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行政学院赵菁
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人人享有基本生存保障的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事关我国56%的国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和质量,事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甘肃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推广都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甘肃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对策,对于建立健全甘肃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根据全面、可行、综合和科学的原则,以甘肃省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甘肃省东中西21个农村自然行政村为调查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检索了中国期刊网“农村社会保障”的有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选取了五保供养、家庭赡养、土地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六个一级指标。
2.问卷调查法:在六个一级指标下,从重要性、实施情况、原因等方面设计了问卷。问卷设计完后,问卷初稿征询了专家的意见并反复修改后,抽取了10名专家,对问卷做了效度评价。从专家调查结果看,调查问卷所列各题能反映所要调查内容,具有有效性。为了检验问卷的信度,对问卷进行了重测,两次的相关系数为0.901(P<0.01),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应用分层抽样,对甘肃东中西21个自然村,共发问卷1050份,收获有效问卷961份,有效回收率为91%。
二、甘肃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分析
(一)五保供养情况
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在吃、穿、住、医、葬方面对有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村民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调查发现,甘肃农村有52%的人不知道此项制度。其中,在无儿无女的老人中,仅有7%的人接受了五保供养,其中0.8%的人住在养老院。究其原因主要由于缺少资金、敬老院以及观念陈腐等。
(二)家庭赡养情况
“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民传承了几千年的家庭保障思想。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比重高达92%,老年人的赡养主要是通过与子女、亲属一起生活、或独自生活、或在养老院生活等形式实现的。本次调查发现,甘肃农村家庭养老十分普遍,被调查者有70%的人认为最少生一个儿子非常必要和必要,19%的人认为一般,无所谓的仅占11%;48.46%的人认为老年人应和儿子生活在一起比较好,43.85%的人认为老年人应和和儿子或女儿任何一家生活在一起比较好,没有子女只好选择与家族其他人一起生活或独自生活,只有0.8%的选择在养老院养老。与此现象相对的是,甘肃农村存在着家庭赡养困难的现象,其中无子女的为11%(老人独自生活的占80%),无儿子的为2.1%(老人独自生活的占44.62%),子女无力承担的为50%(子女住在外地或家庭困难),与子女不愿意住在一起的32%(家庭矛盾比较多)。可见甘肃农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仍占主流,但家庭赡养的方式却发生了变化。
(三)土地保障情况
土地历来是农民的命根子,现行的土地政策满足了农民祖祖辈辈拥有土地的夙愿,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在充当农业家庭经营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同时,也成为农民最基本的保障依托,从而形成了以土地为基础、以家庭保障为核心的农村保障体系。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施行更加强化了这一保障功能。然而,以承包制为代表的农村改革,并不是一次完整的产权变革。相反,由于农民缺乏对土地处分权,致使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1]调查数据显示,97.2%以上的人认为土地对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只有2%的人认为一般或无所谓;有72%的人认为目前土地不能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有93%的农民认为在不能照顾土地的情况下会出租或先让他人耕种。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2年1月,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按照“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原则,以个人账户积累方式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始在各地推广开来。1995至1998年是农村养老保险搞得最火热的几年,农民参保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到了2000年参保人数急剧下降。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2]参保人数比2000年的6172万人有所下降。[3]这次调查发现,在甘肃农村地区,36%的人不知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问及得知这项制度的途径时,通过电视、报纸等传媒工具得知的人占52%,通过其他村民或朋友的人占20%,只有28%的人是从村干部和乡干部那里得知。在问及“如果您们村现在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您打算参加不参加”时,38.09%的人回答不参加。说明甘肃农村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面实行仍是一个慢长的过程。
(五)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
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始在全国5个省(市)和10个省的地级市试点。2005年,试点范围扩大到25个省(区、市)。从2006年起,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数据显示,①甘肃农村地区有84%的人知道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这项制度。②人们参加的心态比较复杂,主动性不高。例如当问及“知道,但不参加的原因”时,25.16%的人最少想生一个男孩,20%的人不仅想生男孩还想生女孩,21.29%的人是因为生活在女儿家或亲属家矛盾较多等原因。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03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推行,截至2007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我国农村地区的全覆盖。这次调查发现,甘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成效显著,截止2008年8月份,有98%的农民知道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且有82.58%的人参加了这项保险,95%的人认为这项制度在农村的实行是十分必要,因为在他们看来,作为农民只要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就没有太大的后顾之忧,因此无论是村干部还是一般的平民百姓都是十分支持国家的这项民生工程。
(七)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制度。近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业已开始探索建立这一制度。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甘肃只有58.121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农村低保金支出5812.0万元,月人均8.33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为月人均29.1元)。[4]
三、建立健全甘肃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府在农民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政府是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机构,实现“公共福利”是政府的一种责任。为此,一是政府根据实情进行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和选择,着重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三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因为这三种制度切切实实地解决了农民“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只有这三个问题解决了,其它问题便迎刃而解了;二是政府要为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财政支持。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甘肃只有58.121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农村低保金支出5812.0万元,月人均8.33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为月人均29.1元)。[1]三是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参保的积极性。因此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是引导、促成这种观念转化,接受这项新事物最终有力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四是政府为农民社会保障立法并实施监管。立法先行是许多国家或地区建立或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时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为了加强甘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政府必须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在农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社会保障待遇给付、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等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惩处一切违规行为,以防把好事变坏,伤害农民的利益。
(二)拓宽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
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也是农村社会保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机制,为甘肃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提供保证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加大政府在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对农村的教育投入,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此同时,不要不断增加对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拓宽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
(三)增强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
继续强调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这是由甘肃农村的现实情况决定的。在强调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充分利用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是非常必要的。当前,要进一步增强农民经营收益和比较收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和支持。还可积极鼓励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争取让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可积极推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其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能力,以让农民从土地上得到的收入能有更大的提高,增强土地保障的功能。家庭在保障方面具有任何社会化手段都无法取代的特殊功能。因此,在由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化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要进一步发挥家庭保障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韩俊。农村改革求“多点突破”土地及户口政策成重点[J]。来源:瞭望新闻周刊,2009.1.5[2]改革开放30年报告之一: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新华网:2008年10月27日13:11:58.
[3]钱亚仙著:《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84页.
[4]《2007甘肃统计年鉴》光盘版。bbs.jjxj.org.2008年10月15日.项目来源:2007年甘肃政法学院校基金课题———《甘肃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与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