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艾思奇,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教育和研究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但在他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都是错误的,并且长期没有察觉而纠正。艾思奇曾直截了当在他所写的《思想方法论》一书中写道:“形式论理学(即形式逻辑,引者注)和形而上学的方法是分不开的。有了形而上学的方法才会有形式论理学,有了形式论理学,形而上学的方法才具有了确定的形式”,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2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他接着说:“两者是互相帮助狼狈为奸的,要想克服形式论理学,就得要同时也克服形而上学。”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3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通过对同一律的分析,他认为,形式论理学实际上否认了事物的矛盾、变化和发展,承认形式论理学就等于承认世界是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艾思奇的这本书写于1936年,他的认识与苏联理论界30年代初对德波林学派的批判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苏联对德波林哲学思想的批判,殃及形式逻辑,他们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主张全盘否定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被宣布为是反动的,并且在学校教育中取消了这门课程。在这次批判中,德波林的主要“罪状”之一就是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列宁主义阶段,苏联学者特别强调要坚持列宁关于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统一的思想。列宁的确说过:“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哲学笔记》,89~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是一致的,不必要用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在这里列宁的表述很清楚,他所说的逻辑就是辩证逻辑,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他所指的并不是形式逻辑,当然必须承认,列宁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同黑格尔的看法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当时,在重视列宁哲学的旗号下,苏联的一些学者矫枉过正,株连无辜,批判德波林的同时,也把形式逻辑全盘否定了。根据文献记载,艾思奇是30年代以后开始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与研究工作的,苏联的这次批判对他的思想有着直接的影响。
不过,应当指出这一误解,历史上在语义方面也有其原因。“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语“Logos”(逻各斯),是一个多义词,原义为思想、概念、理性、言词、规律性等。从词源上看,德语、法语、英语、俄语等的“逻辑”一词都源于它,而现代汉语中的“逻辑”一词则是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的。因此,从古代到现代,逻辑都是有多重含义的。它可以表示客观事物和思维发展的规律,也常作为形式逻辑的简称。当时苏联理论界的一些学者的失误之处,就在于他们认为,辩证法就是逻辑学,逻辑学只能是哲学辩证法,从而根本否认形式逻辑的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权利或地位,进而又错上加错,硬把形式逻辑误解为一种在哲学上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形而上学。在这里,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理论上混淆了两个不同的“逻辑”概念,从而把哲学与形式逻辑两门完全性质不同的科学混为一谈。我国当时的理论界,不管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形式逻辑,由于都是20世纪以后才传入中国的,接受和消化的时间不长,理论上的准备是很不充分的,基本上还没有具备理论思辨研讨的基础,让大家牵着鼻子走,应该说也是事出有因的,并不是什么咄咄怪事。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是一部影响更大的著作。这本书1936年出版,新中国成立前共出版过32版,以通俗的语言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真正起到了哲学启蒙作用。然而艾思奇在这本书中专门写了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标题是“青年就是青年”,下面的副题为“——形式论理学和辩证法”。艾思奇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把它视为与辩证法对立的方法论,进一步从批判形式逻辑的三条基本规律(即同一矛盾律和排中律)入手,彻底否定形式逻辑。他写道:“以前我们曾讲的形式论理学,就和动的逻辑(即辩证法,引者注)相反……形式论理学也有三条定律和矛盾统一律是针锋相对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39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他说的“矛盾统一律”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他逐一批驳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接着写道,“严守这些定律的结果……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各自独立起来,相互间一点关系也没有。一切东西都是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是的就永远是,不是的就永远不是,决不会同时是而同时又包含着不是。这种思想,就是我们常常说到的形而上学的思想。再重复一遍说,所谓形而上学,就是从形式论理学产生的……不消说,在前面我们早已宣布了形式论理学的死刑了……”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0~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在众多口诛笔伐形式逻辑的人们中间,艾思奇的措词可能更为激烈一些。
发生在我国的那场“批判”,还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在把形式逻辑打成形而上学的基础上,认为形式逻辑是静的逻辑,而辩证法是动的逻辑,它才是新的高级的并且是独一无二的逻辑学。艾思奇就是积极主张这一观点的。他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低级的思想方法,“我们现在既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了。形式论理学到现在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如果现在还有人要把形式论理学和动的逻辑同时看待,那是开倒车……”他进一步发挥道:“形式论理学只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思想科学,它只反映了我们的思想活动的一部分思想规律……而不能反映完全的思想规律,只有辩证法的论理学才能完全反映我们的思想活动规律……不能让形式论理学有独立支配的地盘,而只要把它有用的东西吸收和溶化在辩证法论理学中,使它成为高级的思想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要用辩证的理论学来‘否定’了它。”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在上面所引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发现,艾思奇的错误的出发点,就在于他把形式逻辑当成了“思想方法”,从根本上搞错了形式逻辑的基本性质,把形式逻辑看做是低级的静的逻辑,而辩证法则是高级的动的逻辑,这种观点源自苏联,但从30年代的批判到50年代的大讨论,我国这种“高低说”一直占据着主流派的地位,其消极影响历久不衰,对我国的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
20世纪30年代,对毛泽东在哲学上影响最大的中国学者,恐怕要算是李达和艾思奇,而后者的影响可能更多、更直接。因为李达在国统区,虽与毛泽东相识已久,但他这时早已脱党,并且与毛泽东多年不通音信。而艾思奇自1937年后直至解放一直在延安工作,他的《哲学与生活》也被毛泽东誉为“真正是通俗而又有价值的”书,并且说,“我读了得益很多”。为了在抗日军政大学等校讲哲学,1937年毛泽东发表了《实践论》与《矛盾论》,根据《毛泽东哲学批注集》反映的情况,毛泽东撰稿时的主要参考书,就是两本苏联哲学教科书的译本和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因此毛泽东的观点自然受到苏联和艾思奇的直接影响,他在讲稿中专门写了一节“形式论理的同一律和辩证的矛盾律”,与艾思奇的说法如出一辙,同样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全盘否定。
20世纪40年代中期,苏联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认识到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危害性,从1946年起,在大学和中学恢复了形式逻辑课程。1950年斯大林发表了《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与斯大林所批判的马尔语言学说相类似,苏联理论界开始批判30年代以来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错误,但仍然留下了尾巴,还是认为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是高级与低级的关系,并且重蹈覆辙,又全盘否定现代形式逻辑,把数理逻辑扣上唯心主义、形式主义和伪科学的帽子。但是毛泽东此时却彻底纠正了以往的错误,基本上把握了形式逻辑的科学实质。他在正式发表《矛盾论》时把原来“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删得一字不剩,他认为,形式逻辑本来就是“形式”的,不管内容,它与辩证法是两门不同的学科,没有高低之分。他还鼓励金岳霖要搞数理逻辑,摆脱了苏联不正确观点的束缚。然而,作为理论家的艾思奇此时的认识如何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委派艾思奇“三进清华园”,帮助师生学习马列主义。艾思奇在一次大会上仍然说,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数理逻辑是数学游戏。当时著名逻辑学家金岳霖主持会议,他在会议结束时说,艾思奇同志的讲话很好,好就好在他的话符合逻辑。金岳霖与艾思奇关于形式逻辑机智的争论,使当时在场的人们记忆深刻,在逻辑学界因而广为流传。羊涤生、刘鄂培:《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33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由此可见,艾思奇此时仍固执旧见,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修正错误。当然,应当考虑到那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以及苏联观点的影响等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
以上关于艾思奇同志逻辑观的评析,并非是鸡蛋里挑骨头,平心而论,完全应该从我国当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设身处地地予以分析,考虑到其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的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翻旧账的目的,是他所代表的观点,曾经长期以来成为我国逻辑学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思想障碍,产生过不良的结果。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产生了不良后果,通过对艾思奇的观点的分析,记取历史教训,为在新的世纪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健康发展是大为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