁誉为意,只求自己的精神自由。
四、义命有别,行义安命
义者宜也,指人应该如此去做;“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命”是指人力所无法支配的,即命运机遇。中国古代思想家以义为生命的最高要求,提出“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尽心知性、“天寿不贰,修身以俟之”等等,要求人不懈地去追求仁义;同时他们也承认,人生中道之是否能行,利之是否能得,很多是人力所不可左右的,此可谓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