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30年代及其以后,艾思奇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研究辛亥革命以来的中国哲学史,以及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如他当时参加了所谓“唯物辩证法论战”,这既是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方法,又是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他于1933年撰写了《二十二年来之中国哲学思潮》长文,运用唯物史观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哲学思想斗争进行了“横的解剖”和“纵的展望”。所谓“横的解剖”,就是用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同一时代出现的各种哲学思潮。艾思奇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有各种各样的哲学思潮,有“种种输入底资本主义型之哲学”;有“封建底哲学传统之不断的复归”,《艾思奇文集》,5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到1927年以后,“辩证法唯物论的洪流席卷了全国”。《艾思奇文集》,5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所谓“纵的展望”就是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各种哲学思潮的前后相继,并“交二十二年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史随时作一个对比的说明”。《艾思奇文集》,5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他的这种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横”“纵”结合,中西对比的方法论,基本原则是正确的。
艾思奇之所以这样重视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之所以这样重视研究中国哲学史,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必须要做的工作。他认为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不仅需要研究“中国的历史,中国今天的环境,以及中国革命的经验”,而且要充分研究“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哲学派别”。《艾思奇文集》,1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他还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实际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于中国的固有哲学的研究是对于中国自己的过去哲学史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的发扬,以及对于中国形而上学和唯心论思想的批判”。《艾思奇文集》,2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艾思奇上面关于如何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的意见,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今天仍可供参考。
总之,30年代艾思奇的哲学研究活动,对辩证唯物论在中国广泛传播,对在革命者和进步青年中掀起学习辩证唯物论运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大众化,实际运用,以及走向中国化,有巨大的影响和重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毛泽东同志对艾思奇的哲学格外关注,从《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即可看出,他曾做过对艾思奇《哲学与生活》一书的摘录,对《哲学选辑》以及《思想方法论》做了批注。毛泽东对艾思奇同志的评价极高,他在给艾思奇的信中曾这样写道:“你的《哲学与生活》是你的著作中更深刻的书,我读了得益得多。”因此,艾思奇的哲学思想对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有着直接影响。
二、艾思奇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道路上的理论误区
艾思奇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从青年时代起,他就投身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终生不辍。他十分刻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和群众化,新中国成立以前,他是党的理论战线上的一员骁将,同国内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了坚决地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大力宣传毛泽东哲学思想,系统地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原理,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显著贡献。然而,不可讳言的是,在他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却是错误的,并且自己长期没有察觉而得以纠正。显然这只是他整个理论工作中的一个瑕疵,但他的观点却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曾经对形式逻辑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带来过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由于形式逻辑常简称为逻辑,这里所谓的逻辑观,指关于形式逻辑的性质、对象和作用等方面的观点。下面就主要从这些方面来分析艾思奇的认识偏差。
形式逻辑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呢?即它的性质、对象、作用等都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从逻辑学产生之日起,从古代到现代,并没有一个简单明了、众口一致的说法。用当代国际比较通用的定义来讲,狭义的形式逻辑就是演绎逻辑,即主要研究演绎推理形式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推理的标准;广义的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在历史上,它被视为人们进行认识活动的工具性的学科,所以“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专著的名称是“工具论”,后来开创归纳逻辑的英国哲学家培根也把他的逻辑著作命名为“新工具”,其后还有人写过“新新工具”的书。从另一个角度,有人把形式逻辑与数学、语法学并称为三大形式科学。形式逻辑已经问世两千多年了,从其创立之日起,直到20世纪30年代数理逻辑成熟完备,它都与哲学有不解之缘,可以说它是在哲学的怀抱中成长起来的,历史上曾长期是哲学的一部分,就是现代,在宽泛意义上的哲学,也把逻辑学与诸如美学、伦理学等包容在其中。不少逻辑学家又是哲学家,哲学观点与逻辑学说是难分难解的,有的甚至是浑为一体的。这可以说是到了现代人们仍然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误解的一个历史原因。而它的近期原因则在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康德和黑格尔身上。康德是大学的逻辑教授,多次讲授形式逻辑,而他又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其根本的不同之处是,他要研究逻辑形式的认识内容,但他并不反对形式逻辑,还是认为形式逻辑是一切正确思维和认识都必须遵守的一门严谨的科学。其后黑格尔又提出了思辨逻辑,人们又常称它为辩证逻辑。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康德的先验逻辑的继续和发展。辩证逻辑与先验逻辑的共同之处都是从认识论角度来阐明思维形式的性质,它们并不限于研究思维形式本身的正确性,而着重于研究思想形式的真理性。两者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对形式逻辑的态度,与康德截然相反,黑格尔则认为,形式逻辑是孤立、片面和静止地看问题的方法,是和辩证法对立的东西,是形式脱离内容的、形而上学的逻辑。黑格尔对形式逻辑持否定和轻蔑的态度,由于他当时在哲学界的地位和思想影响,后来就形成了一股全盘否定形式逻辑风气。由此可见,是黑格尔第一个指责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并把它与辩证法对立起来,而他构建的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三者统一的理论体系。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就是《逻辑学》,它充分表达了上述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是黑格尔彻底地把逻辑溶解到哲学之中,使之失去了独立的地位,在他看来,逻辑甚至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必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特别是恩格斯和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的思想都作了唯物主义的批判改造,从而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如列宁所讲的那样,超出真理的条件和范围,哪怕是向同一方向再迈出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这正是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我国一些学者发动了一场所谓辩证法对形式逻辑“批判”运动的发轫与失足之处,其中就包括艾思奇。
这次所谓的“批判”,是20世纪初我国引入西方逻辑后,传统逻辑在我国逐步进入普及阶段发生的。它的主要错误之一就是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把形式逻辑作为辩证法的对立物加以否定,这完全是由于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的误解而引发的,其思想根源就在于形式逻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时间还比较短,一些中国学者还没有完全消化和把握它们的根本不同的科学性质,一方面把形式逻辑当作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把辩证法当作逻辑学,根本混淆了两门学科的性质,是一场堂吉双德式的向风车开战的错误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